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致亲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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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晨阳光说它睡醒了(4)

我没有用太华丽的词句来形容青春,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的青春都像《小时代》中的那样轰轰烈烈,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们都有最珍贵的青春。

青春时代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这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所以早做决定,告诉自己奋斗吧!

我们还年少。我们总是很容易就受伤,总是一不小心撞上人生的悲喜,跌跌撞撞,亦步亦趋,摔倒受伤,幸而我们都还很年轻,我们复原得很快。

青春的朝气和前进不已的好奇心若消失,人生就没有意义,不是吗?

莎士比亚不是说过:“人的青春是短暂的,但是,如果卑劣地度过这短暂的青春,就显得太多了。”

谁没为青春里的人或事流过几行热泪?

我们感动过,伤心过,痛哭过,委屈过。

我们奋斗过,失败过,紧张过,松懈过。

但是我们不曾轻言放弃!你得瞧得起你自己!我觉得有句话说得很好,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下去。

说说我自己,我是学芭蕾的,或许听到芭蕾大家联想到的就是高贵优雅的天鹅,相信大家多少了解点芭蕾,芭蕾舞者就是光鲜亮丽的,她们生来就是舞台上的天使,但是事实上,它是残酷的,你得保持身材,不论烈日炎炎或是寒风凛冽,你都得穿上薄薄的减肥服,在那八百米一圈的操场上来回奔跑;你要控制饮食,不能随心所欲吃自己想吃的东西。课堂上,你挥汗如雨,穿着足尖鞋,那从脚尖传来的痛楚你还得隐藏在淡淡的笑容下,那累得你连每一寸呼吸都疼得大跳更是辛苦;课后,留在教室压软度,尽管很疼但你必须坚持,因为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道路,你一定要咬牙走下去,并且,完美地走下去。

别再娇滴滴地像个小孩了,你的未来是要走向社会的,你要坚强,以后不会有那么多人包容你,纵容你一次次犯错。

你有亲人,有你爱的人,那你不努力,拿什么给他们幸福?

青春即逝,在你还有精力拼搏的时候多做些又有什么不好?

找准方向,就这么一直向前走吧,现在,还不晚!一切皆有可能!

人生这一场烟火

蒲草

转眼,日历上显示的时间已经是2014年了。时间其实过得并不快,只是每到年与年的更迭之际,我都会有一种时间飞逝的强烈感觉,于是不禁感慨惋惜。或许,像我这般浑浑度日的人也会有真切地感受到时间存在的时候吧。

记得十几岁的时候,我都十分盼望时间能过得快一点,最好一下从十一岁直接跳到十七八岁。大概是渴望快点长大,那样我就能做很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吧。比如能长高摸到篮球筐,能有足够的钱买到心爱的东西,或者可以在大人中有足够的发言权。可惜当时的时间总感觉过得太慢,从十岁到十七岁,我总觉得自己过了好久好久,以至当时觉得人生确实好漫长,怎么活都活不完。

而长大又是什么呢?如今我已二十有余,这之间十年的时间在如今看来却忽然间显得如此短暂,咻的一声就没了。而如今的我呢?当然不可否认我无论从外形还是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不敢说提高了,但至少各方面都“大号”了不少。该出现的也在该出现的地方出现了,该经历的也差不多在不知不觉间经历了。然而很多东西其实我和当时还是一样的,我还是那个我,当初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大一点就会有全然不同的思维。而现在其实我还是那个小孩。这大概是所谓的本性难移吧。当初无比渴望碰到的篮球筐如今还是遥不可及,当初想买的东西现在却早已不再想要,反而这个世界有越来越多我可能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出现。

很多人说长大是一种无奈。而长大却让我无语,让我学会了沉默。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已丢失了许多当初美好的幻想,和对这个世界的种种好奇,取而代之的是忍受、接受进而妥协,最后就不再质疑什么,而是想怎么让自己能更好地和这个世界相拥。众人皆醉我独醒,那你还是醉的。这大概就是成长吧。而我真的已经长大成人了吗?

