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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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实施品牌带动推动科学发展(1)

福州市委办公厅政研室

一、福州市品牌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福州市坚持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精心培育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拓展品牌,品牌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有15项“中国名牌产品”、176项“福建名牌产品”、100项“福州市产品质量奖”和20项“国家免检产品”,以及2项“中国名牌农产品”、6项“中国出口名牌”;拥有6件“中国驰名商标”、179件“福建著名商标”、282件“福州市知名商标”和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品牌带动的效应作用下,品牌经济成为福州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据统计,2007年139家省以上名牌产品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49.5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0.9%,实现工业增加值180.3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4.3%,有力促进了福州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福州市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对品牌带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实施品牌带动的成效列入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或福建著名商标)和“福州市产品质量奖”(或福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品牌企业在信贷、用地、用电、宣传推广、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品牌企业做大做强。这些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品牌带动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了品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品牌企业技术升级

在实施品牌带动中,福州市注重激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品牌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扶持力度,为培育壮大品牌产品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一是对品牌企业技改项目进行贴息。2007年,福州市对55家市工业重点技改投资项目贴息2875万元,其中获得市产品质量奖和知名商标以上的企业有30家,补助金额1075万元。扣除新上企业,实行技改贴息的品牌企业数量、扶持金额分别占全部企业数的80%、贴息总额的76%。二是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进行奖励。比如,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福耀玻璃公司给予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三是对品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补助。2007年,全市共安排360万元,扶持19家获得市产品质量奖和知名商标以上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突出质量管理,提升品牌产品层次

坚持“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的原则,帮扶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标准等各项质量管理基础性工作体系,夯实品牌企业的质量管理基础。一方面,推行“追求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宣传、培训等各类服务,引导企业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为培育品牌产品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引导企业选择资质优良、实力雄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促进各类认证工作在企业内部有效开展。目前,全市通过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共有1722家,其中获得ISO9000企业1512家,ISO14000企业160家,OHSAS18000企业50家。

(四)构建服务平台,拓宽品牌产品市场渠道

坚持以提高品牌产品市场份额为着力点,积极构建各类服务平台,帮助品牌企业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一是积极组织品牌企业参展。2007年,福州市先后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了泛珠三角区域经贸洽谈会、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广州博览会、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福建)消费品全球采购大会等9场贸洽会、博览会,并为参与国内办展的品牌企业提供中心展区,对出国参展的品牌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二是建立福州市名优地产品网站。市经委和省电信公司福州分公司联合建立了福州名优地产品网上商城,为福州市名优产品企业构建了网络推介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

二、福州市品牌经济发展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虽然近年来福州市品牌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内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这与福州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走前头、作表率、树形象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省会中心城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主要表现:

(一)品牌数量偏少、价值偏低

在国家级品牌数量上,福州市“中国驰名商标”与漳州并列省内第四位,分别比泉州、厦门、莆田少25件、10件、2件;“中国名牌产品”列全省第三位,分别比泉州、厦门少45项、4项;“国家免检产品”列全省第三位,分别比泉州、厦门少138项、11项。据了解,在今年全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福州市共有7项,而泉州市18项,约占申请产品总数的50%。在省级品牌数量上,福州市“福建著名商标”分别比泉州、厦门少251件、28件,“福建名牌产品”也比泉州少137项。在品牌价值上,福州市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2007年公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仅有5个,品牌价值总计160.15亿元,而泉州、厦门入选15个和7个,品牌价值分别达411.3亿元和350.6亿元。其中,福州市入选品牌价值最高、排名第91位的东南汽车品牌价值仅为68.88亿元,与福建省入选品牌价值最高、排名第60位的厦门厦华电子品牌价值相差近40亿元。

(二)品牌带动能力不强、示范作用不足

一方面,一些品牌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品牌带动效应和集聚作用不强。比如,目前“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国家级品牌企业中,仅有福耀玻璃、冠城大通、星网锐捷、中铝瑞闽、飞毛腿电池、亚通塑胶等6家企业年产值超过10亿元,百洋海味、海壹食品2家企业产值超过5亿元,缺乏品牌带动的影响力和拓展力。另一方面,一些龙头企业品牌建设进展缓慢,对福州市企业创建品牌未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比如,捷联电子、冠捷电子、华映光电、实达电脑等电子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冠捷电子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显示器生产企业,但目前这些都只是“福建名牌产品”、“福建著名商标”等省级品牌企业,还没有企业的产品或商标获得国家级品牌称号。

(三)品牌集聚度不高、结构不合理

从品牌产业分布集聚情况看,目前福州市“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主要集中在鱼糜制品(3家)、珠宝饰品(3家)、机械(3家)等产业上,而作为福州市支柱产业的电子信息、纺织产业的“国字号”品牌却相对较少,作为省会中心城市优势产业的服务业领域至今尚未产生“国字号”品牌。与此同时,福州市品牌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中间产品多,终端产品少,推动企业创建品牌工作具有较大困难。比如,长乐市拥有“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及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地区”、“中国经编名镇”、“中国花边名镇”等称号,但由于其主要生产纺织纱线、面料等中间产品,造成国家级品牌难以催生,众多纺织企业仅获7项福建名牌产品、3项福州市产品质量奖。

(四)品牌创建意识薄弱、运作能力较差

一些企业热衷于贴牌生产,争创品牌意识不强、热情不高,有的企业在相关部门动员之下才参与品牌评选工作。比如,在商标注册数量方面,福州市企业经营主体共有16.5万户,与泉州大体相当,而福州市商标注册总量仅有2.1万件,不及泉州5万多件的一半。又比如,2007年长乐市分别有5项和7项优势产品列入了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评价目录,为历年来最多的一次。虽然长乐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相关部门上门服务,但仍仅有2家企业的2项产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同时,在品牌拓展、品牌延伸、品牌运作方面仍然存在较多不足,品牌效应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比如,“永泰芙蓉李”自2006年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后,至今只有1家企业使用这一集体商标。

三、加快福州市品牌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实施品牌带动,发展品牌经济,就是要通过培育品牌、运作品牌、拓展品牌,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集聚和辐射效应,延伸品牌价值链,促进“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的有序滚动发展,努力打造品牌强市。

(一)坚持以规划引导品牌,加强品牌培育与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