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黑幕的描写。拿最流行的小说来分析,除掉侦探故事与色情故事以外,最常用的材料是社会黑幕。从前上海各报章所常披露的《黑幕大观》之类的小说(较好的例有《官场现形记》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颇风行一时,一般人爱看这些作品,如同他们打开报纸先看离婚案、暗杀案、诈骗案之类新闻一样,所贪求的就是那一点强烈的刺激,西方人所说的sensation。本来社会确有它的黑暗方面,文学要真实地表现人生,并没有把世界渲染得比实际更好的必要。如果文艺作品中可悲的比可喜的情境较多,唯一的理由就是现实原来如此,文学只是反映现实。所以描写黑幕本身也并不是一件坏事。欧洲文学向推悲剧首屈一指,近代比较伟大的小说也大半带有悲剧性;这两类文学所写的也还可以说都是黑幕,离不掉残杀、欺骗、无天理良心之类的事件。不过悲剧和悲剧性的小说所以崇高,并不在描写黑幕,而在达到艺术上一种极难的成就,于最困逆的情境见出人性的尊严,于最黑暗的方面反映出世相的壮丽。它们令我们对于人生朝深一层看,也朝高一层看。我们不但不感受实际悲惨情境所应引起的颓丧与苦闷,而且反能感发兴起,对人生起一种虔敬。从悲剧和悲剧性的小说我们可以看出艺术点染的功用。大约情节愈惨酷可怕,艺术点染的需要也就愈大,成功也就愈难。所以把黑幕化为艺术并不是一件易事。如果只有黑幕而没有艺术,它所赖以打动读者的就是上文所说的那一点强烈的刺激。我们在作品中爱看残酷、欺骗、卑污的事迹,犹如在实际人生中爱看这些事迹一样,所谓“隔岸观火”,为的是要满足残酷的劣根性。刑场上要处死犯人,不是常有许多人抢着去看么?离开艺术而欣赏黑幕,心理和那是一样的。这无疑地还是一种低级趣味。
第四是风花雪月的滥调。古代文艺很少有流连风景的痕迹,自然通常只是人物生活的背景,画家和文人很少为自然而描写自然。崇拜自然的风气在欧洲到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起来以后才盛行。在中国它起来较早,从东晋起它就很占势力。所谓“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陶、谢的诗是这种新风气之下最灿烂的产品。从艺术境界说,注意到自然风景的本身,确是一种重要的开拓。人类生长在自然里,自然由仇敌而变成契友,彼此间互相的关系日渐密切。人的思想情感和自然的动静消息常交感共鸣。自然界事物常可成为人的内心活动的象征。因此文艺中乃有“即景生情”、“因情生景”、“情景交融”种种胜境。这是文艺上一种很重要的演进,谁都不否认。但是因为自然在大艺术家和大诗人的手里曾经放过奇葩异彩,因为它本身又可以给劳苦困倦者以愉快的消遣和安息,一般人对于它与艺术的关系便发生一种误解,以为风花雪月、花鸟山水之类事物是美的,文艺用它们做材料,也就因而是美的。这是误解,因为它假定艺术的美丑取决于题材的美丑。有些作家相信要写成伟大的作品,必选择伟大的题材如英雄事迹之类,和相信作品里有风花雪月、花鸟山水等等就可以美,是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不明白“连篇累牍尽是月露风云”,其中有许多实在是空洞腐滥,不表现任何情感,也不能引起任何情感。从前号称风雅的骚人墨客常犯这毛病,现在新文学家有时也“雅到俗不可耐”。许多关于自然的描写都没有情感上的绝对必要,只是相习成风,人家盲目地说这才美,自己也就跟着相信这真是美。这种心理习惯,就是心理学家所谓“套板反应”(stockresponse),是一切低级趣味的病根。
