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有个着名的诡辩学者,叫普洛太哥拉斯。有一次,他收了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叫爱瓦梯尔,两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明,普洛大哥拉斯向爱瓦梯尔传授法律知识,而爱瓦梯尔须分两次付清学费:第一次,是在开始授课的时候,第二次,是在结业后受瓦梯尔第一次出庭打官司打赢了的时候。
爱瓦梯尔交上第一次学费,便孜孜不倦地向老师学习法律,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几年以后,他结业了,但是过了很长时间,总不交第二次学费。普洛太哥拉斯一等再等,最后都等火了,要到法庭去告爱瓦梯尔。爱瓦梯尔却对普洛太哥拉斯说:“只要你到法庭告我,我就可以不给你钱了,因为如果我的官司打赢了,依照法庭的判决,我当然就不会把钱给输了的人;如果我的官司打败了,依照我们的合同,由于第一次出庭败诉,我也不能把钱给你。因此,不论我在这场官司中打输还是打赢,我都不可能把钱给你。你还是不要起诉吧。”
普洛太哥拉斯听后,却有自己的打算,他说:“只要我和你一打官司,你就一定要把第二次学费付给我。因为,如果我这次官司打胜了,依照法律的判决,你理所当然地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我官司打败了,你当然也要付学费给我,我们当初的合同上就是这样写的。所以,不论胜诉或者败诉,你总要向我交第二次学费。”
两个人都带着必胜的信心走进了法庭。
这里有一个十分着名的法官,许多复杂、疑难的案子,都被他断得干净、利落,令人信服。
这次,法官听了他俩的诉讼,看过他俩的合同,思索了一会儿,便当众宣读了他的判决……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法官怎样判决才能使爱瓦梯尔既交上学费又心服口服吗?
谜底:法官是分两次来判决的。第一次,他宣布:“根据合同,爱瓦梯尔不应付学费,因为在此之前,爱瓦梯尔还没有胜诉过。”接着,法官又宣布第二次判决:“判决爱瓦梯尔把第二次学费交给老师普洛太哥拉斯,因为爱瓦梯尔在此法庭的第一次判决中已获胜,而第一次获胜就要交纳第二次学费,这是两人签的合同上写明的。法庭当然要保护合同的法律性,故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样,爱瓦梯尔不得不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