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王府井旧城改造计划出台之初,北京的市民们就已经讨论得沸沸扬扬了。他们担心如此庞大的建筑破坏了北京的人文景观。
其实人们的担忧是有根据的,因为国家规划委员会要求,北京市的规划以故宫为中心,其他建筑必须配合故宫的外观。按规定,从故宫中心点向外望365度的视野范围内,不应见到任何其他的建筑物。故宫的城墙高有3丈,也就是说,站在故宫内朝外望,只能望到城墙和天空。离故宫的距离越远,建筑物方可逐步升高。
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长安街、前门大街西侧和二环路内侧及部分于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
然而,东方广场大厦在“30米以下”的建筑高度区内,却拟建70余米高,显然不符合要求。规定高度40米!
除此而外,东方广场的土地面积比率超出城市规划要求的7倍,所以这幢大厦不仅是过高了,而且过大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东侧,必然会夺去附近的故宫、天安门、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人民英雄纪念碑等著名建筑的风头,会影响到天安门广场的中心地位。
为此,专家们大声疾呼,联名上书中央要求依法调整东方广场工程方案。
媒体方面的反应,最典型的莫过于新华社主办的中央级刊物《嘹望》周刊于1995年第3期载文,对东方广场发展规划提出批评:
“北京的东方广场大厦连同宽120米、高80余米的北京饭店东楼,将形成一个东西600余米、高七八十米的庞大的混凝土屏障。不但势压故宫,而且还会对仅1.2公里外的天安门广场的景观造成影响,将从根本上损坏北京内城的古都风貌。据了解,人民大会堂的一般建筑高度为31米,最高处才40米,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天安门城楼的高度为35米,人民英雄纪念碑的高度为38.9米。而东方广场大厦,体积为人民大会堂的4倍多,必将对上述直接体现全国政治中心的历史性建筑造成压迫感,使其相对尺寸变小,导致城市重心一偏移,打乱以天安门为中心的首都格局。
“……外商投资若遵守北京城市规划就赚不了钱吗?答案正相反。有关专家结合目前北京市的地价、拆迁费等对此进行了测算,得出结论:外商如按照北京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房地产,其回报率已超过100%,所获利润已属惊人。据了解,香港的房地产回报率为10%。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业大多还低于这一回报率,如悉尼为6%,新加坡为5%,日本则只有2%。
“……在少数外商的种种不合理要求面前,北京的规划法规屡受冲击。高层建筑在旧城中心地区大有蔓延之势。针对这一状况,许多城市建设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烈呼吁,必须严肃法纪。东方广场项目按现在这一方案建造,法制的严肃性何在?如果纷起效尤,北京的总体规划岂不成为一纸空文,还谈何古都风貌?
“……在涉外房地产业务中,城市规模能否得到外商的尊重,事关主权尊严,是丝毫不容含糊的。”
这篇文章措词严厉,文章标题是“城市建筑如何走上法制轨道——北京东方广场的工程引发的思考”。
发展商不怕专家,怕只怕国家。
1994年底,中央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对基本建设规模也作出了要求,即缩小以盈利为目的的高档建筑项目,凡不符国家规定,无正式手续的项目一律要停下来。
东方广场投资额超过了12亿港元(还未计地价),按国家规定,逾亿美元的合资项目,须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国家计委申请立项,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动工前须办理报建手续。然而原北京市政府尚未提出立项,就已开始动工兴建了,更不用说提交什么可行性报告与申请建筑施工手续这些文件了。再加上中央认定专家的建议有效,东方广场方案被认为严重超过了国家对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于是,1995年新年刚过,东方广场就被强令停工了。
东方广场停工的消息一传到香港,全港各界立即一片哗然。香港《新报》在1995年2月13日,刊出整版专题报道,导语称:“李嘉诚在港成功逾30年,富甲一方,乃香港首富,大众冠以‘李超人’称号,喻其创造财富本领超群,能人所不能。李氏在港叱咤风云,几达呼风唤雨、点石成金之境界。
“但对于一个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无论财富有多大,亦不过有如大海中的一条船,哪管你是航空母舰,抑或巨大油轮,始终,富不与官争。”
