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我依然喜欢用一大号锑锅炖一锅骨头肉来款待朋友,表面看起来似乎有些吝啬,但实际上“好吃的肉在骨头边”。
那是小时候缺肉的年月,母亲不得已偶尔做一顿骨头给我们打牙祭的一种吃法。把猪的大骨(棒子骨)、铲子骨、脊骨、脆骨等各种骨头,加海带、萝卜、老姜、花椒几粒、几滴醋、白糖、白酒、陈皮、少许盐混炖一锅,然后热气腾腾地直接将锅端上桌,一家五口人围着桌上唯一一道菜,不是下筷而是先下手拿起啃。
我一般是先瞄准一根肉多的大骨先下手,双手把稳,用上下门牙死死咬住一块肉,眼睛一瞪,狠狠一拉,满口的弹牙香滑,满嘴满鼻子的油腻肉渣。如果这个时候有人问我什么叫幸福,我会边嚼边指锅里说不出话来。
啃光大骨上的肉之后,将大骨倒转过来,像吹小号一样,对着骨口孔,用力一吸,一股“仙水”般的精华骨水浇地我味蕾花开。哪像现在去餐馆啃大骨发一吸管吸骨水,经过吸管再进入嘴里的骨水已失去了她原有的温柔。同样的,现在餐馆里发手套啃骨头,就如同所有的戴套作业一样,达不到光手那种自由畅快。
虽然不断地啃着,但眼睛几乎一直盯着锅里。接下来是朝着从肉多的骨头到肉少的骨头下手,或者寻找好下口的骨头啃,比如铲子骨边沿上的肉筋道而细腻,有时遇上一脆骨,就直接送给槽牙咯吱咯吱,香脆无比。
最难对付也是留下来最后对付的,就是脊骨、腔骨等之类的长在骨头缝隙里的肉,这时就需要“兔牙”竹签之类的工具了。最后打个红油、葱花、酱油、醋、味精的蘸碟,开始吃剩下的萝卜和海带,然后再来一碗白米饭,当剩下小半碗米饭的时候,来一勺骨头汤泡饭,呼噜呼噜飞流直下,又美又妙又营养。
然而最让我怀念的骨头肉,是上世纪60、70年代母亲所炒的酱爆回锅肉中的脆骨肉。那时去食品公司买块猪肉都是连皮带骨的,母亲回家剔出大骨头,舍不得丢掉小脆骨就和肉一起烹制了。结果小脆骨在口腔中的滋味比肉还香长。受此启发,1998年我在成都开“川东老家”时,便用猪脆骨创制了一道“酱爆回锅脆骨”,即取猪的铲子骨边呈月牙形的那块脆骨,加清水、花椒、姜、料酒煮至半熟起锅沥干,起一个混合油锅(猪油、菜油各半),下脆骨爆炒至微黄,下泡姜、泡椒炒出味之后,下豆瓣、甜面酱炒香,然后加蒜苗转炒起锅就可以掺酒喝起了。
在《吕氏春秋》里早有啃骨头的记载:“齐王之食鸡也,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跖,即鸡爪。也就是要啃千个鸡爪才尽兴。三国时,曹操喜欢吮啃鸡肋,并曾把“鸡肋”作为军中夜间口令,而主簿杨修聪明过度说破曹操心病给下属说:“鸡肋这种东西,弃之似乎可惜,而食之却又无所得,用它来比作汉中,就可知道魏王欲还师了。”曹操虽然杀了杨修,但“味如鸡肋”的成语却由此流传下来。
其实最香最有回味的正是那些“味如鸡肋”的骨头肉,卤鸡头、卤鸭头、卤兔头,还有卖疯了的“鸭脖子”,再就是卤鸡爪、卤鸭脚板,都是骨多肉少。特别是瘦骨伶仃的卤鸭脚板,一个笔名叫做“蹼”的家伙,香、脆,有嚼头,回味时间长,因为你边啃边可想到潜水和蓝色的海洋。和鸭脚板一样瘦的我老家的酒仙姑父,曾用一个鸭脚板下过半斤白酒。卤爪或麻辣爪之类的东西,天生就是为了下酒而存在的。
骨头上的肉之所以好吃,就是紧贴骨头那面烹熟后,一般都又筋又韧又香又脆且富有弹性,像是专门为了人们的口感而生长的。吃卤猪蹄第一是要啃整只,像吹口琴一样;其次蹄上的皮、肉、筋不能卤得过软也不能卤得过硬,过软缺了弹性,过硬缺味道。
淮扬有一道名菜,叫“无锡肉骨头”,传说是宋代灵隐寺剃度的酒肉和尚济颠僧传下来的。它是用肉质鲜嫩的猪大排与纯黄豆制酱油、上品老酒、糖等调料烧制而成。而精彩的是还特地加了方肉与排骨同煮。方肉是不拿来吃的,它仅仅是一味增加浓鲜的调料。只见肉骨头色泽紫红,骨酥肉烂,香气浓郁。还有成都的烧烤排骨,一颗排骨(带了肥肉的)一颗鲜椒相间串成一串,在木炭火炉边边烤边吃,原始的肉骨香和鲜椒的清辣香缠绕在了一起,此刻已让我嘴巴缺堤,清口水泛滥了。
但我平生吃过最好吃的骨头肉,要数我老家那边深山里面的腊肉骨头,就是一年四季都悬挂在火铺上或柴火灶上熏着的那种老腊肉。特别是腊排骨那种油浸浸的腊香,那古老的醇厚的腊味,依然像是从上世纪60、70年代随风飘过来的,同时使我想起那些年我们饿着肚子即兴自编自唱的歌:“向前走,不回头,前面饭店样样有,鸡蛋炒春芽,酥肉和扣肉,还有香喷喷的腊肉骨头……”
幸福菜谱
酱爆回锅脆骨
1.取猪的铲子骨边呈月牙形的那块脆骨;加清水、花椒、姜、料酒煮至半熟起锅沥干,然后切成小片。
2.起一个混合油锅(猪油、菜油各半),下脆骨爆炒至微黄,把脆骨推至锅边。
3.下泡姜、泡椒炒出味之后,下豆瓣、甜面酱炒香,然后加蒜苗转炒起锅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