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世界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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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战后苏东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剧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社会主义力量大大增强,不仅社会主义的苏联迅速地医治了战争创伤,获得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而且欧洲的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德国东部也先后建立了人民民主国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由于斯大林(1879—1953)和联共(布)错误地把苏联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体制看成是普遍适用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时,出于在两大阵营尖锐对峙的条件下加强对东欧国家控制的需要,要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搬苏联模式,因而在战后初期,传统的苏联模式得到了强化和推广。

50年代以来,苏东许多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认识到苏联模式的缺陷和弊病,先后着手进行改革,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因为理论认识的偏差、政策的失误及外力的干扰,这些改革时断时续,时进时退,苏东多数国家没能突破原有模式的框框,存在着许多问题。

80年代中后期,在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下,一些国家仍不思改革,僵化保守;多数国家改革重新起步,但指导思想错误,方针政策失当,章法紊乱,逐渐步入歧途,这一切使改革陷于困境,加上国内外反社会主义势力的推波助澜,最终导致苏东社会长期积累下来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爆发,进而断送了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最大的一次挫折,留下了极其惨痛的教训。

第一节 战后苏联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和体制改革

一、战后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

卫国战争期间,苏联遭受到巨大损失。全国有2000多万人丧生,1700多座城镇遭洗劫,3万多工业企业和9万多集体农庄受到破坏。物资方面的损失总量达26,000亿卢布,相当于战前14个年度的预算。工业生产的许多指标降到30年代初期水平。1945年农业总产量比战前减少40%。

为尽快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1945年8月,联共(布)中央和人民委员会责成国家计划委员会着手制订第四个五年计划(1946—1950年)。1946年3月,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了这个计划。四?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重新建设国家的受害地区,把工业和农业恢复到战前水平,然后再大大超过这个水平。”

在苏共和全体人民的艰苦努力下,第四个五年计划中工业方面的任务只用4年零3个月便于1950年初提前完成。1950年工业总产值超过战前1940年水平的73%,这期间,恢复、新建并投入生产的大型工业企业有6,200个,几乎等于头两个五年计划建成的工业企业的总和。1950年农业总产值也达到战前1940年水平的99%,基本上恢复到战前水平。四?五计划期间,苏联科学技术也有较大发展。1949年9月,苏联制成了第一颗原子弹,从而打破了美国的核垄断,并把原子能用于和平目的,在全世界最先开始建设5000瓩功率的工业原子能发电站。

战后第四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完成,使苏联较快恢复了国民经济,基本治愈了战争的创伤,日益发展成一个强大的工业化国家。1950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已占世界的12.6%。

然而,战后苏联仍然坚持20年代末30年代初形成的那套过分集权的政治经济模式。这种体制当然在短期内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实现某种重要目标方面曾取得过令人惊异的效果,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它的弊病和消极后果也更加明显。

50年代初同前二十几年相比,尽管苏联生产的发展速度已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速度还是相当高的。问题是效率低和浪费惊人,中央计划常常既不能准确反映又不能适应空前庞大和复杂的工业生产的要求,造成生产和需求脱节。中央集中着几乎所有的权力,使企业完全处于无权状态。管理机构臃肿重叠,管理程序复杂繁琐,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文牍主义盛行。苏共出于备战和军备竞赛的需要,长期执行全面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苏联国民经济结构畸型,农业发展严重滞后,1950年同1913年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12倍,其中生产资料增长26倍,而农业总产值只增加40%。50年代初,又出现了农业生产发展速度下降的趋势。1953年的粮食产量为8250万吨,甚至低于1913年的水平(8600万吨),农业的落后状态严重影响着工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领域中的这些弊端同政治生活中对斯大林登峰造极的个人崇拜、民主集中制和社会主义法制遭到践踏、破坏以及思想理论僵化、教条主义结合在一起,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苏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斯大林本人不仅没有看到高度集权本身所固有的严重缺陷和弊端,反而因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而盲目乐观。当时作出的结论是,“苏维埃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不仅是在和平建设年代组织我国经济和文化高潮的最好形式,而且是在战时动员人民一切力量打退敌人的最好形式。”战后初期,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国家计委主席、经济学家沃兹涅辛斯基等人曾提出利用经济杠杆和价值规律以及在农村推行“小组承包制”等一些经济改革思想,但都遭到斯大林的严厉批判和镇压。

1952年,斯大林发表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这是苏联30多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总结。书中肯定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客观经济规律,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①(①《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69页。)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不能把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混为一谈,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仍然有矛盾,改变了30年代他提出的二者“完全适合”的观点。这是苏联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进步。但斯大林在提出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和经济规律时又认为存在商品生产的原因是存在着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只在商品生产领域起作用;在提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仍然存在矛盾时,又强调生产关系总是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本书在50—60年代对社会主义各国产生了很大影响。它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苏联体制和理论的僵化状态。

二、赫鲁晓夫的改革尝试

1953年3月5日,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逝世。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深镌着斯大林印记的长达30年的历史时期由此结束。斯大林逝世之后,党和国家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个人迷信的盛行,民主集中制的破坏,造成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极不正常;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十分严重;30年代开始的大清洗遗留下来大量的冤假错案;经济上消费工业品和农业生产严重落后等等。1953年9月,赫鲁晓夫(1894—1971)当选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1958年起又兼任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在任期间,对苏联的内外政策都作了重大调整,对原政治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

为解决期大林时代遗留下来的矛盾和问题,苏共新领导首先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进行批判。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在会议闭幕当天,作了题为《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把反对个人崇拜的斗争推向高潮。秘密报告通过大量的历史材料,揭露和批判了斯大林的一些严重错误,如滥用权力,独断专行,违反党的集体领导原则;破坏苏维埃法制,在肃反运动中搞扩大化,造成大批冤假错案;对德国法西斯发动战争缺乏必要的警惕,致使苏军在战争初期严重失利;违背列宁的民族政策,强行把一些少数民族从原来的聚居区迁走;脱离群众,不了解农村情况,在农业发展中实行错误的政策;随心所欲地处理国际关系,导致苏联与南斯拉夫关系的破裂,等等。报告分析了斯大林犯错误的主观原因,提出了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肃清个人崇拜的措施。

尽管苏共二十大在批判斯大林错误的方式方法上有失稳妥,但苏共中央对斯大林错误的系统揭露本身,已打破了神秘主义,活跃了政治气氛,开始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一次大的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运动。这不仅有利于苏联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也有利于各国共产党人摆脱苏联模式的羁绊,探索合乎本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

赫鲁晓夫执政后,对外政策上也有很大调整和变化。他提出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总路线,采取同西方缓和关系的步骤;承认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多样化,主动改善苏南关系,引起较大反响。这为苏联的改革创造了较适宜的国际环境。但赫鲁晓夫谋求苏美合作,主宰世界,要求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活动纳入苏联外交战略的轨道,没有摆脱大国主义、大党主义,后期也造成同中国关系恶化等消极结果。

斯大林逝世后苏联社会思想、内外环境的变化,顺理成章地把变革过分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适应这种需要,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政治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改革。这些改革持续时间长,牵涉面广,各种措施收效也不尽相同。

赫鲁晓夫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平反冤假错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954年,赫鲁晓夫下令成立了调查斯大林大清洗运动情况的苏共中央主席团调查委员会,决定审查所涉及到的所有政治犯案件。其后10年中约有2000多万人恢复了名誉,包括图哈切夫斯基元帅和沃兹涅辛斯基等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对迫害少数民族的问题也作出一些处理。1957年1月,苏共正式宣布为巴尔卡人、卡尔梅克人、车臣人、印古什人、卡拉恰耶夫人平反,准许他们迁回北高加索地区,恢复了民族自治州,还为被整肃的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恢复了名誉。

鉴于斯大林时期的司法机构形同虚设,内务部凌驾于党和政府机关之上、成为个别领导人手中的政治工具的状况,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赫鲁晓夫执政后不久,就整顿国家安全机关,把内务部划分为国家安全委员会(即“克格勃”)和内务部,使内务部的权力大大缩小。

1960年1月,又撤销了内务部,将其职权转交给各加盟共和国内务部。1962年以后,地方内务部又相继改名为“社会治安部”和“社会治安局”。与此同时,还逐步修改和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令,恢复检察机关的职权,扩大地方法院的权力,并把某些司法职能移交给社会团体。

第二,改革党的领导和组织体制。

赫鲁晓夫执政前期,苏共中央在批判个人崇拜的同时,开始强调集体领导原则。在许多年间,苏共中央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同时,恢复了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的制度和做法,加强了中央委员会的地位。此外,还实行了党政最高领导职务的分任制。这些措施使党内民主有所扩大。赫鲁晓夫1958年兼任部长会议主席,随着政治环境的改善和他本人在党内地位的确定,重新搞起了个人专权,违背了自己早先提出的改革原则。

1962年11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发展苏联经济和改组党对国民经济的领导的决议》,对党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进行重大的改组,把州和边疆区的党委及其下属各级组织划分为工业党组织和农业党组织两个独立系统。赫鲁晓夫本想解决党对经济工作的专业化领导问题,但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党的统一领导,而且加剧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状况,使机构更为复杂,更为臃肿,并增加了生产管理上的混乱。

第三,改革干部制度,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

赫鲁晓夫当政期间,苏联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大胆提拔年轻干部,使干部队伍结构起了很大变化,对苏联改革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赫鲁晓夫在改革干部结构的同时,还对党的干部任期制度实行了改革。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纲和新党章,第一次具体规定了干部任期年限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更换比例:领导干部一般最多只能连任三届。在每次例行选举的时候,苏共中央委员会及主席团的成员至少更换1/4,加盟共和国党中央成员至少更换1/3,专区委、市委、区委、基层党组织成员至少更换一半。赫鲁晓夫提出的干部更新制度,意在废止苏联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有利于干部队伍年轻化,有利于防止权力长期集中于个别领导者手中的现象。但这一制度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困难。由于弯子转得太急,大范围地触犯了既得利益集团,因而遭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普遍反对,成为导致赫鲁晓夫下台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经济上,赫鲁晓夫上台后首先抓了农业。由于农业是苏联国民经济最落后的部门,赫氏以最大精力关注农业改革和发展,如改组农业管理机构,扩大农场农庄自主权;改革农产品采购制度,提高农产品价格,鼓励和扶植发展家庭副业;开垦荒地,大种玉米,大力提高农作物产量。赫鲁晓夫所采取的这些改革措施,对发展农业产生了积极影响,1958年以前苏联农业出现了不断增长的趋势。但1958年农业大丰收以后,赫鲁晓夫错误地认为农业问题已解决,盲目乐观,急于过渡,改变了行之有效的政策,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959年到60年代初期,农业又出现了停滞,甚至呈下降趋势。1963年的严重旱情,加深了粮食不足的困境,这使赫鲁晓夫重新恢复战后已经取消了的定量配给制,并拿出大量的外汇和资金储蓄,向西方国家购买粮食和各种罐头食品。农业危机,使赫鲁晓夫威望骤降。

