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领导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方法,事关工作全局,正确看准问题,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既客观又要公正,尤为重要。领导干部如果看问题不准,或者对问题夸大或缩小,就对问题定性不准,解决不好,就可能使工作走向歧途。
邓小平对事情看得准,能够透过现象抓住其本质,因此,他处理起问题来很客观,能够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例如,邓小平不主张把党内错误都说成路线错误。他认为,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但是究竟出了一条什么路线?我看,确实没有什么路线,所以,究竟叫不叫路线斗争,也难说。邓小平指出:我们不提路线错误,是考虑到路线斗争、路线错误这个提法过去我们用得并不准确,用得很多很乱。说罗章龙是路线错误,老实说也没有说中。罗章龙是搞派别斗争,是分裂党,另立中央。高饶事件也是类似那么一个性质,当然还不是另立中央。瞿秋白的错误不到半年,李立三只有三个月。过去评价历史上的路线斗争并不准确,这是我们不主张提路线斗争的一个理由。还有一个理由,过去党内长期是这样,一说到不同意见,就提到路线高度,批判路线错误。所以,我们要很郑重地来对待这个问题。对十一大不要说什么路线。对“文化大革命”,我们也不说是路线错误,按它的性质分析就是了,是什么就是什么。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
邓小平在领导和组织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过程中,始终坚持了这种对历史负责的客观态度。比如,有的人把毛泽东晚年犯的一些错误,都归结到毛泽东个人品质上。但是,邓小平并不这样认为,他十分中肯地说:“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是解释不了的。即使是品质很好的人,在有些情况下,也不能避免错误。红军时代中央革命根据地打AB团,打AB团的人品质都不好?开始打AB团的时候,毛泽东同志也参加了,只是他比别人觉悟得早,很快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到延安时候就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在那种异常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内部发现坏人,提高警惕是必要的。但是,脑子发热,分析不清,听到一个口供就相信了,这样就难于避免犯错误。从客观上说,环境的确紧张。从主观上说,当然也有个没有经验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0~301页)
邓小平认为,对“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的、全局性的错误,也不能归结到毛泽东的个人品质上。就主观来说,毛泽东晚年一是不大谨慎了,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搞家长作风,听不进大多数人的意见了;二是接触实际少了,违背了他自己重调查研究的正确主张,脱离实际,对党内、国内的形势作了错误的估计;三是脑子发热,对社会主义怎么搞缺乏经验,违背了客观规律;四是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本意是出于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是好心办了错事。关于“文化大革命”中不少老干部受迫害的问题,邓小平说:“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也不是想把所有老干部都整倒。如对贺龙同志,林彪从一开头就是要整的,毛泽东同志确实想过要保。虽然谁不听他的话,他就想整一下,但是整到什么程度,他还是有考虑的。至于后来愈整愈厉害,不能说他没有责任,不过也不能由他一个人负责。有些是林彪、‘四人帮’已经造成既成事实,有些是背着他干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1页)所以,邓小平认为,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到个人品质上。对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也不能写过头。写过头,给毛泽东同志抹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抹黑。这是违背历史事实的。
邓小平的这些看法,是很客观的,恰如其分的。既没有夸大毛泽东的错误,也没有回避或缩小毛泽东的错误,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也是他客观公正品质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