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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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附:《谈文学》(15)

不过“辞溢乎情”有时也别有胜境。汉魏六朝的骈俪文就大体说,都是“辞溢乎情”。固然也有一派人骂那些作品一文不值,可是真正爱好文艺而不夹成见的虚心读者,必能感觉到它们自有一种特殊的风味。我曾平心静气地玩味庾子山的赋、温飞卿的词、李义山的诗、莎士比亚的悲剧和商籁,弥尔顿的长短诗,以及近代新诗试验者如斯温伯恩、马拉梅和罗威尔诸人的作品,觉得他们的好处有一大半在辞藻的高华与精妙,而里面所表现的情趣往往却很普通。这对于我最初是一个大疑团,我无法在理论上找到一个圆满的解释。我放眼看一看大自然,天上灿烂的繁星,大地在盛夏时所呈现葱茏的花卉与锦绣的河山,大都会中所铺陈的高楼大道,红墙碧瓦,车如流水马如龙,说它们有所表现固无不可,不当作它们有所表现,我们就不能借它们娱目赏心么?我再看一看艺术,中国古瓷上的花鸟、刺绣上的凤翅龙鳞,波斯地毡上的以及近代建筑上的图案,贝多芬和瓦格纳的交响曲,不也都够得上说“美丽”,都能令人欣喜?我们欣赏它们所表现的情趣居多呢,还是欣赏它们的形象居多呢?我因而想起,辞藻也可以组成图案画和交响曲,也可以和灿烂繁星、青山绿水同样地供人欣赏。“辞溢乎情”的文章如能做到这地步,我们似也毋庸反对。

刘彦和本有“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的说法,我觉得后起的“因情生文,因文生情”的说法比较圆满,一般的文字大半“因情生文”,上段所举的例可以说是“因文生情”。“因情生文”的作品一般人有时可以办得到,“因文生情”的作品就非极大的艺术家不办。在平地起楼阁是寻常事,在空中架楼阁就有赖于神斤鬼斧。虽是在空中,它必须是楼阁,是完整的有机体。一般“辞溢乎情”的文章所以要不得,因为它根本不成为楼阁。不成为楼阁而又悬空,想拿旁人的空中楼阁来替自己辩护,那是狂妄愚蠢,为初学者说法,脚踏实地最稳妥,只求“因情生文”,“情见于辞”,这一步做到了,然后再作高一层的企图。

想像与写实

在这些短文里,我着重学习文学的实际问题,想撇开空泛的理论,不过对于想像与写实这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分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这个理论上的争执在十九世纪后期闹得最剧烈。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和“想像”两大口号。浪漫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借想像。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像对立的是理智,是形式逻辑,是现实的限制;想像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把现实世界的事理情态看成一个顽皮孩子的手中的泥土,任他搬弄糅合,造成一种基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意象世界。这意象世界或许是空中楼阁,但空中楼阁也要完整美观,甚至于比地上楼阁还要更合于情理。这是浪漫作者的信条,在履行信条之中,他们有时不免因走极端而生流弊。比如说,过于信任想像,蔑视事实,就不免让主观的成见与幻想作祟,使作品离奇到不近情理,空洞到不切人生。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像情感,一如从前浪漫主义咒骂理智和常识。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所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浪漫派的法宝是想像,毕生未见大海的人可以歌咏大海;写实派的法宝是经验,要写非洲的故事便须背起行囊亲自到非洲去观察。

这显然是写作态度上一个基本的分别。在谈写作练习时我曾经说过初学者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像”上做功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功夫,多增加生活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不过这只是就写作训练来说,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同时是写实的与想像的。想像与写实相需为用,并行不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绝对相反。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经验是材料,综合是艺术的运用。唯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所谓“写实”就是根据经验,所谓“想像”就是集旧经验加以新综合(想像就是“综合”或“整理”)。想像决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像的,可也是都根据人和现世想像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像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像,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任何作品所写的经验决不能与未写以前的实际经验完全一致,如同食物下了咽喉未经消化就排泄出来一样。食物如果要成为生命素,必经消化;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熔铸。从艺术观点看,这熔铸的功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像”的人为着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蠹读过成千成万卷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够得上称为文艺作品的书,是同一道理。

