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门罗主义就是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门户开放则是我的还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十九世纪初期,拉美革命风起云涌,而欧洲“神圣同盟”欲逆历史潮流而动,美国也正处于对外扩张的高峰期,美洲风云变幻,考验着新生的合众国。面对这些艰巨的挑战,美国人的回答就是门罗宣言。
1823年12月3日,门罗在向国会提供的国情咨文中提出,美国对外政策的原则,核心就是两条,第一条大家都熟,就是欧洲不要到美洲来搞事儿;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条,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现在这条大家都忘得差不多了。后来美国在婊子要当,牌坊要立的心态之下纠结了很久。
门罗宣言的问题在于那是1823年,当时美国不但政治稚嫩而且国力不强。就好比现在中国宣布不干涉美洲事务,你美国人也不要来干涉东亚事务,美国人会接受吗?当然不肯的。同理,当时的欧洲人根本不把门罗宣言当回事儿,你用没有行为能力的干涉欧洲来换取实实在在的美洲,摆明就是空手套白狼嘛,哪有这种好事儿?事实上门罗宣言被称之为门罗主义,也是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那时门罗宣言才被欧洲列强所重视。
不得不承认,美国人的确是得天独厚,在国际政坛初试啼声,就是一记惊雷。时至今日,门罗主义已经成为地区霸权的代名词,美国之后的数个大国都倒毙在通往门罗主义的道路上,但是依然有不少地区大国前赴后继毫不犹豫地奔向门罗主义。
门罗主义被称为美国“外交独立的宣言书”,这当然是所有新生国家的普遍追求,无可厚非。不过美国自我决定就代表了美洲,这个好像没有经过投票选举。就好比有一个邻居跑到你家里,说我素质比你高,财产比你多,身体比你强壮,所以我应该成为你的导师,你的家庭生活应该接受我的指导……我想正常人都会觉得荒谬。但是拉美人民却不得不接受这一切。
有人说,美国的门罗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美洲被再一次殖民化,不乏进步意义。可笑的是,美国所谓的非殖民化,只是不允许欧洲人这么干,但是从来没有束缚过自己的手脚。如果这种说法成立,日本人也可以说大东亚共荣圈赶跑了欧洲殖民者,人类又进步了。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攫取朝鲜和台湾,沙俄依然在中国北方虎视眈眈,南部已经被英法划分,美国作为后发的帝国,在中国的获益明显与其实力不符,不免坐立不安。作为回应,美国夺取菲律宾,并提出门户开放。
从1899年9月到12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训令驻德、英、俄、法、日、意等六国大使,向各驻在国政府递交一份照会,这就是近代史上著名的所谓第一次关于中国的门户开放通牒(义和团之后还有第二次)。
从此以后,全世界大大小小的门罗主义者都跟美国这个最早最大的门罗主义者兼门户开放者较上了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门户开放不过是门罗主义的前奏,负责投石问路,一旦美国势力占据上风,门罗主义便会发威,驱赶其他列强。
门户开放说明国力已经长成的美国,还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逻辑里面打转,称不上是什么高明的战略。这点在老罗斯福身上体现得特别充分,他认为美国与其他大国没有什么区别,并不是道德的化身,不过是在国家利益的感召下凭借实力取胜而已。但是这种调子无法满足热爱装的美国人民,也忽悠不了全世界。美国要走向世界大国,在理念上还得与时俱进,更上一层楼。
新中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样是中国争取国家自主和外交独立的重大举措(同样,印度推出了不结盟战略,标榜的也是外交独立,非常具有对比性)。1953年12月31日下午,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西花厅会见印度代表团,在会谈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印度人的“不结盟”战略看上去标榜外交独立,实质上是一个试图左右逢源的战略(甚至尼赫鲁也不否认这点),这点在1962年体现得非常充分。当时印度认为中国进攻印度是一种打破均势的行为,必然招致列强群起而攻之,最后必然失败。所以印度可以肆无忌惮地执行前进政策而不用考虑中国的报复。
这种“立足于不打”的战略(中国人都是立足于打,所以无法理解也永远接受不了这种思维)固然不错,但并非完美。列强固然有维护均势的主动性,但是也免不了有俗务缠身的时候。1962年美国心急火燎地维护门罗主义无暇东顾,苏联人在剑拔弩张的关键时刻,出于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立场和急迫的政治需要,直接就把印度卖了。
198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在世界格局发生剧变的前夜作出强有力的战略规划,的确是值得称道的。
所有的战略思想或者指导原则都是历史的产物,必然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当然不能例外。
