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不管是煤筐成精了,还是山里妖怪日日给苏风开路;不管是一波又一波的探子来了又去,还是村子里多了一栋难以被察觉的大房子。
日复一日地,不变的是苏风踏着星光入山采药,不变的是他对刘翠翠的宠溺。小狐狸的生活标准渐渐高了,在苏风连续卖了一个月的草药之后,家里的开支也比最开始富裕了。
苏风心眼好,虽然他采的草药质量上优,卖的却不贵,所以福安镇几家药铺都找他入货。
基本上,苏风的生计足够支付翠翠的吃喝与开销,偶尔富裕的便攒起来,留作后用。
小黑蛟爱吃小鲜鱼,小狐狸爱吃鸡,在当时都不算富贵吃食;唯有苏风一个人吃青菜。他原本打算劝刘翠翠和阿甘也吃点菜,后来想想吃荤腥是它们的天性,也就罢了。
一人一狐一煤筐过日子,原本就不需要太多。
过去的茅庐被修葺一新,如今安上了新的窗棂,围墙也修补好了。
原本放在窗前的小花圃也挪到屋外,撒了新的花籽,不多日就冒出嫩芽,怎么看怎么精神。
气温的回暖没能阻止刘翠翠继续添置被褥的计划——小狐狸爱刨爪子,阿甘喜欢磨犄角,因此卧具的损耗很大。另一方面,简单而柔软的棉被可以搭出舒舒服服的小窝。
刘翠翠的小花布包也放在里面,怎么磨爪子也磨不破。
苏风入山时,刘翠翠都会回空间种菜修炼,但有时候青年只是给邻里送点山货,不能确定下一刻是不是就回来了。在这种时候,小狐狸就窝在自己的小窝里,用小花布包盖着肚皮,顺便拿出阅读器继续欣赏《九王夺女商》的神奇桥段,偶尔阿甘在附近也不避讳,反正小家伙不识字,而且被自己威胁过不许告状。
小说里有很多爱情,也有很多动作。
“好多不可思议的亲密描写啊……”小狐狸看着看着,鼻梁一暖,哗啦啦鼻血流了一地。
阿甘舔舔地上的血渍,忧心忡忡问:“怎么了,翠翠大人?”
“没什么,”刘翠翠用胳膊蹭蹭鼻血:“我只是见识到了生命的奇迹。”
阿甘莫名其妙喔了一声,作为跟班,它主动推出全手动涡轮小风扇,给狐狸大人扇风降火——依靠转骨碌驱动的小风扇是翠翠画了图纸,让苏风找木匠打造的,操作的人每转动十圈,风扇转一圈,特别锻炼身体。
那木匠依样调换了轴轮和扇叶的尺寸,结果做出来的精巧机关“自来风”大卖特卖,赚了个盆满钵满,那就是后话了。
“唔,阿甘加油……”小狐狸哼哼。
余光瞥着越来越拥挤的屋子,刘翠翠升起了盖新屋的念头。家中堆满因为她的无理取闹而渐渐添置的物品。她依稀明白,在自己刚遇到苏风时,对方的生活为何会贫寒到难以维继,是因为过去要给娘亲治病开销。
对于过去,苏风的态度给奇怪。
没有甘之如饴,也没用苦大仇深——当青年的命运被所有的苦难一一碾过,所剩下的仅仅是波澜不惊而已。
刘翠翠甚至隐隐觉得,苏风实在太过平静了。
“因为他太过善良了。”她这样告诉自己。
毕竟开心的事情一件接一件,不再有噩梦,过去毫无进展的修炼现在突飞猛进,小跟班阿甘总是呆呆的,可以随便欺负,不过她更喜欢呼喝苏风做些什么。
晚春了。
这一日苏风过去学堂的周先生来访,告诉他这几日县衙要放榜。福安县的县令居老爷与周夫子是好友,提前吐露苏风被遴选其中,只是坐落在齐汾城的府衙有些古怪,始终没有对这次的征召发榜授命就是了。苏风道了谢,辞别先生,眼中也带了几分期待。
刘翠翠自然说不出什么恭喜的话来。
“苏风,今天我想吃蘑菇炖小母鸡。”她咬苏风的袖子,小黑蛟也在一旁“嗷姆嗷姆”地应声:“阿甘也要吃,阿甘也要吃”!!
“你什么都吃!”刘翠翠白了小家伙一眼,没看出自己是找个借口给苏风庆祝么?