今夜算是大学时期的最后一夜了,这感觉就像故事马上要换下一个章节了。接下来的故事会如何进展,又会有什么全新的人物登场,或者又有多少故人淡出我的世界,我不知道。至于这个行将结束的章节我书写得如何,倒是可以回忆个大概的。

整个大学时期有很多人物在我的生命中依次登场,男的,女的,除此之外,还是男的,女的,当然也只有男的女的。然而有些男的女的就在不知不觉间不见了踪影。大概人生在时间的长河里也遵循新陈代谢的规律吧。

有句话说,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才是好的。是啊,物如此,人也如此。这之间该珍惜的,该淡忘的,甚至该憎恶的,或许也终有一日不过换回一声叹息吧。一切都是浮云,又不是浮云。因为浮云终会远离、消逝,而那些散在流年里的往昔总还是有迹可循的。

大学四年有很多欣喜甚至狂喜的事,自然也有很多失落的失败的事,但无论如何我还是经历了。如果把人生比作一门大学课程,那么经过的时间就是这门课的考试,无论你有没有认真学,到最后大部分人都还是可以顺利通过的,只是这过程中你是努力地付出过还是蒙混过关的,也只有每个人自己知道了。

忽然想到很多电影里常用的叙事方式,画面一转,故事已是几年后,甚至几十年后。故事里的人们都在不觉间从小孩变成青年又忽然苍老了容颜。

就像《如烟》那首歌所唱:“七岁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她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拥抱过的美丽,再也不破碎……”这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东西,这是不变的真理。如果世事注定要变迁,那么我希望在它改变前,我们能尽我们所能不留下遗憾;如果时间注定要我们垂垂老去,那么我希望我们不要辜负了那些时间曾经所赐予我们的。人生如烟,就让我们的人生能多带一点火花,因为烟有了火,就不再是烟,也不再是火了,而是美丽的烟火。

青春的“预谋”

时间煮米

炎热的午后,教室里风扇呼呼地转动着,却怎么也吹不散空气里的闷热。

罗一一百无聊赖地趴在课桌上,昏昏欲睡。周围的同学们都在聊天,兴奋的声音阵阵传入她的耳朵。

“知道吗,今晚宋茜要来快乐大本营。”

“对她没感觉,我喜欢五月天。我妈妈说如果我考得好的话,假期带我去看他们的演唱会……”

她独自待在角落里,想要接话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罗一一从一个小镇的中学考入这所梦寐以求的市重点高中,可她一点也不快乐。她融入不了这个集体,她吃得简单,穿得平凡,跟班里的女同学不太一样。她曾经试着加入同学们的谈话,可她经常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她跟他们格格不入。

花样的年龄,正是追星的时节。班上的同学或多或少都有几个偶像,罗一一也不例外。

其实,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怎么知道这些偶像的,只知道自己对这些偶像也有别样的情怀。那是一个出道很多年的韩国组合,那个组合没有花样的容貌,班上很少有人提及他们。加上罗一一本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她更是不可能主动提及,所以她将这份喜欢埋藏在了心底,从未提起。

“嘿,你有没有偶像啊?”耳边忽地传来爽快的声音。

罗一一纳闷地抬起头,她来到这里,几乎没有人主动和她说过话。所以她有点惊慌失措,下意识冷冷地回答:“没。”

“哎,别骗人了,我知道你们女生都很花痴的,怎么可能没有喜欢的明星啊?说说呗……”前面的男同学继续说到,白净的脸上带着明媚的笑容。

罗一一还是不知所措,空气似乎冻结了,她不知道怎样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对话。

最后,那男同学悻悻地自我介绍说:“认识一下吧,我叫弋嘉。”

罗一一呆板地回了句,“我叫罗一一。”

或许是罗一一冷漠的表情浇灭了弋嘉的热情,他们的第一次谈话就这样结束了。但罗一一记住了这个阳光的男孩——第一个主动和她说话的男孩。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时光悄悄流逝着,不留下一丝痕迹。

高中的学习任务远远重于初中,市重点中学里的竞争更是激烈。因为初中在镇上学习,罗一一的英语水平远远低于市里的学生。尽管她熬夜学习,可她总觉得力不从心。她学得很吃力。

不由自主地,罗一一会下意识地注意弋嘉。弋嘉的成绩很好,经常在班级名列前茅,特别是他的英语口语,经常让罗一一羞愧地低下头。他觉得教室的后面安静,所以申请调到了这个专属于差生的角落。弋嘉为人开朗大方,喜欢笑,是班上很多女同学八卦的对象。

他们如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什么交集。

直到有一天,罗一一又一次为难堪的英语测试分数难过,忽然听到陌生而熟悉的声音传来:“我帮你补习英语吧。”

下意识拒绝的话语还未说出口,对方爽快的话语再次传来:“若想学好高中的知识,绝对是不能偏科的。其实英语学习是很容易的,只是你的方法不对。只要你多读多练习……”

