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俗语中的人生智慧
8061900000012

第12章 自作孽,不可活

“俗语解读”

“在那等伤天害理的,一纳头的作了去,便叫作‘自作孽,不可活’,那是—定无可救药的了。”

——《儿女英雄传》

天降的灾害还可以躲避,自作的罪孽,逃也逃不了。“自作孽,不可活”这句俗语常被引用自作自受时候的感受。自己作恶多端,所招致的灾难就无法避免了。这就如同人们常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为世间公正正义的存在,人类社会法律的存在,作恶多端的人总会遭到应有的报应。

“人生智慧”

大明八年(464年)五月,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因病去世,太子刘子业登基,年号“永光”、“景和”。

刘子业是个性格暴躁,爱记仇,且荒淫好杀之人。他有个同母姐姐山阴公主,已嫁他人为妻,刘子业召入宫中,同吃同住,俨然夫妻。此外,刘子业还看上了自己的姑姑、宁塑将军何迈的妻子——新蔡公主刘英媚,于是便不顾姑侄名分,纳入后宫。刘子业在位不到一年,仅17岁即被自己的叔叔湘东王刘彧发动政变杀死。真可谓是“自作孽不可活”。

对于真正的十恶不赦、作恶多端的人来说,结果往往很悲惨。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在权力、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失去理性,颠倒是非。利用假数字假信息,对别人进行诽谤、栽赃、陷害,甚至打黑枪、投毒,等恶劣行径。经过时间的验证,这种人要么命短、死于灾祸,要么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不到。这就正切合了佛教里的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果循环报应规律,讲求因果报应,凡物有起因,必有结果,如农之播种,种豆必然结豆,种瓜定是结瓜,毫无虚假。佛教中关于善恶的教义与这句俗语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做事为人一定要正直、公义,心态要平和,修为要端正,诚恳做事,真心对人,因为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敲门。

有这样一则寓言:从前有一个人为了方便过路人,就在旷野中挖了一口井,并放了一只瓦罐在井边,这样放牧和过路的人都能喝到水,洗上澡。

一天傍晚,一群饥渴的野狐来到井边,喝着地上的残水。但野狐中的野狐王不愿喝地上的残水,于是把头伸到井边的瓦罐中去喝水。喝完水后,它就把罐戴在了头上,高举着一阵乱摔,结果摔破了瓦罐,瓦罐口却还套在它的脖子上。

其他野狐对野狐王说:“这个瓦罐对过路人有这么大的用处,你为什么要打破它呢?”

野狐王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取乐。只要我心里快乐,哪里还管其他的事情!”

有一个过路人见瓦罐被野狐王摔破,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修井的人。

于是这个人又把一个新罐子重新放在那里,可不久又被野狐王打破了。这样连续有14个瓦罐被野狐王打破,野狐们每次都劝阻野狐王不要这样做,但它根本听不进去,依然我行我素。

修井人想:我该去察看一下,是谁把罐子打破的。

于是,修井人悄悄地躲在井边。傍晚时分,他看见野狐王喝完水后又在做坏事。

于是,他便做了一个非常坚固的木罐子,大小能让野狐王的脑袋进去,但是又不容易出来。他把木罐拿到井边,然后拿着一根木棍藏起来等着。

没多久,野狐王又跑来了,它再把脑袋钻到木罐中喝水,喝完后又高举木罐使劲地摔,不料这次罐子怎么也摔不破,而且脑袋卡在罐子里拔不出来。

这时修井人跑上去,一顿狠打,把野狐王活活打死。

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的快乐。就不考虑周围其他人的感受,侵犯了别人的利益,否则就会像故事中的野狐王一样,引得众人皆愤怒,最后丢掉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