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利用侦查假说
侦查假说是开展侦查活动的行动纲领,是确定侦查方向的依据,是发现新的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是发现罪犯的主要方法,是侦查破案的表现形式。侦查假说包括:案件性质的假设,作案时间、动机、工具、地点的假设,作案人的假设,被害人的假设等。这些假设的提出修改、否定和证明,都要运用逻辑推理。例如:某地发现一具女尸,现场上虽无喷溅的血迹,但检验尸体时发现腹腔内有大量积血,刑侦人员遂提出,犯罪分子作案后没有移动尸体,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一开始,曾怀疑某乙是杀人凶手,经调查,某乙没有作案时间,遂予以排除。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某甲具有作案的所有必要条件,并且现场留有某甲的指纹,于是确定某甲是杀人凶手。推理如下:①如果尸体腹腔有大量积血,那就说明罪犯作案后没有移动尸体,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经查,尸体腹腔有大量积血;所以,罪犯作案后没有移动尸体,发现尸体的地方就是杀人现场。
1977年9月13日,山东××市梁××,将其妻打死在村南芦苇中。9月22日,将此事告诉其父,要他帮助处理尸体,然后潜逃东北。逮捕梁父后,侦破组分析了杀人凶犯梁××的去向:①可能暂时在亲友家躲避,观察动静,伺机潜逃;②梁会木工技术,可能在铁路沿线或周围邻县干木工活维持生活。据此,对梁的八个社会关系,布置治安积极分子控制。通知邻近德州市的六县和河北省五县,请求协助查缉。派出民兵23名,分赴石家庄、天津、东北三地,进行全面堵截和顺线追缉。依兰县以南60里有个农场,该农场附近的永济公社马家大队有个王××,王家最近从山东陵县来了个叫梁华的,正在帮助人家盖房子。由于侦破组两位同志均未见过梁××,只见过其弟,既怕抓错,又怕若真是梁××失之交臂。当发现所谓的梁华与罪犯之弟极其相似时,立即意识到就是梁××。他们急中生智,在其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出其不意地喊了一声:“梁××!”罪犯没有准备,改口不及,应声而答。随即又想改口,但已来不及了,只得束手就擒,归案伏法。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在军事上常常采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谋略,在对方料想不到的时候、地点突然袭击,取得战役战斗的绝佳效果。在刑事侦查中,也可以采用这种谋略,以出乎犯罪分子预料之外的奇妙方法制服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后,大都准备有对付公安机关的各种办法。但是,他们借以想象的基础是唯心的,逃避刑罚的行为是违背现实的,掩盖罪行的方法是形而上学的,因此,免不了漏洞百出,顾此失彼。如果能在办案中善于利用罪犯的这些无法克服的矛盾,采取隐蔽、迂回、侧攻、突袭等战略战术,在犯罪分子准备不足或毫无准备的环节上发起攻击,就会使罪犯措手不及,使我方避免或减少损失,制服罪犯。
抢枪杀人犯叶××是会东铅锌矿劳改就业人员,有修汽车的技术。为了尽快逮捕叶犯归案,办案人员兵分两路,一路以查户口为名,到叶常去的大巷口修车店查找,一路包围叶的住房,严密控制叶犯行踪。叶犯曾被劳教,又有双枪在身,硬捕易造成危害。天亮后再行动,又会失去战机。于是侦破组设计了一个出其不意的智擒方案。黎明前,由干警扮成司机,把汽车开到叶犯住房前的机耕道上,取掉两根引火线,又是轰油门,又是打马达,连放几“炮”后就再也开不动了。故意大声呼叫:“这里有个修车的叶师傅在家吗?请他帮忙修一下车。”叶犯在家中听到,以为财神上门,可以大捞一把,当即回答:“是谁?等一下!”他很快起床,只穿一条内裤便开门招呼顾主。当其刚刚跨出门槛,“司机”立即上前握手,乘其不备,将其拉倒在地,迅速按住,其他干警们一齐上前,手铐一锁,叶犯乖乖就擒。随即在叶犯家缴获手枪两支。子弹38发等罪证,一举侦破了枪枪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