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野马的方法有好几种。其中之一是擦伤法,也就是说,用一发子弹擦破它颈背的一点儿皮,这样它就被吓晕了,好长时间醒不过来,人们趁这个时候就可以捆住马腿。
“得!我只见过上百匹马因此而被打断了脖子,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用那种方法捕获过一匹野马。”乔不以为然地批评道。
有的时候,如果地形条件允许,可以把野马赶进畜栏;还有一种情况,可以用几匹特别好的坐骑连续出击追捕到野马。但最普通的方法是跟它们竞走,将它们走垮,这办法可能显得有点儿自相矛盾。
黑野马从不四蹄腾空,总是以对侧步溜蹄跑,并因此威名远扬。处处有人谈论到它的步态如何美、速度如何快、气势如何壮,而且总是极尽渲染之能事。
当时有一家牧业公司以“三角一杠”图案为烙印。该公司的蒙戈马利老头偶然来克莱顿镇上的威尔旅店小住。当着许多人,他说如果传闻属实,若有人能捕获那匹野马并安全装上车,他愿意出一千美元。于是就有那么十几个年轻牛仔跃跃欲试,想捞这笔钱。乔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他顾不了手头已签过协议的工作,当晚便筹备出猎所需的种种器具物品。
乔透支了他自己已过分透支的信贷,终于搞到了二十匹好马和一辆马拉大篷车,并为他的搭档查理以及厨子准备好了两周的生活必需品。
他们从克莱顿出发,发誓此行定要走垮那匹快如闪电的野马。第三天他们到达了羚羊泉。因为时值正午,所以看到黑马率领它的马群从上而下大踏步地走来饮水,他们并不惊讶。乔躲在一边,等着整群马个个都饮足了水,因为他知道口渴的动物要比灌了一肚子水的跑得快得多。
乔放慢速度,缓缓靠上前去,结果因为离得太近,又一次惊得马群向南奔逃。这次乔不再紧跟在马群后面追赶,他推测马群的方向,然后从近路包抄。驱马小跑了一个钟头之后,野马群又近在眼前了。乔再次不动声色地靠拢过去,再次惊得马群飞驰而去,就这样周而复始,整个下午野马群被赶得不断向南奔逃。
到了日落时分,果然不出乔的预料,他们已经离阿拉莫萨河不远了。这时候马群就在近旁,乔又一次地将它们惊跑之后,催马回到马车那儿去了。已经休息了一个下午的搭档,跨上另一匹好马,继续他们不紧不慢的追逐。
晚饭后,马车行至阿拉莫萨河上游的浅滩处,按计划在那里安营过夜。
这期间,查理继续紧盯着马群。因为追逐者并没有表露出任何进攻的迹象,马群逐渐习惯了他们的陪伴,跑得也没有刚开始那么远了。夜色降临后它们反而显得更加醒目,因为它们当中有一匹母马浑身雪白发亮。
借着天空中一牙弯月的亮光,查理随他的坐骑选择脚下的路,静悄悄地跟在马群后面,确切地说他是跟在那匹白得像幽灵一般的母马后面,跟着它就等于跟住了整个马群。最后黑夜吞噬了一切,马群也消失了踪影。于是查理下了马,卸下鞍,把马拴好,裹上毛毯,一眨眼就睡着了。
黎明刚刚露出一丝微光,查理就起来了,多亏那匹白马,他发现马群离他只有短短半英里的路程。查理刚一靠近,黑马尖厉的嘶鸣像军号一样把它的部队催成了一支飞虎队。但它们在下第一块台地之前停下脚步回头张望,似乎想弄清楚是什么人这样对它们穷追不舍,他究竟想要干什么。野马们顶天站着凝望了一阵子,直到黑马确信已经了解到了来人的意图,这才一跃而起,黑黑的鬃毛迎风飘展,像流星一般,率领它的母马们疾驰而去。它富有节奏地起伏跃动,仿佛充满永不疲倦的活力。
这一回马群被赶得绕向西行,同样的游戏重复了几次:即奔逃——追逐——赶上——再奔逃。快到中午时,马群经过了印第安人阿帕切族部落曾经用过的望台——野牛涧。乔正在这里守候着。他用一缕长烟通知查理回营地休息,查理则用一面小镜子反射阳光作答。
乔骑上新备的马跑过来,继续追逐。查理回营地吃饭休息,然后沿小溪上行。
那一整天乔都跟着马群,并且在必要的时候设法使马群绕着一个很大的圈子跑,好让他们的马车走捷径。日落时分乔到了佛得岔路口,查理正在那儿,牵着一匹精神饱满的马,拿着吃的等他。随后乔继续他那种从容执着的追逐,从傍晚一直跟到深夜。
野马群现在好像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两个看上去毫无恶意的陌生人,因此更容易跟上了;况且,持续的奔波已叫野马群疲惫不堪。它们远离了牧草肥美的草场,不像跟踪它们的那些马一样有谷料可吃,尤其是那种持续的紧张情绪,尽管不是很强烈,却也对它们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它们什么也不想吃,却干渴难忍。每到有水的地方,乔总是放任,甚至鼓励它们去痛饮一番。谁都知道这大量的水在一匹奔跑赶路的动物身上所起的作用:只会使它们四肢僵硬、呼吸困难。乔很留心不让自己的马饮水过量,因此到那天夜里,乔和他的马跟在野马群后面露营的时候,野马们都已筋疲力尽,乔和他的马却还精神得很呢。
