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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莫言:不一样的诺贝尔奖

在1955年2月17日,管谟业出生在山东高密。后来,在文学界改名莫言。他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2011年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寻根作家”之一,他的作品主要表达的是“怀乡”以及“怨乡”之情。他的作品很有特点,主要是因为他深受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主要内容是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另外,他的作品中还加入了宗教情怀,使其区别于其他当代作家,主要的代表作品是《生死疲劳》和《蛙》。从此,他的作品与世界联系在了一起。

正因为其自身有着独特之处,才得以成为文坛中的一匹黑马。

作为我国空前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的小说是怎样的呢?他的思维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其思维作简要分析。

莫言小说之所以取得了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独特的故事,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其在小说中所使用的独创性语言和变化多端的戏剧性的艺术手法也是其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这是其他作家无法企及的。读过莫言作品的人应该都了解莫言的语言风格,是带有浪漫激情和魔力的。例如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进行了充满激情的语言描写,如对红高粱的描写:“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醉能爱的地方”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白白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下下很明显,莫言小说中的红高粱绝不仅仅是一种植物,而是代表了那些与红高粱有着相似特点的英雄。在这些英雄出现的时候,往往伴随着红高粱的出现。在很多时候,他们也是融为一体的。

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有更多的人对他进行评价。作家、评论家胡殷红曾经写过一篇素描莫言的随笔《能说会道也莫言》,对于莫言的小说语言,她这样称颂:“莫言的作品我最先读过的是《红高粱》,这个小说把文法规范句式‘拧巴’着使,比如,‘高粱高密辉煌、高粱爱情激荡’,太有诗意了,虽然看上去东拉西扯的词堆在一起,但真能搅和得你心旌摇曳。我觉着,这就是语言才能。”

的确,莫言在小说中的语言驾驭是不拘一格的,仅《红高粱家族》中小说精彩的、浪漫的语句描写,就不胜枚举:“金色的太阳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黄色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被割下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子弹在低空悠闲地飞翔,贴着任副官乌黑的头发滑过去”;“高粱的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鬼鬼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黄黄,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嚎陶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等等。小说中的比喻也因其反常规而显得十分新奇。

另外,莫言用“高粱般深红的嘴唇和玉米般金黄的笑脸”来形容死神;说“死骡马的大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下突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的确,莫言小说中的形象是非常生动的,在你阅读的时候就会感受到他语言的魔力。此外,在叙述过程中,莫言有时还故意插入一些与总体叙述风格相背离的语言,例如”我“看到母亲的小脚就想高呼”打倒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等等,都给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涂上了一层浓郁的幽默、诙谐、俏皮的色彩。

魏明伦与莫言是多年的好朋友。关于莫言,他再熟悉不过了。当得知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魏明伦说:“所有莫言作品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红高粱家族》。虽然它写的是抗战题材,但又与我们平时看到的抗战主题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莫言的小说早已经突破了我们所习惯的二维思维标准,开拓了一片新的天地。”

在莫言小说的特点方面。魏明伦说:“从《红高粱家族》开始,到后来的《丰乳肥臀》、《天堂蒜薹之歌》,以及近来在国外书展上大受追捧的《生死疲劳》,都显示出作者与众不同的形象思维。”“莫言是用中文汉字写作,写的是中国的生活、历史与变迁,但他的创作方法与价值观又吸收了现代派文学的魔幻主义、黑色幽默,这样的主题与中文的结合,正好符合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判标准。”

魏明伦说:“他曾经形容自己说,他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方式不一致。没错,生活中的莫言可能是胆小的、不张扬的,但他写起小说来,绝对非常大胆,锋芒毕露。”有的作家是演说家,而有的作家平时就不怎么爱说话、会说话,莫言正是这后者。他靠的不是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而是他的三寸不朽之笔和他的梦幻般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