在农业方面进行改革探索的同时,赫鲁晓夫在城市经济方面主要进行了工业管理体制改革。1954—1956年,苏联各部和主管部门撤销了一半以上的处、司、局和总管理局,精简了75万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下放了15,000多个企业,国家指令性指标减少70%左右,扩大了企业在计划、财务、劳动工资等方面的自主权。1957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又正式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组织的决议,决定把工业和建筑业的领导重心从中央移到地方,部门管理改为按地区管理,建立经济行政区,成立国民经济委员会。这次改组扩大了加盟共和国和地方的权限,克服了部门本位主义,但却带来了地方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为了扭转改组引起的经济混乱局面,赫鲁晓夫采取了各种应急补救措施,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工业的集中管理,但收效不大。改组后,工业增长速度明显下降,没有解决反而加剧了机构重迭的状况。改革没有成功。

1957年的工业建筑业管理体制改组失败后,苏共领导人和苏联理论界认识到,单纯调整管理机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旧有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从而开始了对于经济改革的重新探索。1961年10月,苏共二十二大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和方向:扩大企业权限,加强经济刺激,充分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加强经济核算。1962年9月9日,《真理报》刊登了哈尔科夫工程经济学院教授利别尔曼撰写的题为《计划?利润?奖金》的文章。文章提出改进计划管理体制和企业工作评价制度的建议,提出国家只需向企业下达产量品种和交货期限计划,其他计划由企业自行编制,主张按赢利率高低来评价和奖励企业。用这种利润刺激的办法来代替繁琐的行政监督,用利润把国家和企业连结起来。利别尔曼的建议得到赫鲁晓夫的赞赏和支持。根据赫鲁晓夫的指示,苏联报刊及有关部门围绕利别尔曼的建议展开了广泛讨论,与此同时,在乌克兰、列宁格勒、莫斯科等地的80多个企业引进利别尔曼建议的试验。利别尔曼建议及其讨论,打破了斯大林时期形成的苏联经济理论界一潭死水的局面,使苏联经济理论研究和发展出现转机,为苏联1965年的新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了基调。这次讨论的影响还越出了苏联的国界,对东欧60年代的经济改革起了重要的发轫作用。利别尔曼建议的大讨论没有提出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没有深一步触及到个人与企业的利益关系问题,也没有涉及人民群众参与企业和管理等问题。

为了提供社会改革的理论依据,在苏联社会发展阶段问题上,赫鲁晓夫提出了“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的理论。1959年苏共二十一大上,赫鲁晓夫正式宣布社会主义在苏联已取得完全彻底的胜利,苏联已进入“全面展开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上,赫鲁晓夫进一步全面提出和系统阐发了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的理论。这个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是个较短暂的阶段,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就标志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便是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开始。苏联已进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时期。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理论的基本目标,是20年内在苏联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

作为“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赫鲁晓夫在党和国家的理论问题上提出了“全民党”和“全民国家”的观点。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苏共纲领宣称:“无产阶级专政在苏联已经不再是必要的了。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产生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阶段上已变为全民的国家”;“由于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由于苏维埃社会一致的加强,工人阶级的共产党已经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了全体人民的党”。赫鲁晓夫强调国家和党的性质的变化,其目的是服务于20年内“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总方针。

赫鲁晓夫“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的理论严重脱离了苏联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左”倾冒进,把苏共自30年代以后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贯思想推向了极端,它对于苏联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影响是十分消极的。

赫鲁晓夫执政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是从理论到实践对斯大林模式的一次冲击,有一定的开拓意义。它突破斯大林模式不可改变的框框,挣脱了斯大林某些教条的束缚,破除了不少清规戒律。改革把苏联社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1953年到1964年,苏联的农业总产值增长了70%,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8倍。苏联国力日增,逐渐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军事强国。改革还使国际共运中独立自主趋势增强,推动了各国共产主义政党探索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不同道路。

但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模式总的说来是继承多于批判,改革具有明显的不彻底性和矛盾性。改革的前期效果好些,后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问题和毛病较多,具体表现就是改革左右摇摆,前后矛盾,先放后收,虎头蛇尾,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然,对于赫鲁晓夫的改革必须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赫鲁晓夫的各项改革中,有的是方向正确,措施较得当,并能坚持下去的(如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农业投资);有的是开始正确,后来倒退(如对家庭副业由鼓励到限制,对领导体制由强调集体领导到实行个人专权);有的是方向正确,但措施失当(如干部更新制度);有的是有某些合理因素,但走向极端,导致失败(如工业、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组);有的方向不对,措施不当(如划分工业党、农业党);有的则是方向正确,但来不及实施(如在利别尔曼建议的大讨论和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改革)。1964年10月赫鲁晓夫下台,标志着他的改革尝试最终失败。

赫鲁晓夫改革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他对旧体制缺乏自觉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总结,固而对旧体制的认识肤浅,也不可能抓住本质的东西,明确主攻方向,制定出总体改革方案,有步骤地进行改革。赫鲁晓夫提出的许多改革、改组措施,大多来源于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出于解决现实政治经济生活中矛盾的迫切需要,并不是从理论上深入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结果。这样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加上赫鲁晓夫本人的轻率和冒进,他就难以挣脱诸如超越阶段急于过渡等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难以摆脱斯大林留下的高度集权的旧模式。

三、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体制改革的延缓和社会发展的停滞

1964年10月勃列日涅夫(1906——1982)取代赫鲁晓夫担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1966年改称总书记),从此开始了长达18年的勃列日涅夫的执政时期。此时的形势是:在国际上,美国由于陷入越南战争,国力和国家地位下降。苏联则在50年代初开始,经济和军事实力上升,逐步取得可以同美国分庭抗礼、争霸世界的地位;日本和联邦德国经济腾飞构成了对苏的挑战。在国内,60年代上半期经济增长率下降,赫鲁晓夫的改革造成了体制上的混乱,也留下了新的改革的理论和方针。总之,苏联面临着改革和发展的考验。勃列日涅夫上台后,接受了赫鲁晓夫在改革中大起大落的教训,选择了一条小改小革的谨慎道路。

为了尽快扭转赫鲁晓夫时期大改组造成的混乱局面,遏制经济增长率下降的趋势,1965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决议》,正式推行“新经济体制”。“新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恢复部门管理原则,同时兼顾地区原则并扩大地方管理经济的权限。第二,在不改变中央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减少下达给企业的计划指标数,从原来30个减到9个,扩大企业对人事工资、财产财务和一次性价格的管理支配权。第三,提高经济杠杆在管理经济中的作用,主要办法有调整工业品批发价格,实行生产基金付费制度,企业固定缴款制度、加强信贷作用等。第四,以利润为中心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刺激,力求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在推行“新经济体制”后,1973年苏联又进行了以减少管理环节为特征的机构改革,广泛建立生产和科技联合公司,以消除工业管理中的多余环节,使管理者更接近生产,缩短从科研到生产的周期。1979年,苏联通过了《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机制对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影响的决议》(简称《新决议》)。《新决议》对于指标体系和经济刺激制度作了较大变动,但总的说,这项决议是对“新经济体制”的补充和修正,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没有重要的突破。

勃列日涅夫当政后,在农业方面揭露和批判了赫鲁晓夫执政后期的主观主义和瞎指挥所造成的各种恶果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加强了一些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如提高并固定了五年不变的采购价格,在国营农场推行了全面的经济核算。对集体农庄庄员实行有保证的劳动报酬制度(即按月发放工资,取消按劳动日分配的办法),等等。

在政治体制方面,勃列日涅夫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良。根据1964年十一月全会的决议,把1962年11月改组的州、边疆区的工业党组织和农业党组织合并,恢复统一的党组织,设立统一的州、边疆区党委会。这是勃列日涅夫时期在党的领导体制上的一个重要变动。勃列日涅夫执政期间,苏联社会政治生活都是在加强党的集中领导的前提下进行的。特别是1977年在苏联历史上第一次以宪法形式确立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勃列日涅夫也注意扩大党内外民主,表现在强调集体领导原则,注意提高苏维埃的地位和作用,扩大社会团体的职权和人民监督的作用。对于1965年开始出现的苏联持不同政见者集团,勃列日涅夫没有采取一味镇压的措施,而是采取分化、孤立、瓦解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则采取经济上拉平、政治上安抚的政策。

在干部体制方面,1966年4月苏共二十三大决定废除按比例更换干部的制度。这一“纠偏”措施,目的是扭转赫鲁晓夫时期干部队伍大出大进的状况以保证干部队伍基本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在这个基础上苏联党和政府又采取措施,改进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培训,积极实现干部的知识化和专业化,提高干部的素质。

勃列日涅夫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对促进苏联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发展有一定成效。在勃列日涅夫领导时期,苏联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有了较大增长,确立了同美国抗衡和争霸世界的超级大国地位,也有限地改善了苏联人民的生活,国内政局比较稳定。

但勃列日涅夫的改革就其实质而言,只是对旧体制的修补、完善,而不是一次深刻的变革。与赫鲁晓夫时期的大胆冲击相比较,苏联的改革进程大大延缓了。改革的所有措施基本上都是在旧体制的大框架之内进行的。他们推行的“新经济体制”,实际上是一种“改良性体制”,只着重于改善经济体制的全面关系,解决计划、企业管理体制的程序问题。政治体制更没有发生过重大变革。从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开始,勃列日涅夫不再用“改革”一词,而强调“完善”。结果使改革逐渐流于形式,社会发展中出现了停滞的现象,这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充分地表现了出来: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慢,第九、十、十一3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均未完成,制定的社会计划也未能完全实现,尖端技术发展缓慢(特别在电子学、计算机和自动化机械方面)。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苏联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不仅没有缩小,反而逐渐拉大了,苏联开始孕育着社会经济危机。政治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存在,社会纪律松弛,贪污腐化盛行,领导干部年龄的老化和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影响了党和国家干部的正常更新和新陈代谢。干部队伍的老化导致思想的僵化。对勃列日涅夫的个人崇拜也逐渐发展起来。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体制改革延缓、成效甚微,致使社会发展陷于停滞,是由于存在着阻碍改革的诸多因素。

