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境界
一、道德境界与职业道德境界
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的道德,它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特定社会的利益主体从自身的整体价值出发概括出来的善恶标准。虽然这些行为标准有些属于社会公德,有些属于职业道德,有些则属于家庭道德,但它们反映的都是一定社会的主流价值倾向,并且它们在相互作用与制约中维系与推动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道德作用的有效发挥主要是通过道德评价与道德教育来实施的。
道德评价通过建立明确的善恶标准,赏罚制度等等,使道德调节机制反应灵敏。道德教育则通过不同的道德培养方式,使道德主体的道德修养不断走向完善与升华。以此类推,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价与教育正是推动与提升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谈到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评价与教育之前,有必要先了解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境界。了解了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境界,新闻传播职业的道德评价与教育才有具体的目标与内容。
1.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是在特定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推动下形成的针对全体社会公民而言的道德类型或道德修养程度,是人们在道德评价、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等道德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高低不同的道德品质状况的综合反映。
着名哲学家冯友兰从哲学伦理的角度将人生境界依次分为四种:
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是人作为自然人而生活的最低境界;功利境界是以追求功名利禄为主要目的的较低境界;道德境界是人作为道德人而生活的较高境界;天地境界是人与天地合而为一的最高境界。一般而言,较之于天地境界的高深玄虚,道德境界是普通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达到的最高现实境界。
道德境界从初始状态到理想状态是有高低层次之分的,其形成是受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与主观条件的制约的。在我国封建社会,由于统治者集权专制的需要,社会提倡愚忠、愚孝、宗法等级、封建特权等伦理思想,三纲、五常、四德,君臣、父子、夫妇、华夷、君子小人等等,都是这一道德思想的派生。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追求,从内到外,从小到大,从完善自身到平定天下,构成封建社会道德的不同境界。中国士大夫“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等等正是这一道德思想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封建社会的“群体本位”思想发展为社会主义的“为人民服务”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相应的,人们对“公”“私”处理的态度不同,道德境界又可以依次划分为四个层次:自私自利的道德境界、公私兼顾的道德境界、先公后私的道德境界、大公无私的道德境界。其中自私自利的道德境界是最低的道德境界,大公无私的道德境界是最高的道德境界,也是我们社会提倡与追求的理想道德境界。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与西方文化思想的冲击,我国社会的价值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从前“集体主义”一元价值观开始向多元价值观转变,形成一元与多元并存的局面;传统“重义轻利”的道德思想与西方“重利轻义”的传统思想相结合,形成了道义与功利的并存;中西文化在反复冲击与碰撞之后,传统的与外来的道德理念交相融合,展现出带有鲜明新时代特色的开放型价值观。
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道德境界的内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为了导向这一变化,2001年年初,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提出“以德治国”,将全民道德素质的培养提到了更高的高度。作为具体行动的指南,2001年10月24日,党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重申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
2006年3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作为新时期党中央对国家道德体系的全新阐述和全面提倡,“八荣八耻”近年来在党政系统和社会各界流传甚广,它引导着人们摆正个人、集体与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对于树立新的社会道德风貌有重大积极意义。
2.职业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体现在特定的职业领域,由于各种职业的自身性质与特色各不相同,因而又形成了各个不同的职业道德境界。相对而言,职业道德境界,就是指特定职业的从业者,通过接受相关职业道德教育、进行相关职业道德修养之后所达到的职业道德的觉悟程度,或者说是所形成的职业道德品质状况、道德情操水平。
职业道德境界的形成,一方面取决于社会整体道德境界的构成,一方面又与特定的职业道德行为密切相关,同时还包含着从业者的个人职业理想与信念。因此,基于对他人、对社会利益的自觉认识而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境界,既寄予着社会对该职业的道德期待,也包含着从业人员自身的美好愿望、职业信念、崇高理想等等。因此,职业道德境界的构成是社会整体道德境界与行业道德预期的体现。
就具体内容而言,特定的职业,其道德境界又具有特定的内涵。这是由于职业道德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职业道德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在调节范围上的特定性与专业性,因为它只是针对特定领域的从业人员的特定要求;在规范内容上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因为职业的世代相袭,使同行业从业人员的心理与习惯共性一脉相承;在规范形式上的多样性与适用性,职业道德的表现形式有规章制度、守则公约、标语口号、注意事项等多样化表现形式;在运作机制上的复杂性与灵活性,面对错综复杂的道德环境与个人心理机制,职业道德具有操作上的变通性。
针对职业道德的诸多本质特征,职业道德境界又可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等级。如同道德境界有一个初级的起点境界,职业道德也有一个初始职业道德境界。初始职业道德境界是针对最终的理想职业道德境界而言的,因为特定行业从业者接受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总是从低级不断走向高级,而不可能跳跃式发展。因此,由初始职业道德境界到理想职业道德境界之间还会有一系列过渡性的职业道德境界,这就是中间职业道德境界,中间职业道德境界又可以根据具体职业状况的不同细分为各不相同的阶段。任何成功的职业道德修养与完善过程,都是从初始职业道德境界开始,经过一系列中间职业道德境界的逐步升华,最后才能达到理想的职业道德境界。
如同道德境界是特定社会环境的产物,职业道德境界也带有明显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烙印。在社会主义国家,任何职业的道德境界都应该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旋律,以追求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为最终目标。
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
1.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形成
