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发展时期,谁拥有互联网思维,用好互联网、大数据资源,谁就能赢得主动、赢得先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在“十三五”即将开局之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为未来我国各领域发展提供无限可能,为顺利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一、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CNNIC相关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固定宽带接入端口数已达4.07亿个,覆盖到全国所有城市、乡镇和93.5%的行政村;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同比增长86.8%,使用手机上网比率相比PC多20.5%。中国毫无疑问已经成为网络大国,互联网规模、网络规模全球第一,宽带规模全球第二。我国博客、微博、微信的用户,加起来超过10亿。然而,“网络大国”不一定是“网络强国”。
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在北京宣告成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体现了中国最高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的意志,也标志着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信息化发展,真正成为国家战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已将“网络强国”的概念提出,习近平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同时指出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2015年10月,“十三五”建议首提“网络强国战略”,将网络强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这不仅体现了中央对全球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重视,更是因为中国传统产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中国经济需要寻找新的动力,也是基于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历经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基础,在不少方面还具备了优势,互联网产业是中国正在力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战场。中央的顶层设计为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指明了航向,开通了道路,有助于统筹各方、创新发展,集13亿民众之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第一,要建强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到今天,网络已和水、电、气、路一样,成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网络速度还比较慢,覆盖面还不广,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薄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深入推进“宽带中国”建设,只有修好了“网络高速公路”,网络经济才能得到快速发展,“网络强国”才能实现。
第二,要强化产业融合。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正式提出要发展“互联网+”产业,几个月来,各种传统行业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围绕“互联网+”大作文章,但“互联网+”并非是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将传统产品涂抹上一层互联网外壳,而是从工作理念到生产方式,从产品结构到服务模式都要融入互联网因子,实现转型升级和质的飞跃,而不是量的堆积与口号的简单转换。
第三,要加强技术提升。互联网是一场技术革命,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这场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革命,因具有国际性、大众性而更加复杂。从国际层面看,互联网发源于西方国家,很多核心技术都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网络间谍、黑客攻击、网络渗透、信息战争等“技术杀手”正在让一些国家发生战乱,人民正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我国的国家安全也正在因为网络的发展而面临着空前的考验。从国内看,网络淫秽色情层出不穷、网络金融犯罪不断翻新、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互联网技术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新的工具和空间。因此,建设“网络强国”,必须加强网络技术提升,不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产品,不受制于西方国家,不给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留下机会。
第四,要增强网民素质。网民是网络空间的主人,建设“网络强国”离不开网民的积极参与。截至2015年6月,我国已有6.68亿网民,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数字还将不断扩大。但数量大并不代表质量高,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网络空间成了一些低素质网民“为非作歹”的“战场”,让网络空间乌烟瘴气。建设“网络强国”,“国家搭台,网民唱戏”,每一个网民都是主角,都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以积极理性的姿态参与到“网络强国”建设工作中来,只有这样,“网络强国”建设才能永葆青春与活力。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他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互联网化水平,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要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二是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三是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五是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十三五”期间,正值“互联网+”的工业4.0时代到来之时,推进“互联网+”还需要七方面保障措施:要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创新驱动,营造宽松环境,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加强引导支持,做好组织实施。互联网蓬勃发展的背后,最根本的还是人的思想、理念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及大数据时代发展需要。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自我改造,主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业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谋划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驾驭互联网、大数据发展的行家里手、内行领导。
三、促进大数据发展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发达国家相继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性文件,大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居世界之首,每天产生的数据量也位于世界前列。《2015年中国大数据产业白皮书》显示,我国潜在的大数据资源非常丰富,预计到2020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到8228.81亿元,在政府允许的数据隐私保护条例下,未来大数据会作为一种资产存在,并在国内诞生一个万亿级别的交易市场。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纲要》为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提供了行动指南。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
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以企业为主体,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通过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建设数据强国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宏观调控科学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促进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发展大数据在工业、新兴产业、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应用,推动大数据发展与科研创新有机结合,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链。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支撑。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促进大数据发展,要从几方面着手:一要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大数据重大问题研究,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强化国家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大数据与物联网、智慧城市、云计算等相关政策、规划的协同。加强中央与地方协调,引导地方各级政府结合自身条件合理定位、科学谋划,将大数据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区域特色和分工,抓好措施落实,实现科学有序发展。二要加快法规制度建设。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实现对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开放,明确政府统筹利用市场主体大数据的权限及范围。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共享复用制度。研究推动网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界定个人信息采集应用的范围和方式,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行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保障网络数据安全。研究推动数据资源权益相关立法工作。三要健全市场发展机制。建立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在保障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市场试点,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四要建立标准规范体系。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数据采集、政府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数据交易、技术产品、安全保密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快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培育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支撑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集中力量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服务的配套政策,加大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开发大数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大数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大数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努力为企业重组并购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大数据产业,鼓励设立一批投资于大数据产业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六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设立数据科学和数据工程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专业化数据工程师等大数据专业人才。鼓励采取跨校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跨学科大数据综合型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具有统计分析、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跨界复合型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实践培养,积极培育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社会化教育资源,开展大数据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七要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大数据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促进大数据相关技术发展。结合大数据应用创新需要,积极引进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完善配套措施,鼓励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引导国内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企业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