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西顿动物小说精选——无障碍阅读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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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野马的魅力

乔·卡龙把马鞍往满是尘土的地上一扔,然后把马松开,就“哐啷哐啷”地走进了农舍。

“快开饭了吗?”他问。

“还有十七分钟。”厨子瞄了一眼挂钟,回答道。他那副神情就像是一个火车调度员,不过事实证明没有必要这样十分精准。

“草原那边情况怎样?”乔的搭档佩里科问。

“比这儿热得多。”乔回答说,“那边的羊群看上去不会有啥事,牛犊子挺多的。”

“我看到那群野马了,就是老去羚羊泉饮水的那群,里面有几匹小马驹,其中有匹黑色的简直棒极了,真是天生的对侧步跑马的坯子。我追了它们两英里远,它一直跑在最前面,对侧步始终没有打乱。后来我干脆放开了猛追,也就是图个开心,想看看能不能追得它乱了步子,结果没门儿。”

“你一路没吃东西吧?”斯卡思问,心里有点儿信不过。

“得了吧,斯卡思,咱俩上次打赌你输了,你得爬着走。等你像个男人的时候再找机会来跟我打第二个赌吧。”

“开饭了!”厨子一声大叫,话茬儿就撂下了。第二天他们去了别处赶牲口,野马的事儿也就被抛到了脑后。

一年以后牲口又赶过新墨西哥州的这个角落。他们再次看到了野马群。当年的黑马驹现在已经满一周岁了,四条腿修长匀称,侧腹油亮油亮的。不止一个牛仔亲眼目睹了这件稀罕物——那小野马真是匹天生的对侧步跑马。

乔也在场,而且还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有这匹马驹可上算了。对东部人来说,这种想法可能并不稀奇,但是在西部,一匹没有调教的马只值零点七五美元,而一匹普普通通的驯马却能卖上两到三美元的价钱。因此一般牛仔绝不会想到要去搞一匹野马,况且野马是很难抓住的,即便抓到了,也不过是笼中困兽,百无一用,至死也调教不过来。不少牧场主只要看到野马就想把他们一枪干掉。野马不仅会妨碍草场放牧,甚至还会将驯马带走,教它们很快适应野生生活,并且从此一去不返。

乔·卡龙对野马的本性了如指掌,他说:“我见过的马多了,白马的性子温顺一些,栗色马都有点儿神经质,枣红马只要调理得法就一定能驯服,而黑马却个个硬得像钉子,一个个如魔鬼附体一般。黑色的野马就更不用说了,它只需再多几只利爪,就是端掉狮子窝也不在话下。”

那时候野马不过是一文不值的祸害,而黑色的野马更是有害无益,所以当乔一心一意地打那匹小野马主意的时候,他的搭档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乔在那一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乔不过是个牛仔,一个月挣三点七五美元,而且被工作时间拴死了。像其他多数小伙子一样,乔一直期望有朝一日会拥有一处自己的牧场和一批属于自己的伙计。他已经在圣菲注册了自己的烙印,用一个寓意不详的猪圈作图案,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合法地将他的烙印烙在他可能发现的任何尚未加烙印的牛或其他动物身上,将其据为己有,但目前长角的牲畜里只有一头老母牛带着这个烙印。

可每到秋天,拿到薪水以后,乔总是抵挡不住诱惑,非得和其他小伙子们一道进城去乐一遭,因为“腰包里有的是票子”。这样年复一年,他的财产仍不过是一副马鞍、一张床和一头老母牛。他一直希望会交上好运,从而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所以一想到那匹黑色野马就是他的吉祥物,他便打算只要时机成熟,定要大显身手。

这些牧人赶着牲口绕了一圈向下转到了加拿大河,秋天又回到阿尔伯达山麓丘陵地带。乔再没看见过那匹跑对侧步的野马,尽管他在许多地方听到有人谈起它。过去的那匹黑马驹,如今已是一匹雄姿英发的三岁小马了,开始成为人们谈论的对象了。

羚羊泉位于一片大平原的中心。水位高的季节泉水就会漫溢成一个小湖,四周有莎草环绕;水位低下去时,四面露出一大圈黑泥平地,因为有些地方含碱,便白光闪闪,泉中央剩下一口水眼。尽管既无外水流入,又无内水流出,泉水却依然清甜,是方圆多少英里之内唯一的饮水地点。

这块平原,北面人都管它叫大草原,是那匹黑色牡马的至爱草场,但它同时也是许多牛群马群的牧场。其中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LF”公司。公司经理福斯特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他相信改良品种有利可图,于是就做了种种尝试,有一次他一下子引进了十匹混血母马,这些母马个头高挑,四肢修长利落,有着鹿眼一般温柔的大眼睛。在如此美丽的生灵面前,牛仔们惯骑的矮种马看上去仿佛是某种全然不同的下等物种中可怜巴巴的饿死鬼。

除了一匹仍留在马厩里使唤,其他九匹母马等它们的马驹刚刚断奶便设法逃了出去,在牧场一带四处游荡。

马这种动物能够凭它的本能找到最好的牧草。这九匹母马自然也不例外,它们在南行二十英里之后来到了羚羊泉所在的那片草原。那年夏末,福斯特去赶马,的确在那里发现了那九匹马,但他同时还发现,在这九匹母马身边,以一种超出伙伴关系的亲昵神气守护着它们的是一匹乌黑发亮的牡马,它在母马们旁边跳来跃去,把它们拢在一处,俨然是一个牧马行家。它黑玉般发亮的外套同它的女眷们金色的皮毛交相辉映,鲜明动人。

母马们原本温驯,要没有那个初来乍到、不期而遇的家伙,本可以轻而易举地赶回家去。黑马被搅了兴致,狂怒不已。它的野性仿佛也感染了母马群,它飞奔着左驱右赶,在跑得开的地段驱赶着它的马群随它全速奔跑。它们疾驰而去,把驮着牧人的矮种马轻而易举地甩在了后头。

这简直把去找马的两个人气得发疯,他们最后都拔出枪来要伺机结果了那匹“该死的牡马”,却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因为在当时9∶1的情形下,如果开枪很可能会误杀一匹母马。漫长的一天过去了,尽管牧人们想尽了办法,却无济于事。那匹天生的对侧步跑马携带着它的家眷们消失在南边的沙丘地带。牧人只好骑着疲惫不堪的小马往回走,一路上赌咒发誓,要向导致他们失败的罪魁祸首报仇雪恨。他们边走边骂,也算出了一口恶气。

更让人气恼的是,一两次这样的经历会使母马们变得同那匹野马一样野,而且看起来这一切似乎已成定局,无法挽回了。

关于低等动物群中的雄性以其形体之美与英勇无畏赢得异性倾慕的能力,科学家们各执一词,但不论是倾慕还是英勇本身,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有非凡天赋的野生动物能够很快地从它的情敌手中赢得无数芳心。这匹了不起的黑马,甩动它黑墨般的鬃毛和尾巴,眼睛里闪烁着绿宝石般的光芒,漫游在整个牧区,吸引了牧群中的许多母马以身相许,跟随其后,成为它二十多个妻妾中的一员。其中大多数不过是放到牧场上的卑微的小牧马,可是那九匹混血大母马也在其中,它们自成一体,非常醒目。

据目击者说,这匹黑野马总是以那样旺盛的精力小心谨慎地围护着他的马群,任何一匹母马,只要加入,对其主人来说就是一去不复返了。牧人们很快就意识到他们的牧场上出现了这样一匹野马,它造成的损害比其他所有的损失加起来还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