第五是口号教条。文艺是不是一种宣传工具呢?关于这一点,我知道我的意见和许多人的不相同,话说来很长,我在《文艺心理学》里已说得相当详细,在这里我只能说一个梗概。这问题在古今中外都闹得很久,双方都有很有力的人提出很有力的理论,我们用不着固执成见。从一方面看,文艺对于人生必有彻底的了解与同情,把这了解与同情渗透到读者的心里,使他们避免狭陋与自私所必有的恶果;同时,它让心灵得到自由活动,情感得到健康的宣泄和怡养,精神得到完美的寄托场所,超脱现实世界所难免的秽浊而徜徉于纯洁高尚的意象世界,知道人生永远有更值得努力追求的东西在前面,——这一切都可以见出文艺对于人的影响是良好的,人可以从文艺中得到极好的教训,最好的宣教工具就莫过于文艺。但从另一方面看,文艺在创作与欣赏中都是一种独立自足的境界,它自有它的生存理由,不是任何其他活动的奴属,除掉创造出一种合理慰情的意象世界叫做“作品”的东西以外,它没有其他目的,其他目的如果闯入,那是与艺术本身无关的。存心要创造艺术,那是一种内在的自由的美感活动;存心要教训人,那是一种道德的或实用的目的。这两桩事是否可合而为一呢?一箭射双雕是一件很经济的事,一人骑两马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拿文艺作宣传工具究竟属于哪一种呢?从美学看,创作和欣赏都是聚精会神的事,顾到教训就顾不到艺术,顾到艺术也就顾不到教训。从史实看,大文艺家的作品尽管可以发生极深刻的教训作用,可是他们自己在创造作品时大半并不存心要教训人;存心要教训人的作品大半没有多大艺术价值。所以我对于利用文艺作宣传工具一事极端怀疑。我并不反对宣传,但是我觉得用文艺作宣传工具,作品既难成功,就难免得反结果,使人由厌恶宣传所取的形式因而厌恶到所宣传的主张。我也很了解甚至同情宣传者要冒文艺的名,但是我觉得从事于文艺的人要明白此中底细,立定脚跟,不要随声附和。我本不想说出这番不合时宜的话来开罪许多新作家,但是我深深感觉到“口号教条文学”在目前太流行,而中国新文学如果想有比较伟大的前途,就必须作家们多效忠于艺术本身。他们须感觉到自己的尊严,艺术的尊严以至于读者的尊严;否则一味做应声虫,假文艺的美名,做呐喊的差役,无论从道德观点看或从艺术观点看,都是低级趣味的表现。
总观上述五种弊病,共同的病根在离开艺术而单讲内容。离开艺术,内容本身就可以使我们爱好或厌恶,那自然也是常有的事,但那并不是艺术观点上的好恶;我们要爱它恶它,并不一定要在艺术作品中去找它。许多伟大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平凡,许多美丽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丑陋。艺术之为艺术,并不在所用的材料如何,而在取生糙的自然在情感与想像的炉火里熔炼一番,再雕琢成为一种超自然的意象世界。一种内容既经过艺术的表现,就根本变成另外一回事,我们就应把它当作内容形式不可分的有机体看待。我们鉴赏的对象不是未经艺术点化以前生糙的内容(如侦探故事、爱情故事、黑幕、自然风景、抽象的道理之类),而是艺术点化以后的作品。艺术点化的成功或失败就是美丑好恶所应有的唯一的标准。离开这标准而对于艺术作品判美丑,起好恶,那就是低级趣味。
文学上的低级趣味(下):关于作者态度
文艺的功用在表现作者的情感思想,传达于读者,使读者由领会而感动。就作者说,他有两重自然的急迫需要。第一是表现。情感思想是生机,自然需要宣泄,宣泄才畅通愉快,不宣泄即抑郁苦闷。所以文艺是一件不得已的事。一个作家如果无绝对的必要,他最好是守缄默;得已而不已,勉强找话来说,他的动机就不纯正,源头就不充实,态度就不诚恳,作品也就不会有很大的艺术价值。其次是传达的需要。人是社会动物,需要同情,自己愈珍视的精神价值愈热烈地渴望有人能分享。一个作者肯以深心的秘蕴交付给读者,就显得他对读者有极深的同情,同时也需要读者的同情报答。所以他的态度必须是诚恳的,严肃而又亲切的。如果一个作家在内心上并无这种同情,只是要向读者博取一点版税或是虚声,为达到这种不很光明的目的,就不惜择不很光明的手段,逢迎读者,欺骗读者,那也就决说不上文艺。在事实上,文艺成为一种职业以后,这两种毛病,这表现与传达两种急迫需要的缺乏,都很普遍。作者对自己不忠实,对读者不忠实,如何能对艺术忠实呢?这是作者态度上的基本错误,许多低级趣味的表现都从此起。
