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梁晓声文集·散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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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关于《木木》的回忆

日前的一个晚上,《工人日报》文艺部副主任胡健女士客串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主持人,她率领摄制组一干人等,来我家中对我进行采访。炽亮的照明灯下,微微作响的摄像机前,与我面对面坐着,郑重地向我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

“你是从何时开始写作的?”

我说:“从下乡时候。每天晚上,当知青伙伴们在我周围打扑克、下棋,我便回想白天发生的某件事情,心里产生的某些感想,写在自裁的纸片上。我自己还将这一习惯命为‘普录’,以区别于日记。”

“是以怎样的形式写的?”

我说:“现在想来,大约可以勉强叫作诗、散文、杂感或‘自白’之类吧。”

“你认为,对你的人格形成影响最大的是什么?”

“父母的品德。”

“还有什么?”

“书……”

倏忽间,照明灯和摄像机都不再能干扰我的心理了。回忆将我带回了童年和少年时期……

小时候我家里穷。没有收音机,连“半导体”也没有。给家里买粮买煤买菜,如剩钱有几分的,母亲便会赏给我。攒够八九分,便在某个晚上,跑到街头的小人书铺,坐在一个角落,看上几个小时,三分钱可以看一本厚的。二分钱可以看一本薄的。许多世界名著,都是从小人书看起的。小人书铺,是我童年和少年时期的“三味书屋”。在飘着雪花,或者下着霏霏细雨的夜晚,我曾沉浸在许多美妙的时光中;有一次,一本屠格涅夫的《木木》我没看完,而租书的老人却要回家了,破例允许我带走看。第二天又被同学借去看,结果丢了。我“拉小套”,捡破烂,终于凑够钱,买了一本新的《木木》还给老人。老人感动了,没收。《木木》就成了我自己拥有的一本小人书。“文革”中,小人书铺被砸了,书都被烧了,远远地望着黑烟,我哭了……

我下乡那年,已经有了二十几本书。我将它们放在一个小箱里,藏在床底下。待我返城后,帮母亲搞卫生,从床下拖出了那个小箱子,锁巳锈了。母亲和我,竟都不记得里面放的什么了。我敲掉锁,打开箱子,一股霉味儿散出。箱子已被老鼠嗑穿了一个角,在我的书中生儿育女了……

现在我已拥有许多书了。我爱书。我的一项消闲事,便是包书皮。用上好的挂历的背面,雪白,包得美观极了。亲笔写上书名时,能体会到一种由衷的愉悦。

我曾参加过中央电视台拍摄的“图书节晚会”。当时我手持话筒,站在台上,对着一千多名观众说——朋友们,爱书吧!书对我们心灵的教育和影响,是不亚于父母和师长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