书城现代言情蝴蝶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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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请原谅我爱上你;原谅我用全部的身心爱你;原谅我永不愿与你分离。

《那只名叫Paul的蝴蝶……》

From:[email protected]

Sent:Monday,August11,2008 02:59:53

TO:黎祖儿

祖儿: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只代表着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因为,除非我死去,否则,我绝对不会把这个地址告诉你。就让这封信一直烂在这个无人理会的免费邮箱里,最后因收纳了太多垃圾文件与一直没有主人登陆,而被系统删除。

我宁可是那样的结局。

我不愿意让你看见这封信,因为……

我不愿意和你分离。

祖儿,我不想和你分离。

哪怕,最没有资格留在你身边的人,就是我。

2008年7月16日,和一个人再度纠缠不清。

我终于没能渡过这个劫。

那一夜平生第一次有种冲动,写一封信给你,即使永远不发出去。在信里告诉你我的一生。我所曾经经历的,和正在经历的,为何我总是会在意外地与你相逢以及刻意地跟你离别之间,不停切换。

然而,也自知那是不可能的。我也许可能告诉任何人,唯独不会告诉你。我太清楚痛苦降临在心爱的人身上是什么滋味,我的所有理性会因为她所受的苦难而全盘崩溃。我知道如果告诉你真相就是在杀你,也等于是在杀我自己。

所以,对不起。不说,并非出于软弱,而是,不舍。

我不舍,让你难过。

但是,此刻,当你打开这封信时,即意味着一切已经结束,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我必须要告诉你,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说那些所谓的关于我的正确的或者不正确的事件,不如由我自己来说。因为,你比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资格知道我的一切。

1982年,我诞生的同一时间,母亲因为难产而死去。

也许,那已注定了我的一生,命带不祥。只是当时,是全然不知的。父亲为我取名朱澄,疼如至宝,我还有一个姐姐,叫玳儿。

没错,我就是你所追查的那起案件的被害人关郁辉的小舅子。

也就是那个传说中9岁时被绑架与撕票了的孩子。

所以,我对你说,9这个数字于我而言,太特别也太重要。它将我的人生,彻底分裂成了两个世界。

在那之前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富家少爷,在那之后我成了一个名叫SIN的犯罪组织的成员。Dad从绑匪手里要走了我,我因为受惊吓过度而持续发烧,一连烧了三天,等我再次苏醒时,我忘记了自己是谁。

从那以后我开始接受各种各样的特工训练,其中,对于模仿别人我有着极高的天分,再加上长时间的练习,我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包括外形,声音和动作的小细节。

18岁时我开始正式执行任务,你所见的那个叫莫小优的女孩她不是我的前妻,而是我的拍档。我负责窃取情报,她负责杀人。8年里,一共有98个人在我面前以各种各样的姿势死去,我把他们临死一瞬的模样全都拍了下来,和我的蝴蝶标本们放在一起。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做,也许我是在逼自己强行记住那种恐惧的滋味,也许是那起绑架事件给予我的最后一个印象太过深刻:我看见我的老师倒在我的面前。子弹射穿了她的眉心,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鲜血从那个弹孔里一直一直流出来……

但也许,只不过是纯粹因为我变态而已。

我不是个好人——在遇到你之前,我从不忌讳承认这一点。

但上帝毕竟是仁慈的,因为他让我遇到了你。

2008年1月5号,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在X城的十字街口,看见了你。你带着一群幼儿园的孩子们过马路,你当时招手的样子像极了诱拐我的那位老师。于是,丢失的记忆在那一瞬间复苏,分明已经死去的细胞却挣扎着重新跳起——我想起了自己不叫夏潜移,更不应该是SIN组织里那个代号叫Paul的伪装者。我原本叫朱澄,我有一个父亲,叫朱孝先,我还有一个姐姐,叫朱玳儿,而她已经死去……