极端的写实主义者对于“写实”还另有一个过激的看法,写实不仅根据人生经验,而且要忠实地保存人生经验的本来面目,不许主观的想像去矫揉造作。据我们所知,写实派大师像福楼拜、屠格涅夫诸人并不曾实践这种理论。但是有一班第三四流写实派作家往往拿这种理论去维护他们的艺术失败。他们的影响在中国文艺界似开始流毒。“报告文学”作品有许多都很芜杂零乱,没有艺术性。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写实派所谓“实”。文艺作品应该富于“真实感”,“对自然真实”,或是“对人生真实”,这都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什么叫做真实”,这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这里不能详谈,我们只能说,判断任何事物是否真实,须有一个立场。从某一个立场看一件事物是真实的,从另一个立场看它,可能是不真实。这就是说,世间并不只有一种真实。概略地说,真实有三种,大家所常认得的是“历史的真实”,这也可以叫做“现象的真实”。比如说,“中国在亚洲”,“秦始皇焚书坑儒”,“张三昨天和他的太太吵了一架”,“李四今天跌了一跤”,这些都是曾经在自然界发生过的现象,在历史上是真实的。其次是“逻辑的真实”,比如说,“凡人皆有死”,“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自由意志论与命定论不能并存”,这些都是于理为必然的事实,经过逻辑思考而证其为真实的。现象的真实不必合于逻辑的真实,比如现象界并无绝对的圆,而绝对的圆在逻辑上仍有它的真实性。第三就是“诗的真实”或“艺术的真实”。在一个作品以内,所有的人物内心生活与外表行动都写得尽情尽理,首尾融贯整一,成为一种独立自足的世界,一种生命与形体谐和一致的有机体,那个作品和它里面所包括的一切就有“诗的真实”。比如说,在《红楼梦》那圈套里,贾宝玉应该那样痴情,林黛玉应该那样心窄,薛宝钗应该那样圆通,在任何场合,他们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切合他们的身份,表现他们的性格,叫我们惊疑他们“真实”,虽然这一切在历史上都是子虚乌有。

极端的写实派的错误在只求历史的或现象的真实,而忽视诗的真实。艺术作品不能不有几分历史的真实,因为它多少要有实际经验上的根据;它却也不能只有历史的真实,因为它是艺术,而艺术必于“自然”之上加以“人为”,不仅如照相底片那样呆板地反映人物形象。艺术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在历史上是真实的,新综合却必须在诗上是真实的。要审问一件事物在历史上是否真实,我们问:它是否发生过?有无事实证明?要审问一件事物在诗上是否真实,我们问:衡情度理,它是否应该如此?在完整体系(即作品)以内,它与全部是否融贯一致?不消说得,就艺术观点来说,最重要的真实是诗的真实而不是历史的真实;因为世间一切已然现象都有历史的真实,而诗的真实只有在艺术作品中才有,一件作品在具有诗的真实时才能成其为艺术。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自然界无数事物并存交错,繁复零乱,其中尽管有关系条理,却忽起忽没,若隐若现,有时现首不现尾,有时现尾不现首,我们一眼看去,无从把某一事物的来踪去向从繁复事态中单提出来,把它看成一个融贯整一的有机体。文艺作品都有一个“母题”或一个主旨,一切人物故事,情感动作,都以这主旨为中心,可以附丽到这主旨上去的摄取来,一切无关主旨的都排弃去,而且在摄取的材料之中轻重浓淡又各随班就位,所以关系条理不但比较明显,也比较紧凑,没有自然现象所常呈现的颠倒错乱,也没有所谓“偶然”。自然界现象只是“如此如此”,而文艺作品所写的事变则在接受了一些假定的条件之下,每一样都是“必须如此如此”。比如拿人物来说,文学家所创造的角色如哈姆雷特、夏洛克、达尔杜弗、卡拉马佐夫、鲁智深、刘姥姥、严贡生之类,比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常遇见的类似的典型人物还更入情入理。我们指不出某一个人恰恰是夏洛克或刘姥姥,但是觉得世间有许多人都有几分像他们。根据这个事实去想,我们可以见出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是颠扑不破的至理。亚理斯多德说:“诗比历史更富于哲理”,意思也就在此。诗的真实所以高于历史的真实者,因为自然现象界是未经发掘的矿坑,文艺所创造的世界是提炼过的不存一点渣滓的赤金纯钢。艺术的功夫就在这种提炼上见出,它就是我们所说的“想像”。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重“境界”二字,王静安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分别,以为“造境”即“理想”(即“想像”),“写境”即“写实”,并加以补充说:“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这话很精妙,其实充类至尽,写境仍是造境,文艺都离不掉自然,也都离不掉想像,写实与想像的分别终究是一庸俗的分别。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借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足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头一层他必须跳进里面去生活过(live),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contemplate),才能认清它的形象;经过这样的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他最后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organize),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

