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特许连锁召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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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限制特许加盟商作弊的措施

特许人以最低成本获取收入和报酬的方法,以减少特许加盟商的拖欠。因为特许人的毛收入在许多情况下取决于特许加盟商支付的特许费或者管理费的多少。以下是特许人通常限制特许加盟商作弊的一些措施:

1.凭借市场经验制定制度的特许人,一般会制定财务准则。在培训特许加盟商时,他要向特许加盟商说明,他们的毛收入和净收入应该反映营业额的一定水平,支出项目的每组比例都应在营业额中有所反映。隐瞒毛收入不可避免会扭曲净利润。当然,净利润也可能由于雇员不称职或者盗窃而扭曲,如果是这些情况,特许人应该能够很快帮助特许加盟商查明原因,给予忠告或者开始适当的补救行动。

2.特许人要确立会计制度和报告程序的标准形式,以便他能被告知每个特许加盟商的经营业绩。

3.特许人需要有权对特许加盟商的财务状况作现场审计,而不必事先给予警示。

4.会计制度和报告程序使特许人能够监控特许加盟商的业绩,能够发现经营不好的迹象。

5.特许人的员工定期视察给特许加盟商提供支持,他们有权与特许加盟商讨论公司业绩,对存货、账簿和一些别的记录作现场检查,以核实特许加盟商向特许人报告的资料的准确性。这些检查是特许人提供的支持的一部分,因为信息不准确,无论特许加盟商是有意还是无意提供的,都会妨碍特许人对其提供帮助。

6.特许人通过搜集、比较每个特许加盟商的信息,构筑一个涵盖每个特许加盟商业绩的数据库,这样他就能够确立整个营销网络的平均业绩。那些业绩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特许加盟商将受到特别关注。

7.因为增值税的原因,特许加盟商需要向海关、税务局申报总收入。这些申报以及由海关和税务局做出的增值税估价的复印件,连同销售数据都要上报给特许加盟商。

8.特许人有机会接触特许加盟商的供应源,如果他了解特许加盟商买了什么东西,在企业运作正常的情况下,他对特许加盟商的总销售额就会有较好的估计。如果特许加盟商从未经批准的渠道进货,不通过正常渠道,就给他们提供了伪造数字、扭曲业绩的机会,特许人的下属员工通过定期视察将会予以揭露。

9.在许多情况下,特许人可以从商圈内的大客户处获取信息,大客户根据商圈内货物和服务的供应情况作出安排。

在特许连锁经营协议终止的情况下,需要给予谅解。这么做的过程中,特许加盟商的地位必须得到认真的考虑,以使协议不能随意终止。准则要求特许人给违约的特许加盟商一份书面通知,让他有充足的时间矫正。终止的后果也得考虑清楚,以使特许人的所有权得到适当保护。

特许加盟商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完成既定的销售额。很明显,在特许连锁经营体制下,和大多数情况一样,特许加盟商需要得到培训,他们可能需要专门知识或者运用特定方法,在经营过程中,特许加盟商决不能自由对外签署特许连锁经营协议。建立起一些预防措施以确保新的特许加盟商承担责任,接受必要的训练,对外提供相同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就好像是一个特许加盟商提供的一样。的确,新的特许加盟商必须为特许人所接受,就好像他直接申请一样。因此,新的特许加盟商必须和直接向特许人申请特许连锁经营的申请人一样,能向顾客提供同样质量和标准的产品。

必须考虑,如果特许加盟商是一个个体,是特许连锁经营的主要股东或者董事,或者是个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些情况下,如果特许加盟商死亡,会发生什么?大多数特许连锁经营协议有处理这些情况的条款,虽然并不都令人满意。还有一些协议完全没有设置这类条款。很明显,这是特许人和特许加盟商都表示严重关注的一个领域,权利平衡被打破,特许加盟商的家属被允许要么继续经营,减小规模,要么卖掉变现,收回企业的资本价值。

特许加盟商的期望不能被忽视。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对特许加盟商的看法予以考虑外,提供给特许加盟商的协议与他所期望受到的待遇完全一致,他才会满意。他不应该忽视任何应考虑的东西;他应该让特许人把所有关注的问题都写进协议,或者作为协议的补充条款,以确认所有要承担的义务,而不留下模模糊糊的概念。通常,大多数特许人不会接受标准形式的补充条款。此外,虽然存在这样的倾向,一个成功的特许加盟商因为成功而忘记应对特许人承担什么责任,但是,特许人总是比单个的特许加盟商对企业了解得更多些。在这种情况下,特许人肯定能够通过适当的契约性条款将特许加盟商包括在特许连锁经营体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