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以下我们来谈谈有关发请柬的礼仪规范。
请柬,俗称请帖,它是主人用以邀请客人前来赴约的礼仪性的书面通知。在社交活动中,它被经常用于邀请客人出席宴会、舞会、婚礼以及其他交际性的聚会。在涉外活动中,它的使用则更加普遍。
由于在社交活动中使用请柬邀约客人显得正式、真挚和难以遗忘,所以与使用口头邀请、电话邀请、书信邀请、托人转告等邀请客人的常用方式相比,使用请柬邀请客人的方式档次是最高的。可是对于这一点并不是每个人都非常清楚。
这不,许林华就属于对请柬“少见多怪”者中的一个。一天,许小姐在朋友家中遇上了多日不见的好朋友武红。像几年前上大学时一样,两个人到了一起就有说不完的知心话。临别,武红对意犹未尽的许小姐讲:“下周六我和我先生在家里请几位朋友来一起聚聚,你也来玩玩吧。”当时,许小姐不假任何思索便爽快地答应了,而且她还认真地问清了武红新居的地址和聚会的时间。由此可见,她是真心实意地准备去赴约的。
然而到了约定的那一天,在武红家里举行的家庭聚会上,许小姐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为什么呢?因为同武红告别两天之后,许小姐又接到了武红寄来的一份请柬。拆开一看,聚会的时间、地点都没有变,“哪还有什么必要再寄一份请柬,她不是都当面告诉过我了吗?是不是想在老同学面前摆摆谱?”最让许小姐感到不快的是,请柬正文的左下方还注有“备忘”二字,“这不是讽刺我这人记性不好又是什么?”于是许小姐决定爽约,以免“成全”了武红。
明眼人一看,便会断定其实失礼的正是许小姐本人,武红并没有任何“过失”。口头邀请之后,再寄上一份请柬,本是为了表明主人希望许小姐务必赴约。至于注有“备忘”二字,则是为了遵循一种礼仪惯例,其本身毫无讽刺的意味。
从社交礼仪规范的角度来讲,要想使请柬在人际交往中不辱使命,不论发出请柬的人还是接受请柬的人,都惟有依礼而行,方为上策。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发出请柬的礼仪问题。
这一个大问题,具体又分为下列几个方面的小问题。
其一,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发请柬。一般而言,鉴于发请柬是档次最高、最为正式的邀请方式,因此它自然而然地适用于邀约客人参加较为正式的社交活动,诸如邀请客人出席家宴、舞会、婚礼、生日晚会、同学聚会、节日联欢会,等等。
若是邀请他人参加普通的社交活动,例如,邀请他人来自己家中作客、一道外出踏青、去看一场外国电影或是一起上街去逛商店等等,则无专门发出请柬的必要,否则就有一些小题大作了。邀请他人参加普通的社交活动,适合采用口头邀请、电话邀请、电子邮件邀请等与此相适应的非正式邀请方式。
其二,需要给哪些人发出请柬。即使是邀请他人出席由自己主办的较为正式的社交活动,也没有必要滥发请柬。哪些人需要发请柬,哪些人不需要发请柬,是主人应当事先仔细斟酌的。
通常邀请亲朋好友参加社交聚会,人数宜少不宜多。人数众多,固然可以显得热热闹闹,烘托出一种热烈的气氛,但同时也存在“众口难调”,主人难以照顾周全的问题。
自己的父母、公婆、子女、配偶、恋人,以及在一起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参加自己主办的社交聚会,理所当然地要被列入主人的行列之中。对他们是没有必要当作“外人”看待,再发一份请柬的。除此之外,欲邀其参加聚会的一切亲友,包括平日亲密无间的同学、同事或成家另过的兄弟姐妹,都应分别发出请柬。这是给予他人的一种很高的礼遇。
按照惯例,在一般的家庭聚会中,请柬只限于使用女主人的名义发出。当然,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或是为了显示自己家庭关系的和睦、温馨,夫妇一同以主人的身份发出请柬也是可行的。
其三,应当如何发出请柬。将请柬交付邮局邮寄,是发请柬时人们最常用的做法。为了确保客人提前接到请柬,并且早作安排,按照常规邮寄请柬应越早越好。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时间将请柬交付邮寄,是比较规范的时间上的“提前量”。不管怎样,都要力争使请柬尽可能地提前一周到达客人的手中。
除了将请柬付寄之外,亲自递交请柬、委托他人转交请柬的做法,在社交礼仪上也是行得通的。
亲自将请柬递交给被邀请人,应起身站立,双手呈上,并认真地向对方说一声:“欢迎大驾光临!”或“请您赏光!”如委托他人代为转交请柬,最好委托与自己关系至为密切的人出面,如可以请自己的配偶、恋人、兄妹、子女或秘书代劳,但不宜随便请其他人转交。不管是亲自递交请柬,还是委托他人转交请柬,都要确保请柬提早到达被邀请人手中。
有时,主人已用口头邀请、电话邀请、电子邮件邀请的方式邀约了客人,然而如有可能,应再补发一份请柬,以此来表示这位客人在自己心目中非常重要,不可或缺。想要避免客人以为主人怀疑其记忆力欠佳的话,可特意在请柬正文的左下方注上“备忘”二字,以英文书写的请柬则应在相同之处注明“To remind”,二者的含义都是告之客人:之所以向其补发请柬,只不过说明主人非常希望他能够按时出席,“务请光临”。
其四,请柬应当发给何人。按照一般人的想象,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并无二致,恐怕是无中生有吧。在他们看来,或许每一位应邀前来赴约的客人都将各自持有一份主人发出的请柬。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问题更为确切的讲,应当是请柬需要发到何人的手中。它与第二个问题,即应当以请柬邀约哪些人,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因为被主人以请柬相邀的客人,不一定人人都要亲自收到一份请柬。
根据社交礼仪的规范,解决这一问题应首先考虑被邀请者的性别、年龄与婚姻状况。
除用来邀请客人参加交谊舞会的请柬之外,用来邀请一对夫妇参加社交聚会的请柬,按照常理是应由女主人以适当的途径发至女客人即对方的夫人手中的。发给一对恋人的请柬亦应照此办理。倘若对一对夫妇和一对恋人依旧讲究“男女有别”和“人格独立”,是没有必要,也是不够礼貌的。
邀请他人参加交谊舞会,为了保证舞伴性别比例的大体均衡,一般应将请柬发至男士手中,而不论其婚否。不过每位接到出席舞会的请柬的男士都有一个不可推卸的任务,就是他必须请一位女士与自己同时出席舞会。
发给单身客人的请柬,理当发至其本人手中。为了表示对其本人的尊重,有必要在请柬的行文中予以“照顾”,例如,不使用“欢迎携眷光临”等语句,并在对其的称呼中加上“小姐”、“先生”等字样。
倘若邀请亲友全家人一起到场,将一份请柬发给其家庭主妇即可。对于老人和孩子,也是没有必要人手一份地发给请柬的。
其五,请柬的正文与封套应如何书写。这是一个礼仪性极强的问题,容不得任何人自以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