李嘉诚也知道“富不与官争”的道理,但他更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他明白,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中国政府是不会做出半点让步的。但他又知道,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又不是不可变通的。于是,长实主动与北京有关部门协商修改方案,使项目不致胎死腹中。尽管这样会使东方广场计划遭受一点损失,但绝对不会亏本,只不过是少赚一点罢了。
不久,长实集团便发布声明,表示完全服从中央路线,声明指出:
“由于东方广场地段所在地为北京旧城危房改造区,根据北京城市规划法例规定,有关地段必须按规划发展,该地段之内土地使用者,必须服从有关城市规划。长实认为北京市有关城市规划法例极为合理,同时,类似城市规划法例亦在西方国家及香港被普遍采用。任何到中国投资的外商均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任何希望通过国际舆论压力,而使其身处中国法律之外的做法均是不当的。”
李嘉诚的积极主动态度,充分显示了他做事果敢,知错就改的行事作风,同时也显示出他在政治上的成熟。
3月11日,李嘉诚向外界宣布,长实与北京市政府的合作非常愉快,只是方案需要修改而已。他强调,在任何地方建任何工程都要经商讨后才能最后确定,东方广场目前遇到的问题并不“出奇”。
3月12日的《联合报》做了如下报道:
“有报道指出长、实公司因工程延期及地积比率减小而有些损失,李嘉诚对此的回应是:‘鬼才有损失呢!’他说,面积多少完全无关系,内地地价与香港地价天与地比。香港地价贵,香港最高时地价与起楼价为十比一,内地则完全倒过来。
“……李嘉诚又说,他现时‘无甚烦恼’,球照打、会照开,开开心心。”
李嘉诚既然“开心”,长实的股东们也就放心了,长实股价并没有多少波动。
一切迹象表明,李嘉诚对所有麻烦似乎早有精神准备。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事情的转机。
1995年4月27日,新华社发布电讯通稿,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畏罪自杀;北京市市委书记陈希同受到处分;王宝森在分管城市建设中贪污受贿,且生活腐败……
本来这些与长实、与东方广场工程没有丝毫的关联,但是香港却因此事而流言四起,其中有些流言,牵强附会地把东方广场与王宝森等牵扯在了一起。
东方广场现址已夷为平地,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该项目不可能永远停顿下去。不久,中港双方即决定重新合作。合作方仍是长江实业,新方案这次自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拟定、申报与审批,一切都慎之又慎。
直到1996年6月,形势终于有了转机。东方广场项目由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得到批准。东方广场一波三折,几起几伏,但总算大功告成了。1999年国庆50周年前夕,东方广场宣告全部竣工。
从以上的一波三折看,内地的投资环境在当时还不十分成熟,李嘉诚当初迟迟不大肯大量投资内地,是有其相当的道理的。
但是,李嘉诚与北京市合作的东方广场这一项目,毕竟是前途看好,有利可图,这一项目的合作虽不顺利,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因此似乎内地的投资条件已经成熟,或者刚刚成熟。这种成熟与不成熟并存的投资条件,真令人一言难尽!
妙就妙在李嘉诚不早也不晚地在投资条件成熟与不成熟并存的情况下进军内地,并在天子脚下搭戏台:太早会导致麻烦无穷,投资亏本,而太晚则会错过大好时机。这堪称一门艺术,而当事人则堪称艺术家。
由此我们不难想象李嘉诚向内地投资后劲十足、后来居上之难能可贵,更佩服他把握投资时机之恰到好处。
抓住对手的致命弱点
李嘉诚做大生意的能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致命弱点,这并不是最可怕的,关键是怎样防止对手利用自己的致命弱点。这里面可有大学问。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火烧赤壁的故事。说的是曹操水攻东吴时。将战船用铁链连在一起以免颠簸。结果被周瑜和诸葛亮用火攻几乎全歼在赤壁这个地方。这一场大战的巧妙之处在于抓住了敌人的致命弱点。也只有抓住对手的致命弱点。才能将其彻底击败。事隔近两千年后,李嘉诚也导演了一出“火烧赤壁”的战役,只不过不是在战场,而是在商场而已。这是李嘉诚与众华商财团合战置地过程中的一段插曲,充分体现出他抓住对手的致命弱点,乘机出击的商人行为。
被李嘉诚视为赶超目标号称为世界最大地产商的置地公司,一直为老牌英资洋行怡和集团所控制,它拥有香港中环的绝大部分物业。
中环在香港岛的繁华地带,是香港最重要的商业金融中心地区。这里鳞次栉比地屹立着一幢幢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而且一幢比一幢显得神秘莫测,又令人肃然起敬。
