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不断寻梦者:探索李嘉诚财富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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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时时以大局为重

人不能只是考虑自己的事情,还要考虑别人,考虑整体。

把一件事情做成功是不容易的,以平和健康的心态去面对成功则更不容易。很多人做生意一旦有了一定的资本,就会自我膨胀,觉得自己了不起,谁都不放在眼里,这样往往会吃大亏。李嘉诚向内地投资时,已经是成功人士,富可敌国,但他却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就是一切,自己做的事情都正确,相反,他总是不断地提醒自己,凡事应以大局为重,以利国利民为重。而这一点充分表现在他对内地的一次投资活动中。

1992年6月,北京市政府向外界表示,可以考虑与外商合作王府井旧城区改造工程。一时,香港各大财团闻风而动,都想分得一杯羹。

众所周知,王府井是首都最繁华、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区,地位有如上海的南京路、香港的铜锣湾。一般来说,在这些黄金地段,想找一间铺面都是难上加难。现在居然有希望获得以公顷计算的大幅土地租用权。众多地产大亨们喜出望外,谁也不想放过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要知道,如果能拥有王府井的一块土地,就等于拥有了一座聚宝盆。

1992年6月25日,李嘉诚、郭鹤年在上海闸北联手搞定一块土地后,共同飞往北京,于26日与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签署意向书。签约的双方分别是香港嘉里发展公司和北京东城区房地产公司。

郭鹤年身为香港嘉里发展公司主席,在香港的名气虽说不如李嘉诚,却是大马首富。李郭两人能如此神速搞定这么大的项目,是他们多年来在内地耕耘(捐赠与投资)的结果。

位于王府井大街南口的这块地皮面积共5.11公顷,可规划建筑总面积14万平方米,计划建成亚洲乃至世界一流的商业中心。

双方签署的意向书中并未涉及该项目的地价、投资金额、工期、物业规划等内容,可见合作意向是在匆忙中敲定的,细节有待以后再谈判。消息传来,在香港各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逐渐把李嘉诚看成神了,似乎世界上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然而,形势却在时刻变化着。1993年,因经济发展过热,中央政府决定加强宏观调控,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这意味着要与北京方面谈妥这一项目,将会异常艰难。面临此境,不大善于谈判的郭鹤年知难而退,留下李嘉诚孤身应对。一时间,发展王府井地盘物业的控股权便顺势完全落入“长实”手中。

李嘉诚依然信心十足,再一次运用他非凡的智慧与谈判技巧,使得有关立项、规划等异常繁杂的手续在1993年间全部获得市政府的批准。该建筑被正式定名为东方广场。

东方广场建筑高度计划为70多米,地盘面积10.1万平方米,这比当初意向书中的14万平方米要少许多,但毕竟这一年的形势和去年大不相同,能达成这一协议,已经很不容易。

该大型物业投资预算超过12亿港元,“长实”负责起楼价,合作伙伴东城区房地产公司负责地价。香港是地贵楼贱,内地则正好相反。

当地居民与商家的搬迁本来可能会成为最大的难题。李嘉诚将这道难题交给北京市政府去做,即由他负担地价和搬迁费,请市政府做好原住户和业主的搬迁工作。

出人意料的是,搬迁过程非常顺利,很快就基本完成了。李嘉诚感叹道:“北京的老百姓真是太好了,这在香港简直不可想象。”

但是,搬迁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全球最著名的快餐集团麦当劳成了此次搬迁的“钉子户”。王府井麦当劳分店是该集团最大的一家分店,两层楼面共计2.8万平方英尺,设有700余个座位,每天平均有1万多人光顾。在开业之初,顾客排队竟有几里之长,盈利之丰厚,自不待言。

麦当劳当然不愿意把这棵摇钱树从聚宝盆里连根拔出。但是,北京市政府依照其最新文件,责令麦当劳限期搬迁。于是,麦当劳抛出了它的杀手锏,即麦当劳集团与北京市政府签署的长达20年的经营合同。营业地区为王府井现址,租期要到2010年才满,而现在才经营两年多。此时,王府井这块地盘已快夷为平地,只剩下麦当劳孤零零地站在空旷的废墟上。

其实搬迁只是北京市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事,李嘉诚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但李嘉诚一直奉行以和为贵的原则,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于是他出面与北京市政府协商,表示只要麦当劳答应迁出王府井,日后东方广场将留一个比现在面积更大的铺位给麦当劳。