在追查身世的过程里,我发现了姐姐的真正死因,原来,是她收买那个司机开车撞死了她。虽然我也查到那天CLUB里的时钟快了10分钟,但是,我姐姐是个很细心的人,并且相当聪明。我敢说,如果她真想让景雯死,绝对有更好的方法,不会出现这样的失误,起码会记得告诉司机那个人的长相和特征——除非,一开始她想杀死的,就是她自己。

姐姐因为对爱情的失望而自杀,这件事令我无比痛苦。虽然我9岁时就离开了她,但我一直记得她给我买的糖果,所以我对闪晶晶的糖果有着特殊的偏爱,哪怕我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吃甜食。

于是,为了报复我男扮女装接近了关郁辉。在接触的过程里,我发现他虽然被我吸引,但真正爱的另有其人。一开始我以为那个人是景雯,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是我姐姐。原来,关郁辉真正喜欢的,也是我姐姐。也许一开始是被逼无奈,但我说过,我姐姐相当聪明,又非常的痴情,没有男人能抵挡得了那样的爱情。可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太多猜疑和委屈,所以,最终以悲剧收场。

我准备了一种叫舟形乌头的毒药,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没想到,关郁辉在知道姐姐的真正死因后,彻底崩溃,毅然主动饮下了那杯毒酒。

收拾完现场后我离开了。我的任务早已结束,并且这件私事占用了太多的时间,我本应该离开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的样子一直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忘不掉。于是我对自己说:就去看一眼。看一眼你后,我就回纽约。

就这样,我们有了你所认为的第一次相遇——我帮你抓了一个抢劫犯。

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

每次我都跟自己说要离开,不能再靠近了。因为会陷进去的,这个女孩对我来说太危险了,而且她的身份还是警察,我不能够和她产生什么交集……

可是,情感总是不受控制,叫嚣着要我朝你靠近,一次次地逼自己离开,一次次地又放纵自己回去……

那天,下着大雨,在宠物店外的街道上我看着你被棍子砸到。那一瞬间我心如刀绞,痛得几乎无法呼吸。于是我知道了你于我而言究竟是怎样一个存在,我终于决定不再跟自己为难。我的理智朝我的心,做了彻底的投降……

我送你去医院,我告诉你我离了婚,我要跟你在一起。祖儿,我要跟我所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里面充满了谎言,哪怕那只是一场华美虚幻的海市蜃楼,哪怕……最终会伤到她。

我果然不是什么好人,这么自私,这么怯懦,又这么的自以为是,还是个生活在黑暗世界里永不见天日的杀手。我经常会想,这样差劲的自己凭什么被你喜欢呢?你和我是如此的不一样。你阳光,开朗,善良,正直,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那么明媚无瑕,没有丝毫阴影。

为什么这样美好的你会喜欢一个内里已经腐烂到极致的我呢?

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这样的爱情啊……

可是,我却又是如此渴望——渴望得到幸福。渴望被爱救赎。

所以,有句话虽然于事无补,但还是要说——对不起。

我不求你原谅,只是,请不要介怀。当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时,希望你在想起你的生命中,卑微如我的存在时,仍能够微微一笑,哪怕只是出于仁慈。

想写一些别的,然而无能为力。想把如此苍白生硬的句子用一贯的温柔微笑粉饰起来,细心包装,扎上漂亮的彩带,当礼物般呈出博你一笑,然而无能为力。想说在我离开后,你要好自珍重,然而无能为力。一如曾经想着永不靠近永远拒绝不让彼此的生命产生交集,相忘江湖……然而,终归无能为力。

其实这****夜夜,感应你的呼吸,看见你的笑靥,聆听你的声音,我想的,我想说的只是我爱你。

我爱你,Madam。祖儿。

如果人是一个魔方,有着无数个面,那么维系那些方格的中轴,将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而我的魔方中轴,便是你。

我爱你。

我爱你。

你是我在这世上最珍爱最珍爱的人。珍爱到希望我生命中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陪伴在你身边,珍爱到想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然而……命运却不会允许啊……

