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5月第一次直奉战争以奉军失败而告结束,由奉系军阀保护的交通系内阁倒台,黎元洪取代徐世昌担任总统,任命颜惠庆署国务总理,组成直系御用内阁。交通总长换上了与吴佩孚有同乡之谊的高恩洪。李大钊借此机会,利用直系军阀想要铲除在铁路上盘根错结的交通系势力的心理,通过已到吴佩孚手下担任幕僚的白坚武向高恩洪建议在津浦、京绥、京汉、京奉、正太、陇海等铁路上派出一些密察员。此事竟得高的允许。于是,由李大钊介绍中共党员张昆弟、安体诚、陈为人、何孟雄、包惠僧、袁子贞担任了密察员职务。
这些密察员名义上是执行交通部的指示,调查交通系及其骨干人物活动情况,实际上从事工人运动的联络,组织工作。这几位中共党人的“密察员”每月可拿100多元的工资,除自用部分外,一概交给组织,补充组织的活动经费。此外,他们还配有可在铁路线上自由往来的免费乘车证,而且还因挂着交通部的护符,使一般职员望而生畏,便利了工作的开展。这样,他们利用密察员的身份在半年多时间里,为各路工人运动的组织发动做了大量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仅京汉路上成立的工人俱乐部就迅速达到了16处之多。这对北方工人运动的开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宣传社会主义
在此期间,李大钊用以往少有的论战方式撰写了一批宣传社会主义的文章和通信。内容涉及社会主义与发展实业、社会主义在中国实现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组织等诸多方面。
在《曙光》杂志发表的《社会主义下之实业》一文中,李大钊进一步批驳了张东荪等人提出的振兴实业必须依靠资本主义的观点。
他以俄国数年间建筑大量铁路和计划大面积开垦荒地的事例说明“社会主义于发展实业,实在有利无害”,甚至可以说,“用资本主义发展实业,还不如用社会主义为宜”。
他指出其中的道理在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资本不能集中,劳动力不能得到普遍的充分的使用,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解决这两个问题。中国并不缺乏“资本”,但占有“资本”者大多不肯将其投放于振兴实业,而是存于外国银行,甚或干脆藏在家中;中国更不缺乏劳动者,但由于实业不发达,他们或者无事可做,或者到国外去为外国资本家做牛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后,既可以用强制办法将零散的资本集中起来,又可以把大量的游手好闲者变为劳动者,这样既吸收了劳动力,又可以消除官僚掣肘实业的弊端。总而言之,“中国实业之振兴,必在社会主义之实行”。
在写给社会主义研究会成员费觉天的信中,李大钊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在中国势在必行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之间的关系。他写道:
要问中国今日是否已具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须先问世界今日是否已具实现社会主义的倾向的经济条件,因为中国的经济情形,实不能超出于世界经济势力之外。现在世界的经济组织,既已经资本主义以至社会主义,中国虽未经自行如欧、美、日本等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实业,而一般平民间接受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压迫,较各国直接受资本主义压迫的劳动阶级尤其痛苦。中国国内的劳资阶级间虽未发生重大问题,中国人民在世界经济上的地位,已立在这劳工运动日盛一日的风潮中,想行保护资本家的制度,无论理所不可,抑且势所不能。
此外,李大钊还强调中国处在已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状况下,“人家已经由自由竞争,发达到必须社会主义共营地位”,中国“非取兼程并力社会共营的组织”,便无法在世界上立足。
在中国大学的一次讲演中,李大钊试图辨别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并从心理的意义指出社会主义是人们的一种怎样的理想。
他注意到恩格斯于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写序言时,强调的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的区别,并根据对战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材料的分析,指出俄国革命和第三国际是共产党人和无产阶级的运动,第二国际是社会党人的半无产阶级的运动。但是,他似乎不大赞成列宁等俄国革命者将第二国际视为“黄色国际”的看法,而是认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应当是浅红色和纯红色的区别,这一区别不表现在它们的学说内容方面,只表现在其范围与方法方面;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现代社会革命运动的两大潮流”。他自己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倾向于区别二者,而是笼统地把它们都称作“社会主义”。
李大钊指出,从人们的心理上可以找出社会主义的若干基础:即在“知的方面”,“社会主义是对于现存秩序的批评主义”;在“情的方面”,社会主义是一种“能以较良的新秩序代替现存的秩序的情感。这新秩序,便是以对于资本制度的知的批评主义的结果自显于意象中者”;在“意的方面”,“社会主义是在客观的事实界创造吾人在知的和情的意象中所已经认识的东西的努力。就是以工人的行政代替所有权统治的最后形体的资本主义的秩序的努力。”
这里的“知”,可以说是运用唯物史观和其他社会科学思想或理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非人道性的,以及在历史的发展中资本主义终究会被社会主义所代替的理性认识;
