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侦探听了犯人的口供就知道谁是他要找的人,看了卷宗内容就能判断出谁是罪犯谁是无辜者,根据只言片语就能破译密电,难道他们是有“特异功能”吗?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特异功能”,很多时候是运用了逻辑思维的结果。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逻辑不是科学,不是艺术,而是陷阱。逻辑推理游戏,就是为了迷惑游戏参与者的思维,在判断或推理方面设置圈套,引导他们走进不利于找到答案的境地。避开逻辑陷阱,需要闪电一般的思维,需要针对逻辑陷阱的设置信息,通过逆向思维和发散思维来寻找正确的答案。这种游戏是提高逻辑推理能力的有效途径。以探案故事为题材的逻辑推理游戏,主要利用逻辑学的知识对供词、案情、人物关系进行分析、对比、判断,排除干扰、识破假相,揭示真相。请你也身临其境,尝试一下当“包公”、“福尔摩斯”的感觉吧!
第二节 逻辑思维在探案过程中的应用
运用目击者提供的证据和案发现场所提炼出的线索
运用目击者提供的证据和案发现场所提炼出的线索进行因果推论,如果在这其间发生互为矛盾的现象,则矛盾出现之处必是破案的关键之处。几乎所有案件的侦破工作,都离不开缜密的逻辑推理过程。推理是刑侦人员对案件进行思索和梳理的过程,是侦破疑案的关键环节。在一定意义上,破案就是推理。
以科学方法论的观点来看,侦查逻辑离不开“发现”和“证明”这两个基本框架。根据假说演绎法的步骤,侦查逻辑主要的范畴源于侦查思维线性程序的三分模式,即侦查推断——侦查假说——侦查推证。例如,侦查推断是指任何线索上的逻辑推理或直觉、顿悟、想象;侦查假说是涉及嫌疑人的倾向性的假定,是界定各种侦查认识状态的基准;而侦查推证是意在证实或证伪假说的推理方式,包括独立推证和言辞问证。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19世纪风靡欧美各国,于是出现了一股“侦探小说热”。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0多年中,侦探小说进入了黄金时代。在英国、法国、美国与比利时等国家,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者。在他们的书中,逻辑推理是最主要的破案手段,读者常常会为其中严密的推理过程所惊叹不已。
对于作案人动机的调查是逻辑推理的前提和重要内容,只有将可能出现的作案动机搞清楚了,才会据此找到案件的突破点,让事实浮出水面。
从事实出发,揭示过程和结局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有这样一个情节:当华生医生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一开口就说:“我看得出,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医生很惊异,后来他对福尔摩斯说:“没问题,一定有人告诉过你。”福尔摩斯解释说:“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从阿富汗来。由于长久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的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历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一定步骤的。在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的人。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奇哩!”
在我们常人看来,这样的思考过程是一瞬间形成的,而对于福尔摩斯之类的大侦探来说更是如此。但其中一连串的推理却是存在的,如:凡具有军人气概的都是军人,他具有军人的气概,所以,他是军人。凡动作僵硬不便就是受过伤,他的左臂动作起来僵硬不便,所以,他的左臂受过伤。当然,其中还有其他一些推理形式。以上两个推理都有内容和形式之分。第一个推理可看作关于心理、气质的,第二个是关于生理的,就是说它们的内容不同。但如果撇开具体的内容,它们却具有相同的形式(或结构),用符号表示就是: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
从逻辑上说,上面的推理形式是符合规则的。推理中具体判断(如“凡具有军人气概的都是军人”、“他是军人”等都是判断)的真假要由具体科学和实践检验,是具体科学研究的内容,而其中的推理形式(判断之间联系的结构方式)才是逻辑研究的对象。推理由判断组成,而判断又由概念构成(如“军人气概”、“军人”等都是概念),因此,除推理之外,逻辑还研究如何恰当地下判断,如何正确地使用概念。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即人的思想活动)的三种基本形式。因此,逻辑会告诉你什么样的思维是正确的,什么样的思维是错误的,指导你如何想,如何说,如何驳斥诡辩。推理影片、小说备受欢迎也正说明其中的推理过程、推理方式是人类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