结局早已写好,而我不过是在等它最终来临。在那一刻来到之前,请原谅我爱上你;原谅我用全部的身心爱你;原谅我永不愿与你分离。

不敢想象你在打开这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但非常非常希望,不要哭。

亲爱的,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我的老师?她是我的初恋,虽然她欺骗了我,并一手导致了我的人生起了悲剧性的大逆转。她的容颜在我心中定格,成了永远挥之不去的梦魇。然而,你的微笑是它的解药。当你笑时我就会忘记那场梦魇,忘记自己有多么不幸,忘记这17年来地狱般的每一天,忘记有98个人死在我面前,忘记鼻息间闻到的血腥……

所以,Never frown, even when you are sad, 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而那下一个人,一定会比我好,会让你真正幸福。

最后,仍然是对不起。

也许不这么相爱,就不会如此绝望。可是,也已来不及了。那么,只好请你原谅我。

不用记得,只是别忘记。

不管有多少人爱你,不管你需不需要或相不相信,不管这爱何其渺小无力与不被需要适合嘲笑。

别忘记我爱你。

别忘记。

朱澄爱你。夏潜移爱你。Paul……也爱你。

PS:在我姐姐的日记里,关郁辉曾模仿她的笔迹写下一句“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其实它是一首诗,作者是姐姐,现在,我把它转送给你——《蝴蝶肋骨》。

一万年后

我从林中走过

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

有你的肋骨

而你已在

另一个星球上

一天要数

43次日出日落

即使这样

即使这样……

即使是 这样的结局……

我仍爱你

你会相信,抑或怀疑?

你会微笑,还是哭泣?

如果可以

亲吻我吧,我的爱人

我将在你的嘴唇里

最安静美好地死去

你永远的:Paul

写于你生日后不能入眠的凌晨2点

黎祖儿静静地站在青色的墓碑之前。碑上的黑白照片里,温静如玉的男子凝视着镜头,不笑,眼眸沉沉。

那是一双多么寂寞的眼睛,为什么她以前却从来看不出来?

不为人知的身世,崎岖坎坷的经历,无法言说的悲伤,命运对他,太过残忍。9岁之后,他没有一天是开心的吧?竞争残酷的SIN组织里,为了不被淘汰而拼命努力。但所谓的出人头地其实不过是堕向更加黑沉的深渊,然后就是遇见她。

如果没有遇见她,如果一辈子都想不起自己曾经是谁,对他来说,会不会好一些?

她忍不住会这么想。

因为,得知自己的身世, 9岁以前的快乐与9岁以后的生活一对比,更加突显出此后的不幸,让他知道自己有家却不能回,有亲人却不能相认。还要应付她一无所知的喜欢,并为了呵护这份喜欢而隐藏自己……

Paul,一直活得那么那么累。

她伸出手指,轻轻抚摩着照片上的眉眼,说道:“你喜不喜欢这里?我把你的骨灰带回了X城。因为这里是你的故乡,有你的亲戚,还有你最爱的我……你会喜欢这里的,对不对?Paul。”

初秋的风轻轻吹拂,梧桐树叶沙沙作响,仿佛人声低低回应,但也只是仿佛而已。

想着这个人的容颜,想着他的声音,分明还无比清晰地印在脑中,为什么一瞬间就成了永别?她和他之间,甚至还没来得及说一声再见。

“临回来前,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地方,把你的衣服,你的牙刷,你的毛巾和你的相机通通打包放在一起,可那些都是属于你一个人的东西。我想我应该找到某些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物品,好证明爱情真的存在过,存在于你和我之间。结果,只找到了一本《大洋深处》以及那张你临走前留下的便笺,和一封整齐冰冷的MAIL信件。Paul,因为你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离开我,所以故意不和我拍大头贴,不对我许诺来生再见,甚至不主动亲吻……为的就是让我在失去你之后把你忘得干干净净,是吗?”

