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谁制造了房奴、车奴和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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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分 经济活力与结构调整 (2)

对于《反垄断法》,老百姓们更关心的是有关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因为很多关系到民生的行业,比如水、电、煤、交通、通信等特殊垄断行业,不仅关系到民生,也关系到国家安全,老百姓们想知道的是,这些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是否不会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管。事实上,由于这些行业存在很高的投资成本、技术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如果丢给市场去监管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由国家来一揽子承担,这无可厚非;其他西方成熟国家也是如此。但关键是,提供给老百姓的产品和服务,其价格形成机制应该要做到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所谓“透明化”,就是要向大众阐明成本的高低和价格的形成要素。而不作披露地制定收费价格,让老百姓无法选择地被迫接受,就是一种有害的行政性垄断表现。所谓“社会化”,就是要考虑到这类行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公共性的较多,所以不能单纯地按照一般定价原则来实施。政府应该要多调研和开听证会,了解民生的实际需求和对服务的认可程度,再根据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来制定成本收回的时间、范围等影响价格的标准。所谓“市场化”,就是对于投资方案、工程实施的竞标单位甚至部分的服务内容,都可以采取市场化竞争方法来操作。这样既能达到价廉物美的效果,也能防止“上海社保案”这样的腐败事件发生。

四、反垄断,首先要合力反腐败。

在反垄断的过程中还要避免腐败的滋生,也就是要避免更大的垄断出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坚决遏制“走后门、开绿灯”的寻租行为。

从《反垄断法》颁布之日起,很多国有企业的行业巨头将成为《反垄断法》的矛头所指,而打破这些企业垄断的主要方式就是业务拆分,如同当年美国拆分微软。但问题是,这个拆分的过程要由谁来做?怎么做?如果在拆分的过程中,被拆分的业务最终通过种种幕后交易,转移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手中,那就给未来造成了更大的腐败可能性。前车之鉴就是俄罗斯能源工业的“反垄断”,它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和更多的寡头。

总之,《反垄断法》的推出,从理论上讲,有利于打破行政性垄断的壁垒,创造民营经济业务升级和企业发展的必要空间;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有效阻止国外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进行战略并购等疯狂扩张(非公平竞争的一种表现);有利于保护广大弱势消费者群体的切身权益,培育“内需”茁壮成长的生态环境。但从操作层面上看,能否做到透明化、社会化和市场化,以保证法制建设所带来的货真价实的经济效益,确实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和“挑战自我”的制度改革!

“长三角先行”意义何在?

长三角区域是中国最具有市场活力和综合经济实力的区域之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地区政策运用得当,市场组织灵活,出口导向明确,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树立了成功的楷模(比如温州模式等)。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程度越来越深,中国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中国受到世界经济失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就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这次美国次贷风波的爆发,造成了美元的持续贬值,美国市场需求明显萎缩,大量的金融资本转向要素市场,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美国原油期货市场的价格。

于是,长三角区域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当其冲地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冲击:工业原油价格的上升、欧美市场需求的萎缩、人民币对美元的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流动性过剩所导致的政策上持续的货币紧缩,以及火药味越来越浓的贸易摩擦等,这些不利因素收窄了长三角区域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利润空间和项目资金自我调整的流动性空间,造成了部分民营企业“停业”和“破产”的巨大压力。这些严峻的事实,迫使中国经济的领头羊——长三角区域经济,必须改变以往的增长模式,以提高该地区乃至中国社会整体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包括当前应对输入型通胀压力的能力)。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积极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强关系民生的制度建设,探索一种由内需支撑、创新主导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新模式。为此,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长三角区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宏伟规划,并反复强调这一新探索“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以下,笔者主要从三大方面并基于经济学的视角来解读温总理所提出的十点要求。

一、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强技术创新来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

长三角区域虽然过去都是以出口导向发展战略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其贸易结构中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无论是低附加价值的轻工业产品出口,还是加工贸易型的机电产品类的出口,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轮金融危机和宏观调控的影响。所以,长三角区域今后能否延续其国际竞争优势,关键就在于该区域是否能够加快发展高附加价值的装备等制造业和加强个性化的高附加价值产品的生产,是否能够加快产业向高端服务业的转型,以提升我国产业在世界生产价值链上的地位;同时,也在于各级政府是否能够顾全大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做到齐心协力、扬长避短,以保证高效运作的区域治理机制等。

另一方面,要保证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向高端价值链的转移,关键需要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而自主创新能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仰仗于是否有一流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是否有一套保证自主创新活动积极开展的扶持体系和激励机制等因素。比如,优惠的税收政策、融资政策、人性化的后勤服务政策以及奖惩分明的绩效评估机制等。

