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给经理人每天看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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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股票类型

根据持股人身份和发行地点,股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股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

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

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得超过该公司股份的5%。

(4)A股

A般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5)B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6)H股

即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交是 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H股,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当时提出的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上市公司的中期报管必须经过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