想起来他们之间真的好多事情都没有做,没有合影,没有海誓山盟,甚至还没来得及吵架……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30天。

“可是你真傻,为什么要让我忘记你呢?你怕我哭,怕我知道真相后痛不欲生,怕我恨你一直欺瞒着我吗?真是个大傻瓜,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能比你更重要啊!是我先喜欢上你的,是我主动要靠近你的,对我而言,能够得到你的感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那些所谓的身份、秘密以及谎言,对于我们的爱情来说,又算什么呢?爱就是爱啊!”

她是那么的喜欢他。

即使知道了他是杀手,也只会让她更加的喜欢他。因为他那么不幸,他一直独自一人承担着太多痛苦,命运从不曾给他过选择,而他所谓的自私,其实是对她最大的成全。他成全了她的一厢情愿,成全了她28岁时最奢侈的梦想——“上帝啊,把他赐给我吧!”

所以,怎么会怪他?会恨他?会希望从来就不认识他?

怎么舍得?

“我爱你,Paul。我对你的爱,一点都不比你对我的少。只不过我太笨了,我真的是太迟钝了,如果可以早点发觉,如果可以对你更好一些,现在的我在回想那段时光时就会少愧疚一点。我只恨自己为什么不能让你更快乐,为什么不能让你的幸福时间再长一些……”

可惜,人世间什么都有,独独没有如果。

所以过去了的已成定局,再无力更改,但起码,她还可以乞求明天。

“我不会哭的。”黎祖儿扬起唇,露出一个无限复杂的笑,“我知道你喜欢我的笑容,所以我以后会经常来笑给你看,并且每天都会笑,要快快乐乐地过下去,不让天上的你为我感到担心。因为,被那么出色的你所爱恋着的我,怎么可以一味沉浸在失去你的痛苦之中,从此远离幸福呢?”

因为他爱她,因为他希望她幸福,所以,她一定要幸福。她不允许自己没出息,也不允许自己太软弱。

“我知道你不喜欢花,所以我今天带了漂亮的糖果来看你。”她将一玻璃罐的糖果放到墓前,五颜六色的糖纸在玻璃里亮晶晶,“至于蝴蝶,你看……”

一阵风吹过,绿树红花轻轻摇摆,郁郁葱葱的灌木间,有小粉蝶在翩翩起舞。人世间,毕竟还是有这样祥宁的风景存在的。只是他,生前没有机会领略。

黎祖儿的视线跟着粉蝶游走,不期然地看见了一个人。

那个人从加长型房车内走出来,穿着黑西装,黑领带,头发花白,身体微微发了福。黎祖儿的心颤了一下:啊,是他……

那人沿着长长的台阶走上来,目光与她相撞,彼此对望了几秒钟,然后交错开。他放下一束白菊花,然后直起身来,看着墓上的照片说:“他长得真像他妈妈。”

黎祖儿迟疑了一下,回答说:“鼻子像您。”

没错,来人有一双和夏潜移一样直挺的鼻子。通常而言,长着这样鼻子的人象征着性格刚毅,百折不挠,对自己和对未来都有明确的目标,到哪都是天生的领袖人物。

那人笑了笑,说:“这么多年,我经常梦见他。我一直在想,如果他还活着,如果他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的。结果,他和我想象中的,只有一点不相像。”

“是什么?”

“那就是快乐。”那人说到这里,眼睛湿润了,依稀浮现出泪光,“我梦里看见的他,都是快快乐乐的,一直笑。可见到这张照片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根本不笑。”

“不,他是笑的。”黎祖儿凝望着那个人,沉声说,“真的,不骗您。他笑起来非常好看,他的眼珠是棕色的,就像太阳下的茶色玻璃,手指贴上去,暖暖的,温和无害。”

“是吗?”那人回视着她,“你是他的朋友吗?”

