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疑案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地发现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调查取证的过程,也是对众多纷繁复杂的信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过程。一个侦探在破案的时候,他不会只寻找现场罪犯所留下的线索,还会考虑罪犯的作案心理动机、作案时间、作案经过等等。破案的过程,其实也是思维基本过程的具体化。思维的基本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诸多方面。把一些已知线索概括、分析,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有时候就真相大白了。这个“真相大白”的过程,主要运用抽象思维。
抽象思维是人们在认识活动对客观现实进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的过程,属于理性认识阶段。抽象思维凭借“科学的抽象”对事物的本质和客观世界发展的深远过程进行反映。“科学的抽象”是反映自然界或社会物质过程的内在本质的思想,它是在对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抽取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形成概念和判断。
形象思维能力是抽象思维能力培养和发展的基础,就像感性思维是理性思维的基础一样,而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则是这两种思维能力形成的基石。善于平中见奇,就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进一步解决复杂的问题,直至“水落石出”,过一把当“包公”、“福尔摩斯”的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