首先,理论上的僵化和保守,构成了彻底改革的巨大障碍。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经济理论的探讨虽然没有完全停止,但像60年代初期那样范围广泛和内容深刻的大讨论都很少再出现过。大胆的探索基本上停止了,理论上的教条和僵化日趋严重,某些领域变成了禁区。例如市场问题,70年代后,苏联官方对任何主张利用市场关系的观点都严加痛斥,认为宣传市场调节就是反对计划经济,因而也就是否定社会主义。这样,在诸如市场、所有制关系等问题上就人为地设置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同时,在传统理论观点的束缚下,始终存在超越阶段的思想。勃列日涅夫当政后,重提列宁曾使用的“发达社会主义”一词,并进行详细论证,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苏联领导人和理论界认为,“发达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建设中的一个合乎规律的阶段。用勃列日涅夫的话来说,就是“新型社会主义成熟的一个阶段”。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在庆祝十月革命50周年大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正式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并说,“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诞生的苏维埃国家成了全民的国家,成了在工人阶级起领导作用下的全体人民的政治组织”。1971年3月,苏共二十四大正式肯定了这一结论。苏联1977年宪法又以根本法的形式把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的结论固定了下来。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提出的“发达社会主义”理论较之赫鲁晓夫“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的口号退了一步,但并没有完全摆脱超阶段倾向,它仍然过高估计了苏联现实社会的发展水平。过早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导致人们处于一种自我满足、不思进取的精神状态,从而助长保守和僵化。所以说,“发达社会主义”理论是造成苏联改革进程缓慢、停滞的一个思想和理论根源。

其次,苏美车备竞赛使苏联始终不放松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这也是阻碍改革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勃列日涅夫时期对外政策的基本趋势是进攻性。在与美国争夺霸权向外扩张中,甚至不惜出兵入侵东欧盟国捷克斯洛伐克和中立国家阿富汗,支持越南入侵柬埔寨等等。为了适应这种政策,苏联国内经济战略的目标就是要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力图在军备竞赛中超过美国。实现这个目标,对于苏联领导人来说,只有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方法,才是最熟悉最适应的。由于苏联的经济实力与美国的差距较大,它的国民收入1982年占美国的67%,经济技术总体实力比美国低,在这种情况下与美国实行军备竞赛,当然不可能对高度集中的体制动大手术。勃列日涅夫时期苏美军备竞赛、争霸斗争的不断升级,给自己背上了日益沉重的包袱,从而制约了苏联改革的进程和社会发展的步伐。

再次,苏联的各级干部从自身既得利益出发,抵制甚至反对改革,形成改革的严重阻力。改革必然引起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这是既得利益者们所不能接受的。勃列日涅夫力求干部的“长期稳定”,虽然在特定条件下有它合理的因素,但却因此加剧了各级官僚阶层的“不断繁衍”,他们习惯于维持现状而不思改革。稳定干部队伍政策尤其导致了高层领导干部年龄的严重老化和保守倾向的加剧。勃列日涅夫后期最高领导层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高达75岁,西方称之为“老人集团”。领导班子的这种特点,使惰性、僵化、保守倾向日趋严重,导致整个苏联社会失去活力,暮气沉沉。这些问题给勃列日涅夫以后的时代提出了改革的新课题。

第二节 东欧国家的建设与改革

一、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苏联模式的推广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东欧各国共产党适应本国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愿望,利用国际反法西斯胜利的条件,经过自身艰苦斗争,并在苏联的帮助下,相继建立了8个人民民主国家,它们与苏联、蒙古、越南、朝鲜和中国连成一体,形成了社会主义的世界体系。

在上述东欧人民民主国家中,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共产党在政权建立之初,就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波兰等国,由于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各种政治力量的作用,有的在建国之初采取了多党联合政府的政权形式,但有的工人阶级政党起先并没有在政权中确立自己的绝对领导,而是后来在激烈的阶级较量中,才击败了资产阶级反对派,掌握了国家的领导权。如在捷克,捷共在二月事件中,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粉碎了资产阶级右翼势力的篡权阴谋,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在匈牙利,匈共在1945年大选中只获17%的选票,而小农党得票57%,占据了新成立的政府中的一半职位。共产党联合了民主进步力量,组成左翼联盟。1947年初,右翼和反动势力策划的“颠覆共和国阴谋案”被破获。小农党在1947年8月的大选中惨败,以匈共为首的左翼力量在议会和政府中占了明显的优势。之后匈共与社会民主党合并,建立匈劳动人民党,进一步巩固了工人阶级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此后一方面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另一方面则着手改革旧的经济制度和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尽管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过程不完全一样,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民主革命完成后,最初的政治经济体制,都是仿效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虽然解放初期,东欧一些国家共产党领导人曾提出根据战后的历史条件和东欧的具体情况,可以而且应该走一条有别于苏联的独特的社会主义道路。如哥穆尔卡(1905—1982)就提出“波兰自己的发展道路”,卡达尔(1912—1989)等也主张建设社会主义要结合本国特点;捷共领导人哥特瓦尔德(1896—1953年)也提出“必须寻找我们自己的道路,自己的方法、自己的政策”,苏联道路并不是唯一可行的道路。但东西方冷战的形势和苏联的压力使东欧国家没能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由于东欧8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普遍得到苏联不同程度的帮助,甚至有几个国家如波、捷、匈、民主德国等,实际主要是依靠苏联红军的力量获得解放的,所以苏联处处以“救世主”、“老大哥”自居,要求东欧各国依样行事,否则就扣上“修正主义”、“叛徒”的大帽子,施加各种形式的压力。

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苏联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控制,以对付西方帝国主义的挑战,先后成立了共产党情报局、经互会和华沙条约集团等一系列国际组织。这些国际组织,特别是共产党情报局,对苏联高度集权体制的推广起了巨大作用。正是通过情报局,斯大林领导下的苏共组织了对有独立意识的南斯拉夫共产党的粗暴批判,并向各国党发出了开展反对“民族主义和铁托分子”的斗争的号召。凡不同意苏联模式,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独立自主地确定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就被说成是“背离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主义”;凡是同情南共或与南共有一定联系的就被当作“铁托分子”。一时间,在苏联压力和东欧一些国家领导人教条式的领导下,各国党内迅速掀起了一股大审查、大清洗的浪潮,在这场运动中,一些国家的高级领导人被处决,还有许多党政领导人被审讯和监禁。在波兰,哥穆尔卡先被撤职,而后被捕,波兰在1945—1949年进行了三次清洗,约有1/4的党员被清洗,受影响;在匈牙利,卡达尔被以“民族主义”罪名投入监牢,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拉伊克被处死,在清洗“拉伊克分子”、“铁托分子”中,蒙冤受害、被株连的达20万人;在捷克斯洛伐克,捷共总书记斯兰斯基等一批高级干部被处决,近7万人被清洗和株连。这一运动不仅破坏了东欧各党各国的独立自主原则,使党的大批优秀分子遭到了迫害;而且也剥夺了各党各国根据本国实际,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有成效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权利,致使政治上一党高度集权,经济上全面计划管理,强制实行农业集体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苏联模式得以推行。

苏联模式在苏联尚且暴露出严重弊端,别国原封套用,肯定是不利的。尽管东欧8国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起点和导致革命的历史条件方面,同苏联有若干相似之处,可是,差别的方面更多。所以,当它们机械地套用苏联模式,并置于苏联指挥棒之下的时候,一开始就潜伏着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与斗争,这种矛盾与斗争,势必在某个时机从潜伏状态发展到公开爆发。突破苏联模式的行动很快发生了。

二、苏南冲突和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模式

南斯拉夫建国初期,也是照搬了苏联的模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南斯拉夫越来越发觉,这一传统的模式不易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容易滋生官僚主义。采用这一模式,生产工作效率不高,国家经济发展不快。因此萌生了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重新检验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想法。南苏冲突进一步坚定了南共对传统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决心并把这一决心变为实际行动。

苏南两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建立和援助南斯拉夫游击队等问题上已有隔阂。战后初期苏南矛盾有所发展。建立巴尔干联邦的问题成了苏南冲突的导火线。1948年1月,保加利亚部长会议主席季米特洛夫(1882—1949)提出建立由东欧各国和希腊组成巴尔干联邦的设想。苏对此十分恼怒,强迫保南领导人签订协议,保证以后在国际问题上要事先与苏协商。这种大党大国主义作风引起南共领导人的不满。接着,苏联中断了与南的外贸关系,撤走了全部军事顾问和文职专家。1948年3—5月,双方就分歧意见交换了七封信件。苏共指责南共犯了“反苏反马列主义”的错误;南共据理反驳,批评了苏共以大党自居的蛮横态度,并表示自己仍忠于马列主义学说。苏共单方面把指责南共的信件发给情报局各成员国。接着苏共指出召开情报局会议讨论南共问题,南共拒绝出席。同年6月28日,情报局第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南斯拉夫共产党情况的决议》,宣布南共“背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科学”,“背离了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是民族主义者”、“富农党”,实际上把南共开除出情报局。6月29日,南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对情报局决议的答复,并于次日公开发表情报局的决议和南共中央的答复。此后,苏联对南实行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并在1949年11月情报局第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南斯拉夫共产党在杀人犯和间牒掌握中》的决议,给铁托等南共领导人加上了“杀人犯”、“间牒”、“法西斯和帝国主义的奴仆”、“人民公敌”等罪名,再次煽动南人民起来“战胜”“铁托集团”。至此,苏南关系彻底破裂。这是苏共大党大国的突出表现,是苏共直接干涉兄弟党内部事务、粗暴侵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主权造成的恶果。它造成战后国际共运的第一次分裂,给南斯拉夫的政治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促使南斯拉夫走上改革苏联模式的道路。

从1950年起,南斯拉夫开始体制改革。改革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的思想,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最终将消亡的理论和建立自由生产者联合体的思想。这条道路在体制上的表现是广泛实行社会主义自治。从50年代初开始到80年代,经过从工人自治一社会自治一联合劳动这几个阶段不断的调整和发展,南斯拉夫建立起一整套有别于苏联和东欧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做法的政治经济体制,这就是自治社会主义模式。它在政治上实行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其总特点是非中央集权化。

第一,改变南共在全国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实行党的“非国家化”,废除以党代政方式,规定“把南共联盟的工作中心从通过国家机关直接领导改为在工人阶级中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并把党的领导作用改为“引导作用”;党虽然是最高决策者,但党的决议主要通过各级社会经济组织和党员的影响与模范带头作用去贯彻。

第二,在国家结构上实行自治联邦制。与苏联的联邦制比较,其特点一是自治的原则,即限制联邦政府的权限,确认共和国和自治省享有广泛的自主权,中央和地方,即联邦与共和国、自治省之间不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二是协商的原则,即联邦各成员之间不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而是协商一致的原则;三是权利平等的原则,如联邦机构按民族对等原则组成。

第三、各级各类干部废除终身制,实行轮换制和集体领导制,并限制兼职。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各级议会和政府以及其他主要官员每届任期4或5年,原则上不得连任,经过选举最多任两届。议会各院每两年改选一半成员。从1978年起,根据铁托的倡议,全国所有党政机构、自治机构、代表团制的议会以及各社会政治组织的领导机构均实行集体领导原则。在领导集体中设执行主席,主席任期一年,由其成员轮流担任。对领导干部的兼职也有限制。

