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真理总是战胜迫害”。这句名言只是令人愉快的谎言之一而已。人们一个接 一个地重复着那些谎言,以致使它们成为了传诵的陈辞烂调。但是所有的经验却都否定了它。历史中充满了真理被迫害被镇压的事例。即使没有永远被压制下去,也可能要被搁置几百年。仅说说宗教方面的意见吧:宗教改革运动在路德以前至少爆发了二十次,而且每一次 都被镇压下去了。布雷西亚的阿诺德被镇压下去了。多尔钦诺被镇压下去了。萨弗纳洛拉被镇压下去了。阿尔比派被镇压下去了。韦尔多派被镇压下去了。罗拉德派被镇压下去了。胡斯派也被镇压下去 了。即使在路德时代之后,凡是坚持进行迫害的地方,迫害无一不是成功了的。在西班牙,意大利,弗兰德斯,奥地利帝国,新教被根除了,而且在英格兰,如果玛丽女王还活着,或者伊丽莎白女王死了的话,情况很可能也是那样。迫害总是成功的,除非在那些地方异教徒已经是一个过于强大的党派,不可能有效地对它进行迫害。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会怀疑基督教也可能在罗马帝国被消灭。说什么它可以战胜地牢和火刑架,那只是一种懒堕的多愁善感罢了。人们追求真理的热情常时并不比他们热衷于错误的热情更高,于是充分地运用法律的甚或社会的惩罚一般能成功地阻止它的传播。真理可能具有的一个真正的优势就在于当一个意见是正确的时候,它可以被熄灭一次,两次或数次,但是在以后的世纪里通常总又会有人重新发现它,直到某一次的再现时遇到了有利的环境,它逃脱了迫害,奋勇向前经住了随后对它的镇压。
有人又会说,我们现在并不处死倡导新意见的人,我们不像我们的父辈,我们并不杀害倡议者,我们甚至为他们修建墓穴。确实我们不再处死持异端者;而且所判处的惩罚亦为现代情感所能容忍,甚至对最应受到谴责的意见,对其所施的惩罚也不是根除它们。不过我们也不要自吹自擂,说我们已完全没有法律迫害的污点了。对意见,或者说至少是对意见的表达的处罚在法律上依然存在。而且它们的执行,甚至在当今的时代也不是绝无仅有的,以致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它们在将来的某一天还会卷土重来。在1857年,在康沃郡的夏季巡回审判中一个不幸的家伙,①据说在生活方面并无任何异常行为,只是由于他说了,并且在门上写了几句触犯基督教的话就被判处了二十一个月的监禁。在同一时间的一个月内在老贝利有两个人,就分别在两个不同场合被否决了担任陪审员的资格。②其中一个,仅仅只是由于他诚实地宣称他们没有神学信仰,而被法官和地方议会里的一个成员狠狠地侮辱了一顿;第三个是一个外国人,由于同样的原因而被拒绝对一个小偷的指控③。
拒绝对这种错误纠正的依据是一种合法的学说,那就是一个承认不 相信神(任何神都可以)以及不相信来世的人不能在法庭做证。这就等于宣布这种人是被剥夺了公民权的人,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除了他们自己或与他们相同意见的以外,再无他人在场,他们可以任意被抢劫或者攻击,而不受到惩罚;如果事实的证据是依靠他们的证明,任何人可以对他们进行抢劫或攻击,亦不受惩罚。这一条所依据的假定是一个不相信来世的人的誓言是没有价值的。这个主张暗示着同意它的人对历史的全然无知(历史证明各个时代的大部分异教徒都是品德高尚和受人尊敬的人);世界上不少在道德和成就方面最有声望的人都是不信教的;至少他们的熟人知道他们是不信教的;因而多少了解这一点的人也都不会赞成这个主张。此外,这条规则也是自杀性的;它砍断了其自身赖以生存的基础。在无神论者必然是说谎者的借口下,它承认所有愿说谎的无神论者的证词,而只是拒绝接受那些敢于开承认对一个被痛恨的信条的诋毁,而不愿肯定一个谎言的人。一条把其自称的目的自判为如此荒谬的规则能够一直有效只可能是仇恨的象征,迫害的遗俗。这种迫害同时具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遭受迫害的条件清楚地证明遭受迫害的人是完全不应该受到迫害的。这条规则以及它所包含的理论对信教者和不信教者具有同样的侮辱性。因为如果一个不相信来世的人,必然是在说谎的话,那么它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那些信教的人仅仅是由于害怕进地狱才被阻止了说谎;如果由于害怕进地狱,他们果真被阻止了说谎的话。那么我们不愿伤害这条规则的作者和唆使者,说他们所形成的关于基督教道德的观念是出自于他们自己的意识。
