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风水占卜风生水起交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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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风水批判 (2)

不错,儒家是提出了慎终追远、完孝尽礼的社会伦理原则。然而,仅靠亲情关系和道德说教难道就能使这些社会伦理原则付诸实践?在此之外,是否还需要建立一种动力机制?若是需要,又如何建立?对此,那些大儒们由于忙于做官发财,是无暇顾及的;而那些小儒们则因为忙于科举应试,也顾及无暇。怎么办?还是挣钱不多管事不少的堪舆家出来帮了儒家的忙,说:这好办,我们可以告诉那些孝子和不孝子,就说“葬先”可以“荫后”,地气可以利人,灵着呢!而“仁人孝子之心原无所为而为。而编中辄言吉凶祸福后来之应验者,不亦惑世乎?然以纯孝之士不恒有于世,故举其验,以歆动之,不必一一如所云。”这可真是蒙人尽孝。不过别说,这招还真灵。其效应就好像说跳舞可以延年益寿,因而不几年许多老年人便由反对派一下哗变成为主力军一样。

忙是帮了,机制是建立起来了,而且效果也确实显著,然而却并没有受到儒家感谢。不仅未受感谢,相反,还大受其责。为何?

原来,儒士们注意到,这种机制虽然调动了孝子们厚葬亡人的积极性,可它却是建立在人们追求物欲、贪得利益的基础上,这和儒家所主张的仁义道德多少有些差距;而以“荫后”作为厚葬的交换条件,对“完孝”的接受者——亡人来说,也未免有点大不敬,特别是那些为寻觅吉地而将灵柩暴露地面达数年之久的葬家,更是这样。如果仅此,也还好说。最让那些卫道士感到惴惴不安、愤愤不平的是,这种所谓堪舆之学,和一般的“好为异端”的“诸子百氏”有点不同,居然敢声称神功可夺、天命可改。“避之所害,浅以乘之,深以取之,辟以通之,合以固之,乘金相水,穴土印木,外藏八风,内秘五行,天光下临,地德上载,阴阳冲和,五土四备。是以君子夺神工改天命。

经曰:目力之巧,工力之具,趋全避缺,增高益下,微妙在智,触类而长,无通阴阳,功夺造化”(着重号为引者加)。这不是跟孔夫子的“富贵在天”的天命论过不去吗?这不是在鼓动世人自我开发、不安分守己吗?“夫盛衰消长之变,一定而不可推移者,虽圣智巧力,无能为。盖天之所命而神功之不可测者也。后世诸子百氏,好为异端奇论者众矣,未有敢易此以为言者。而《葬书》独曰:神功可夺、天命可改。嘻!其斯天罔神,谤造化而诬生民,甚矣。:世俗溺于其说,以为天道一定之分,犹有术以易之,则凡人事之是非黑白、物我得失之细,固可颠倒错乱,伏藏擒制于方寸之隐发,以遂吾私而无难,而世道人心,遂有不可回者。”如此向芸芸众生许诺富贵面前机会均等,煽动“愚民”生发为官做宦的梦想,使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劳动大众对未来也充满了一线希望;如此“斯天罔神”,大造“天命论”的反,大挖孔家店的墙角,卫道土们焉能袖手旁观,坐视其大!焉能不批而判之,限而制之!

最先对风水发起“卫道战”的是唐代大儒吕才。

吕才(607-665),博州清平(今山东聊城)人。精阴阳、方伎、舆地、历史之书,尤长于乐律。曾任太常博士、太常丞。贞观年间,他奉唐太宗之命删定阴阳书,“掇可用者为五十三篇,合旧书四十七,凡百篇,诏颁天下。”而将其中所谓的“伪滥者一百二十家,奏请停废”。其中就包括被后世阴阳家视为经典的《葬书》。对此,许多文入学士大为不满,以致“诸家共诃之”。于是,吕才不得不写了一篇《五行禄命葬书论》进行自我辩解。在这篇文章中,他厚古薄今,以礼非俗,对《葬书》进行了严厉批判:

《易》曰:古者之葬,厚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代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见之。然《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鬼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逆知于地下。是以谋之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理义,暨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近,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防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征悻。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于斯。

义归义,事归事;批归批,处理归处理。也不知是由于唐太宗只是“病阴阳家所传书多谬伪浅恶”,因而没有授权他禁而绝之呢,还是因为有些风水著作中本来就有一些可取之处,反正吕才在处理风水著作时采取了一分为二的办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掇可用者……凡百篇,诏颁天下”,而将“伪滥者一百二十家,奏请停废”。总之,其手段大有从严批判,从轻发落的味道。

相比之下,后来宋朝的司马光就有点昏了头。他不仅在政治上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竭力反对王安石实行新政,而且对民风民俗也大看不惯,“尝奏乞禁天下葬书”,以推销他私定的《家礼》。好在“当时执政莫以为意”,故而未能产生什么实际影响。