黎祖儿摇头。

那人露出诧异之色。

黎祖儿微微一笑,用非常骄傲的声音说:“我是他的情人。”

那人一怔,但看见她毫不做作的喜悦和落落大方的表情,很快便释怀了,“原来如此……这孩子很有眼光。”

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匆匆跑上来,将手机递给他。他接起来听了几句后,淡淡地应了一句:“知道了。”

年轻人毕恭毕敬地等在一旁。那人朝黎祖儿抱歉的一笑,“我要走了。”

“再见。”

那人从兜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她,“有空的话,来陪我吃个饭吧,我想听你说些你们的事情。”

黎祖儿发现那是一张特制的白金名片,这个世界上能收到这个人这种名片的,绝对不会很多。她连忙双手接过来,“好的,伯父。”

那人点点头,转身离去。年轻人亦步步紧随。

黎祖儿望着他的背影,直到房车走得看不见了,才轻叹一声,转而望向照片说:“开心吗?你真正的Dad来看你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明明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却忍着不去跟他相认,但我知道你一定有你的原因。可是,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他有权知道你后来所发生的事情。而且,现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们相认。所以,我把你的资料寄了一份给他,你不会怪我多事吧?”

她慢慢地蹲下身,将额头抵在照片上,喃喃说道:“Paul……我想对你好一点,要怎么样,我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树枝摇啊摇,有几片黄了的叶子脱离枝头,悠悠地落了下来。仿佛是天国的人在温柔回应。

但,也只是“仿佛”而已。

当黄昏最后一缕阳光慢慢敛起,暮色垂至人间时,黎祖儿才拖着有点发麻的双腿从公墓园走下来。抬腕看表,时间指向7点一刻,这个时间点,应该还有公车的吧。正这么想时,两盏车灯从后方射过来。她眯了眯眼睛,挡着手回头望过去,金黄色的漂亮车体宛若流在镜面上的光一样驰过来,停在身旁。

车窗里,钻出一只脑袋,冲她汪汪叫了两声。

“加菲猫?”黎祖儿惊喜,“你怎么会来这里?”

车窗缓缓降了下来,顶篷以一种无与伦比的流畅向后打开,显露出驾驶座上的少年。明眸如星,带着与生俱来的三分清傲三分冷然和四分隐忍,定定地望着她。

黎祖儿歪了歪脑袋,“奇怪,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赫连澈淡淡地说:“刚祭拜了一个亲戚……顺不顺路,要送你一程吗?”

LUCKY!这种好事只有傻瓜才拒绝!黎祖儿立刻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笑着说:“顺路顺路,绝对顺路的!谢了哦。”

赫连澈瞥她一眼,一边发动跑车开始前行,一边说道:“帮我换张CD。”

“噢。”黎祖儿连忙打开前方的储物箱,“要哪张?啊!迈克杰克逊的《Farewell,My Summer Love》!听这张好不好?”打开CD壳,里面却掉出两张餐厅优惠券来,一看日期,到今天截止。

“我最喜欢吃的川菜啊!”

“是吗,给你吧。”

“真的可以吗?”

赫连澈用一种冷淡的口吻说:“反正也是要扔的。”

“不要扔!给我吧,我现在就去把它吃掉!太棒了,麻辣鲶鱼和牛蛙都打5折耶!”黎祖儿想想,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说道,“你吃饭了吗?”

赫连澈抬了抬眉毛。

“要是也没吃的话,不如这样吧,你送我餐券,我请你吃饭?”她尝试着提议。

本以为那位大少爷肯定会拒绝的,谁知道他居然点了点头,说道:“好。”

咦?怎么觉得……有点怪怪的呢……

到了那家餐厅后,怪异的感觉更浓。因为小姐一见她出示过餐券后,就领着她往包厢走,原本可以容纳12人的豪华包厢,结果就容纳了他们两个。而且不等她点餐,菜就一道接一道地呈了上来。

黎祖儿张大嘴巴,“哇塞,这两张餐券的效用也太华丽了吧?你是从哪来的?”

“别人送的。”

“那个人一定是对你有所企图,说不准等会还有钱偷偷地藏在菜里塞进来……你要小心哦,贿赂罪可是很严重的!”

