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观点
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
——卢梭
2009年下半年,上海市黄浦区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由此迈开了区域推进“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的步子。为什么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它与教育改革和发展是怎样一种关系?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基本内涵?在两年半的实践与研究中,我们试图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为什么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
我们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是基于以下的思考。
(一)追求快乐是孩子的天性
快乐是人生追求的目标,更是陪伴童年成长的梦想。每个人都希望快乐、追求快乐,连不懂事的婴儿也不例外。不会说话的婴儿都是用笑或者哭来表达自己的感受:通过“笑”来反映高兴、舒服、满足的情绪;通过“哭”来传递基本的生理需求(如吃喝拉撒睡)未得到满足的信息或其他不高兴的情绪。由于婴儿笑与哭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用它们来表达高兴或不高兴的能力也是无须成人教的,所以,婴儿用最基本的表情“笑”来表达自己高兴心情的这一动作清楚地表明:追求快乐是每个孩子的天性。随着婴儿逐渐长大,当他们意识到自己被成人关注或赏识时,当他们通过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时,就会用更多的动作和语言来表达自己快乐的心情,对“快乐”的理解会越来越丰富,追求快乐的形式也更加多样,这使天性中有意识的成分和社会因素逐步增加。
现实生活中,孩子追求快乐的行为往往被成人看作无知甚至是过错,殊不知,孩子的这种天性正是其身心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大人总是抱怨自己的孩子心太野,只想往外跑,其实这正是孩子在为自己大脑的成长发育寻找养料(尽管他并没有意识到),因为户外的各种景象和丰富的信息是大脑成熟的重要“营养”;大人总是担心孩子有不安分的思想和冒险的举动,事实上具有挑战性的感官刺激也是大脑的“营养物”,它会促进脑细胞的生长与连接。中国的家长总是吝啬于给孩子表扬和鼓励,认为这会助长孩子骄傲,须知激励可以使大脑产生一种自然的兴奋感,从而大大提高大脑的工作效率。大人总是习惯于把孩子关在家里,唯恐他交上坏朋友,但是与同伴交往恰恰是孩子不可或缺的心理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无法用其他东西替代。由此可见,孩子对快乐的追求符合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
令人担忧的是,现在的孩子最缺少的恰恰就是“快乐”二字。他们期望快乐的呼声被严重忽视,“快乐”已成为当今孩子的一种奢侈享受。他们背负着太多来自成人的“厚望”,日复一日地做着自己不喜欢做但又不得不做的事。长此以往,孩子们就会变得厌学情绪严重,师生关系冷漠,兴趣爱好缺乏,人生目标迷茫。以前孩子轻生事件只是作为特例引起人们的关注,现在发生的频率用“接二连三”来形容也不为过。人们在对此现象深感震惊的同时,也感到不理解:现在的孩子怎么了?他们的生活条件比起我们幼时不知道要好多少!为什么还不满足呀?其实大人不懂孩子的心。人在物质上的愉悦感和满足感一定是在通过比较之后产生的,比如从物质匮乏时期过来的人对当时过年的期盼心情是现在的孩子无法想象的,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当时过年能够吃到平时吃不到的东西,即有强烈、鲜明的对比。现在的孩子没有这种比较,自然不会有物质需求的满足感。更何况除了物质需求,孩子们还有自己的精神需求,如玩乐、交友、理解、尊重、鼓励等,我们成人究竟给了他们多少呢?应该说,一时没有满足孩子的需求、没有让孩子感到快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人们还以为该给孩子的都给了,孩子应该快乐了。现实生活中,成人以自己的喜好标准来要求孩子的这种思维方式现在还十分普遍。所以,我们在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后要做的最迫切的工作就是要求教师多了解学生的需求,多关注学生的感受,多从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是能够让学生快乐的前提。
(二)让学生在成长中体验快乐是学校的天职
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学校对学生的培养首先应表现为顺应,即顺应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顺应学生的个体差异,在顺应的前提下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培育。如同根雕艺术家,一定是先根据树根的形状进行构思设计,再雕琢加工成艺术品,而不是只凭自己的主观设想去武断地改变树根的形状。也就是说,学校教育要努力顺应学生追求快乐的天性,让校园生活时时处处都充满快乐的元素,使学生享有金色的童年。快乐是学生成长的催化剂,学习过程中的快乐体验,将会激励学生不断奋进,从而使其潜能充分开发。如果说,让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让学生在成长中享受追求快乐的权利则是学校的天职。我们提出“让学生在成长中感受快乐”,就是要让学生在一次次成功的体验中认识到自己的发展潜能,在解答一道道难题的过程中感受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在领略知识的魅力时激发起他们对未知世界的畅想。一句话,就是让学生品味自己的努力与付出在取得成效(包括教训)后的一种愉悦感,并使它成为美好难忘的人生回忆。
我们认为,“快乐”与“喜欢”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有时又相互替代的关系。一般说来,“快乐”是“喜欢”的基础,“喜欢”是“快乐”引发的结果。同时“喜欢”又能加深“快乐”的强度和深度。可见,学生只有感受快乐,才能喜欢学校;只有喜欢学校,才会按照学校的要求去自觉达到身心发展的目标。一种被很多人认可的观点是:“现在的吃苦是为了将来的幸福,没有今天的苦,哪来明天的甜?”如果这种“苦”是指学习探究的艰巨性或成长中遭遇的挫折,那么吃这样的“苦”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这种“苦”就是指学生丧失自信、缺乏兴趣甚至反感厌恶的精神状态,并将此视为正常现象,那就错了,似乎学校为了学生将来的幸福,只能或者必须让其现在吃苦。于是,一些违背学生意愿、违反教育规律的做法便有了存在的理由。这种陈旧片面的观点必须得到改变。因为今天的吃苦未必能换来明天的幸福(这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更为重要的是,明天的幸福不能以牺牲今天的快乐为代价,因为学生的童年生活将直接影响到今后的发展。学校应当坚定不移地追求“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目标,使学生切实感受到当下的快乐,唯此,学生才会对学校产生情感,学校才能激励学生为今后的幸福去努力奋斗。否则,学生不是失去了童真和兴趣,就是学会了世俗和功利。当真如此,作为教育工作者,难道我们不应感到失职吗?