当然,在对待风水问题上,有些儒学家也是比较客观、比较讲究策略的,如宋明理学大师程颐、朱熹即是。尤其是程颐,所倡导的“葬说”,更是独得赣派风水之精髓。

地之美者,则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雍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也。地之恶者则反是。然则何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而拘泥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谨:须使他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也。

这里,程颐葬说中所提到的“葬法五患”被后来的堪舆家推崇备至,从而模仿派生出各种各样的“几患”说。

不管怎样,儒家对风水术所作的各种批判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明清时期,赣派风水大盛而闽派风水大衰,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

4.堪舆界的自我整肃

迫于儒学家的外部压力,迫于某些术士打着堪舆家的旗号行骗人之实,败坏了“行”风,宋元以后,一些有责任感的堪舆家开始在行业内部进行整肃。这种整肃通过两种途径展开。一个途径是对理论流派进行清理,认定赣派风水为理论正宗,将那些杂学伪术开列出来,公布于众,请世人谨防上当受骗。如《儒门崇理折衷堪舆完孝录》第一章“论阴阳正宗”,就历数罗列了诸家杂学伪术的许多“不是”:

……若问天文地理,那有实见真知。大者勿论,乃拘拘于小节之疵;全体罔闻,顾屑屑于一偏之见。已昧乎山川向背之分,且以方向言祸福;既疏于圣正授时之令,更以杂说论日时。况伪书之纷纷,济诞说之喋喋。天无二日,古今定理,今之论太阳者,则日历数,曰乌兔,曰都篡之类,有七位太阳之参差;民无二王,圣贤格言,今之论帝星者,则曰尊星,曰天皇,曰口斗之类,有十三帝星之间杂。变乱阴阳者,则有为净阴,为净阳,为分阴,为分阳,为真阴,为真阳,为先天,为后天,讵知太极之阴阳无二理;易置五行者,则有为阴府,为洪范,为八卦,为双山,为玄空,为纳音,为浑天,为星宿,谁知生成之五行无两端。似此之类,难以悉举;信此之辈,举世皆然。是以疑信交驰,令人一二世而无葬地;可否难辨,致人数十年而无葬期。

由于这些伪学杂术如此误人子弟,所以作者最后呼吁世人要“崇信明师,毋惑幻术”,“相地以五星峦头为先”,“择期以七政要旨为重”,只有这样,才能守阴阳正理,参造化玄机。

另一个整肃途径和现代商品检验中的发放许可证的制度有些相像,即通过给风水先生和世人开列可读书目和不可读书目,将一些杂学著作淘汰出去。如清人孟浩《辩论三十篇·地理正邪辨》就认为:“地理经书有可读者,有不可读者。可读者惟《青乌经》等书。《雪心赋》、《倒杖篇》、《疑龙经》、《撼龙经》、《发微论》、《穴情赋》、《九星篇》、《人式歌》、《堪舆宝镜》、《趋庭经》、《堪舆管见》,此皆地理正宗,不可不读也。不可读者如《天机素书》、《催官篇》、《玉尺经》、《青囊海角经》、《天玉经》等书,一系假名伪造,一系以讹传讹,此皆地理之邪说,断断不可读也。推而论之,凡言形势性情者皆可读,凡言天星卦例者皆不可读。”当然,不同的作者所开列的书目也不尽相同,不过,矛头所指,都还比较集中,比较一致。

对于民间术士为何不用正宗理论进行卜选这个问题,缪希雍《葬经翼·难解二十四篇》认为其原因有二:一为“父师沿袭已久,非有上智,安能破俗,失在不明。”一为“以此卜地,非真不合,得失易明,莫可饰伪,利葬家不利术者,同巧相倾,难于诡异,固执其说而不变,弊在挟诈。”并进而指出这种伪术杂学之所以流行不衰,是因为葬家即顾客为它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然使其言得售者,葬家成之也。夫吉凶祸福,人所时有。多言凶祸以集之,必有偶中;多言福应以神之,亦必有偶中。世人徒见其偶中也,遂曰是何神欤!人情狃于祸福,以此相传,莫之或违也。”这里,作者能从供、求两方面对风水邪说流行的社会原因进行分析,实在难能可贵。

通过内部批判,堪舆界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了一种自我净化、自我约束的机制。这也是促成有较多文人情趣的赣派风水理论,在明清时期的上流社会中独占上风的又一原因。至于它对乡野山村的风水先生究竟有多大的约束力,就不得而知了。

5.“瞎子领瞎子”——基督徒如是说

明万历十年(1582年),耶稣教土、意大利人利玛窦(1552-1610)抵达中国澳门(图89)。33年后,一部被英国当代汉学家加莱格尔誉为“对欧洲的文学和科学、哲学和宗教等生活方面的影响,可能超过任何其他17世纪的历史著述”的拉丁文著作——《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在欧洲面世。从此,堪舆之学也就成了异教徒的一种“迷信”表现,而被介绍到了西方社会,随之便受到了一系列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宗教性的批判。从那以后,平心静气不带偏见的分析评价便变得十分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