当然,长三角区域的新一轮发展,再也不能够无视“两高一低”(高污染、高能耗和低附加价值)的问题,一定要建立在“又好又快”的发展水平上。既要注意集约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性,又要强调企业发展所需肩负的社会责任性。那种牺牲环境、耗费资源的生产方式一定会随着生产和交易成本的不断攀升而不可持续。

长三角区域只有通过上述这些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努力,才能真正做到“供给”能力不因“过剩”而烦恼,也不因“不足”而后悔。从国家层面上来看,“通缩”和“通胀”的风险也会因为创造社会财富价值方式的改善而明显降低。

二、大力推行“三农”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内需增长。

目前,中国内需不足的原因被很多学者归结为“贫富分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和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等不利因素。因此,长三角区域,作为一种尝试,首先要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业改革。这样才会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当地政府的收入,从而有效地缓解收入差距,刺激内需,改善区域经济目前还存在的失衡发展的格局(比如对外依存度过高等)。具体而言,就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从而创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社会和谐度。

另外,还要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比如,缓解老百姓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支出上的大额负担,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减少中国大众过多的储蓄和全民炒股的倾向,引导资金转入正常的消费通道,从而带动企业供给的持续增长,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长三角区域积累了3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为区域内的消费者创造了非常可观的收入,如何探索一种有效的培养内需的生态环境,也是中央政府给予长三角区域中各个经济体的一项意义重大的使命。

三、探索“高效、平稳”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新模式。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可以依托世界经济的发展来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也无法逃避在世界经济失衡的格局中,国外的经济风险和金融风险,甚至灾难性的危机对我们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提升我们抵抗风险的承受能力,如何改善中国经济失衡的问题,就关系到在开放环境中我们是否能够得到自己公平的利益,是否能够做到有效抑制或分散世界经济下滑从而拖累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风险。

温总理的最后两点要求给我们指明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方向:继续推进重大改革试验,这包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和股份制化,也包括金融体系的建设和金融创新的推进等。这些改革的成功将大大提高我国经济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另外,中国发展模式的转变也直接和我们利用外资的政策相关。如果我们还满足于加工贸易、满足于高成本的解决就业的生产模式,那么,我们的对外开放水平只能停留在低附加价值且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的脆弱状态中。这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一个主权大国应有的安全需要。

总之,这次由国家推动的长三角区域发展模式的新探索,不仅关系到中国经济未来供需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而且,也能够直接为当前其他相对落后的地区创造发展机遇和打开增长的空间,从而给中国经济带来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比如,产业结构的升级就可以把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产业转移到内地,形成国内自己的“垂直分工”产业链。这种分工和合作不仅能替代长期以来中国较高对外依存的合作模式,从而减少贸易摩擦,而且也给内地发展创造了机遇,避免了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重复建设和高代价运行的“世界加工厂”的问题。

另外,外资引入,也同样随着长三角区域“准入”门槛的提高和内地吸引外资的配套措施的落实而发生“质”的变化——虽然新的外资政策会产生项目之间投资性质的明显差异(外商沿海城市集聚的格局将会打破),但整体数量上却不会发生令人担心的锐减状态。也就是说,在长三角区域优先发展的战略指导下,以高端制造业、研发和服务业为主的外资企业将集聚长三角,而加工贸易型外资完全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内地,继续享受中国生产成本低廉所创造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会改善这些落后地区偏低的收入和就业水平。并且,也可以断定,深入内地的外资企业,会进一步和比较熟悉的长三角区域中的内外资企业形成新的合作格局——它将因为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和相对低廉的“合作”成本,而产生十分诱人的双赢效果。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长三角区域增长模式的探索和转变,也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支持。有很多政策是需要自上而下推广和协调的,比如企业增值税的改革、扫除“市场准入”的各种壁垒、行政管理体系中“民主制和责任制”的导入等政策运作,都会影响到长三角区域“新经济体系”的活力及其耐久性。

靠市场还是靠政府?

—为中小企业“驱寒”要谋求新思路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沿海城市的中小企业正在经历一场愈来愈残酷的“寒冬”的考验。首先,为防止投资过热和外汇占款所引起的流动性过剩现象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冲击作用,从2007年年底开始,中国政府加快了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步伐,放弃了对多个低附加价值的商品出口退税政策,从而收窄了一批缺乏价格调控能力企业的利润空间。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通过,让不少企业家长期靠弹性的低劳动成本去国际市场打拼的出口战略再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然后,输入型的工业要素投入品价格的不断攀升和紧缩型货币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又一次推高了一批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融资成本。到了今天,当美国次贷危机不断恶化并波及全球的时候,我国中小企业开始为自己的生存条件在苦苦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