赫连澈白了她一眼,“吃你的吧。”

美食当前,就算有点点怪异也抛到了九霄云外,黎祖儿开始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自始至终,赫连澈一直静静地看着她,漆黑色的眼眸里,有着浅浅柔光。

那是,水一般清软、狐一般狡黠的淡淡情意。

仍需等待,犹欠时机。

“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埋头于吃的某人突然抬起头来,却发现桌对面的美少年表情温柔,不由得一呆。

赫连澈以手托额,往椅子扶手上斜斜一靠,神情重新转为懒洋洋,“说吧。”

黎祖儿想,她刚才肯定是眼花了,怎么会在这家伙脸上看到温柔呢,根本是搞笑啊。于是她摇摇脑袋,丢掉那不切实际的想法,一本正经地说:“我报名参加维和民警的考试了!”

赫连澈的手立刻滑了下去,整个人重心不稳差点栽倒,一边狼狈地稳住椅子,一边震惊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参加联合国维和民事警察的考试。我要去联合国维合任务区。虽然不一定能去纽约,但是像SIN那样的组织,能铲除一个是一个,这样就不会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了……”并不是为Paul报仇,只是,希望不再有其他孩子重复他那样的经历。她的能力虽然低微,但还是希望能为他多做一些事情。

Paul,你看见了吗?这就是我对你好的方式,你的过去已经无可挽回,但是,我可以为其他人的未来做些努力。我想,这样勤奋努力的我,也会让你感到很安慰吧?

瞧,我没有沉陷痛苦,我活得更加努力,也更加阳光……

Paul,为我骄傲吧。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黎祖儿深吸口气,却看见对桌少年古怪的表情,忍不住皱眉,“你这是什么表情?你看不起我?认为我一定考不过,对不对?”

赫连澈捂住自己的眼睛,过了好一会,才慢慢地放下来,说道:“5米和7米手枪速射你应该没有问题,野外崎岖山路驾驶犹需练习,至于维和英语,则是最大的弱项,立刻开始补习强化吧。”

黎祖儿由愤怒转为惊喜,“你支持我?”

“吃饱了吗?”

“咦?”她看看已经空得差不多的盘子,点点头,“嗯,饱了!”

“那跟我走吧。”赫连澈拿起账单起身走人。

黎祖儿连忙跟过去,“等等,说好我请客的,让我付嘛我付啦!”

赫连澈没有理会她,在柜台小姐花痴的眼神中刷了卡,快步往外走。

黎祖儿无奈,只好跟着他上车,却见车子不是回自己家,而是调了个头开往另一个方向,“等等!这是去哪?”

“补课。”

“呃?”

“从现在开始,好好补补你的英语。”

“等等!我在纽约进修时,口语交流完全没有问题啊!”

赫连澈冷冷地说道:“那是生活,而你现在是要考试,考试与生活完全是两个概念。”

虽然不服气,但承认他说的是实情。黎祖儿只好扁了扁嘴巴,看着前方的道路说:“好吧,那么我们去哪补习?”

美少年忽然笑了,用一种刻意阴险的声音回答:“我家。”

“啊?”

跑车乘载着秋夜清凉的风,向前滑行,驾驶座里的他和她,还有汪汪叫着的加菲猫。想必今夜会无比热闹,至于明天……将会是另一个明天了。

几公里以外的某套民宅内,黎父戴上老花眼镜,倚着沙发拿起茶几上的书。

书名叫《大洋深处》。

翻开来,扉页上写着一句话——

“A heart can be broken; but it keeps beating just the same.”

人类的心脏其实是非常坚韧的,就算它被击得粉碎,照样能跳动不止。

其实,生活亦如是。

番外一 他、他、他和她

一、糖果

黎祖儿发现夏潜移喜欢糖果,是在他入住她的宿舍的第二天。

走出卧室时,就看见了客厅的各个角落里都摆放着漂亮的罐子和亮闪闪的糖果,她顺手拈了一颗软糖来吃,然后问道:“你买的?”

