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中国农民问题的历史演进
一、国家主义时代:1949年到1978年的农民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的完成,农民问题从中国革命中的问题转变为中国建设中的问题。毛泽东把农民问题当作中国式的“三大改造”的基础和突破口,当作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和突破口,通过变革农业生产关系来解决农民问题。具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完成(1949年—1956年),党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的第一次土地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人以土地问题为突破口,来解决农民问题。伴随着第一次土地制度改革,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发生了两次历史性变化,即由封建依附农民到个体小农的转变;由个体小农到社会主义集体农民的转变。
由于长期战争的破坏,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时,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状态,全国灾民达4000万人,城市失业人口约有400万。农业生产跌至谷底,1949年全国人均农产品产量依次为:粮食209公斤,棉花0.8公斤,油料4.8公斤,猪牛羊肉4.1公斤,水产品0.9公斤。农民实际人均年占有粮食100公斤左右,终年辛劳却不得温饱。这就决定了党和政府把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农民问题政策的最基本的目标。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一方面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一方面还要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对新解放区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如果不进行变革,农村的生产力不能得到解放,国民经济就不能迅速恢复和发展,国家的工业化也无法实现。于是,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从1950年冬天起,在新解放区逐步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其基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分期分批进行的,每期都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土地、复查总结等阶段。到1953年春季为止,除了约有7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以外,土改已全部完成。党中央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就完成了除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的土地改革,使3亿多少地和无地农民分得7亿多亩土地和大量的其他生产资料,每年免交地租达350亿公斤粮食。1950年到1952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7.8%、9.4%和15.2%,到195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超过了历史上(1936年)的最高水平。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以役畜为动力,平均每户不足1头耕畜,约有1/3张耕犁,靠天吃饭。当时农业生产的恢复性增长,主要归功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贡献。牛若峰,李成贵,郑有贵.中国的“三农”问题回顾与展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6页.更为重要的是,彻底摧毁了封建制度的基础即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1949年,中国农民由原来的被剥削被压迫阶级一跃而成为国家的主人,其社会政治地位由下至上彻底翻转过来,从根本上解除了对地主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封建依附关系,其心理、思想、意识、观念、潜能等均获得空前未有的大释放,是有史以来中国农民在争取自由发展斗争中取得的最辉煌成就,也是中国农民作为中国历史发展动力的完美体现。它不仅改变了中国农村原有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催生了一系列新思想、新制度、新风尚,而且改变了中国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使中国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越过资本主义直接通向社会主义。土地改革运动后,中国农民实现了经济上的解放——获得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广大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思想政治面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治上,中国农民从阶级压迫下解放出来,也实现了农民从封建臣民到现代公民的转变。农民独立自主,扬眉吐气,真正成为农村的主宰力量。经济上,每个农民都分得了一份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成了土地的主人和独立的小生产者,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思想文化上,农民敢于冲破几千年封建思想文化的禁锢,大胆革除旧风俗,自觉接受新事物,努力学习新知识,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正如王沪宁(1991)所言,“新政治彻底改造了旧政治的基础,完全按现代的政治与行政原则来组织乡村社会。”
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经济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农业生产受到了个体经济的极大限制,因为小农经济分散落后,工具简陋,增产缓慢,难以抗灾。这就使不稳固的小农经济时刻有向两极分化转化的可能,并且当时两极分化已有发生和发展。一些富裕中农力求变为富农,一些贫农因各种原因而出卖土地重新成为雇农。
面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新的矛盾的出现,客观要求必须及时调整生产关系,否则农村生产力就难以进一步发展。为此,中国共产党及时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并于1951年9月,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1953年年底又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这个决议的指导下,中国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蓬勃开展起来。在这一运动中,国家按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及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联合起来。并且创造了经过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再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引导农民逐步摆脱私有制。这种变革既使农民愿意接受,又避免了农业生产力受到破坏和损失。到1956年底,入合作社农户达1.17亿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87.8%,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标志着国家工业化的起步。此后的几个五年计划,受政治干扰,历经曲折,但还是坚持在国家工业化战略总体目标下探索解决农民问题。这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以甘肃为例,1952年,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77元,比1949年的55.34元,增长20.65%,年平均递增6.45%,到1957年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2.71元。朱文兴,白明.西部大开发—农业.农村.农民[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第226页.
