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虑七(对双方):“我们应该为孩子勉强复合吗?”
许多父母担忧离婚的打击以及家庭的破碎将给子女的成长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事实也是。虽然研究结果视儿童的年龄、性别以及离婚时的心理调适而有不同,但大多数的研究都显示,来自离婚家庭的儿童比家庭完整的儿童在学业成绩、操行、心理调适、自导心,以及合群等各方面的表现都较差,至少在父母离异头两年是如此。不过,同样明显的是,决定儿童身心健全与否的绝大部份因素不在于家庭中父母完整性,而在于儿童在父母婚前、婚姻当中或离婚之后接触到的冲突程度。换句话说,如果离婚家庭冲突程度较低,将比家庭完整、但冲突程度较高的情形对儿童的影响低。
美国社会学家亚伦(Connie Ahrons)在对九十八个离婚家庭个案调查研究中发现,所有男女都认为,为了子女勉强在一起是一个决定上错误,他们应该尽早分手。而他们的子女“在一个功能健全的家庭中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即使这个家庭遭遇过婚变。”
当然,一般人总喜欢以合理化的借口为自己行为找寻下来的台阶,但是如果这些夫妇决定留下来寻求解决途径,结局可能又不同。在没有试图解决冲突之前,没有人会鼓励你们分手。然而,如果你是出于罪恶感、恐惧感或者义务,因为孩子的缘故才勉强与对方凑合,在痛苦、空洞的婚姻关系中硬撑,那么就长期而言,你这么做对子女恐怕没有任何好处。相反,你可能冒险带给他们一种错误的爱情示范,即为了某方面的原因而逆来顺受地生活。这是你最不希望孩子长大后重蹈覆辙的道路。如果你的婚姻不美满,而且过度自我压抑与沮丧,你的子女也可能因你在情绪上的退缩而感痛苦。
如果你离开了家庭,或者只能偶尔探望子女,你应尽力保持对他们的关怀。诚如凯莉(Joan Kelly)在她对离婚后调适问题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那些“一开始以良好心理面对父母离婚,与父母双方都拥有亲密或亲爱关系的孩子”一样能保持良好的调适状态,能“在一个有意义基础上继续和双亲维系关系。”
就子女的调适问题看,父母是否离异较不具关键性,重要的是你是否愿意和前任配偶共同合作发展出一种“亲子夥伴关系”。凯莉发现,在分居之前经过积极调适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孩子较能维持类似程度的调适力。父母若不会要求子女扮演传达讯息的角色、提出诱导式的问题质疑对方,或者要求子女隐藏对前任配偶的感情或事实,子女比较不会表达出沮丧或离经叛道等行为。换句话说,除非子女觉得困在婚姻父母的冲突当中,否则他们会自己调适过来,相对地也就受到较小情绪上的伤害和冲击。
如果你选择走向婚姻的复合,正确的选择应该不仅仅只是为了小孩,更是向孩子昭示珍贵的人生一课:一个曾经受过伤害、甚至彼此憎恨的家庭成员是可以通过学习获得谅解、合作而后再度相爱的。对孩子来说,这是社会中、学校里所无法展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