这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左右香港的经济气候,而且这里又是最容易受经济气候影响且波及面最大的“敏感地带’”。
其中,有一幢高耸入云的大楼,它的圆形窗户面临风情万种的维多利亚海湾,它耸立在香港经济的金字塔尖,显得更为神秘而又高深莫测。
这就是香港著名的怡和大厦。大楼各层中有许许多多的世界各国著名中心,以及驻香港办事处。大厦的顶层,就是香港经济的支柱,也是香港最大的企业集团之一、旧称怡和洋行的怡和财团总部。
怡和洋行于1832年在广州设立,1841年将总办事处迁入香港。怡和公司最初靠贩卖鸦片起家,以后逐渐将业务扩大,成为一家经营范围广大、实力雄厚的多元化国际集团。
1961年6月26日,怡和以有限公司名义在香港上市,从此成为香港十大上市公司之一,并获得“怡和王国”的称号。
怡和系包括怡和、置地、牛奶国际、文华东方等一批大型公司,拥有中区黄金地段的大厦物业,包括国际一流酒店、一百余家超级市场及精品连锁店等。全系论控股地位,以怡和最显;若论资产,以置地最大,故而怡和系又称怡置系,怡和集团主席理所当然地成为置地公司的主席。
新中国的建立,使怡和在华资产损失高达1000万英镑以上,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十分巨大的数目。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中国内地十年动乱的影响,怡和高层一直对共产党政权持有戒心,于是奉行“获利在香港,发展在海外”的方针。
尤其是70年代,怡和对香港的前途更是信心渺茫,因而大举进军海外,其中包括收购英国的怕仁置业、夏威夷及菲律宾的戴维斯制糖厂、中东的TrI石油及南非的雷尼斯综合企业。不幸的是这些投资并不成功,其后多被出售。而华资财团则趁怡和在港控制力日衰之机,以低价吸入大量地皮,积极发展物业。
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香港地产大幅度增值,伴随而来是华人资本的迅速膨胀,资产成倍、甚至是几十倍地增长。怡和这只商界巨人越来越显得暮气沉沉,渐渐不敌这批虎气生生的华人财团。
九龙仓、和记黄埔、会德丰、港灯集团等大型英资企业,先后落人华人财团之手后,香港业界便盛传,华人财团的下一个目标,将会是置地。因为这些华人财团几乎是清一色的地产建筑商,谁不垂涎置地在中区的豪楼名厦?
如果控制了置地公司,才可称得上是香港地产界的“王中之王”。这对于志向远大的李嘉诚来说,其诱惑力之大,可想而知。
早在包玉刚收购怡和系的九龙仓时,怡和高层已对华资财团的野心有了防备。纽璧坚为防意外,重新调整了全系控股结构,其核心是怡和与置地互控,即怡和控股与怡和证券控制置地的四成股权,置地反过来控制怡和控股的四成股权。证券分析家将此结构称为“连环船结构”。怡和置地互控,大大强化了抵御外敌的能力。
不过,“连环船结构”也有很大的弊病。敌手若控得一“船”,另一只“船”也难以幸免,可谓唇亡齿寒,一损俱损。
1984年间,怡和置地双双陷入低谷,债务累累,使投资者大大丧失信心,股价迅速滑落。其中怡和最惨,市值仅剩下30亿港元左右;置地情况稍好些,尚有100亿港元。柿子先拣软的捏,此时市场又一改原有的传闻,说华资财团的下一个目标将是怡和,进而控得置地。
有一些股评家认为,这种连环互控的股权结构,就像两只大闸蟹,各用一只钳子把对方控制住,然后又各腾出一只钳子来抵御外敌。两者虽然同系,同一位大班,但两者的股东利益并不一致,因而彼此各伸出的一只钳子难以协调作战。
也有人认为,并非纽璧坚设计的这种互控结构不好,而是怡和大势已去。若在10多年前,即便怡和这头雄狮酣睡不醒,亦无人敢扰其美梦,更不要说斗胆拽其一根毛了。
西门?凯瑟克上台后不久,便发现了连锁互控结构的弱点,于是他又从美国请来投资银行家包伟士,重组怡置系结构。
包伟士到来后,设计了怡置脱钩的计划。1986年10月,置地宣布将其全资附属公司牛奶国际分拆上市,尔后又宣布将另一家全资附属公司文华东方分拆上市;1987年2月,怡和控股宣布成立怡和策略(怡策)。改组后的怡和系控股结构为:
怡和控股与怡和策略互控,怡控占有怡策19%的股权,怡策握有26%的怡控股权。怡控、怡策分别控有置地11%和15%的股权,分别控有牛奶国际9%和27%的股权怡策控有文华东方35%的股权。凯瑟克家族控有怡和控股的股权,据传在10%~15%之间。
这样,凯瑟克家族的大本营怡和便如铜墙铁壁一般,同时又击碎了意欲收购者借收购怡和达到控制置地的美梦。
但也有人说这种结构是凯瑟克家族“保帅舍车”之举。凯瑟克家族通过这种结构削弱了对置地的控制,这就使得外敌入侵置地的可能性相应增大。分析家认为,已将怡和迁册海外、行将大举走资的凯瑟克家族,有意将置地这块大肥肉,置于唾涎已久的华南虎面前,以便待价而沽,卷资远走高飞。
李嘉诚一直对置地拥有中区豪楼名厦羡慕不已。现在,置地被置于怡和核心结构的外围,如此大好时机,岂可错过?
于是,李嘉诚在以广生行董事的身份出席该公司股东会时,首次向舆论透露了长实持有置地股份,是作长期投资,并无意出任置地董事参与管理。
“天机泄露”,华南虎吞并垂暮狮子的传言愈发甚嚣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