这里的“情”可以说是在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非人道性及其必然灭亡认识的基础上自然产生的对它的恨恶、不满和要求以合理的、人道的制度将其代替的欲望;
这里的“意”可以说是在有了前面的理性认识和情感要求的基础上力图通过行动变不合理为合理,变不人道为人道,即以人为努力实现必然的历史变革——以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决心。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会的讲演中,李大钊简要描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组织的状况。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特征首先是生产与交换机关的社会化,社会化的主要手段是国有化。收归国有的生产与交换机关包括铁路、矿山、轮船公司、承办运输事业、大规模的制造工业、大商店、银行,及除自耕农拥有者外的所有土地。此外,中小商业及运输机关也将“渐次收归国有”,还要取消一切中介人、代理人职业。总之,叫“生产行于大工厂,分配集于大中心,市场运输归于国营”。
李大钊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组织的特征就是“一切生产事业都归国营”。国家按需要,而不是按利润安排生产;采取合理安排资本、劳力与资源,使其达到优化组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自然力;发展“最经济”的运输方法;实行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合作,举办必需的国际间的共营事业。社会主义国家间应有民族自决精神,但同时要有开放合作的态度,依社会主义和平原则解决矛盾。此外,社会主义国家还将安排一些用以美化人们生活的工作,缩减工作时间,使工人普遍享受到科学发明的益处。
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组织在李大钊看来一是注重合作:掌握政权的工人不是对技术管理人员实行指挥,而是与其合作;原来的资产阶级既已失去生产资料,其表现好的也允许他们与工人合作。二是以事务的管理代替人的统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阶级的差别不存在了,但仍有专家和普通农民、普通劳动者之分。专家在政府委员的组织下,通过高等会议的形式对农民和其他普通劳动者实行指导,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政治上的统治关系,而是经济上的合作管理关系。
李大钊还认为:社会主义的分配采取有货币和无货币两种形式,前者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后者用于不同的生产行业或部门之间;产品在中心市场销售,售价与同期货币流通量相适应;生产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
在同一篇文章中,李大钊还谈到实现社会主义必经的三个阶段:一、夺取政权;二、实行生产及交换机关的社会化;三、建立生产、分配及执行一般事务的组织。至于夺取政权的手段,他指出,和平的改良常归于失败,而革命则虽有失败,但也有成功。“革命的方法,就是无产阶级独揽政权”,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方法。这是马克思所说由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代,政治上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1923年11月,李大钊在上海期间,应上海大学为庆祝俄国十月革命六周年纪念日成立的“社会问题研究会”之邀,发表了题为《社会主义释疑》的讲演。他谈到了三个问题:
第一,针对有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是贫苦的观点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破产,造成经济危机和贫乏,把大多数人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则要使生产品有计划地增长,分配趋于平均,生产方法得到改善,使人人过安逸幸福的生活。因此,社会主义带给人们的不是贫穷,而是富庶。
第二,针对有人提出的社会主义制度成立后,会发生怠工现象的观点指出:人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感受是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同的,前者是愉快、舒适,后者是痛苦。因此,尽管部分人会有一些惰性,大多数人会感到劳动的需要和愉快的。他引述了英国作家、工艺美术家、空想社会主义者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 1834~1896)的“美感的社会主义”说法以为这种观点的佐证。在威廉·莫里斯看来,工作本可以给人带来喜悦,有了工作的喜悦便能够创造美的艺术和美的世界,但是资本主义制度破坏了人的创造性劳动,使劳动者永远享受不到工作的愉快。这是他憧憬社会主义的理由。
从艺术美的角度又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一些艺术家认为特殊的个性才会产生更多的美的艺术,而平凡化的社会不利于艺术的发达。
李大钊同意这种看法,但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恶俗的气氛,商贾的倾向”不容许艺术得到发展,不可能表现“纯正的美”,这也是应当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理由,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并不是不能保存“艺术的个性发展的机会”,只不过应当对这个方面予以重视罢了。
