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前导读
“我”在租下画眉田庄后初访呼啸山庄,满怀希望能够与房东希思克利夫分享这美丽的、与世隔绝的山乡风光。结果希思克利夫出奇的冷漠,看似宏伟的庄园也显得荒凉、破败。
1801年。那一天,我刚去拜访了我的房东回来——就是那位后来让我伤透脑筋的孤僻的邻居。这儿真是个美丽的山乡!在整个英格兰境内,我不信我还能找到一个与尘嚣这般隔绝的地方了。这是个厌世者的理想天堂。希思克利夫跟我,正好是非常般配的一对,我们可以分享这一片荒凉了。真是个绝妙的人!在我骑马来到他跟前时,只见他眉毛下那对乌黑的眼睛满含猜忌地冷冷瞅着我,看来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我心里对他有着多大的热情。待我对他通报自己的姓名时,他的手指满怀戒心地往背心袋里插得更深了。
“是希思克利夫先生吧?”我问道。
他点了点头,作为回答。
“我是洛克伍德,您的新房客,先生。我一到这儿,就急着前来拜访您,是想向您表明我的心意,但愿我这样再三要求租下画眉田庄,没有给您带来什么不便。昨天我听说您打算……”
“画眉田庄是我自己的产业,先生。”他皱起眉头,慌忙打断我的话,“只要我能办到,我是决不容许任何人让我不便的。进来吧!”
这一声“进来”是咬牙切齿地带着“去你的!”这种情绪说出来的,就连他挨着的那扇栅栏门,也没有对他这句话做出响应而有所动作。我想,正是这种情况促使我决定接受这一邀请。对这样一个人物,我感到很有兴趣,看来他比我还要矜持得多哩。
待到看见我的马儿的胸膛快要碰上栅栏,他倒也伸手解开了门链,然后很不乐意地领我走上石铺路。我们一进院子,他就大声喊道:
“约瑟夫,来把洛克伍德先生的马牵走,另外再拿些酒来!”
“我看,这家人家就这么个仆人了吧,”听了他那个双料命令,我暗想,“怪不得石铺路上长满了草,树篱也得靠牛羊来修剪了。”
约瑟夫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不,应该说是个老头——也许已经很老了,虽说身子骨倒还硬朗结实。
呼啸山庄是希思克利夫先生的住宅的名称。“呼啸”一词,在当地来说有着特殊的含义,它形容在狂风暴雨的天气里,这座山庄所经受的风呼雨啸。当然,住在这儿,清新纯净的气流是一年四季都绝不会少的。只需看一看宅子尽头那几棵生长不良、过度倾斜的枞树,还有那一排瘦削的,全都把枝条伸向一个方向,就像在向太阳乞求布施的荆棘,你就能琢磨出从旁刮过的北风该有多大的威力了。多亏当年的建筑师有先见之明,把这幢宅子盖得非常结实,狭窄的窗子深深地嵌在墙里,墙角都砌有凸出的大石块保护着。
在跨进门槛之前,我停步观赏了一下布满宅子正面,特别是大门周围的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刻。在大门的顶上,在那些破损剥落的怪兽和不知害臊的小男孩中间,我还发现了“1500”这个年份和“哈里顿·恩肖”这个姓名。
不用经过任何穿堂或过道,我们一跨步便进了这家人家的客厅。这儿的人把这叫作“正屋”,是很有见地的。它通常包括厨房和客厅。不过我认为,在呼啸山庄,厨房一定给挤退到另一间去了。至少,我听出喋喋的说话声和碗盘的相碰声,是一直从里面传出来的,而且在大壁炉的旁边,看不到有烤炙、烧煮或烘焙的迹象,也不见墙上有什么铜锅和锡淘盆在闪闪发光。只在屋子的另一头,有一口橡木的大碗橱,上面一排排摆着无数白镊盘子,叠得快到房顶,其间还杂放着一些银壶、银杯,倒是它们反射出闪烁的光芒和热气。在碗橱底下的圆拱里,躺着一只硕大的酱色母猎狗,身边围着一窝尖声叫着的小狗;还有几只狗则躺卧在别的隐蔽的地方。
这样的屋子和陈设,要是属于一个普通的北方农民,有着一张倔强的脸膛和一双适合穿短裤、扎绑腿的壮腿的庄稼汉,那也就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只要你选的正好是刚吃过饭的时间,你在这山区方圆五六英里[1]的地方走上一圈,包你随处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人物,安坐在他的扶手椅里,面前的圆桌上放着一大杯浮着泡沫的麦芽酒。可是,希思克利夫先生跟他的住宅和生活方式,却与之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对比。从外貌看,他像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2],可是从衣着举止看,他又像位绅士——也就是说,像许多乡绅那样的绅士——也许有点儿衣冠不整,但他的不修边幅看上去并不刺眼,因为他有一个挺拔、漂亮的身材。他那张脸却颇为阴郁。也许有人会认为,他多少带点儿缺乏教养的傲慢。我倒对此有所理解,觉得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凭直觉知道,他的这种矜持,是出于对卖弄感情——对互相表示热情的厌恶。他把爱和恨全都放在了心里,而且还认为,被人爱和恨也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
我在壁炉旁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我的房东也走到对面的一把椅子跟前坐了下来。为了填补这短暂的沉默时刻,我伸手想去抚摩那条母狗。这时它已离开那窝崽子,像狼似地偷偷溜到我的小腿后面,撅起嘴唇,白白的牙齿上馋涎欲滴。
我的爱抚却惹起它从喉头里发出了一串长吠。
“你最好别去理这条狗,”希思克利夫和着狗吠,粗暴地大声说道,同时用力跺了一下脚,把那更凶的吠声给止住了,“它不习惯受人溺爱——我养的不是玩赏的宠物!”