天亮的时候,乔一眼就发现了不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受惊后就跑了起来,但没跑多远就慢下了步子。现在看起来,这一仗就要打赢了,因为在整个“走垮”过程中最难做到的就是在野马精力充沛的头两三天咬住它们不放。
那天早上,乔始终盯着马群,而且总是盯得很紧。十点左右,查理在何塞峰附近换下了他。一整天马群仅向前挪了四分之一英里,精神比前一天差多了,晚上查理换了匹马继续把野马们向北赶去。
第二天,野马走起来个个都耷拉着脑袋,不管黑马怎样费力地驱赶,马群和追逐者之间常常相距不足三百英尺。
第四天、第五天也如法炮制,马群很快就要回到羚羊泉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如期进行,十分顺利。野马们绕了一个大圈子之后又返回原地,而追捕者的马车只走了一个相对小得多的圈儿。野马们返回了起跑点,已经精疲力竭,而猎人们回来时,却同他们的胯下坐骑一样精神饱满。
马群渴了一整天,快到傍晚的时候才被赶到泉边豪饮。对在行的套马人来说,现在正是下手的最好时机。他们骑着饱餐谷料的马,手持绳套靠上前去。突然大量地饮水对野马们来说简直就是自我毁灭,它们的呼吸和四肢几乎瘫痪了,所以很容易套住它们并将它们一个个捆住。
整个行动进行得天衣无缝,只有一点儿漏洞。这场追捕的起因与目的,也就是那匹黑野马,它仿佛是钢筋铁骨,那不停起伏摆动的对侧溜蹄步竟然同追逐开始的那天一样轻快有力。它上下奔跑,把母马们赶到一起,并用它的声音、它的动作催促它们逃跑。然而这种游戏母马们已经玩不下去了,在夜里曾帮它们发现马群的那匹老白马几个小时前就已经出局,筋疲力尽,再也爬不起来了。
几匹杂种母马看起来已经完全不再怕那几个骑手,整个马群明显处于乔的掌握之中。但这次追捕的终极目标却一如既往,遥不可及。
接下来的事情令人费解。乔的同伴很了解他,如果当时他勃然大怒一枪崩掉那匹黑马,他们绝不会吃惊的,但乔却压根儿没有这样的念头。在这一周漫长的追逐中,他眼看着黑马一天又一天地疾驰飞奔,永远对侧步溜蹄,从未见过它四足腾空。
牧马人对这匹品质高贵的良马的爱慕与日俱增,乔宁愿一枪崩了他自己最好的坐骑,也绝不会想到要去伤害那绝妙的生灵。
乔甚至问自己是否还想得到那笔为黑马而设的丰厚奖金。这样的马本身就是一笔财富,用它配种可以繁衍一个对侧步赛马的种群。
但终极目标还没达到,该结束追捕了。乔最棒的坐骑被牵了过来,它是一匹具有东部血统却在西部草原上长大的母马。如果不是因为得了一种怪病,它绝不会落入乔的手中。这个地区生长着一种名叫疯草的荆棘,大多数牲口碰都不去碰它,但偶尔会有一两头倒霉蛋试着尝上几口,便从此上了瘾。
这疯草的功效有些像吗啡,上瘾的动物尽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正常的,但却经常急切地想要吃到这种毒草,并且最终会发狂而死。如果一头牲口疯了,人们就说得了疯草病。乔这匹最好的坐骑眼中闪烁着一种狂野的光芒,内行一看便明白是怎么回事。
可是它的速度和体力最适合跑这辉煌的最后一程。这时候套母马简直易如反掌,但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可以把它们从它们的黑首领那儿赶开并一路赶回原来的畜栏。然而那位首领显得具有不可驯服的力量,乔为自己棋逢对手而欣喜,便催马向前,去挑战机遇。
他把绳套抛在地上拖着,解开了每一个绳结,然后在马上把它在左手掌上绕成最简捷的圈子。在整个追捕过程中,乔头一次上了马刺,踢着他的马径直奔向四分之一英里之外的黑马。黑马全速飞驰,乔也全速尾随其后,累极了的母马们纷纷向两侧闪开,让出了一条通道,这匹新换的母马奋力奔腾,而黑马仍以它那种远近闻名的步伐,保持着领先地位。这样一先一后两匹马竞逐在开阔的平原上。
事态的发展令人难以置信。乔不断用马刺踢他的马并且大声地吆喝着,母马快得几乎要飞起来了,却丝毫不能将差距缩短半分。黑马像旋风一般横穿过平地,一会儿上坡,一会儿又跑过一块长满肥皂草的台地,一会儿下坡,绕过一片沙地,跨过一段草地;一群草原犬鼠狂叫了一阵后又藏到下面去了。
等乔追过来一看,黑马竟然比刚才更为领先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气得忍不住大骂自己为何如此背运。他连续用马刺踢他的马,催它快些再快些,最后那可怜的靠不住的畜生惊恐万分,翻着白眼,发疯似的晃着脑袋,慌不择路,一脚踏进一个獾洞,一头栽倒在地,乔也被摔到地上。这一下乔可摔得不轻,但他还是站了起来。他想再次跨上这匹疯马,但那可怜的畜生算完蛋了:它的右前腿松垮垮地吊着。
无可奈何,乔只好解开马肚带,帮它永远摆脱痛苦,然后扛着马鞍回营地去了。而黑马则疾驰而去,消失在天际。
不过这还不算彻底失败,因为那群母马现在已在掌握之中,乔和查理小心地把它们赶回“LF”公司的牲口栏,得到了一笔丰厚的酬金。但乔比以往更想得到那匹黑马。他已经看到这匹马是什么材料造成的,越发地器重它珍视它,现在只需极力想出一种更好的办法去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