第三,针对有人提出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不自由的观点,李大钊指出:“经济上的自由,才是真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下有的只是少数资本家的自由,而不是大多数劳动人民的自由。“真的自由,极平等的自由”只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可以看出,李大钊在上述文章或通信中提出的见解尽管在今天看来,尚有一些不够清晰准确之处,但仍可以说已经形成了包括有关社会主义的历史趋势、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等内容在内的一套系统思想。
从当时可以得到的有限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和俄国政府进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初步实践的材料中,形成这样一套思想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宣传这些道理,正如李大钊本人所指出的,还未必使许多人能够对社会主义产生十分清楚明了的认识。同时,他的这些宣传也未必使那些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者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但是对于已经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和决心从事工人运动,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们来说,这些工作却无疑是起到了明确方向、道路,鼓舞干劲的作用。
探讨“平民主义”
作为政治学系的教授,李大钊做过有关政治理论、政治形势、政治运动等诸多内容的讲座或讲演,其中对于“平民主义”即民主思想的探讨与宣传十分引人注目。
民主,是李大钊一生中最为重视的价值观念。他在清末改良与革命的浪潮中曾为争取民主去游行、罢课;在民国初年,曾为建立民主制度而思索论辩;在袁世凯走向专制、帝制,张勋实行复辟,段祺瑞、冯国璋、徐世昌等军阀、官僚专权之时,曾为捍卫民主呐喊;在俄国革命发生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曾为民主的胜利和世界民主潮流的蓬勃发展而兴高采烈……他一生撰写的文字中思考民主原理,探索民主建设道路,宣传民主思想的内容几乎是最多的。民主,可以说是李大钊一生追求的目标。
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甚至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之初,李大钊似乎没有感到马克思主义与民主主义有什么矛盾。他早已认识到民主思想本身也是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自然地把社会主义理解为民主的一个进程,把俄德革命的性质和目标看成是“社会民主主义”。
对于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列宁的观点有两个要点:一是指出民主是有阶级性的,从来没有所谓“一般民主”、“纯粹民主”存在。通常所说的民主是指资产阶级专政制度下的民主,是资产阶级民主,少数人的民主。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实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此时的民主是无产阶级范围内的民主,它比资产阶级民主范围要大得多。二是无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相伴随,无产阶级专政本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专政的终止意味着国家消亡时代的到来,到那时社会上已经实现了完全的民主,民主的概念也就没有意义,民主即与国家一同消亡。鉴于民主在习惯上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所以列宁等人有时即用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和资产阶级民主的对立语。而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人物,以至如杜威、罗素一类具有进步思想的学者,也不认为苏维埃的无产阶级专政制度是民主的制度。
当中国知识分子从战后的世界潮流中感受到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显著趋向时,他们中的多数人像李大钊一样,一度是把这两种主义当作是相通的甚至是相同的主义来看待的。但是也有人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并力图辨析它们之间的区别。李大钊熟悉的无政府主义者黄凌霜在批评罗家伦关于战后世界潮流将是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并行的观点时谈到:民主主义在政治学上的含义,是指“国民或直接自治,或被治于代表”的一种政府,西方各国盛行的就是这种制度。它在经济上允许自由竞争,所以在民主主义国家中有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分别。社会主义以反对私有财产,主张土地和生产工具归社会公有为出发点,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人都是劳动者,没有托拉斯。民主主义是法国式政治革命所主张的主义;“民主主义国家不承认社会革命”,即不承认推翻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革命。
随着苏维埃政治制度与马克思主义的内容逐渐为中国知识分子所了解,亦随着从东(指日本)西方传来的对俄国新政权非民主的批评愈来愈多地在报刊上出现,马克思主义与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论争终于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