的确,这些都只是迫害留下的残余和破片,而且可以认为它是英国人心理中常有的怯懦的一个例子,而不是迫害意图的象征。当他们不再希望真正实施一条不好的原则时,怯懦便常使他们荒谬地以肯定一条坏的原则为乐。但是不幸的是在公众的思想中没有安全感,不知更坏的法律迫害形式在中止了大约一代人的时间后是否又将继续。这个时代的表面平静的日常生活常时被复活过去的邪恶的企图以及引进新的利益的尝试所打破。现今被吹捧为宗教复活的东西在狭隘和没教养的人的头脑里,至少是一种偏执的复活;凡是在人民的感情中还存在一种强烈的长期的不容忍的发酵剂(它一直逗留在这个国家的中产阶级中)的地方,只需要稍稍煽动一下他们就会积极地去迫害那些他们从来没停止过认为是适当的迫害的对象①。
正是基于这一点——即对于那些否认他们重要的信条的人所持的看法和情感使得我们的国家并不是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法律惩罚的主要伤害在于它们加强了社会的羞辱。正是那个羞辱,它确实很有效,以致在英国公开宣布的受到社会禁止的意见,远不如在其他国家公开宣布的那些可能引起法律制裁危险的意见那样普遍。就所有的人来说,除了那些经济条件使他们能够不依赖他人的善意的以外,在发表意见这个问题上的舆论或意见同法律一样有效;人们可以被判刑坐牢和被剥夺获取面包的手段。只有那些面包有保障的人,以及不想获得当权者或集体或公众的欢心的人,才能无所畏惧,敢于公开宣布任何看法。但是他们惧怕被误解和遭诬蔑,不过为了使他们能够经受得起这一点,应该不需要特别的英雄的气质。因为这种人为了其自身利益没有什么诉求。不过,虽然现在我们不会对那些与我们想法不同的人像我们过去所习惯作的那样,干许多坏事,但我们可能对我们自己却像我们从前对待他们那样同样做许多坏事。苏格拉底被处死了,但是苏格拉底的哲学却如日中天。它的光亮播散到整个智力的长空。基督教徒曾被投去喂狮子,但基督教却长成了苍天大树,高过比自身老的和稚嫩的树木,并以自身的树荫使它们窒息。我们的社会不宽容却没有杀死一个人,不根除任何意见,只是诱使人们去伪装,或者对它们不进行任何扩散。对于我们来说,异端意见在每一个十年或每一代人的时间里都没有取得什么明显的收获甚或损失。它们从来没有传播得很远和很广,只是闷在狭窄的好思考和学习的人的圈子里悄悄燃烧,它们在那些人们中生长,也不曾用真理的光辉或骗人的光辉照亮过人类的日常事务这样使某些人就保持着一种令人满足的状态,因为没有做惩罚或监禁任何人的令人不快的事情,而且使所有流行的看法在外表上保持着没有受到任何干扰的状态。与此同时也不绝对禁止受思想弊端折磨的持不同意见者的理性活动。这倒是一个在知识分子世界里赢得和平,同时使所有事物照原样进行的方便作法。然而为了绥靖知识界所付出的代价却牺牲了人类思想的整个道德勇气。在这种状态中大部分最活跃和最好问的知识分子发现只有把他们的信念的普通原则和根据放在自己的心里,而在对外所发表的谈话中力图使它们的结论尽可能与他们内心摒弃了的前提相吻合,才是英明的做法。只是这种状态产生不出思想开朗和无所畏惧的性格,以及曾经一度为思想世界增光的善于推理并持之以恒的知识分子。在这种环境下人们能够发现的只可能是一些适应于日常事务的人或者在真理问题上随波逐流的人;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他们的理论都只是为了迎合他们听众的需要,并不是他们深信不移的东西。而那些逃避这种取舍的人,就只得缩小他们的思想空间和兴趣,使他们说出来的东西在原则的范围之内不会有危险;也就是说限于一些细小的实际的事务。不过,如果人类的心灵强有力了,扩大了,那些事务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而且那些事务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才能摆正。而当那些事物强化和扩大了人们的心灵之后——使它们能对这些最重大的问题自由思考和敢于思考时——也就被抛弃了。