第四,实行代表团制,即由公民选举参加的政权工作的代表团,在此基础上产生议会代表。各级议会代表必须接受代表团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监督,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代表团制不仅在议会实行,在社会自治利益共同体和地方利益共同体也实行。南把此作为实行政治权力社会化和决策社会化的制度。

自治社会主义模式在经济方面的内容主要是:

第一,改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南共联盟认为,国家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而只是一种低级形式。只有以企业自治制为基础的社会所有制,才是最理想的高级公有制形式。所谓社会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既不属于任何个人,也不属于任何集团和国家,而是属于全体劳动者,属于整个社会。在社会所有制下,国家政权机关不再管理企业,企业由工人自治,由民主选举的工人委员会作为代表机构,由工人委员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实行市场经济,取消由国家下达给地方和企业的指令性国家计划,实行社会计划制度。广泛签订自治协议和社会契约。社会生产由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和进入国际市场的需要来调节。取消由国家统一规定物价的制度,实行由企业自定价格与社会监督价格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广泛参加国际劳动分工,把工业品的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的价格挂起钩来。1965年价格改革以后,南斯拉夫约有67%的工业品按国际市场价格定价。

在处理国际关系、对外政策方面,南斯拉夫坚持独立自主,不依附任何大国势力与大国集团的方针政策,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以任何形式干涉别国内政和侵犯别国的主权。南斯拉夫不是苏联东欧经互会的正式成员国,没有加入华沙条约国组织,也不是西方某一政治军事集团的成员国。它是不结盟运动的创造国之一。

南斯拉夫的自治模式连同其在社会政治和经济方面的许多具体措施对防止干部特殊化、官僚化,在主人和公仆之间树立正确的关系,发挥地方、基层和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是有效的,在自治的初期阶段对国家生产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自治社会主义模式的创立,使南斯拉夫闯出了一条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路,极大提高了南斯拉夫党和国家的国际声势,这种探索精神是不容否定的。但自治社会主义模式本身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其一,工人自治的所谓“社会所有制”,实际上同传统的国有制一样,也是一种没有明确的所有者的所有制,因而使企业的行为扭曲;其二,过分强调非集中化,削弱联邦权力,造成了“多中心的国家主义”,地方本位主义、异族利己主义严重,而联邦缺乏有效的主观控制和调节,成了一个空架子。铁托在世时,凭借他个人的巨大权威,维系着联邦形式上的统一。1980年铁托逝世后,分散化倾向日趋严重,导致南斯拉夫从80年代初开始陷入持续严重的社会经济危机,表现为生产停滞,物价飞涨,人民消费水平普遍下降,民族和社会矛盾加剧。尽管南斯拉夫领导曾作过不少努力,先后制定了“反通货膨胀纲领”、“经济稳定长期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方针政策,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但都未能见效。

三、匈牙利的十月事件及其后的体制改革

匈牙利是东欧的一个小国,人口只有1000万。国家资源贫乏,市场狭小。它的农业基础较好,但工业基础薄弱。建国后,匈牙利劳动人民党总书记拉科西(1892——1971)等人在经济建设方面实行了一条“左”的路线,不顾本国国情,在缺乏原料、燃料的条件下硬要把匈牙利建成“钢铁国家”,并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提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照搬照抄苏联模式,全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盲目扩大投资,过度积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食品和日用消费品供应紧张,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甚至有所下降。同时,拉科西等人唯斯大林马首是瞻,推行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政策,大权独揽,专横武断,压制民主,扩大打击面,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引起普遍不满。1956年春,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批判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匈牙利党内外群众强烈要求拉科西纠正错误,改变政策。1956年6月,波兰发生波兹南事件,对匈事态发展产生直接影响。10月22日,知识分子团体裴多菲俱乐部向党中央提出召开中央全会,修改“二?五”计划,实行工人自治,恢复纳吉职务,开除拉科西等10点建议。23日,布达佩斯爆发了大规模的群众示威游行,大学生联合会向政府提出了立即撤走全部苏军,实行民主选举,由纳吉组织新政府,平反错案,改善人民生活等16点要求。要求被拒绝和指责后,示威群众同警察发生冲突。24日,政府请求苏联出动驻军协助维持秩序,事态进一步恶化。党政军警机关处于瘫痪。纳吉出任部长会议主席,宣布结束一党制,恢复多党制联合政府。国内外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乘机骚乱,进行颠覆活动,造成更大规模的流血事件,全国一片混乱。纳吉政府无力应付这种复杂局面,宣布匈牙利退出华约、实行中立、并致电联合国请求援助和保护,要求苏军全部撤出匈牙利。11月1日晚,匈社会主义工人党宣告成立,由卡达尔任第一书记,4日,又成立以卡达尔为首的工农革命政府。而后,苏联在匈新政府要求下出兵平息了动乱。在10多天的动乱中,全国死伤和外逃人数达30万之多,直接损失达220亿福林。相当于匈牙利全年国民收入的1/4.十月事件是匈牙利人民反对拉科西等领导人所犯的极“左”错误和苏联大国沙文主义,而后被西方帝国主义和国内反革命分子利用了的一次大动乱。它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深刻的教训。

事件平息后,以卡达尔为首的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要制定“在各方面都应该建筑在我们客观的经济条件和我国的特点上”的经济政策,建设“匈牙利民族式的共产主义”。卡达尔摒弃了拉科西的错误做法,平反冤假错案,发扬民主,尽可能多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另外,迅速调整了国民经济计划,降低重工业比例,加强农业和消费品工业的生产,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使经济建设开始走上了健康的轨道。

在国内局势安定后,卡达尔根据匈牙利的国情,着手探索改革经济体制。1962年匈牙利利用苏联讨论利别尔曼建议的机会,为进行体制改革进行了思想上的准备工作。1964年卡达尔的主要经济顾问涅尔什公开建议彻底改革经济体制。为此,匈牙利党中央成立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全面研究经济改革问题。经过充分准备,1967年匈牙利党九大正式通过关于经济改革的决议。1968年1月,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匈牙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把中央对国民经济有计划的控制与发挥自行调节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新经济体制。其具体做法有:基本上取消国家向企业下达的指令性指标,实行指导性计划制度,主要运用经济杠杆来实现国家计划;国家和企业之间明确划分决策权,国家在原则上有权支配企业,但企业在市场上又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这就必须扩大企业自主权。大体上,宏观经济的决策权属于国家,微观经济的决策权基本上属于企业;对国民经济的管理以经济方法为主,国家主要通过信贷、税收、价格等经济手段对经济运行机制进行调节。

匈牙利党在领导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努力解放思想,在改革理论上有许多新的建树,突出表现在两点:

首先,关于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认为商品生产和货币关系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生产就不能进行合理的有效的经营,就不能充分利用社会的物质潜力,也无法较好地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匈牙利党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消费品是商品,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绝大部分社会产品需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货币则是商品流通领域必不可少的媒介物。因此,价值规律也决不仅仅是计划工作的手段,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它对社会再生产过程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像以前那样限制价值规律的作用,而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利用价值规律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其次,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这是匈牙利改革的核心问题。1966年匈牙利党中央《关于体制改革的决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特点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础上,把国民经济按计划发展的中央管理和商品关系、市场积极作用有机地联系起来”。匈牙利党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利用市场的经济。在坚持中央计划起决定作用的同时,应为企业之间开展必要的市场竞争提供更大的场所。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给市场机制以广阔的活动余地,可以发挥企业的主动精神,使国家计划变得灵活有效,推动生产和需求之间不断达到平衡。匈牙利党还指出,对市场的调节作用不应加以理想化。为了确保国民经济有汁划地健康发展,国家必须动用适当的手段把市场的作用限制在一定的、恰当的范围内,不能把社会主义经济归结为某种市场经济。

匈牙利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初步实行了党政分开的领导体制,改变以往党组织包办一切的做法;提高了国民议会的权力,加强它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减少行政管理层次,大力精简政府机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高国家的立法、司法水平;改革干部制度,完善对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奖惩、退休等的各项制度;实行联盟政策。十月事件后,卡达尔纠正了拉科西的“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的极左口号,提出了“谁不反对我们,谁就是同我们在一起”的口号。在对阶级斗争形势分析的基础上,1962年,党的八大正式制定了“联盟政策”。这个政策的内容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把“各友好阶级和阶层”,“各种世界观的人士”,即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阶级都团结到党的统战组织——“爱国人民阵线”中来。匈党把这一政策看作是“国内政策的基础”。

在欧洲社会主义国家中,除南斯拉夫外,匈牙利是较早开始改革苏联模式的国家之一。而且,由于卡达尔采取循序发展、小步前进的方针,匈牙利的改革步子较稳,逐步摸索出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办法。1968—1973年是匈牙利改革的黄金时期,国民收入和工业年增长率都在6%以上,人民消费水平每年以5%—6%的速度提高,出现了政局稳定、人民团结、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但70年代中期世界石油危机后,能源价格上涨,国际市场疲软,匈牙利的经济一下子陷入了危机之中,加上国内外反对改革势力的阻挠,改革陷于停滞状态。涅尔什和总理福克先后被免职。从1979年起,匈牙利党和政府采取了增加出口、压缩进口、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工资增长速度等经济调整措施,试图扭转困难局面,但成效不大,社会也因此出现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匈牙利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以间接调节为主的经济机制的运用上不充分,放权的程度尚未处理好,国家对企业的干预和控制一直没有放松。所以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企业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旦受到外部经济力量的影响,就缺乏承受能力。

四、波兰的政治经济危机和波兰统一工人党

人民波兰在其建立初期,实现了工业国有化和土地改革,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了基础,同时确定了个体经济是波兰农业制度的基础,国家工业与农业的恢复和发展是健康和顺利的。当时从总体上说,人民波兰是在具有波兰特色的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前进的。但是不久情报局在东欧各国掀起了抓“铁托分子”的浪潮,波兰党在1948年秋也掀起了对总书记哥穆尔卡的所谓“民族主义”的错误批判,波兰的政治形势随之发生了重大转折。从此,实行高度集权的苏联模式取代了对适合波兰国情的波兰式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波兰是一个宗教势力强大、具有强烈的民族感情和反抗精神的国家,社会矛盾更复杂、尖锐。上述转折导致波兰50年代以后多次发生大规模社会冲突和政治经济危机,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其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56年。以贝鲁特(1892—1953)为首的统一工人党提出了六年计划(1950—1955),开始仿照苏联模式在波兰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几年里,波兰经济发展是迅速的,但六年计划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积累率过高,破坏了国民经济的平衡,造成了轻工业和农业的滞后,市场供应紧张,物价上涨,部分职工实际工资下降。政治上,波党奉行“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的理论,个人崇拜现象日益严重。外交上则完全依附苏联,甚至接受苏联派遣苏籍波兰人罗科索夫斯基元帅担任波兰国防部长。这些使群众中的不满情绪滋长蔓延,1956年6月爆发了工人罢工的波兹南流血事件。这是战后波兰的第一次政治经济危机,它是人民群众对波党全盘搬用苏联模式的反抗。

