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出现的人是楚子风,那黄埔莎莎的一颗心也算是放了下来,不用担心被楚子风暗算了。
可现在出现的人,却是三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而且诸葛流云还在向这样的小角色求助,这让黄埔莎莎是一头的雾水。
对于洪帮这个黑帮性质的存在,来自海外的黄埔莎莎自然是不知道的,也不会将这些小角色放在眼里,黄埔莎莎所在意的,只是楚子风。
“一群不知死活的蝼蚁,也敢在我面前放肆。好,既然你们已经忍耐不住了,那我也就没必要跟你们客气。灵魂契约,就算我将整个镇妖湖给翻过来,也会找到的,不需要任何人带路了。”
黄埔莎莎猛然一震,全身的力量瞬间爆发了出来。
轰隆隆巨大的爆炸,将周围千米之内全部给夷为了平地,三个洪帮的人也全部被黄埔莎莎的这一爆发给秒杀光了。
冷剑跟田源退的比较快,反应也非常快,在黄埔莎莎的力量还未爆发出来之前就退开了,而诸葛流云有着诸葛世家的旗帜护体,也算是挡住了这一击,但因为黄埔莎莎这一爆发太过刚烈,凶猛,就算有诸葛世家的旗帜,也是不可能保诸葛流云周全的。
鲜血,从诸葛流云口中吐了出来,诸葛流云万万没想到,黄埔莎莎居然会突然间发疯,这种疯狂,恐怕就算是楚子风,也不一定能完全抵挡下来吧。
“冷剑,田源,马上跑。这个女人已经疯了,我们抵挡不住她。”
“跑,我要杀的人,一个也跑不了。诸葛小子,你就是第一个要死的。”
“公子,小心”
田源冲到了诸葛流云身前,但黄埔莎莎的速度比他快很多,一把就直接掐住了田源的脖子。
诸葛流云只听到咖的一声,田源的双眼一阵翻白,鲜血,不停从口中留出来。
“田源”
诸葛流云现在哪还管的了那么多,田源等于是用他的命换了自己的命,如果不是因为他挡在自己面前,黄埔莎莎也不可能先杀他的。
命,一条命,虽然是属于诸葛世家的,但在当年,诸葛世家欠下的血债太多了,田源的全家,也都是因为诸葛世家的关系被灭门的,诸葛流云清楚,自己欠田源的已经太多了,这些年下来如果不是有田源的保护,自己也绝对活不到现在。
本来,跟楚子风站在一起,有了苍穹鼎主的庇佑,诸葛流云知道,自己一定能重振诸葛世家当年之威风的,那个时候,田源也自然会得到大大的好处,自己会用一切的办法,去报答田源。但现在呢,现在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自己唯一的亲人,也已经保护自己,死在了自己的前眼。
“公子,保住性命,快,快”
这句话,是田源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说的,他甚至都没有把话说完,就永远闭上了眼睛。
“黄埔莎莎,我要你的命”
诸葛流云这个时候也开始疯狂,他猛的站起身来,不管生还是死,就算今天死一万次,也不能让田源白死。
“她疯了,难道你也疯了吗?跟她硬碰你这条命也就没了。”
“别拦着我,我要为田源报仇,他是我唯一的亲人,可这个女人,却当着我的面杀了他。”
“诸葛流云,想要报仇,就要先保住性命。我知道你心里很难受,我又何尝不是,毕竟他是为了来救我而牺牲的。不过你可以放心,他不可会白死的,我冷剑今天对天起誓,总有一天,会帮你手刃黄埔莎莎,灭杀黄埔家族,为你报仇的。”
冷剑可从来不会给任何人承诺,可今天他给了,不为别的,只因为田源的死,并不是单单因为诸葛流云,如果他不是来救自己的话,就不会死在这丛林之中了,就不会死在黄埔莎莎的手里了。
仇,这是一个大仇,是一个不共戴天的大仇,诸葛流云的仇,就是冷剑的仇,冷剑的仇,那就是楚子风的仇,如果说之前楚子风只是将黄埔莎莎跟他们黄埔家族当成是叶乘风的属下,那从这一刻起,黄埔莎莎,还有整个黄埔家族,都将会是楚子风要株连的对象。
“走,快走。”
冷剑拉住诸葛流云快速的后退,根本就没时间去管田源的尸体了。
但黄埔莎莎已经杀了一个,又怎会放另外两个。
“死,全部都要死。”
黄埔莎莎双手一张,强大的气场,将方园千里之内全部给笼罩了起来,使的冷剑跟诸葛流云是一动也动不了。
“就凭你们这三脚猫的手段,难道还想从我的手下逃生不成。先宰了你们,接着就是楚子风了。”
黄埔莎莎纵身而起,一掌就先朝诸葛流云的头顶拍了过去。
冷剑想要出剑阻挡,但无奈,他根本就动不了。
而就在这生死之及,突然,一股巨大无比的煞气,从黄埔莎莎的左边冲了过来。
“海外黄埔家族的人,很了不起么,很牛叉么,居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杀人。”
这突如而来的人,居然将黄埔莎莎的气场给破除掉了,这还真是大大出乎黄埔莎莎的意料,就连冷剑跟诸葛流云二人,也感到不可思议。
黄埔莎莎可是纯阳第九层了,居然有人在顷刻之间,就将她的气场给破了,这有太****了吧。最为重要的是,来人的修为在一个怎么样的境界,根本就一点也感觉不出来。
“什么人,有种滚出来。”
“哈哈,黄毛丫头,在我面前还敢放肆,别说是你这个小丫头,就算是你爷爷黄埔奇见了我,也不敢如此放肆。”
好大的口气,连黄埔家族的家主黄埔奇见了他都不敢放肆,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海外的,还是洪帮的?
“我爷爷的名号,也是你这等藏头露尾的鼠辈配叫的。简直就是”
黄埔莎莎话声未落,刚才那强大的煞气,不知合适出现在了黄埔莎莎的上方。
黄埔莎莎跟冷剑,诸葛流云猛然抬头。该死,果然有够强悍的,这家伙,什么时候出现在上面的,自己居然一点也没察觉到,这等实力,如果他要动手杀人的话,恐怕黄埔莎莎的那颗人够,早就没了。
最为重要的是,看上面那人,那居然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一个看上去很是高贵的少年,一头乌黑的长发披肩,身上的衣服上,裤子上,还有鞋子上,都镶钻,身上除了强大的煞气之外,还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质,这种气质甚至可以令人忽略他的年纪,第一感觉,这就是一位高贵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