夏潜移一边看杂志一边回答:“嗯。”

“原来你喜欢吃糖啊。”

“不喜欢。”

“咦?”

他抬起头,冲她笑得温和,“只是喜欢摆着而已,光是看着,就觉得很美好。”

奇怪的嗜好呢……不过,也不错,因为她可是很爱吃糖果的,这下有免费供应者了,哈!

黎祖儿发现赫连澈喜欢糖果,是在他到她家给她补习时。

好不容易打发走笑得贼兮兮的母亲后,她请他进自己的卧室。为了怀念Paul,她学他的样子买了很多糖果,盛在各种造型的罐子里,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

于是,当她在做英语习题时,就看见赫连澈懒洋洋地往椅背上一靠,然后取过身旁一只小罐,拿出里面的瑞士糖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她的下巴都快掉下去。

赫连澈瞥她一眼,“干什么?”

“原来……你喜欢吃糖?”

“嗯。”

“可我从没见你吃过啊!”

“因为我懒得买。”

有没有搞错!这个人都懒成这样了吗?很多天后,黎祖儿发现了一件更悲惨的事情,那就是——她成了赫连澈的糖果供应者,呜……

某年某月某日,黎祖儿带了一罐糖进会议室。结果卫景辞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冷冷地说:“开会的时候不许吃零食。”

“……”

散会后,黎祖儿正准备走,见卫景辞的目光投注在她的果罐上,于是便狗腿地说:“卫SIR,吃糖吗?”卫景辞冷淡地拒绝:“我对糖过敏。还有,我希望你也少吃,你比在校时胖了整整一倍了!”

“……”

二、衣服

知道夏潜移对衣服的品味,是在发现他不只是穿NIKE衫之后。

他可以说是黎祖儿见过最会穿衣服的人,而且,无论穿什么衣服,即使是花里胡哨的裙子和夸张的银色蝙蝠衫,当他穿起来时,都会很好看。

黎祖儿忍不住赞美:“你真应该去当模特。”

夏潜移微微一笑,“其实我是个演员。”

“为什么这么说?”

“只有演员才要求适合各种各样的衣服和造型。”

很多天以后,黎祖儿终于知道了,原来他真的是个演员。只不过,他的演绎空间永远不会是大屏幕。

赫连澈是全警局公认最有品味的贵公子,每件衣服都是顶级的昂贵品牌。而且他也总是穿得很有型。

有一次黎祖儿在他家补习时,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进来,将十几只纸袋放到他面前,“少爷,这是你下季的衣服,所有搭配方式我都写在手册上面了。”

“谢谢。”

黎祖儿好奇地拿起纸袋旁的手册,发现那哪是手册,根本就是本时装杂志,每页都贴出了搭配效果照片,以及对应的配件,若非亲眼看见,简直不能相信,原来赫连澈的品位就是这样来的!

等那妇女走后,她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别人帮你买衣服?”

“因为我自己懒得买。”

“那为什么要别人搭配好呢?自己不会挑吗?”

“我不懂。”

“你不懂?”她一下子跳了起来,“可你当初还指着电梯录像里宁燕夕的衣服说她如何如何会穿,还一眼就认出那是爱马仕的包包!”

“确切点说,我是先想到她的衣服应该很有名堂,所以特地放大,然后请教了我的服装顾问后才得知那是爱马仕的皮包的。”美少年摊开了手,“也就是说,我只不过是把服装顾问的话向大家重复了一遍而已。”

“……”完全没想法了。

X城警局里所有人都知道,卫景辞的衣服永远只有一个款式:白衬衫,黑裤子,黑西装,黑领带。有一段时间,黎祖儿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永远只穿一件衣服,但后来有次无意中在商场巧遇,他当时正在购物。

他是这样对售货小姐说的:“这件衣服,给我来上30件。”

售货小姐一下子瞪大了眼睛,“3、30件?”

“有什么问题?”

“没没没有!我立刻给您包起来!”