第二阶段,1956—1970年。波兹南事件后,哥穆尔卡复出,担任党中央第一书记。他重新提出“波兰道路”,着手改革经济体制,成立了以著名经济学家兰格教授为首的经济委员会,准备建立波兰的经济模式。在1956—1958年间,波兰政府调整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提高了职工的工资,增加了对农业的投资,解散了通过行政命令而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政治上,加强民主与法制,发挥议会作用;同时改革过去“左”的政策,改善了政府与教会的关系。这使哥穆尔卡当政前期取得了较大成绩。

但哥穆尔卡扩大企业权力,建立工人委员会和实行农村自治等非集权化的措施,在国内遇到保守势力的反抗,在国外又遭到苏联的怀疑和非难。在1958年国际上批判南斯拉夫的“修正主义”的气氛中,在内外压力下,1959年波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后,哥穆尔卡被迫放弃改革。哥穆尔卡显然对改革缺乏深思熟虑,并没有长期深入从根本上改革旧体制的思想准备,所以他无法走出一条“波兰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相反倒是从波兰走出了一条“通向”苏联模式的道路。60年代后期,哥穆尔卡思想日趋保守、僵化,越来越按照苏联的脸色行事,越来越不顾人民的情绪和要求,独断专行,威信急剧下降。1970年12月,波兰当局为了摆脱日益窘迫的经济困境,决定提高基本食品的价格和某些日用工业品的价格,结果引起了格但斯克等沿海城市的罢工和流血悲剧。这是社会主义波兰的第二次危机,其性质与波兹南事件相同,但其广度和深度则比波兹南事件更为严重,结果,15年前复出的哥穆尔卡却在这次危机中被赶下了台。

第三阶段,1970—1980年。盖莱克(1913——)接替哥穆尔卡执政后,提出“高速发展战略”,即高速度、高积累、高消费的“三高”政策,从国外引进巨额贷款,企图以此来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第二个波兰”。波兰经济一度确曾有所起色。但盖莱克的“高速发展战略”超出了波兰国力,加上当时所发生的世界性能源危机,使波兰的外部条件明显恶化。70年代中期以后,波兰经济增长开始下降,供应紧张,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困难,新的危机重新出现。

盖莱克上台后,也做出消除政治经济体制上不民主、官僚主义和中央集权等弊端的努力。然而经过短期改良尝试后,又回到了与民族精神传统和政治文化格格不入的中央集权和反民主的倾向上去了。他拒谏饰非,个人专权,脱离群众,使党内关系和党群关系日益紧张。

1976年6月,波兰当局在没有给人民作充分解释的情况下决定大幅度提价,遭到群众的普遍反对,并立即引起了腊多姆工人的抗议罢工。由于害怕罢工浪潮蔓延,政府不得不收回成命,取消了提价的决定。工潮虽暂时平息,经济危机却日益加深,而且在4年后使波兰经济面临崩溃的危险。1980年7月,政府在不可抗拒的经济压力下,不顾群众的反对,宣布提高肉和肉制品价格40%—60%,从而触发了战后波兰规模最大、持续最久的罢工浪潮,酿成了波兰解放后最严重危机。经济倒退十年,社会长期动荡,在“团结工会”名义下形成了公开的政治反对派。

波兰建国后出现如此连绵不断的政治经济危机绝非偶然,是党内外、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关键问题还在波兰统一工人党自身。长期以来,波党忽视民族特殊性,不能正确认识在波兰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难以摆脱苏联模式羁绊,找到真正的波兰道路,因而失去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虽然统一工人党曾几次设想进行改革,但不是半途而废,就是政策失误,尤其是没有慎重对待改革的敏感点——价格问题,致使危机频频。同时,波党自身建设存在很大缺陷。统一工人党是在1948年由波兰工人党和社会党合并而成的,民主社会主义在这里很有市场。党员中有2/3是天主教徒,在现实生活里许多人首先是一个教徒,然后才是党员。由于党长期忽视思想建设,党员的思想基础不过硬,其组织观念也十分淡薄。在1980年爆发的波兰危机中,有100多万党员参加了反政府的团结工会,其中包括1/3的中央委员,甚至还有政治局委员。此外,还有大批党员退党,有些党员则在党内搞宗派活动。从作风建设来看,波党内任人唯亲,缺乏民主,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现象严重,极大损坏了波党的形象,影响并危及政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波兰人民的心目中,波党不仅无力治理国家,而且还成了一个有特殊私利的集团。在这种情况下,极具反抗意识和民主传统的波兰工人群众一次次走上街头,用罢工、示威来表示对统一工人党和政府的不满。可以说,正是统一工人党的严重错误,最终使自己失去了本阶级群众和社会的信任与支持,并给反对派创造了发展、壮大的机会。

五、捷克“布拉格之春”和改革的夭折

捷克斯洛伐克地处欧洲中心,曾是一个拥有较发达的经济、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民主传统的国家。解放后,在捷共领导下,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50年代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由于全盘引用苏联模式,经济结构不合理以及在经济建设中片面追求高速度,也积累了不少问题。50年代下半期,在赫鲁晓夫改革的影响下,捷共对原体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主要是扩大基层经济单位的权限。但这未能触动集中计划体制,改革很快就停止了。从60年代开始,捷克斯洛伐克的工业产值不断下降,经济出现了大幅度的滑坡。党内外要求进一步改革的呼声强烈。1963年,成立了以经济学家奥塔?希克为主席的全国经济改革委员会,他们提出了用方向性计划代替指令性计划,扩大企业自主权,向市场机制过渡的方案。根据这一方案,1967年捷共开始在全国推行“新经济体制”。但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准备,不仅没有解决原有的经济困难,而且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必需品供不应求,物价上涨,出现部分失业等等。这些问题结合捷共原领导人长期独断专行、压制民主以及拒不全面纠正大清洗中所犯错误的做法,引起了全国各阶层的严重不满,从而导致了社会矛盾和党内矛盾的激化。

1968年1月,捷共中央全会选举杜布切克(1921——1992)为党的第一书记。在杜布切克的领导下,捷共对党、国家和政府的领导机构进行大改组,清洗了复兴过程中的反对派,换上了革新派。4月,捷共中央通过了实现全面改革的《行动纲领》,提出要“着手建设新的、高度民主的、符合捷克斯洛伐克条件的那种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从此开始了被国际社会称作“布拉格之春”的改革运动。

捷克斯洛伐克1968年改革的理论和纲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实现党内生活民主化。捷共认为原有体制的根本弊端是把党变成了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对人民实行统治的特殊集团,因而要对其改革:在领导方式上不再靠统治和强迫命令,要靠人民的自愿支持;必须实行党政分开,不允许用党的机构代替国家机构、经济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

第二,改革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权力垄断化和集中化,实现政治生活民主化。捷共认为社会主义各阶级、各阶层和集团在基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有不同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应是多元化的,使各阶层都有自己的政治代表,在政治上都有发言权。这必然要抛弃过去那种以“集中主义的命令式的决策和管理”为特点的政治制度。

第三,改革经济体制,实行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捷共认为过去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在于排斥市场作用,排斥商品贸易关系,单纯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管理,造成比例失调和低效率。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市场与计划、企业和国家的关系。改革的重点是扩大企业权限,保证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并且实行工人自治和民主管理。

第四,改革国家体制,建立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

第五,执行独立的对外政策,“要使我国外交政策充分反映出社会主义捷克斯洛伐克的民族利益和国际主义利益”。

上述改革向历来被奉为经典的“苏联模式”公开提出了大胆的挑战,表现出很强的独立自主的倾向,因此被以勃列日涅夫为首的苏共领导集团所不容。苏联担心捷克改革运动会在东欧其他各国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整个华约集团的分崩离析,在多次向捷克领导人施加压力仍然无效的情况下,1968年8月20日,苏联领导华约5国军队悍然侵入捷克斯洛伐克,并把杜布切克等捷领导人挟持到莫斯科,迫使他们签署了放弃改革、同意苏军留驻捷克的协定。1969年4月,捷共中央全会选举了以胡萨克(1913—1991)为首的新的领导机构,此后开始了在政治经济领域的“正常化”和“整顿”运动。“布拉格之春”被宣布为反革命事件,旧有的一切不仅恢复了,而且强化了,大约50万共产党员被清除,2/3的中央委员被解职,受株连者达200余万。捷克整整用了两个五年计划时间来恢复斯大林模式的高度集权。

“布拉格之春”因为苏联的蛮横干涉,中途夭折了。它给捷克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苏联出兵大大伤害了捷克人民的民族感情,不仅结下了民族仇怨,更使捷共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人们认为本国共产党的权力基础是在苏联,对不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政府表示不信任。70年代后半期,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上各种反对苏军入侵、要求为“布拉格之春”平反的力量,以维护人权为口号,发起了“七七宪章”运动。虽然该运动声称自己不是反对派政治活动的基础,但实际上逐步发展为捷克主要的反对派组织。

六、罗、保、阿、民德社会主义的主要特点

二战后在向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中,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和民主德国无一例外地按照苏联模式,全面推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并执行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战略。经过多年努力,罗、保、阿这些战前欧洲落后的农业国,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工业体系,国民经济基础大大增强;民德更是在战争的废墟上建成了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政治上一党高度集权、经济上全面计划管理的苏联式体制的弊端在这些国家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加之少数领导人的错误政策,极大地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更给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许多严重问题和后果。同南、波、匈、捷相比,这几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有其共同点,但也各有特点。

1.罗马尼亚社会主义的特点

第一,对外一贯坚持独立自主。罗马尼亚历史上长期遭受异族统治,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是人民的夙愿,也是罗共长期奋斗的一个基本目标。建国以后,罗马尼亚逐步形成了具有自己特点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罗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主张各国权利完全平等,尊重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互不干涉内政,互利合作,不诉诸武力和不以武力相威胁,各国人民均有自己支配自己命运和不受外来干涉、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在此基础上,罗马尼亚积极发展同社会主义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同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的所有国家之间的关系。