农业合作化运动“使中国广大农民群众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了合作经济的广阔发展道路,开创了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新时代”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农业合作化把汪洋大海般的小农个体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了土地公有,避免了两极分化。其次,农业合作化运动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进行了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再次农业合作社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改善了农民生活,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
第二阶段,从农业合作化完成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1957年—197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中国农村在这个时期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人民公社制”。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的2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服务于工业化建设,走过了曲折的路程。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群众虽然付出了极大的艰辛,但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且多数地方没有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农民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到1978年还有2亿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造成这种局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历史方面的、自然条件方面的问题外,主要是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策方面的因素。以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经营,按工分分配为特征的人民公社,通过行政性的积累和投资体制,进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兴办公用事业,使农民得到某些利益,在消除极端贫困现象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体制政社不分,高度行政化,经营管理过于集中,排斥市场机制,农民缺少自主权,这种土地制度并不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更不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取消农村集贸市场,取消家庭副业。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大规模的经营使农户的劳动贡献与所得报酬严重脱节,造成了贫富拉平、吃大锅饭、多劳不能多得的结果。“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是当时的生动写照。农民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致使农业生产下降,农民收入减少。到1961年,甘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66.68元,分别比1956年和1957年下降41.76%和28.08%。朱文兴,白明.西部大开发—农业.农村.农民[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第254页.
虽然如此,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践中,以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突破口,在寻求农村发展和解决农民问题方面,既付出了代价,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当家作主站起来,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上,农业生产总产量有了比较大的增长,粮食总产量由1952年的16390万吨增加到1979年的33210万吨,年递增2.5%,农业总产值由1952年的858亿元,增加到1979年的1872.2亿元,年递增2.91%。程漱.中国农村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63—264页.中国农民的经营方式和经济基础完全被集体经济所代替。
三是在理论上,提出和形成了一些解决农民问题的正确或比较正确的理论观点,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如农民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等思想。
四是在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上,成功地对农民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广泛和深入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整合,结束了中国农民高度分散的局面,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形成。中国农民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广大农民从旧中国的政权、神权、族权、夫权桎梏束缚下解放出来,根植于农民头脑的封建、保守、愚昧、落后、迷信的社会意识让位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的革命意识,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了比较大的提高,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成为农民的主导思想。
同时,在探索农民问题出路的过程中,也付出了代价。毛泽东的出发点是通过制度创新,使广大农民富裕起来,但由于违背客观规律,以至于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农民的温饱并没有解决。人民公社近1/4的生产队年人均分配在40元以下,全国农民人均口粮在150公斤以下,吃不饱肚子,农村当时有2.5亿人口生活在温饱线以下。其中一个最大的弊病是它将城市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隔离开来。农村经济仍以农业为本,农村的二、三产业十分不发达,结果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滞留在农业上,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使中国的工业化与农村现代化严重脱节,形成了城乡社会二元结构,阻滞了现代化特别是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新的体制性束缚造就了新的农民问题:农民的普遍贫困、农民社会权利的式微、农民与城市居民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新型态的农民问题,是新中国工业化过程中的国家与农民政治关系的反映,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这是一个中国政治发展的特殊过程,是中国工业化付出的必然代价,只不过农民付出的代价超过了其现实支付能力。但是与阶级对立条件下的农民问题相比,仍然是具有进步性,是前进中的问题。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早就认识到,传统农村社会中,地主是封建剥削阶级的代表,地租剥削是农村社会中的最主要剥削制度,因而,推翻剥削制度,是农村建立起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首先就要推翻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起“耕者有其田”的平均主义土地制度。因此,土地改革首先是一场社会性的革命,其次是一场以平均土地为显性表现的经济革命运动。摧毁中国农村中传统权力结构这一政治性的任务是土改的主要目标,土地改革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表现出国家政权建设的双重功能。经济上,建立了相对平均基础上的农民土地私有制度,国家政权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国家直接以农业税的形式获得了国家政权基础建设特别是工业建设所需要的资金积累。政治上,到1952年,国家已经巩固了对全国所有省份和边远地区的行政控制,并且把这种控制延伸到乡村基层。而且,政治上发动农民群众自下而上逐村进行的这场革命,创造了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在乡村牢固生根的基础,农民积极分子组成的乡村领导集团,取代了绅士阶级;国家行政系统正式机关到了乡,党的政治组织把中央集体的国家权威一直向下延伸到自然村本身。
农业合作化运动继承了农村社会性革命的双重功能。农业合作化道路以克服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增加农业产量、为城市工业化提供资金、建立起国家工业体系为导向。经济上,再次摧毁了汪洋大海般的小农土地私有制度,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集体财产制度,政治社会化意义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开始深入农村,并开始将分散的单个的农民和农户家庭组织起来,整合进社会主义合作组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