第一是无病呻吟,装腔作势。文艺必出于至性深情,谁也知道。但是没有至性深情的人也常有出产作品的引诱,于是就只有装腔作势,或是取浅薄俗滥的情调加以过分的夸张。最坏的当然是装腔作势,心里没有那种感触,却装着有那种感触。满腔尘劳俗虑,偏学陶谢滋情山水,冒充风雅;色情的追逐者实际只要满足生理的自然需要,却跟着浪漫诗人讴歌恋爱圣洁至上;过着小资产阶级的生活,行径近于市侩土绅,却诅咒社会黑暗,谈一点主义,喊几声口号,居然像一个革命家。如此等类,数不胜数,沐猴而冠,人不像人。此外有一班人自以为有的是情感,无论它怎样浅薄俗滥,都把它和盘托出,尽量加以渲染夸张。这可以说是“泄气主义”。人非木石,谁对于人事物态的变化没有一点小感触?春天来了,万物欣欣向荣,心里不免起一阵欣喜或一点留恋;秋天来了,生趣逐渐萧索,回想自家身世,多少有一点迟暮之感;清风明月不免扰动闺思,古树暮鸦不免令人暗伤羁旅;自己估定的身价没有得到社会的重视,就觉得怀才莫展,牢骚抑郁;喝了几杯老酒,心血来潮,仿佛自己有一副盖世英雄的气概,倘若有一两位“知己”,披肝沥胆,互相推许,于是感激图报的“义气”就涌上来了。这一切本来都是人情之常,但是人情之常中正有许多荒唐妄诞,酸气滥调,除掉当作喜剧的穿插外,用不着大吹大擂。不幸许多作家终生在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中讨生活,像醉汉呓语,就把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倾泻到他们所谓“作品”里去。“一把辛酸泪”却是“满纸荒唐言”。这种“泄气主义”有它的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自古有所谓“骚人墨客”,徜徉诗酒,嗟叹生平,看他们那样“狂歌当泣”的神情,竟似胸中真有消不尽的闲愁,浇不平的块垒。至于一般士女的理想向来是才子佳人,而才子佳人的唯一的身份证是“善病工愁”,“吟风弄月”。在欧洲,与浪漫主义结缘最深的“感伤主义”(sentimentalism)事实上也还是一种“泄气主义”。诗人们都自以为是误落人寰的天仙,理想留在云端,双脚陷在泥淖,不能自拔,怨天尤人,仿佛以为不带这么一点感伤色彩,就显不出他们的高贵的身份。拜伦的那一身刺眼的服装,那一副憔悴行吟、长吁短叹的神情,在当时迷醉了几多西方的佳人才子!时代过了,我们冷眼看他一看,他那一副挺得笔直,做姿势让人画像的样子是多么滑稽可笑!我们在这新旧交替之际,还有许多人一方面承继着固有的骚人墨客和才子佳人的传统,一方面又染着西方浪漫主义的比较粗陋一面的色彩,满纸痛哭流泪,骨子里实在没有什么亲切深挚的情感。这种作品,像柏拉图老早就已经看到的,可以逢迎人类爱找情感刺激的弱点,常特别受读者欢迎。这种趣味是低级的,因为它是颓废的,不健康的,而且是不艺术的。
其次是憨皮臭脸,油腔滑调。取这种态度的作者大半拿文艺来逢场作戏,援“幽默”作护身符。本来文艺的起源近于游戏,都是在人生世相的新鲜有趣上面玩索流连,都是人类在精力富裕生气洋溢时所发的自由活动,所以文艺都离不掉几分幽默。我在《诗论》里《诗与谐隐》篇曾经说过:“凡诗都难免有若干谐趣。情绪不外悲喜两端。喜剧中都有谐趣,用不着说;就是把最悲惨的事当作诗看时,也必在其中见出谐趣。我们如果仔细玩味蔡琰的《悲愤诗》或是杜甫的《新婚别》之类的作品,或是写自己的悲剧,或是写旁人的悲剧,都是痛定思痛,把所写的事看成一种有趣的意象,有几分把它当作戏看的意思。丝毫没有谐趣的人大概不易做诗,也不易欣赏诗。诗与谐都是生气的富裕,不能谐是枯燥贫竭的征候,枯燥贫竭的人和诗没有缘分。但是诗也是最不易谐,因为诗最忌轻薄,而谐则最易流于轻薄。”这段引语里的“谐”就是幽默,我这番话虽专就诗说,实在可通用于一般文艺。我们须承认幽默对于文艺的重要,同时也要指出幽默是极不容易的事。幽默有种种程度上的分别。说高一点,庄子、司马迁、陶潜、杜甫一班大作家有他们的幽默;说低一点,说相声、玩杂耍、村戏打诨、市井流氓斗唇舌、报屁股上的余兴之类玩意也有他们的幽默。幽默之中有一个极微妙的分寸,失去这个分寸就落到下流轻薄。大约在第一流作品中,高度的幽默和高度的严肃常化成一片,一讥一笑,除掉助兴和打动风趣以外,还有一点深刻隽永的意味,不但可耐人寻思,还可激动情感,笑中有泪,讥讽中有同情。许多大诗人、悲剧家、喜剧家和小说家常有这副本领。不过这种幽默往往需要相当的修养才能领会欣赏,一般人大半只会欣赏说相声、唱双簧、村戏打诨、流氓显俏皮劲那一类的幽默。他们在实际人生中欢喜这些玩意,在文艺作品中也还是要求这些玩意。有些作家为着要逢迎这种低级趣味,不惜自居小丑,以谑浪笑傲为能事。前些时候有所谓“幽默小品”借几种流行的刊物轰动了一时,一般男女老少都买它,读它,羡慕它,模仿它。一直到现在,它的影响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