60年代中期中苏分裂后,罗反对在任何场合谴责中国,并同拒绝服从苏联指挥棒的中国、南斯拉夫等国保持了友好关系。1968年春,苏军开进捷克斯洛伐克,罗不仅坚决谴责,并且接纳了不少捷政治难民,帮助他们逃往西方。罗是“华约”成员国,但拒绝参加“华约部队一体化计划”,坚持不允许华约部队在本国领土上举行军事演习,从而在华约中取得了类似法国在北约中的独特地位。在70年代,罗马尼亚同西方国家开展了广泛的经济合作,1975年获得美国最惠国待遇,并且是第一个承认欧洲共同体、同共同体签订双边协定,享受共同体部分优惠待遇的东欧国家。为密切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罗还参加了维护第三世界经济权益的“七十七国集团”。由于坚持独立自主,罗马尼亚捍卫了自己的国家主权,国际地位也有显著提高。

第二,经济建设方面照搬斯大林模式,出现了重大的失误。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罗马尼亚共产党也犯了一些严重的错误,主要问题是,不顾人民生活和国家实力,片面追求高积累、高指标、高速度,工业建设规模庞大,农业生产被忽视,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在齐奥塞斯库(1918——1989)当政期间(1965—1989)一直将国民收入的1/3左右用于积累,致使人民的消费水平增长缓慢。虽然在70年代的大部分年份中,罗马尼亚经济曾经达到过两位数的高增长率,但这是以人民勒紧裤带为代价取得的,难以长期维持。

与此同时,齐奥塞斯库只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而绝口不提“改革”这两个字。1967年和1978年,罗马尼亚曾先后两次“完善”体制,但“完善”的结果是罗经济成为“世界上最集中的经济”。由于长期不改革集中计划体制,排斥市场机制,致使罗经济缺乏活力,成本高、质量差、技术水平落后。

第三,政治上实行党政一体化,搞家族统治。罗共虽然也提出党不要取代国家机构,但认为二者职能和作用互相交替,关系密切,为了避免工作中的重迭和重复,应密切配合。基于此,罗实行党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兼任的制度,各级党委书记同时是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人。这事实上加剧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高度集中的状况。很长一段时间,齐奥塞斯库一人兼任了罗党政军等所有最高职务,醉心于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在其统治晚年,日益脱离群众,愈来愈依靠保安部队对人民进行高压统治。更有甚者,齐奥塞斯库为了加强对国内的控制,大批任用自己的家族成员,实行家族统治,从他的妻子、弟弟、儿子到姻亲,齐氏家族在罗马尼亚党政部门担任各种要职的不下数十人,实际上控制了全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这种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现象,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不满。

2.保加利亚改革理论和实践

40年代末、50年代初,保加利亚模仿苏联政治经济模式,采用了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这种体制虽然对保加利亚的社会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弊端也随之暴露,并且越来越阻碍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日夫科夫(1911年——)上台后,曾在1954年保共中央“四月全会”上提出要“根据保加利亚的条件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理论”,“广泛采用现代科技进步成果,加快经济建设速度”。在他执政时期(1954—1989),保共在有关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和政策方面进行过一些探讨和尝试。

例如在关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改革问题上,保共提出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观点,在社会主义国家受到普遍重视。保共认为,保加利亚现存的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不是后者逐渐变成前者,而是两种所有制形式在平行发展中最终融为一体。当这两种所有制形式相互接近和渗透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如果不把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划分开来,就必然会导致国家对财产进行直接的甚至琐碎的管理,国家的某些职能就会扩展。因此,必须正确区分所有者和经营者及其职能、权利和义务。国家作为人民的代表,并受人民重托,是社会主义财产的所有者;劳动集体和经济组织中的劳动人民则是经营者。保共强调,只有劳动者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国家所有制才能体现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为充分扩大企业自主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但是,日夫科夫领导的改革常常停留在口头上,而在具体政策上又时冷时热,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随意性。例如,70年代初日夫科夫提出在保加利亚农村普遍建立“农工综合体”,以便在工业的基础上实现农业向集中化、专业化发展。他的这一主张在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中还一度受到推崇和效仿。然而,所谓“农工综合体”,实质上是要“加速实现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的接近和溶合”,使它们成为“统一的全民所有制”。这种人为地提高所有制水平的做法,严重挫伤了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人口迅速下降,许多村庄甚至荒芜。一度兴旺的保加利亚农业,在80年代连年徘徊,一些重要农畜产品产量下降,使市场供应和人民生活都受到重大影响。同时,为了保持庞大的加工业的发展,保在80年代不得不大举外债,外债总额近100亿美元,国家财政赤字也不断扩大。

在政治上,日夫科夫虽不断宣称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但党政合一、以党代政的体制并没有触动。

日夫科夫还竭力树立个人威信,专断独行。长期以来,他以保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务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发号施令,使大国民议会和部长会议很难正常行使权力,发挥职能。他还任用亲信,排斥和打击与其意见相左的同志,又制造了不少冤案。

名不副实,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使保改革和民主化的进程缓慢,成效甚微,致使保加利亚表面平静的政坛下潜伏着各种严重危机。

3.阿尔巴尼亚的阶级斗争理论及其影响

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模式建立之后,以恩维尔?霍查(1908——1985)为首的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仍不断强化阶级斗争的理论,强化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在当时世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中,阿尔巴尼亚代表着一种极“左”社会主义的类型。

阿劳动党关于阶级斗争理论的主要观点是:①认为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社会动力;党内阶级斗争,是使党永远成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保证。并且认为阿在国际上处于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包围之中,为防止蜕变为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危机,也必须不断进行阶级斗争。②阶级斗争存在于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革命要在一段长时期内不断进行,直至共产主义。③阶级斗争是加强人民团结,纯洁人民思想,把他们锻炼成为革命者的主要动力。阿党把许多事情看成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如“一切形成的官僚主义是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思想战线上的阶级斗争具有特殊的意义”。1976年,阿进一步把坚持阶级斗争的理论观点写入了新宪法。

阶级斗争的理论不仅对阿劳动党、阿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而且对阿的内外政策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这种的理论指导下,政治上,阿坚持党对政权的绝对领导,宣称不和任何人分权,不断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并多次通过群众运动的形式,推行政权的“革命化”建设。在党内,阿党不断地进行清洗,不允许不同意见的产生,严酷镇压异己。在霍查当政的40余年中,共进行了11次左右的党内清洗,处理了一大批党政军高级干部。在经济上,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调计划经济,将其同市场调节、价值规律对立起来;过分强调所有制的高级和单一形式,不允许多种形式的所有制存在,禁止发展个体经济。在对外政策上,阿坚持闭关锁国的立场,唯我独尊,把苏联东欧、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一概看作是复辟资本主义的修正主义行动,竭力加以批判和抵制。阿在宪法中规定不准接受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国家的贷款和援助,不准外资进入阿尔巴尼亚,也不允许与外国人合资办企业。结果是作茧自缚,与世隔绝。

4.民主德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与问题

民主德国作为德国土地上第一个工农国家,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故土上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进行了几十年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不容否认的成就。根据联合国公布的资料,1980年民主德国的人口仅占世界人口的0.4%,却占世界国民收入的1.5%,占世界贸易额的1.25%,占世界工业生产的2.5%,1979年按人口平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6,430美元,是苏联与东欧诸国中人均最高的国家。

但是,在巨大成就的下面潜伏着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党内和社会上缺乏民主空气。民德领导人满足于已有的经济成就和社会稳定,对党内外要求改革的呼声置之不理。60年代上半期,针对传统体制的弊病,民德虽曾一度提出要进行经济改革,实行“新经济体制”,但实际上并未能贯彻。70年代初,德国统一社会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根据苏联当时的理论,提出民德已进入“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此后就再也不提改革了。这种不符合民德国情的体制,不能不影响民德的发展。

另外,民主德国建国后长期处于东西方和两个德国的对立之中,处境一直十分艰难。尽管民德在经互会中是属于前列的佼佼者,但联邦德国经济实力远比民德雄厚,技术水平也更高。两者力量的悬殊,使民德难以同联邦德国抗衡。虽然采取了构筑柏林墙等措施,民德也始终不能有效地抵御西方,尤其是联邦德国的影响。后者政府出于政治原因,强调两德是一个民族,二个政治实体,而且尽早要统一为一个德国。为此,给予民德大量无息贷款、赠款和诸多贸易优惠。两德间的合作不仅稳定了民德的国际地位,而且对国内发展产生很大影响。为了保持和发展这种合作关系,民德不得不作出某些让步。向西方开放,与西方接触日益增多,西方的影响随之增强,促使民德社会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日渐加剧。

第三节 苏东剧变及其历史教训

一、80年代末期东欧改革的困境和剧变

始于50年代和60年代的东欧国家的时断时续的改革,进入8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在国内困难严重、国外面临新技术革命严峻挑战的形势下,再次掀起了高潮。

波兰1980年危机后,以雅鲁泽尔斯基为首的新的党中央制定了社会协商和社会革新路线,在对过去各个历史时期的深刻反省中探索改革的道路。1981年开始,波兰陆续公布了《经济改革方针》、《国营企业法》、《国营企业职工自治法》等改革文件,主张废弃现行的“指令——统配”体制,实行中央计划与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体制;同时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立民主的政治体制。1986年6月,改革第一阶段基本完成,波党开始进行第二阶段的改革。1987年制定了《第二阶段经济改革实施纲要》。该纲要不仅涉及经济改革的具体步骤,也涉及政府体制的改革。匈牙利党为克服经济危机状态,在1984年4月中央全会上作出《关于继续发展经济管理体制任务的决议》,1987年秋季国民议会又通过《经济——社会振兴计划》,提出了深化经济改革的设想和措施,主要是调整和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把税收、价格和工资制度的改革提上日程。捷克斯洛伐克在1980年曾颁布了《关于完善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的整套措施》,对经济计划、管理和劳动工资制度进行改革。1986年捷共十七大又提出进行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为中心的经济、政治改革。此外,南斯拉夫、保加利亚等国也都采取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

东欧国家兴起的这次改革是在反思以往改革的基础上推出的,它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发展。但探索新体制的道路并不平坦,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也出现了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

首先,在放权后出现失控。东欧一些国家改革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从改革计划体制和扩大自主权开始,改革的重点是给地方和企业放权。但匈、波等国给企业放权后,很多企业为了自己利益而不顾国家和社会利益,结果,扩大自主权变成了滥用自主权;出现了投资失控、消费失控、物价失控、外汇失控、工资失控等不正常现象,严重干扰了改革的正常进行,损害了改革形象。而在南斯拉夫,本已存在的这种状况,不仅没有得到缓解,而且由于措施不当进一步导致社会民族矛盾的激化。

其次,价格改革难“闯关”。东欧一些国家长期存在着产品的价格倒挂、物价补贴负担过重等不合理现象。80年代,各国都进行过局部的价格改革,由于对改革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像匈、波等国在改革价格时没有制定有效的控制物价的法律和制止物价上涨的措施,结果部分商品价格一改,各种商品纷纷涨价,一时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满,也给人们造成了“价格改革就是涨价”,甚至“改革就是涨价”的印象。因此,有的国家一提价格改革,群众就产生反感,甚至激烈地反对。如波兰1987年11月29日全国对“改革新纲领”进行投票,因赞成者不足半数而未被通过,“一步到位”的价格体制改革设想也随之被否定。在这种情况下,波党于1988年决意进行价格改革,结果触发了工人大罢工。

