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转型时期中国投资领域的政府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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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6投资领域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为:调节经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第2章,本书提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政府体制(发展模式)、不同政府能力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也提出不同领域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在第2章的基础上,本章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了投资领域的主要政府行为及其作用。根据这些作用,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和归纳出投资领域的相对具体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1)从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行为来看,投资宏观调控是政府履行调节经济职能的行为;财政投资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也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储蓄转化为投资中的政府行为,如税收融资、债务融资、政策性金融、调节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市场和体系等,不仅履行调节经济职能,还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如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等软环境,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

(2)从不同发展阶段来看,发展中国家投资领域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发达国家有所区别,区别主要在具体内容和侧重点上有所不同。例如,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改善投资环境任重而道远,改善投资环境侧重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供优惠条件、减少官员腐败、提高政府运行效率等;对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达国家来说,投资环境比较好,政府行为的侧重点在于改善综合投资环境。

(3)从不同的政府体制来看,政府主导型的公共管理职能相对多,市场主导型的政府职能相对少。例如,在储蓄转化为投资上,日本或韩国政府不仅履行金融市场监管职能,而且注重履行调节产业与金融体系关系的职能(政策性金融);美国和英国政府主要履行金融市场监管职能,较少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

(4)从不同的政府能力来看,能力较高的政府能及时适度调整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具体内容,选择好财政投资时机。

(5)从行为主体的身份来看,在投资领域,政府不仅是公共管理者,也是投资者(投资主体)。这两种身份重叠之处在于政府的财政投资。公共管理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投资者则具有追求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动机和职能。

(6)存在一些影响政府投资行为发挥作用的因素,这些因素也会影响政府有效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这些影响因素有:财政投资的领域、财政投资主体划分、财政投资时机选择、政府行为不良(表现为政府行为失灵或政府行为不规范)等。这些影响因素有的(如前三个因素)是投资领域所特有的,有的(第四个因素)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所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