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来看,国家领导人的外交战略和对外具体决策的坚强意志是取得外交成功的重要因素。
周恩来在处理涉及中国利益的主权和在世界其他权利的时候立场是非常坚决的。显示出极强的原则性,展示了中国人的铮铮铁骨。
朝鲜战争爆发后,1950年6月27日,杜鲁门宣布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签订或经由联合国的考虑”。6月28日,周恩来以外交部部长名义发表声明,严正驳斥杜鲁门的上述说法。他郑重宣布,“不管美国帝国主义者采取任何阻挠行动,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永远不能改变”,中国必能“收复台湾和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周恩来强调:“解放台湾是中国的主权、内政问题”,涉及中国的领土完整,是重要的国家利益。朝鲜战争结束后,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的第一次发言中强调,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是美国把它搞成了国际问题,并且有些国家追随美国”。“我们的办法是美国霸占台湾,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作为国际问题来处理;中国人民如何解放台湾则是国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多次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61年,新西兰按照美国的要求,主张把恢复中国代表权问题作为“重要问题”,必须有2/3的多数通过,企图拖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的恢复。对此,周恩来曾对来访的蒙哥马利元帅说:“恢复中国代表权问题是个程序问题。谁能代表中国六亿五千万人民?只有如你所说的北京的政府,而不是台湾的蒋介石。如果接受了美国和新西兰的主张,把恢复中国代表权问题当作‘重要问题’来讨论,那就是讨论中国的存在与否,就是干涉中国的内政,这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联大“讨论的‘重要问题’只能是国际问题,而不能是一国的内政。内政问题怎么能在”联大“讨论呢?”在周恩来看来,恢复联合国席位是中国的重要国家利益,涉及国家主权的问题不能让步。一个主权国家对自己国家的内政与内部事务具有完全的权力,而不应受到外来干涉,这也是国家政治利益的重要内容。
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逐步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国家利益观。
第一,国家利益是分析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的出发点,是决定对外政策的重要依据,维护国家利益是外交工作的根本。1982年邓小平指出:“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中国利益的苦果……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中共十二大报告阐明了“我们是爱国主义者,绝不容忍中国的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受到任何侵犯……中国绝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者国家集团,决不屈服于任何大国的压力”。这一报告的通过,标志着以国家利益为对外政策出发点的思想,正式成为中国的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
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字。联合声明圆满解决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问题,也为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第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国家利益的核心是主权问题。弱国没有了主权,也就谈不上维护国家利益了。而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讲,主权同样重要。在国家交往中,要坚决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在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上丝毫不作让步。
所以,1982年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就曾义正词严地宣示中国的基本立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1989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朋友时曾经说:“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对这一点我们比过去更加清楚了。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同年邓小平在会见尼克松时也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拿国家主权做交易,始终把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放在首位,“任何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行动,中国人民永远不会接受,也不会在压力下屈服”。
1989年“六四”风波后,邓小平说:“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邓小平以国家利益为对外政策出发点的思想不仅强调中国的外交政策应从国家利益出发,而且意味着中国完全清楚,其他国家也是以自身利益为目的来制定对外政策的,所以中国和各国都不应伤害对方的国家利益。
1989年,邓小平在会见泰国总理差猜时说:“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同样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
第三,正确应对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求同存异”,和平解决争端以求共同发展,解决冲突的方法也不一定非得使用武力方式。邓小平以政治家的敏锐思维,提出寻求国与国之间的共同利益是和平解决国家利益冲突的关键,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时期解决国际争端的有效途径,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外交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设想。
邓小平说:“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否则始终顶着,僵持下去,总会爆发冲突,甚至武力冲突。”“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类似这样的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我还设想,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
在邓小平这种外交战略设想的指导下,中国政府不仅提出“一国两制”的主张,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而且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解决南沙群岛和钓鱼岛领土争端的倡议以及“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对抗”的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策,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隆重举行。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隆重举行。澳门继香港回归之后,也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中国政府在祖国统一道路上再次迈出了坚定的一步。
邓小平的国家利益观反映了坚持国家利益为主的利益驱动原则和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统一的主权至上原则,体现了邓小平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深厚爱国主义情怀,和国际战略家恢弘的政治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