再次,改革的阻力问题。改革越深入,阻力越突出。改革的阻力来自多方面,最大的障碍还是源于部分高中层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旧观念、旧思想。面对历史赋予的最后的改革机遇,少数国家的领导人抱残守缺,盲目自信,拒不改变现状(如罗、民德、阿党的领导人)。还有一些国家的领导人固执己见,不能正确评价某些历史事件,极力捂盖子,从而加剧社会的紧张局势。比如捷克领导人胡萨克、雅克什(1922——)等始终拒绝正确评价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引起广泛的不满。改革实际也只能局部进行,效果可想而知。

上述矛盾和问题导致东欧国家此次改革步履维艰,难有起色。80年代末期,东欧改革逐渐陷入困境。各国经济每况愈下,经济增长率之低,通货膨胀之高,外债负担之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之快是解放以来未曾有过的。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后果: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效应产生疑问,对共产党的领导失去信心;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反对派乘机积极活动,推波助澜;各国党内思想混乱、政见不一、派别林立。在动荡的政治氛围中,东欧一些国家领导人受苏联戈尔巴乔夫“新思维”、“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的鼓励和推动,在没有充分的理论和政策准备的情况下,就匆忙实行政治多元化和经济市场化,结果出现了政治、经济失控局面,改革偏离了正确方向。

从1989年6月波兰大选开始,东欧风云骤变起,出现了雪崩式的“多米诺效应”。各国共产党相继失去政权,由执政党沦为在野党,反对派占据了政治舞台。东欧发生剧变。

在波兰,1988年的工人罢工使波兰陷于新的社会动荡。为解决危机,波党开始调整政策,转向西方多党制、议会民主。1989年2月至4月,统一工人党与“团结工会”等党派举行圆桌会议,最后达成了关于“团结工会”合法化、实行总统制和增设参议院、实行议会民主等协议。根据圆桌会议的协议,波兰议会大选在6月提前举行,波兰统一工人党在选举中失利,丧失领导权,出现了由“团结工会”人士出任总理和组织政府的局面。同年12月,波兰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波兰人民共和国改名为波兰共和国,把“社会主义”一词从宪法中删去。1990年1月,波兰统一工人党召开十一大,决定结束党的活动,另成立两个新党——波兰共和国社会民主党和波兰共和国社会民主联盟。

在波兰形势的影响下,匈牙利政局也激烈动荡。1989年2月,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中央全会决定放弃马列主义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同年5月,卡达尔因病被免去党的主席职务;7月,卡这尔病逝。9月,由社工党、9个反对派组织和7个社会团体举行的三方政治协商会议,就“和平过渡”到西方式政治制度达成了协议。10月,社会主义工人党改称社会党,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的国名也被匈牙利共和国取代。1990年3—4月,匈举行大选,反对派“民主论坛”获胜,社会党居第四位,未能入阁,沦为在野党。

波兰、匈牙利的急剧演变在捷克斯洛伐克产生连锁反应。1989年11月17日,布拉格大学生为纪念反法西斯斗争而举行的集会很快发展成反对捷共当局的大规模示威游行。其间,“七七宪章运动”等12个反对派组织成立了“公民论坛”,直接参与和领导了反政府的活动。在巨大的压力下,11月26日以雅克什为首的捷共领导班子全体辞职。12月10日组成了以恰尔法为总理的“民族谅解政府”,胡萨克在接受新政府宣誓后辞去总统职务。新政府上台之后,立即提出了实行政治多元化、经济市场化和加强同西方国家关系的施政纲领。12月底,根据各派政治力量达成的协议,“公民论坛”领导人哈维尔和杜布切克分别被选举为共和国总统和联邦议会主席。1990年4月,联邦议会通过决议,把国名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共和国。同年6月,举行了新的议会选举,“公民论坛”等反对派组织取得执政地位,捷共被排除在新政府之外。

保加利亚从1989年起,也卷入东欧剧变的激流中。这年10月,持不同政见的“生态公开性”组织借国际环境保护会议在索非亚召开之机,发起游行和签名活动,要求当局效法波、匈进行改革。在动乱的形势下,保共召开11月中央全会,日夫科夫被迫辞职。随后,保共确立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针,并从反对多党制的立场逐渐转向承认多元化。1990年1月,保共与反对派力量举行圆桌会议,进行对话,讨论进一步革新问题。4月,保共宣布改名为社会党。社会党参加了6月举行的大选并取得了胜利,组织了以卢卡诺夫为首的社会党政府,但在反对派的压力下,社会党先是放弃了总统职位,然后又放弃了组阁权,终于在1990年11月变成在野党。

南斯拉夫的剧变始于1990年。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和社会动荡,南斯拉夫力求通过修改宪法摆脱困境。然而1990年初围绕联邦主席团关于颁布新宪法以取代1974年宪法的建议,南斯拉夫各共和国的主张极不一致。南期拉夫的自治联邦制受到邦联制的挑战。各共和国要求脱离联邦的倾向加剧,从而使自治制度发生全面危机。自治制度的领导核心南共联盟在1月的十四大之后,逐步分化、瓦解。南斯拉夫由一党制变为多党制。1990年下半年,在多党制选举中南共联盟在几个共和国失去执政党地位。1991年1月,南共联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宣布停止活动。6月,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宣布独立。塞尔维亚、南斯拉夫人民军随之与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地方武装之间发生流血冲突,使南斯拉夫陷入内战,走向瓦解。

至于罗马尼亚和民主德国,80年代末期,面对苏联和东欧其他国家的变化,党的领导人更加强调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坚持集中和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反对引入市场机制,反对政治多元化。但罗、民德未能通过较彻底的政治经济改革消除原体制中的各种弊病,许多矛盾和问题被人为地压制并积累起来,最终以突发的形式表现出来。

1989年12月,罗西部城市蒂米什瓦拉市驱逐持不同政见者、匈牙利族的拉斯洛神父一事成为引发人民不满情绪的导火线。在遍及全国的抗议活动中,齐奥塞斯库政权土崩瓦解,他和他的妻子被处决。在事变中成立的救国阵线接管了政权,宣布实行多党制、市场经济;更改国名、国旗和国歌;把原罗共财产收归国有等。1990年5月,罗举行“自由大选”,救国阵线主席伊利埃斯库当选为总统。

民德的政局动荡则是由大批公民外逃开始的。自1989年5月匈牙利开始拆除同奥地利的边界防线以后,大批民德公民经匈、奥前往西德。这导致了民德国内的政治动乱,各大城市连续出现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活动。在内外各种压力下,德国统一社会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让步措施:更换党的领导;承认反对派并与之对话;修改宪法,放弃党的领导;更名“民主社会主义党”,宣布实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以及开放柏林墙等等。1990年3月举行建国以来第一次自由选举。联邦德国朝野各党利用民德政局动乱和柏林墙全面开放之机,直接进入民德插手选举。结果,在其执政党支持下,民德反对党一一基督教民主联盟取得胜利并组成了以基民盟为首的政府。民社党未能入阁,沦为反对党。10月3日,实现了两德统一,社会主义的民德结束它的历史。

即使是欧洲最封闭的国家阿尔巴尼亚,这次也没能挡住剧变的浪涛。虽然阿利雅(1925年——)①(①1985年霍查病逝,阿利雅接任阿党中央第一书记。)领导的阿劳动党一度表示要继续坚持现行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并采取了防范措施。但自1990年以后,面对全国性的罢课、罢工、骚乱等各种抗议活动,阿劳动党被迫宣布在国内实行大选,允许反对派组织政党进行竞争。在1991年3月的大选中,阿劳动党获得2/3的议席。反对派拒绝与劳动党合作,要求国内进一步“改革”。1991年6月,阿劳动党举行十大,批判霍查的个人崇拜,并改名为社会党,宣布实行议会民主、市场经济等。在1992年3月新的大选中,社会党只获得25%的选票,丧失了执政党的地位。

二、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苏联的解体

勃列日涅夫1982年11月逝世之后,苏联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短短的两年零四个月期间,克里姆林宫三易其主。1984年2月,接替勃列日涅夫的安德罗波夫(1914—1984)在就任苏共中央总书记15个月之后病逝;接着,继任的契尔年科(1911—1985)因年老体衰当政才13个月就病故。1985年3月,苏共中央全会选举54岁的戈尔巴乔夫(1931年一)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从而完成了新老权力的交接过程。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提出了“新思维”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并且通过党的文件,变成了党的基本理论和纲领;另一方面又根据这个“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采取了一系列步骤和行动,推进他的所谓“革命性变革”,结果使社会主义苏联陷入社会危机、民族危机、经济危机,而最后四分五裂,以至解体。这一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5年3月到1988年6月,是进行经济改革,“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酝酿阶段。

在这一阶段,戈尔巴乔夫针对传统体制的弊病大力倡导改革。1986年苏共二十七大在肯定1985年4月中央全会制定的“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方针的基础上,着重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强调党的基本任务是“有计划地和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使苏联社会继续向共产主义迈进”。此时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理论并未超出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范畴。但二十七大所确立的改革方针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长期困扰苏联社会的停滞现象没有消除,苏共党内也对如何推进改革产生分歧。在此背景下,戈尔巴乔夫加紧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大换班,为推行改革扫除障碍,准备组织基础;同时试图寻找改革的“新思路”,他在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改革的目标与方针等问题的认识上,开始发生变化。

从1987年开始,在戈尔巴乔夫的一系列讲话和论述中,“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萌芽逐渐显露出来。1987年1月,在苏共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分析了经济改革受阻的原因,认为苏联社会存在着一个妨碍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障碍机制”。“只有通过民主与借助于民主,改革本身才有可能实现”,应把苏联社会的民主化“提到首位”,要扩大公开性。以后,戈尔巴乔夫在1987年11月庆祝十月革命70周年期间发表的几次讲话中把苏联改革的目的归结为“是要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体现人道主义的价值”,并表示要“力求使国际关系民主化和人道主义化”。11月下旬,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新思维》一书出版。该书把苏联改革的动机归结为“一切都是为了人,为了人的幸福”,民主是改革的实质、基础和条件;在对外政策上提出“全人类价值高于一切”、“高于阶级利益”的口号。

第二阶段:从1988年6月到1990年2月,是全面转向政治体制改革,“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提出和论证阶段。

