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温舒始为广平都尉[1],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2],以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3],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4],此人虽有百罪,弗法[5];即有避[6],因其事夷之[7],亦灭宗[8]。以其故,齐、赵之郊盗贼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9]。迁河内太守[10];以九月至,令郡具马五十匹为驿,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11]。上书请,大者至族[12],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13]。奏行不过二三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余里,河内皆怪其奏,以为神速。尽十二月,郡中毋声[14],毋敢夜行,野无犬吠之盗[15]。其颇不得[16],失之旁郡国,追求。会春[17],温舒顿足叹曰[18]:“嗟乎!令冬益展一月[19],足吾事矣!”
“注释”
[1]广平:郡名。在今河北永年县东南。[2]豪敢往:豪勇果敢,无所顾忌。[3]把:掌握。阴重罪:暗中犯下的重大罪行。[4]快意于所要追捕的罪犯。[5]弗法:不用法律制裁。[6]即:若是。避:退避,不尽力办事。[7]其事:他以前犯的罪行。夷:夷灭,杀。[8]灭宗:灭族。[9]声:号称。[10]迁:晋升。河内:郡名。在今河南黄河两岸地区。[11]相连:株连。坐:定罪。[12]族:灭族。[13]臧:赃。[14]毋声:不敢出声。[15]犬吠之盗:因盗窃而引起的犬吠。[16]颇:稍微,偶有。[17]会:遇到,恰逢。按汉法,立春以后,不复行刑。[18]顿足:跺脚。[19]展:延展,延长。
“译文”
王温舒开始作广平都尉时,在郡中挑选了十几名豪勇敢干的官吏充当爪牙,王温舒掌握着他们以前犯罪的把柄,放手让他们监督捕盗的事情。快意于所要追捕的罪犯,尽管此人犯过许多罪,也不处罚;若是不能尽力为他办事,王温舒就根据此人的前科杀他,甚至灭族。因此,齐国、赵国郊野的盗贼都不敢靠近广平,广平郡治安良好,有“道不拾遗”的美誉。后来王温舒调任河内太守,九月到任,命郡中为他准备五十匹传送信件的驿马,然后搜捕郡中豪勇奸猾之徒,株连定罪的有一千多家。王温舒奏请朝廷:罪大的灭族,罪小的本人处死,家产全部没收以抵其赃物。奏章送走不过两三天,就得到朝廷的批准,于是对案件进行判决,致使血流十余里,河内郡的人们对他传送奏章的神速惊骇不已。到十二月底,郡中无人敢出声,无人敢夜间出门,乡村中也听不到因有人偷盗而引起的狗叫声。偶有逃犯逃往邻郡,王温舒都要派人去追缉。恰好春天到了,王温舒跺脚叹道:“唉!如果冬季延长一个月,就够办我的事了。”
“点评”
道不拾遗的背后,是大量的冤假错案。此时此刻,百姓恐惧的不是盗贼,而是酷吏。死刑的滥用,更是暴露出酷吏嗜杀的本性。这种残酷的高压政策制造出来的安定,自然是不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