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特许连锁召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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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共有品牌使用的方式

1.与特许加盟商签订合同

共有品牌中最常见的方式是特许加盟商合同。这允许当地的特许加盟商经营所建立的企业。特许连锁经营中该种方式的例子是麦当劳和其在沃尔玛内所开的加盟连锁店。特许加盟商与沃尔玛订立合同,同意向沃尔玛支付租金和使用金。在这种方式下,涉及三方当事人,即特许人、当地特许加盟商和零售商。

沃尔玛也向其他如肯德基、赛百味、必胜客等快餐店提供场所。在沃尔玛内建店的麦当劳和独立建店的麦当劳价格几乎没有差别,这主要是因为当地的特许加盟商控制了上述两种加盟连锁店。

2.单一特许加盟商

当单一特许加盟商获得建立第二个特许连锁经营体系的授权时,此方式就产生了。很多特许加盟商发现在他们的购物区域内建立第二家或第三家加盟连锁店会得到很好的收益,在减少支出的同时增加客流量和营业额。有些特许人通过不收或少收加盟费或降低特许权使用费率作为激励因素。

3.双特许加盟商

从过去看,当两个当地特许加盟商决定共同建店和共存时,就可能采取这种共有品牌中最为古老的方式。这形成共有品牌中十分强的共享方式。很多快餐店同其他包括加油站特许店甚至方便食物店的特许加盟商进行共有品牌。当一个特许加盟商获得两个不同的特许人的许可决定在相同的地点建店或将两店挨着建时,此种方式也会出现。

4.投资组合方式

别的特许人已经发现采用投资组合特许连锁经营方式运营他们的体系极为有利可图。沃尔玛部分通过加入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实施该方式。共有品牌可为特许人实施市场渗透创造巨大的机会。这使得特许人可以和其他特许人以及其他商业实体发展联盟。通过共有品牌的方式可以为企业增长和发展提供巨大的机会。但从长远来看,该方式能否成功仍是一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