黎祖儿事后就此事询问了赫连澈,赫连澈是这样回答的:“你没有眼花,他从来都是这样购物的。”

“可是,永远穿一样的衣服,不会很无聊吗?”

“你觉得他穿白衬衫黑西装好看吗?”

“好看!”

“那就足够了。表哥的人生宗旨就是:只需格调,不需情调。”

三、 饮料

夏潜移对饮料没特别的嗜好,但他泡得一手好茶,而绿茶,是黎祖儿的最爱。

因此,和他在一起时,每每吃过油腻麻辣的川菜过后,他都会泡上一壶绿茶,供黎祖儿饭后消食用,当黎祖儿喝时,他也会跟着喝一杯。但他一个人时,就只喝清水。

黎祖儿问:“为什么你从不泡给自己喝呢?你不喜欢茶吗?”

夏潜移答:“喜欢,但是我更喜欢时间,花个把的时间只为了解渴,会令我有罪恶感。”

黎祖儿眨眨眼睛,“但你却会泡给我喝。”

夏潜移微笑,“那是因为比起时间,我更喜欢你啊。”

赫连澈少爷只喝矿泉水,这是全警局都知道的事情。

有次他到黎祖儿家中给她补课时,黎祖儿找遍了都没找到矿泉水,就说:“你等一下,我下楼去给你买水。”

赫连澈看着她杯中的绿茶,“不用了,我喝这个就可以了。”说着,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黎祖儿睁大眼睛,“啊,那是我的杯子……还有,你不是只喝矿泉水的吗?”

赫连澈没有表情地回答:“你下楼去买水就是浪费我的时间,与其浪费宝贵的时间,不如我将就一下随便喝点。现在,坐下来,开始背单词!”

“……”

X警局三宝:卫SIR的现磨咖啡、单局长的夸奖以及澈少爷的笑。而其中,又以第一样最为宝贵。

即使是警局的办公室里,都放着一台咖啡机,以便卫SIR心血来潮时现磨现煮。很多次下属进去时,就见卫景辞在那慢条斯理地磨着咖啡豆,美其名曰同步思考问题。可惜,这位上司无比吝啬,从不邀请人与他同品。

有一次,黎祖儿进他的办公室议事。他正好煮好一壶,闻到异常浓香,黎祖儿的肚子发出了“咕”的一声。

卫景辞那天可能是心情特别好,就说:“要喝吗?”

“呃?真的可以吗?”黎祖儿接过咖啡杯时,手指都在发抖,那叫一个激动啊,然后满怀期待与感恩的心喝了一口……

十分钟后,黎祖儿木偶般地走出办公室,正好遇到赫连澈,赫连澈看着她的脸问:“你怎么了?”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吗?关于卫SIR的现磨咖啡……”

“很难喝。”赫连澈替她接了下去。

黎祖儿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美少年用一种同样悲愤的表情回答:“因为我在N年前就已经接受过这个教训了。”

—全文完—

后记

这是我的转型之作。

本想是当作轻喜剧来写的,但是很显然,故事发展到一半时已经不受我的控制,开始朝悲剧靠拢。一开始我所设立的男主角便是赫连澈,案件以及那个杀手,都不过是为了使剧情更加丰富而存在的客串而已。尽管我早料到杀手会与警察产生某种程度的交集,可我没想让女主角陷得那么深。因为,这个故事毕竟是为喜剧而存在的啊……

然而,夏潜移却慢慢走到我的眼前来,对我温柔地微笑。微笑中,有很深邃的哀伤。我被那样的哀伤所震撼,再也没办法轻松。

尤其是,随着故事一点点推进,我知道了他必然会死去。因为,对于这样一个男孩子,我既不忍心他继续犯罪,也不忍心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阴暗的牢房里度过漫漫余生。

所以……对不起。

对不起,Paul。对不起,祖儿。

还有,对不起,喜欢Paul的读者们。

请相信,我同你们一样地爱他。可我给不了他更好的结局。

叶迷于奥运之年初来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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