中国国力对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随之而来的“和平崛起”或“和平发展”,其实是一个搭车战略,它利用现有大国营造的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加速自身发展。但是幸福总是短暂的,换来的是成长的烦恼。现有大国没有义务长期为中国提供如此友好的环境和机遇,接下来必然给你下套使绊儿。所以未来的道路得靠自己走了。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略显被动。
本人曾经评论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推广以及联合国权威的重建将给中国带来和谐世界的合法性。但是这一战略的唯一缺点就是略显被动,限制了中国的选择,束缚了中国的手脚。中国必须有更为主动的战略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补充。
第三、中国过去事实上的“不结盟”政策将面临冲击。
中国过去很长时间是光杆司令打天下,比印度还要不结盟,当然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奉行“不结盟”政策是因为中国过去无力组织地区或全球性的政治、经济或者集体安全组织,或不能在这些组织内部担当主导角色。现在不同了,上合组织,东盟10 1,将来的10 3,10 6,乃至东亚共同体,都需要中国的深度参与和领导。
有学者直言,“如果要保持国际体系顺利运转,国家必须做好准备向一些国·际组织让出某些主权。”(理查德哈斯:《重新考虑主权问题》)。这些组织的条约和协议,必然对各个成员国有约束,也就肯定要挑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也是在新一波全球化之下的必然场景。
今年的事情又特别多,我们遇到了当年印度人的困境。中印边界冲突之前,印度人总劝其他国家和平解决争端。冲突爆发之后,很多国家居高临下,劝印度和平解决中印之间的矛盾,这让印度极端郁闷而无可奈何。这种尴尬的场面希望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中国人的身上。
还有印度,我看到过两句话,极为生动形象:
“印度,即使作为一个国家的印度,按照欧洲人的看法,现在没有,而且从来也没有过任何有形的、政治的、社会的或宗教的统一”。
这个实体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不过是“像其它帝国一样的一个帝国,被英国多年来的军事威力、外交技巧和欺诈弄到一块的不同领土和人民的集合体,然后凭借强力推行英国人控制非英国人民的手段来维护其存在”。(转引自《马克斯韦尔:中印边界争端反思》)
第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中国的传统。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于主权神圣原则。这种外交原则为一个新生的根基不稳的共和国所提出,并为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领袖所倡导,是不难理解的。但是时至今日和不远的将来,对于中国来说,又怎么可以接受个别国家推行种族灭绝政策?不负责任地研发大杀器?或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中国岂能仅仅因为这些国家的“主权神圣”而不加以制止?
中国从古到今从来就不是一个打酱油的国家。中国的传统是什么?那就是吊民伐罪。
《孟子·梁惠王下》有云: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一”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它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二”
齐人伐燕,取之。诸侯将谋救燕。宣王曰:“诸侯多谋伐寡人者,何以待之?”
孟子对曰:“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未闻以千里畏人者也。《书》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徯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书》曰:‘我后,后来其苏。’“三”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若杀其兄父,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也?天下固畏齐之强也,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是动天下之兵也。王速出令,反其旄倪,止其重器,谋于燕众,置君而后去之,则犹可及止也。”
第一段孟子直言国家征伐,民悦而取,民不悦而不取,以人为本。而产生于近代欧洲历史的主权概念,则可能成为施暴者的挡箭牌,只怕是有些陈旧过时了。
第二段本人首读之时颇为心惊。暴政取代暴政,必然导致更坏的结果以及更大的失败。国民党的劣质统治居然让台湾人怀念日据时代的好,也真是国民党的一绝。这种历史难道不需要清算,反而要由对台湾没有原罪的大陆来帮国民党背历史黑锅,还政治旧债吗?