北京市政府只好与美国麦当劳公司重新进行谈判。除了李嘉诚提出的条件外,又列出了一系列更优厚的条件,包括批准麦当劳在北京多开若干家分店等。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麦当劳当然同意搬迁了。

李嘉诚一出手,立刻化干戈为玉帛。一场全球性的风波就这样平息,兴建东方广场的障碍终于扫清了。

终于,已经空旷无物的王府井地盘开始动工了。按计划,建成后的东方广场将高达70米,不仅可以俯视昔日皇宫里的一砖一瓦,就连稍远的中南海全景亦可尽收眼底。

对见惯百米以上摩天大楼的香港人来说,70米的高度实在不算什么;但在首都北京兴建如此高的建筑,非同小可。很多人都担心如此高大的建筑会破坏北京的人文景观。李嘉诚觉得,建筑现代化与保护古都风貌并不矛盾,是完全可以统一的。但后来的事实表明李嘉诚显然没有考虑周全。正式方案公布后,北京各界人士一片哗然。

人们的担忧的确是有原因的。根据国家规划委员会规定,北京市的规划以故宫为中心,其他建筑必须配合故宫的外观。按规定,从故宫中心向外望360度的视野范围内,不应见到任何其他的建筑物。故宫的城墙高有3丈,也就是说,站在故宫内朝外望,只能望到城墙和天空。离故宫的距离越远,建筑物方可逐渐升高。而国务院批复的1991~2010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长安街、前门大街西侧和二环路内侧及部分街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然而,东方广场大厦在“30米以下”的建筑高度区内,却拟建70余米高,显然不符合要求(规定高度只有40米)。

除此之外,东方广场的土地面积比率也超出城市规划要求的7倍,所以这幢大厦不仅是过高的,而且过大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东侧,必然会夺去附近的故宫、天安门、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人民英雄纪念碑等著名建筑的风头,从而影响到天安门广场的中心地位。

因此,专家们联名上书中央要求依法调整东方广场工程方案。

1994年,中央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再次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对基本建设规模也做出了要求,即缩小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档建筑项目。凡不符国家规定,无正式手续的项目一律要停。

不久,“长实”集团便发布声明,表示完全服从中央路线,声明指出:“由于东方广场地段所在地为北京旧城危房改造区,根据北京城市规划法例规定,有关地段必须按规划发展,该地段之内土地使用者,必须服从有关城市规划。‘长实’认为北京市有关城市规划法例极为合理,同时,类似城市规划法例亦在西方国家及香港被普遍采用。任何到中国投资的外商均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任何希望通过国际舆论压力,而使其身处中国法律之外的做法均是不当的。”

李嘉诚的积极主动态度,充分显示了他做事果断,处处以大局为重,知错就改的行事作风。

李嘉诚明白,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中国政府是不会做出半点让步的。但又知道,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也不是不可变通的。于是,“长实”主动与北京有关部门协商修改方案,使项目不致胎死腹中。尽管这样会使东方广场计划遭受一点损失,但绝对不会亏本,只不过是少赚一点罢了。

3月11日,李嘉诚向外界宣布,“长实”与北京市政府的合作非常愉快,只是方案需要修改而已。他强调,在任何地方建任何工程都要经商讨后才能最后确定,东方广场目前遇到的问题并不奇怪。3月12日的《联合报》做了如下报道:“有报道指出‘长实’公司因工程延期及地积比率减少而有些损失,李嘉诚对此的回应是:‘鬼才有损失呢!’他说,面积多少完全无关系,内地地价与香港地价是天与地比。香港地价贵,香港最高时地价与起楼价为十比一,内地则全倒过来。”

“……李嘉诚又说,他现在‘无甚烦恼’,球照打、会照开。”

李嘉诚既然“开心”,“长实”的股东们也就放心了,“长实”股价并没有多少波动。

东方广场的项目不可能永远停顿下去。其现址已经夷为平地,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不久,双方决定重新合作。新方案这次自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拟定、申报与审批,一切都慎之又慎,以免再出差错。

1996年6月,形势终于有了转机。东方广场项目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得到批准。东方广场一波三折,几经起伏,但总算大功告成了。1999年国庆50周年前夕,东方广场宣告全部竣工。

人们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以自己为中心,不顾整个大局的整体局势和要求,仅从自己出发,最终给自己和整个局面带来不良的影响。要努力做到时时以大局为重,忍一时之所失带给你的将不光是一时的沉浮,而是将引领你走向更大成功的通天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