在有些人的眼中持异端者的这种缄默并不是什么罪恶,不过他们首先应当考虑的是这种缄默所产生的后果。持异端者的意见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公平和充分的讨论。其中一些会经不起这样的一种讨论,它们虽然不可能得到扩散,却并不会消失。而且通过禁止一切不能得出正统结论的探讨,并不能使持异端者的心灵极度退化。最大的受害者将是那些非异教徒,他们整个心灵的发展受到了钳制,而且他们的理性由于对异教的恐惧受到了惊吓。谁能够估计得出世界在有希望的知识分子和胆小的人结合成的大多数中失去的是什么,因为那些胆小的人不敢追随任何胆大而充满朝气的独立的思潮的火车,唯恐那列火车会把他们带到某种被认为是非宗教的或非道德的东西里面去。在他们中间我们偶而可能遇到一个对事极端认真、思想敏锐和具有深刻理解力的人,他一生都在与他无力使其沉默的才智进行诡辩,并且在用正统观念与他的良心和理性的和解中耗尽着他的心力资源,而且他也许到末尾也不能成功。没有一个大思想家不承认,作为一个思想家他的首要职责就是追随他的智力可能导向的结论。真理从那些从事适当学习和训练,并一心独立思考的人所犯的错误中所获得的东西,甚至要比从那些自己不愿思考,而采取正确的看法的人那里所获得的还要多些。
并不仅仅是或者主要地是为了培养伟大的思想家才需要思想自由。相反为了使每个人都能达到他们可以达到的精神状态,同样需要思想自由,甚至更加不可没有思想自由。在普遍的精神奴役的气氛中虽然也产生过,而且可能还会产生个别伟大的思想家。但是在那种气氛中从来就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思想活跃的民族。如果有哪一个民族一时接近了这样一个特征,那也是因为一时停止了对异端思考的恐惧所致。凡是存在原则是不容争辩的默契的地方,凡是认为有关人性的所有重大问题的讨论已经结束了的地方,在那里我们也就不能指望找到曾使人类历史的某些年代如此辉煌的普遍的高水平的思想活动。只要回避那些足以点燃热情的重大问题的争论,那个地方的人民的思想就永远不会被从其根基上搅动起来,也永远不会产生把只具有最平常的智慧的人提升到具有某种尊严的推动力的思想动物。关于这一点紧接着宗教改革运动后的一段时期里,在欧洲就曾经有过一个这种类似的例子。另一个例子是18世纪后半期的思考运动。不过它仅限于欧洲大陆和一个比较开明的阶级;第三个这类例子则是在哥德和费希特时期的德国智力发酵时期,只是它经历的时间更短。这些时期的显著特点在于它们所发展了的独特的看法;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所有这三个例子的时期中权威的枷锁都是被打破了。而且每一个时期旧的精神专制被打倒了,但尚无一个新的取而代之。这三个时期所发出的冲击力使欧洲变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在人类思想和制度中所发生的每一个改良都可以在它们的这个或那个时期中清楚地找到它们的足迹。一个时期以来的现象表明三次的冲击力已经将近消失殆尽;直至我们重新创导精神自由之前,我们不可能再指望有什么新的开端。
现在让我们进入这个争论的第二部分,而且不再去考虑那样一个假设——我们所接受的任何一个意见都可能是错误的。相反,让我们相信它们都是正确的,并且考查一下在对它们的正确性没有经过自由的和公开地认真讨论的条件下就予以接受时,会有什么价值。一个人是十分不乐意承认他所坚信的意见可能是错误的,不过他也应该被下面这样一种考虑所打动;那就是不论那个意见可能是多么正确,如果它没有经过充分地、经常地和无畏的讨论,那它也将会被视为一个死的教条,而不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