第三段搁现在,大致意思是如果中国讨伐阿富汗,缅甸人民就不高兴了;中国讨伐缅甸,阿富汗人民就不高兴了。它们愤怒地质问:为什么不先来解放我们?四夷之邦思慕教化,其心可谓迫矣。
以上内容或许有些自恋,这是伟大国家才能有的逻辑,对于小国弱国来说·那就显得太迂阔了。后来孟子用这套来忽悠小国“宋国”(见《孟子滕文公下》:“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简直惨无人道。
十九世纪后期以来的中国,孔孟之言被认为是迂腐不堪,是因为中国不先进了,王政思想玩不转了,实际上还是一个实力问题。弱势中国没有能力消费孔孟之道,只能苦等来者。
第四段放到后面讲。
吊民伐罪是干涉主义的最高境界。前面说过美国需要与时俱进,事实上的确如此,美国版的吊民伐罪就是“威尔逊主义”,不过是一个大大缩水的吊民伐罪。
全世界自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以来,主权平等和国家至上等概念成为最高法则,不少思想家纷纷鼓吹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对内最高,对外独立”,国家至上主义和民族主义思想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新宗教。这在特定历史阶段当然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则显得不切实际。
威尔逊,是一个知名学者出身的比较另类的美国总统,在成为总统之前,就在社会管理和国际政治领域多有著述(值得一提的是威尔逊在社会政治领域主张加强美国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权力,这个思想贯彻到后来他所接触的很多领域,包括国际联盟)。成为美国总统之后,威尔逊放手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正是威尔逊为美国的海外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传播民主。最为典型的就是威尔逊在1915年说道:“由于我们要求依据我们所信奉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不受干扰地发展和管理自己的生活,因此我们厌恶本身不屑于为的侵略行为,不论它来自何方。……还不止于此。我们也要求他人得到同样的待遇。我们对个人自由及国家自由发展的热衷,不限于与切身有关的事件及范围。只要有某个民族想要走独立及民权这条艰苦的道路,我们都会有同样的热忱。”
我看过不少对于威尔逊的评论,基辛格说的很有意思:原本是为要美国严守中立而提出的主张,经威尔逊解释后却成为扮演全球十字军的理论基础。……充分证明(威尔逊)在崇尚吹毛求疵的学术殿堂中的时间没有白费。另外,基辛格也是哈佛大学博士出身。
自威尔逊以降,历届美国总统无不以威尔逊传人自居,仿佛个个都是自由民主的传教士。“人权大于主权”实际上是一个强权逻辑,试图否定弱小国家的主权神圣原则。可笑的是不少祖国还处于弱势地位的蠢货,居然接受这个逻辑并热情地为之鼓噪,一方面说明有些人的确愚不可及,另一方面也说明这套理论的确蛊惑人心。
美国这套理论是非常霸道的,也不管民主是否为其他国家人民所迫切需要,总想着民主化解决社会、经济的发展问题而罔顾各个国家之间历史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一个强大的政府对于后发国家来说,比民主制度更为迫切和重要,但是美国人在国外却从来没有致力于这方面的建设,也无法提供可参考的方案和建议(具体可见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美国典型的做法就是,在二战结束之后试图在中国建立一个多党派的民主联合政府,结果这种严重脱离中国实际的设想只能以失败告终。
其实美国在十九世纪末也认识到这个问题,以威尔逊为代表的学界和政界无不致力于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奈何他们走出国外,就想不起这点来了。非不能为,实不欲为。
以美国攻打伊拉克为例,一开始的理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果大家都知道。后来的理由是萨达姆与基地组织勾结,也没影儿。最后索性就是反对萨达姆暴政,反正这个理由美国最拿手了,从十九世纪末开始玩了一百多年了,属于固定套路从来没变过。一路打下来倒也挺顺利,诛杀萨达姆,伊拉克民众不能说不高兴,但问题是接下来怎么办?
齐国占领燕国,不过以暴政取代暴政,遭到燕国人民的强烈反抗,后来在天下诸侯的反对下,齐国只能退出燕国。这种景象与今日中东之伊拉克,何其相似也。美国虽然未“动天下之兵”,然诺贝尔和平奖却不期而至,全世界人民大悦。欧洲人试图不战而屈人之兵,可谓高明。
总而言之,对于中国来说,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局势(周边国家、恐怖分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益显得不合时宜。
中国是什么类型的国家?我认为中国是一个极为灵活,没有教条的国家。过去在苏联阵营中,中国是最反美的;在美国阵营中,中国是最反苏的;过去中国视自由贸易为毒蛇猛兽,现在中国是自由贸易最坚定的鼓吹者。在不远的未来,中国或许将成为民主政治最坚定的捍卫者。当然这肯定是中国模式的民主政治。英美民主是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可以很形象地描述为这是一种“讲方言的政治”,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是格格不入的。
鉴于水平有限,虽经多方思考,但是仍然无法得出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进化为“吊民伐罪”的完美逻辑。有人认为中国应该追求道义或者逻辑上的完美,但遗憾的是这非常困难,除非我们打算什么都不干。美国二十世纪初外交政策的基础是门罗主义和门户开放。乍一看这两者似乎略显矛盾,但是如果以美国实力为背景,一切又显得顺理成章。
最后我想说,昔日的毒药已成为今日的美食。我认为,它将长时间滋养我们的国家和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