精进的程序

文学是一种很艰难的艺术,从初学到成家,中间须经过若干步骤,学者必须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拿一个比较浅而易见的比喻来讲,作文有如写字。在初学时,笔拿不稳,手腕运用不能自如,所以结体不能端正匀称,用笔不能平实遒劲,字常是歪的,笔锋常是笨拙扭曲的。这可以说是“疵境”。特色是驳杂不稳,纵然一幅之内间或有一两个字写得好,一个字之内间或有一两笔写得好,但就全体看去,毛病很多。每个人写字都不免要经过这个阶段。如果他略有天资,用力勤,多看碑帖笔迹(多临摹,多向书家请教),他对于结体用笔,分行布白,可以学得一些规模法度,手腕运用的比较灵活了,就可以写出无大毛病、看得过去的字。这可以说是“稳境”,特色是平正工稳,合于规模法度,却没有什么精彩,没有什么独创。多数人不把书法当作一种艺术去研究,只把它当作日常应用的工具,就可以到此为止。如果想再进一步,就须再加揣摩,真草隶篆各体都须尝试一下,各时代的碑版帖札须多读多临,然后荟萃各家各体的长处,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写成的字可以算得艺术作品,或奇或正,或瘦或肥,都可以说得上“美”。这可以说是“醇境”,特色是凝练典雅,极人工之能事,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能品”、“佳品”都属于这一境。但是这仍不是极境,因为它还不能完全脱离“匠”的范围,任何人只要一下功夫,到功夫成熟了,都可以达到。最高的是“化境”,不但字的艺术成熟了,而且胸襟学问的修养也成熟了,成熟的艺术修养与成熟的胸襟学问的修养融成一片,于是字不但可以见出驯熟的手腕,还可以表现高超的人格;悲欢离合的情调,山川风云的姿态,哲学宗教的蕴藉,都可以在无形中流露于字里行间,增加字的韵味。这是包世臣和康有为所称的“神品”、“妙品”,这种极境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才能达到。

作文正如写字。用字像用笔,造句像结体,布局像分行布白。习作就是临摹,读前人的作品有如看碑帖墨迹,进益的程序也可以分“疵”、“稳”、“醇”、“化”四境。这中间有天资和人力两个要素,有不能纯借天资达到的,也有不能纯借人力达到的。人力不可少,否则始终不能达到“稳境”和“醇境”;天资更不可少,否则达到“稳境”和“醇境”有缓有速,“化境”却永远无法望尘。在“稳境”和“醇境”,我们可以纯粹就艺术而言艺术,可以借规模法度作前进的导引;在“化境”,我们就要超出艺术范围而推广到整个人的人格以至整个的宇宙,规模法度有时失其约束的作用,自然和艺术的对峙也不存在。如果举实例来说,在中国文字中,言情文如屈原的《离骚》,陶渊明和杜工部的诗,说理文如庄子的《逍遥游》、《齐物论》和《楞严经》,记事文如太史公的《项羽本纪》、《货殖传》和《红楼梦》之类作品都可以说是到了“化境”,其余许多名家大半止于“醇境”或是介于“化境”与“醇境”之间,至于“稳境”和“疵境”都无用举例,你我就大概都在这两个境界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