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共首任总书记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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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公审

1933年春天,陈独秀接到江苏省高等法院起诉书。朱隽检察官在准备《起诉书》时翻阅了十箱材料。陈独秀的罪名是:“作为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一党之首脑,宣传共产主义,攻击国民党政府。察该被告所为,仅只共产主义宣传,尚未达于暴动程序。然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宣传,则证凭确实,自应令其负责。”

4月14日上午九时,江宁地方法院在法刑二庭第一次开审陈独秀等人。审判长胡善偁及推事、检察官、书记官五人升座,章士钊等五位律师入辩护席,然后带入陈独秀等十人。闻讯前来参加公审各届人士百余人,挨肩擦背,挤满了旁听席。留着短短胡髭的陈独秀面色红润,已无病容。他被带进法庭后,四面瞻顾、神情自若。

审判长胡善偁在问了陈独秀姓名年岁籍贯等问题后,问:“对于红军主张如何?”陈独秀答:“红军为特别组,要先组织苏维埃政府,照现在状况尚用不着红军。”问:“《告党内同志书》一文,内有共党领导实行暴动,曾有信去指说现在尚未至革命高潮,国民政府尚不能崩溃,是否是你作的?”答:“是有的。”问:“几时生病?”陈答:“去年8月。”问:“被捕十人中,有几人认得?”答:“以政治犯资格,不能详细报告,以政府侦探,只能将个人情形报告。”问:“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答:“这是实事,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二)中国人穷至极点……(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

胡善偁对陈独秀的审讯,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一时三十三分。旁听席上交头接耳、啧啧赞赏。这一天,审讯了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宋逢春四人。

第二天继续审讯,审讯了王子平、何阿芳、王兆群、郭竟豪、梁有光、王莹堂六人。陈独秀在开庭初修正了一下昨日自己的答话,然后被带到庭外等候。到了中午,陈独秀又被带到庭上。胡善偁问:“托洛茨基派之最终目的如何,是否为推翻国民党,无产阶级专政?”陈独秀答:“是。”胡善偁不再问陈独秀,转问彭述之去了。

过了五天,4月20日第三次开庭,系最后法庭审讯,允许律师辩护和陈独秀等人自辩,因此旁听的人特别多。不少人从镇江、无锡、上海专程赶来旁听,因为法庭小,门厅、过道、窗外、记者席都站满了人。一位记者估计,约二百多人。

审判长胡善偁等人上堂后,律师章士钊、彭望邺、吴之屏入律师席。然后带入陈独秀等十人。辩护开始,陈独秀对前几日审讯记录中托派最终目的问题作了修改。问过其他人问题后,朱隽检察官宣布陈独秀法庭审问结论,说:“史托两派不同的地方……都是内部问题……目的都是共产,都是危害民国……所以被告负有两个责任(一)组织左派反对派他是主脑,所以无论宣传命令,他都要负责,被告个人之言论著述,当然亦要负责。(二)宣传部分,他们有一个系统,向一个目标进行,著作很多,被告当然亦要负责……综合所述被告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及第二条第二款。”

下午一时四十五分,朱隽宣布完毕。

胡善偁问:“是否尚有抗辩?”陈独秀说:“有抗辩。”陈独秀说:“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旁听席上传出一阵阵哄笑声。陈独秀将他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政府三点理由详细地陈述了一遍后,说:“检查官之控告,根本不能成立,应请庭上宣判无罪。”

这时,免费替陈独秀做辩护律师的章士钊起身为陈独秀辩护。他认为陈独秀,第一,言论无罪;第二,行动无罪;第三,说叛国危害民国罪没有根据。审判长问陈独秀与斯大林干部派何意见时,陈“惨然不答并求审判长勿复进叩党事,致陷彼于自作侦探之嫌”。章士钊说,陈独秀“不得视为表里如一,首尾一贯之共产党……托洛茨基派多一人,即斯大林派少一人,斯大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考虑陈独秀的苦心,章士钊补充说:“此义陈独秀必不自承。”最后他说:“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之无罪,以保全读书种子,着重言论自由,格守法条之精神,省释无辜之系累。”章士钊辩护词洋洋千言,辩护时间达五十三分钟。

章士钊发言一结束,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诉为准。”台下哗然,议论纷纷。

下午六时三十五分,法庭辩论结束了。

六天后,即4月26日下午二时,宣判的最后时刻来到了。“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夺公权十三年……”不知什么时候,法庭内一片安静,朱隽宣判结束了。突然,陈独秀吼道:“裁决不公,我要上诉!”彭述之、王子平、何阿芳等人也一起喊冤。一时律师、旁听席上人也纷纷叫道:“判得太重。”胡善偁立即宣布:“宣判结束,退庭。”

陈独秀判了十三年刑,没有被杀头。中央苏区《红色中华》载文评论:“陈托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

亚东图书馆抓住这个时机,拟出版陈独秀的《独秀文存》,一则可能好卖,再则帮助仲叔解决生活费用。和陈独秀商量后,汪孟邹出面请蔡元培写《独秀文存》序,蔡元培写道:“后来陈君离了北京,我们两人见面的机会就很少;我记得的,只有十五年冬季在亚东图书馆与今年在看守所的两次。他所作的文,我也很难得读到了。这部文存所存的,都是陈君在《新青年》上发表过的文,大抵取推翻旧习惯、创造新生命的态度;而文笔廉悍,足药拖沓含糊等病;即到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范文的资格。我所以写几句话,替他介绍。”

“今年在看守所的两次”,说明蔡元培在1933年春天,陈独秀关押候审期间,到看守所看了陈独秀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