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春[1],公将如棠观鱼者[2]。
臧僖伯谏曰[3]:“凡物不足以讲大事[4],其材不足以备器用[5],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6]。故讲事以度轨量[7],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8],所以败也。故春蒐[9]、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10],入而振旅,归而饮至[11],以数军实[12]。昭文章[13],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14],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15],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于棠。[16]”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1]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年)春季。
[2]公:指鲁隐公,前722—前712年在位。棠: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北。鱼:通“渔”,动词,捕鱼。
[3]臧僖伯:鲁国公子姬(kōu),封于臧,僖是谥号。
[4]物:物品。这里指下文所说的鸟兽一类的东西。讲:讲习。大事:指祭祀和军事。
[5]材:材料。这里指下文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一类东西。器用:和下文的“器”都是军用物资。
[6]纳:纳入。轨物:法度与礼制。
[7]度(duó):动词,衡量。
[8]亟(qì):屡次。
[9]蒐(sōu):“蒐”和下文的“苗”、“狝”、“狩”,分别为春夏秋冬四季狩猎的称谓。蒐,搜索,猎取没有怀胎的禽兽;苗,猎取残害庄稼的禽兽;狝,秋猎,可杀伤禽兽;狩,围猎,不加区分,都可猎取。
[10]治兵:与下文的“振旅”都是整治队伍的意思,是古代的一种军事演习活动。外出称“治兵”,归来称“振旅”。外出时少者在前,归来时少者在后。
[11]饮至:古代的一种典礼。诸侯朝拜、会盟、征伐完毕,回到宗庙里饮酒庆贺。
[12]军实:这里指车徒器械和猎获物。
[13]昭:表明。文章:这里指不同的车服旌旗。
[14]登:装入。俎:古代祭祀时盛祭品的礼器。
[15]皂隶:古代对贱役的称呼。
[16]矢:通“施”,陈设。
简析
古代国君的一举一动都要符合礼法,成为臣子和民众的表率。文中,鲁隐公为了个人享乐,不听臧僖伯的忠告,最终在史上留下“矢鱼于棠”的记载,也成为后人的鉴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