根据以上对职业道德境界的理解,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就应该是特指新闻传播从业者通过接受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修养之后达到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觉悟程度或所形成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品质状况与道德情操水平。
任何职业道德境界的内涵,都是与其职业本身的特殊性密切相关的。新闻传播职业,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首先,新闻传播职业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地位的职业。随着各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19世纪中叶以后,报业在英国成为贵族、僧侣、平民以外的“第四阶级”,在美国成为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部门”。在我国,新闻传播媒体直接隶属党的领导,在有些时候甚至可以发挥超越媒体的权力作用。其次,新闻传播从业者是具有重要的信息特权地位的职业。在世界许多国家,为了方便媒体接近信息源,政府往往在管理上为媒体获取信息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如各种大型的社会活动都为记者安排席位,一些大的机构还会定期为媒体主动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因此在信息收集与获取上,新闻传播职业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最后,由于以上两大特权地位所决定的,新闻传播从业者自然也具有较高的经济地位与较高的社会地位,成为世人瞩目与崇尚的对象。因此其自身的道德修养、思想观点、言行规范,必然对社会其他成员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力。
由于新闻传播职业的这些特殊性,特别是其较大的影响力,社会对新闻传播从业者的道德境界必然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初始层次应该建立在较高的起点之上。
在西方,新闻传播职业是一种经过严格训练以后才能从事的行业。
如在美国,新闻传播从业者必须具备如下品德:尊重并客观、准确地还原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尊重个人隐私;独立于既得利益集团;对社会和公众利益负责;尊重法律;正派和高品位等等。在世界许多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准则中,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准确、公正是最基本、也是最终的职业道德要求。因为真正认识与达到这一点,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炼。为了达到这一基本宗旨,几乎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条文都明确地禁止新闻记者从事商业活动,要求新闻传播媒体清楚地将广告乃至隐性广告与新闻报道区分开来;规定记者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礼物,更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利用职业活动之便谋求个人利益,更不得在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或图片上签名;言论和新闻也必须清楚地区分开来,新闻报道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尊重个人隐私,分清记者与警察、法官等的角色,等等。
在我国,与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适应,清华大学范敬宜教授通过自己的经历,提出了做一个记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热爱新闻事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并认为有五种人不可以做记者:不热爱新闻工作的不可以,怕吃苦的不可以,畏风险的不可以,慕浮华的不可以,无悟性的不可以。
以上一些基本的道德要求是新闻传播从业者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修养,在此基础上,新闻传播从业者通过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修养与教育,不断提高与完善自己的职业道德,逐渐从较低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过渡到较高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最终走向最高的理想职业道德境界。
2.影响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提升的主要因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作为新闻传播从业者所要实际达到的职业道德水平,其构成并不是孤立的,它要受到许多相关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受社会整体道德发展水平的制约。任何道德都是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新闻传播职业本身的前沿性、政治性使其职业道德更是时代主流价值观的体现。如在西方,个人主义、功利主义道德流行,使西方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往往体现为追求轰动的利益效应、尊重个体对象的权利,实现个体的最高价值等等。而在我国,《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对全体公民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集体主义”道德要求,因此,追求社会整体效应,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就成为我国新闻传播从业者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其次,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受该行业自身发展与成熟程度的影响。任何职业的形成,都是社会结构进化和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都要经历一个起步、发展与成熟的过程。新闻传播行业也不例外。
新闻传播职业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6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那批最早的消息传递者。但自觉的道德自律是在19世纪末以后才开始产生。在我国,新闻传播职业的形成则更晚,虽然报纸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官报,但具有近代意义的报纸却是在19世纪以后才开始出现。相应的道德自律也就成熟得更晚。新闻传播行业从产生、发展到成熟的不同阶段,必然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境界提出阶段性的要求。但就整体发展而言,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内容是不断趋向成熟与稳定。
最后,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受新闻传播从业人员个体道德修养的影响。作为新闻传播职业的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一方面来自职业道德教育,但更重要的来自自身的整体道德修养。
只有自己自觉自愿地追求更高的职业道德境界,才有可能尽快地接近理想的职业道德境界。当然,对于任何从业者来说,其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都是要经过自身艰辛的努力,经过不断反复的培养与锻炼,在自我矛盾与斗争中不断升华。而且,个人新闻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实现理想道德境界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