接着,他大步走近边门,再次高声叫道:“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下室的深处,含糊不清地咕哝了几句什么,但是不见有上来的动静。于是主人就亲自下去找他了,留下我和那条凶恶的母狗面对面地厮守着。另外还有一对狰狞的蓬毛牧羊犬,也和它一起留神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并不急于跟它们的牙齿打交道,所以也就一动不动地静静坐在那儿。然而,不幸的是,我原以为它们一定不懂无声的咒骂,就对它们挤眉弄眼,做起鬼脸来。我的某个脸相竞惹恼了狗太太,它勃然大怒,纵身跳上我的膝盖。我立即把它推了下去,慌忙拉过一张桌子来挡在中间。这一下可激起了全体公愤,六只大小不同、年龄不一的四脚恶魔,一窝蜂似地从藏身处蹿了出来,扑向一个共同的目标。我发觉我的脚跟和衣边尤其成了攻击的对象,便尽可能有效地挥动那根拨火棒,挡开那几位较大的斗士,同时不得不大声求援,吁请这户人家的人赶快来重建和平。
希思克利夫和他的仆人,令人恼火地依旧不慌不忙爬着地下室的阶梯。尽管壁炉前又是撕咬,又是狺吠[3],已经闹得天翻地覆,可我觉得他们的步子并没有比平时快上一丁点儿。
多亏这时从厨房里迅速奔出一个人来——一个健壮的女人,她撩起衣裙,光着胳臂,两颊火红,挥舞着一只煎锅,冲到我们中间。她就凭着这件武器,还有她的舌头,达到了目的,出奇地平息了这场风暴。待到她的主人上场时,只留下她了,她正像大风刮过的海洋那样喘息着。
“见鬼,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问道,朝我瞪了一眼。刚才受到那样不友好的对待,现在还得看这样的眼色,真让人受不了。
“是啊,真是见鬼了!”我嘟哝着说,“就是有鬼附身的猪群,也没有您家的这班畜生凶哩。您倒不如把一个生客丢给一群猛虎呢!”
“不去碰它们,它们是不会惹事的。”他说着,把酒瓶放到我的面前,把拖开的桌子搬回原处,“狗是应该保持警觉的。喝杯酒吧。”
“不,谢谢。”
“没给咬着吧?”
“要是我给咬着了,我就要在那咬人的东西上打下印记了。”
希思克利夫绷紧的脸上转而露出了一丝笑意。
“得啦,得啦!”他说,“您受惊了,洛克伍德先生。来,喝点儿酒吧。我这屋子难得有客人来,我愿意承认,我和我的狗都不大懂得该怎样来接待客人。祝您健康,先生!”
我鞠了一个躬,举杯回敬了一句祝辞,并希望明天再来拜访。
他显然不希望我再来打扰。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来。说来奇怪,跟他一比,我发觉自己是多么爱交际啊。
思考题▼
1.初次见面,希思克利夫给“我”的印象如何?
2.当“我”说要在那咬人的东西上打下印记时,希思克利夫紧绷的脸上为什么有了一丝笑意?
预设情节发展▼
初次拜访,希思克利夫显得非常冷漠,并且不希望“我”再来打扰,可“我”还会再来,接下来两人会发生什么事呢?会起争执还是会愉快地成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