当然,学习不可能不吃苦,成长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尊重学生追求快乐的权利,不是在教育中简单地去迎合学生的想法,更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学生的一些错误要求,而是要引导学生树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培养学生从事有意义活动的兴趣,创设各种激励学生去迎战困难的机会,让学生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进一步感受成功的快乐。教师要把“让学生在快乐心情下学习,在学习中感受快乐”作为自己的教育信条而融入教育行为中,要善于把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不论是挫折、失误,还是成绩、荣誉,都作为让他们体验快乐的资源予以充分利用,满腔热情地、毫不吝啬地把原本就属于学生的快乐还给学生。一句话,学校要顺应学生追求快乐的天性,把学校办成学生感受快乐的天地。
(三)“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反映了时代的呼声
应该看到,上海的基础教育正面临世界各国教育转型和竞争提升的挑战,同时也面临人民群众对教育更高期盼的挑战。学校只有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创设开放、宽松的环境,让学生享有自由表达思想的权利和充分展开想象的空间,才能培养学生宽广的全球视野和国际交流、理解、合作、竞争能力,才能更加开放地面对世界,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跟上世界发展潮流;只有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机会,使他们的学业水平得到提高,学习潜能得到激发,才能使人民群众满意。但是,目前的教育现状与面临的挑战还有明显的差距,还存在很多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需要、不符合教育规律的问题,如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学习兴趣缺乏、学习效率低下、创新意识不强、师生关系紧张等顽症严重地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阻碍了学生健康发展的步子,要求改变这些现象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正是反映了时代的呼声,它有助于探寻从根本上改变这些顽症的路径与方法。
近两年来党和政府在教育方面提出的重要思想和做出的重大决策进一步证明了我们提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的必要性和及时性。2010年7月,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正式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工作方针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强调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关心每一个学生,促进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同年9月,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其中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提出“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它体现了教育面向学生个体与群体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对学生当下负责与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统一。时隔半年,在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让每个孩子都健康快乐成长”的发展愿景,这是突破上海市基础教育高位发展的瓶颈、全面实行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战略思想。与此相配套的是,《上海市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等重大文件已经或将要出台。由此可见,在未来的教育中,对如何促进学生发展的关注,将会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办学生喜欢的学校”不仅符合上述思想,更是把上述思想变为现实的实践平台。
二、关于“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的定位
我们认为,“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无论在理念层面、目标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能找到其存在的价值。
(一)“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是一种教育理念
“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是从“以学生发展为本”引申出来的一种教育理念。何谓“教育理念”?目前还没有权威定义,但不乏精辟见解。如王冀生认为:“教育理念是人们追求的教育理想,它是建立在教育规律的基础之上的。”“教育理念并不就是教育现实,实现教育理念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王冀生:《现代大学的教育理念》,《辽宁高等教育研究》1999年第1期。“教育理念是关于教育发展的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范型。教育理念反映教育的本质特点,从根本上回答为什么要办教育。”李萍、钟明华:《教育的迷茫在哪里——教育理念的反省》,《上海高教研究》1998年第5期。陈桂生教授认为,教育理念“是关于教育发展的一种理想性、精神性、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范型,具有导向性、前瞻性、规范性的特征”参见韩延明:《大学理念探析》,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集。。台湾中原大学校长张光正先生对理念是这样理解的:“所谓‘理念’乃愿景及方向之指引原则……所谓‘理念’乃组织之最高领导原则”。黄俊杰编:《大学理念与校长遴选》,台湾通识教育学会,1997年,第122页。以上论述从不同角度阐明了教育理念的内涵和特征,对我们把握“教育理念”的本质属性很有启发意义。
我们认为,由于“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就是我们追求的“教育理想”,它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什么要办教育”这一问题,具有“导向性、前瞻性、规范性”特征,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愿景与方向”。因此,“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教育理念。
(二)“办学生喜欢的学校”是一个办学目标
“办学生喜欢的学校”同时又是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提出的一个办学目标,两者具有高度一致性。教育要让人民满意,除了学校的硬件设施需要改善,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之外,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快乐、融洽的环境中成长,即孩子能否快乐地成长应该是人民对教育是否满意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因为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老师能够喜欢孩子,学校有丰富多彩的活动,孩子不再陷在作业堆里,有自由玩耍的时间,期盼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够健康快乐、活泼开朗。现实情况是,由于受功利思想与浮躁之风影响,绝大部分家长出于为眼前的、家庭的和孩子的利益考虑,都在为自己孩子成绩的提高操心和奔忙着,哪怕牺牲孩子的快乐也在所不惜,这是他们对应试教育无奈的应对,是一种怕“输在起跑线上”的违心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