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六辑——谜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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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何武断剑巧判案

西汉时候,沛郡有一位富翁,家产20余万。他只有一儿一女,没有其他亲属。男孩3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大女儿又不怎么贤慧。

富翁病危时,恐怕女儿争夺财产,儿子保不住性命。于是召唤族人在一起,作了遗书,把全部家产交给了女儿,只留下一把宝剑,说等儿子长到15岁时再给他。儿子长到15岁了,但女儿却不肯给他宝剑,于是儿子到郡府去申诉。

申诉多年,那些郡府太守竟不解富翁交剑于儿之意。后来司空何武当了太守,听了富翁儿子的陈述,又询问了他女儿和女婿,审阅了遗书,称赞富翁宏大深远的谋虑,说:“这个谜我可猜透了。”于是判决全部财产归儿子所有,大家都觉得何武分析正确,处理得当,令人信服。

你知道富翁留剑于儿是什么意思吗?

谜底:古时剑之意为“决断”。富翁的意思是要等儿子15岁开始懂事时,把剑给他,也就是把家产决断给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