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他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十三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气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