罗一一抬起头,感激地对弋嘉说声“好”。

后来,在课余的时间里,大家总会看见罗一一和弋嘉在一起学习英语。

日子在跳动的空气中一天一天流逝,他们渐渐熟悉了起来。

“一一,你也喜欢他们啊?”一个夏日的午后,当弋嘉看见罗一一书上的贴画时,惊讶地叫出声来。

罗一一像找到知己般,激动地抓住弋嘉的胳膊,笑容浮上她的脸庞,眼睛弯成了月牙。

“是啊,他们是我的偶像。你不会也喜欢他们吧?那我们真的是太有缘了……”罗一一第一次喋喋不休起来。

“我特别羡慕他们那种友情,我也好希望能有几个这样朋友陪我从青春年华走到而立之年……”

“是啊,他们为彼此放弃了很多,才能携手走到这么远。他们的歌也特别励志……”弋嘉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那一天,他们回忆过去,畅想未来,分享着彼此的梦想,从学习到生活,从八卦聊到国家政治。这种轻松的感觉,罗一一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从那以后,他们开始无话不谈。弋嘉成了罗一一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罗一一渐渐向弋嘉聊起她的故乡,她的朋友,她的烦恼。她说她想念在那无忧的生活,想念同学间的坦诚,她说她讨厌攀比,讨厌没有朋友的感觉。

弋嘉说他可以帮助罗一一提高英语成绩,帮助她融入这个集体,他可以做她倾诉的对象。他向她分享他旅游的见闻,他希望她有更广阔的天空,他希望把快乐带给这个可爱的姑娘。他对她几乎无话不说。

可弋嘉没有告诉罗一一,她与他的相识、相知都是他的“阴谋”。

当她第一次走上讲台自我介绍时,他就注意到了她,那个腼腆又带一丝坚强的女孩;他为了她向老师撒谎,告诉老师他想要安静的环境,申请调到教室后面;他无意中发现她书上的贴画,开始查找那个韩国组合,甚至比考试更认真,而这是他以前嗤之以鼻的事。

他没有告诉她,他喜欢她。在与她接触前就喜欢上了她,可能难以置信,却是千真万确。他想要看见这个满腹心事的女孩展开笑颜,他想要探索她内心的故事,他想要保护她。

可与她深入接触后,弋嘉却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

他说不出口。她背负了家庭的希望,她唯一的目标就是考上理想的大学,她曾经看着班上的情侣明确告诉他,她现在不会谈恋爱等考上大学再说……

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默默地在她的身边,守护她,然后和她一起,努力考进同一所大学。

原来年华并不孤单

徐敏

许年华坐在苏致远的后面。

有段时间教育局严查各学校的补课情况,于是学校偷偷把补课地点改在了校外。为了租金便宜,学校把教室定在一条深巷里的小平房里。许年华就是在那间灰扑扑的小平房里遇见了苏致远。

苏致远是全年级最好看的男生,很多女生都喜欢他。而许年华,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你看了一眼就会迅速忘掉,而且长得有点胖,两条圆滚滚的手臂像丰收的大萝卜。班里喜欢恶作剧的男生总是欺负她、嘲笑她:

“像你这么胖的女孩怎么会有男生喜欢?”

“男生本来就应该喜欢胖胖的女孩吧,”许年华心想,“喜欢骨头的,那是小狗。”可这种话,许年华是不敢说出来的,因为说出来也没有说服力,生活中胖胖的女孩从来都不讨男生喜欢。因此,许年华孤独,那种不讨人喜欢的孤独,也可以叫做卑微。

可是补课的时候,许年华偏偏坐在了苏致远的后面。苏致远托着下巴听课的姿势,一尘不染的白色校服,还有瘦瘦的脊背,都深深地刻在了许年华的眼里和心里。

哪怕只是在背后默默地看着苏致远,许年华也是很高兴的。可苏致远是这样出众的男生,出众到令许年华小小的暗恋心思,都只能独自放在心里。

有一天,补完课以后,许年华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独自走进那条深巷,没有人愿意和她同行。

许年华叹了口气,没有注意到眼前的路,被地面上散落的砖石绊了个跟头,狼狈地摔倒在地上。一时间,同学们纷纷围上来,嘲笑声不断,却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咦,你看,她怎么倒在路上了?这让人怎么走?”

“是啊是啊,真是碍事,她就不会自己站起来吗?”

“这么胖,怕是爬都爬不起来吧。哈哈。”

许年华尴尬地想要站起来,一抬头,发现有一只手伸向她。许年华感激地拉住那只手站了起来,然后才发现手的主人原来是苏致远。

“怎么样,摔得重不重?”苏致远关切地问道,“用不用我搀着你走出去?”

许年华刚想点头,就听到了身后女同学的议论声。

“天呐,许胖子为什么还拽着苏致远的手不肯松开,太不要脸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