罢了,肯定看不出来的。
见小家伙委屈地瘪嘴,她又用爪子拍了拍乌溜溜的大脑袋。苏风喜欢揉小狐狸的小脑门,小狐狸爱拍阿甘的小犄角,阿甘又会扒着苏风的肩膀不放,正好形成一个循环。
“行。”苏风自然不会拒绝,背上药篓,带上给山里妖怪们准备的各种点心,再等阿甘笨拙地从床上爬到桌子上,再从桌子上扒到他背上,半截身子续进背篓里,才摸摸小狐狸的一对小耳朵,给它盖上一层锦缎小花被——表示要出门了。
就这样,小狐狸如常宅在家里,苏风如常入山采药采菇,小黑蛟如常搭斯文青年的顺风车,简称“青年文明号”。
最近阿甘有了新的爱好——
一路上,小黑蛟用小爪子扒着苏风背后的衣衫,与药篓一起摇摇晃晃,嘀嘀咕咕给药篓示好。
软糯的童声,说着缠情到肉麻的情话:
“药篓你好我是煤筐,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药篓你好我是煤筐,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我想和你一起起床……”
……
看似诗意的情话带着很隐晦的暗示。在某种意义上,诗人也可以耍流氓。
似乎,阿甘坚信着,作为煤筐,自己能娶个药篓做老婆。
尽管春风送暖,朝阳和煦熨帖,然而苏风始终觉得背后凉飕飕的。抛开阿甘的殷勤情诗不提,就好像有人暗中窥伺自己一般。
不寻常。
一直到采了药出山谷,那些可爱的小蔬菜们……或者说是可爱的小妖怪们都没有出现,他们哪去了?
“怎么了?”察觉到苏风的情绪,小黑蛟用两只前爪从背后蒙上青年的额头,替他舒展开微皱的眉心。
“不,没什么……齐汾山谷里的妖怪呢?”苏风站定四下张望,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山里红的踪影。阿甘揽住青年的脖子打个了转,盘到正面去,抖了抖犄角旁边的小牛耳,嘻嘻哈哈道:“我当是担心什么呢,妖怪是要修炼的,今日都吐纳去了,自然不能陪我们。”
“原来如此。你和翠翠也会修炼吗?”苏风问。
“那是当然了,阿甘可厉害了!!”小蛟龙得意洋洋。想了想又问:“还要等那些妖怪出来吗?”
“不用了,知道没事就好……回去吧。”苏风手搭凉棚看看日头,天色确实不早了,再不回去小狐狸又要不高兴了。
“小背篓,晃悠悠,多少次爬出背篓来我光着脚丫走……”小蛟龙的稚嫩歌声响彻云霄,遮住所有若有若无的惨叫声。
“萝卜……萝卜杀人了!!!”
吴佞是责心组三部的头领,率领七十七名暗卫,隶属于轩辕世家黑暗王朝最先锋。
曾经在江湖中让人闻风丧胆的“求死毋宁”,就是他。
他的刀比雷霆更快,他的剑能够击破长空;然而他也能用最恶毒的酷刑,让一个活人在筋骨全碎的状况下百余日不能断气。
他会饮千杯而不醉,也会驯服最烈的马,更晓得如何枕在黎瑾花魁的膝上,轻嗅芝兰。
而如今,他却只能死。
责心组三部七十七名暗卫,全部死在同一个任务,死在一个跟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的任务上。
作为三部的首领,他也只有死路一条——不是为了属下的身陨,而是没有完成任务。
他不甘心,特别是——
满山遍野的尸身中,只有一根青色的萝卜——这算什么武器?
抑或是暗器?
吴佞心惊。
然后心惊+10086.
因为那萝卜回头了。
萝卜有两条销魂的小短腿,蹬着小黑皮鞋。
萝卜呼喝一声:“埋了他!!”
萝卜手一挥,背后有千万个恬着囧脸的玉米棒子一拥而上,瞬间把吴佞压趴了。
刀比雷霆更快,剑能够击破长空,能用最恶毒的酷刑,让一个活人在筋骨全碎的状况下百余日不能断气,会饮千杯而不醉,会驯服最烈的马,更晓得如何枕在黎瑾花魁的膝上,轻嗅芝兰的吴佞就这么死了。
妖,终究是妖。对待生死的态度,绝不会像人那么一般温吞不清。
正如他们的爱恨,也很简单。
伏屏山谷阴云密布,煞气腾腾,万妖同时仰天嘶嚎。千万个玉米棒子站在尸骸之上,露出獠牙,发出触动天威的咆哮声。
方才的小萝卜扎着一条小头带,威风凛凛俯视着一切,冷冷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
“然而归根结底,是棒子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