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是苏联改革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它把经济改革进展缓慢完全归因于政治体制起了阻碍作用,认为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根本改革”政治体制。会议把公开性、民主化和社会主义多元化称作苏共的三项“革命性倡议”。戈尔巴乔夫认为,社会主义已被扭曲和变形,因此必须变革社会主义,并第一次提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概念,称这种社会主义是吸取世界发展中所有先进经验和充分依靠人类进步成就的“社会主义”。

它有七大特征,这就是:(1)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2)有效而活跃的经济制度;(3)社会公正的制度;(4)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道德的制度;(5)真正民主的政治制度;(6)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制度;(7)渴望和平、同各国建立正常和文明关系的制度。这实际上是戈尔巴乔夫对社会主义的新的界定。戈尔巴乔夫认为,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实现这种“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面貌。

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后,在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影响和指导下,苏联大力推行以民主化、公开性和多元化为标志的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苏共对历史上的一些冤假错案彻底进行了平反,澄清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疑难问题。但一些人借助于公开性和多元化的口号,以“重新评价苏联历史”、“重新评价历史人物”为名,大造反共反社会主义舆论,完全否定苏联70年的发展历史,美化资本主义制度及资产阶级价值观念,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对苏共的领导地位及社会主义制度产生怀疑和动摇。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多元化方针的推行过程中,苏联社会出现了各种反共反社会主义活动和反对派组织;民族主义势力乘机抬头,民族矛盾和冲突不断激化;苏共党内分歧严重、政见不一,出现了党内有派、党外有党的现象,党的战斗力受到极大削弱。而且,这期间,各级领导的注意力都集中于政治方面,经济改革实际上被搁置了起来,一系列关于经济改革的决议和措施也得不到贯彻,造成经济混乱。

在此情况下,戈尔巴乔夫仍然坚持自己的改革目标和方向,并认为要从建设“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角度来认识上述问题。1989年11月26日,戈尔巴乔夫在《真理报》上发表题为《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变革》的长篇文章。文章对“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了详细的论证,提出要“根本改造整个社会大厦”,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就是人道主义,认为列宁“根本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的完整纲领。戈尔巴乔夫还宣布,社会民主党也是社会主义政党,从前使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分裂的鸿沟已不复存在”;同时,竭力主张“排除当代两大社会体系的对抗性”,使不同制度的国家“从对抗转为合作”。戈尔巴乔夫的这篇文章为“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具体化奠定了基础。

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对东欧局势的变化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三阶段:从1990年2月到1991年12月,是“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立、实行和苏联走向解体的阶段。

1990年2月,苏共召开扩大的中央全会。全会在戈尔巴乔夫主持下,通过了向苏共二十八大提出的行动纲领草案,其中提出要修改宪法中有关党的领导地位的条款。接着在3月召开的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修改补充法》,选举戈尔巴乔夫为总统,并从宪法中删去了共产党的领导作用的条文。同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召开,经过激烈争论,通过了题为“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纲领性声明、苏共章程以及其他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勾画了“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轮廓,即:在政治方面实行议会制、总统制和多党制,改变共产党的性质,宣布苏共“以在国内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保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为自己的目标”,它是“按自愿原则联合苏联公民”的“政治组织”,“起着议会党作用”;在经济方面实行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在意识形态方面实行多元化,不提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声明苏共坚决放弃“意识形态上的垄断主义”,“给思想以自由”,党的机关对意识形态要“放弃监督”的职能。至此,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政策模式正式确立,并成为苏共新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

随着“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全面推行,苏联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发生实质性转变,导致形势极度混乱,危机加深,社会全面失控。在政治上,戈尔巴乔夫和苏共同意实行多党制的闸门一开,反对党大批出现,到1991年初,各种党派和社会政治组织达9万多个。这些反对党成立后,经常举行大规模的游行集会,并抓住地方选举的机会进行夺权斗争。到1991年上半年,苏联的15个加盟共和国中,苏共已在8个加盟共和国以及莫斯科、列宁格勒等重要城市大权旁落,政权被以叶利钦为首的“民主俄罗斯”等反对党夺取。在经济上,戈尔巴乔夫提出取消国家所有制垄断,搞私有化,并制定了搞私有化的计划和方案。开始是“500天计划”,后来又设想两年到两年半实现私有化。由于步调紊乱,苏联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生产严重衰退,国民收入在1990年出现了和平时期从未有过的负增长,1991年上半年进一步下降12%,市场供应全面短缺,物价猛涨,居民实际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在民族关系上,加盟共和国与中央的对抗,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冲突以及加盟共和国内部的民族纠纷、冲突愈演愈烈,民族分立浪潮从波罗的海沿岸一直冲击到中亚。

为稳定苏联国内局势和克服政治经济危机,1991年4月,戈尔巴乔夫与9个加盟共和国领导人召开了“9+1”会议,指出当务之急是尽快签订主权国家新联盟条约。会议通过的方案意味着将根本改变苏联的国家性质和结构。

1991年8月19日,在新联盟条约准备签署的前一天,以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为首的8名高级政府官员乘戈尔巴乔夫在外地休假之机,组成“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夺取了戈尔巴乔夫总统的权力,宣布实行戒严,以“恢复秩序”、“挽救联盟”。但举事在第三天就遭到失败。苏联政局进一步恶化。8月23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发布停止共产党活动的命令,次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共中央总书记职务,并提出苏共中央自行解散,存在近百年的苏共全面瓦解。“8?19”事件后,各加盟共和国纷纷宣布独立。12月8日,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的领导人共同签署了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协议。12月21日,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11个共和国的领导人在阿拉木图集会,共同签署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文件,正式宣布“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停止存在”。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这样,存在了74年的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完全解体。

三、苏东剧变的历史教训

苏东剧变,是20世纪社会主义发展的最重大挫折。这个历史悲剧令人震惊,又发人深思,它留下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教训之一: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这既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和发展的基本前提。

不容否认,苏联和东欧国家确也有过或长或短的一个经济发展的辉煌时期。问题是这种发展同人民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和愿望,同战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状况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原因何在?苏东各国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是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的地位摆得不正,甚至本末倒置,把巩固权力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而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离开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这一根本目标,权力是不巩固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既可能是正作用,也可能是负作用。有的是经济体制僵化,弊端太多,经济发展缺乏活力和动力。有的则是经济发展战略决策错误,结果是事与愿违,欲速不达。有的是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出现了偏差或错误,长期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闭关锁国,自外于日趋一体化的世界经济;或者把人、财、物力用于争霸世界、搞对外扩张,以牺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代价,等等。上述原因,造成苏东各国经济发展不快,以至于停滞,出现危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方国家却在新技术革命浪潮推动下,经济上出现了新的发展。这样,苏联东欧国家原有的速度优势丧失了,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差距拉大。经济上不去,人民生活水平低,就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吸引力必然削弱,从而产生信仰危机、信任危机。说到底,在两大社会制度较量、竞争的背景下,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靠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离开这个基础,一切无从谈起。

教训之二:必须坚持改革不合理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形成、战后初期又在东欧普遍推行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尽管对苏东国家工业化的实现,战后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决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理想模式。传统模式最根本的缺陷,就是缺少一种具有活力的动力机制,从而不能适应经济生活由粗放型向效率和集约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而高度集中的行政化政治体制必然带来官僚主义、党政不分的弊病,更成为社会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严重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内部不仅产生了改革的客观要求,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把更新和转换体制的任务历史地提到改革面前。但苏联东欧国家有的不思进取,坐失改革良机;有的反复多变,浅尝辄止;有的虽进行了改革,但被外来力量扼杀,或决策失误,使改革误入歧途。总之,都没能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

实践表明,不改革就没有出路,停滞意味着落后。但改革的目的是要使社会主义制度趋于完善,充满活力和生机,而绝对不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否定。所以,改革中必须慎重处理好多种矛盾和关系、特别是集权与分权、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改革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并不意味着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走到没有集中、没有统一的地步。权力过于分散也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的。南斯拉夫在这方面就有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所以,要在集权和分权问题找到合理的“度”,这是搞好改革的关键。同时,如何能够既推进改革又保证社会稳定,也是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改革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稳定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社会条件。两者相辅相成,既然是改革就不可能没有一点震动,不可能不触及或影响个人的和局部的利益;但改革必须在总体上保证有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秩序。为此,必须考虑社会绝大多数人对改革措施的承受能力、适应能力,必须谨慎地、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绝不能像苏东一些国家那样,操之过急,甚至“破字当头”,冒进超前,使社会中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一起爆发。而社会一旦失控;改革的成果就可能化为泡影。

教训之三:必须痛下决心,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重大问题。

苏东剧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共产党自身建设没有搞好,某些干部高高在上,甚至腐败蜕化,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结果,宣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党,竟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在重要的历史关头、在“自由选举”中丧失政权。这段惨痛的历史告诫人们,搞社会主义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但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共产党的领导不可能巩固和维持。党只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清除腐败,认真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真正代表全体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教训之四:必须实行正确的对外战略和方针政策,特别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实行对外开放政策。

苏东一些国家,尤其是苏联社会经济发展之所以出现停滞落后,乃至危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长期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没有处理好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实行正确的对外开放政策。造成这种情况,从客观上说是因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两种对立的意识形态的社会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总是千方百计地要搞垮社会主义国家,或企图武力颠覆,或推行“和平演变”。但从主观上总结,则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很长时间里,没有充分认识到当代世界经济特征,社会生产力的国际化,使得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闭关自守的状况下发达起来,对原来经济文化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是这样;没有全面估量当代资本主义的新情况、新变化,长期把资本主义看成绝对的腐朽、危机不断深化,对两种制度的长期并存共处思想准备不足;片面地强调两种制度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对它们之间的互相吸取、借鉴和一定条件下合作的可能性认识不足;把资本主义的许多文明成果简单地看成是姓“资”,是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影响同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合作;没有在肯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同时,清醒地看到不少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文化起点的落后性,因而对批判地吸取西方文明成果缺乏迫切性;有的国家,如苏联,没有树立起各国革命只能依靠各国人民自己的观念,企图包打天下,甚至在国际主义的旗号下对别国进行武力干涉,搞霸权主义,其结果不仅损害了各国人民的革命事业,自己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而且也影响了不同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合作。

教训之五:必须在思想理论战线开展反对“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的斗争,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本国具体实践相结合。

苏东国家执政党长期受“左”倾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影响和苏联模式的束缚,没有解决好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本国的实际结合起来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造成严重失误,从而在社会主义大厦内部积累起许多自我否定因素。80年代后半期,在国内外各种压力下,苏东党的领导人从指导思想到理论政策又急剧转向右的方面,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取代科学社会主义,从传统计划经济急于立即转向市场经济,引进西方的议会制和多党制,任凭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不断丧失阵地。苏东的演变表明,从“左”到右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正是根深蒂固的“左”助长了右,右的滋生是对“左”长期难以改正的反动和惩罚。“左”和右都是葬送社会主义,因为两者都否定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路线,两者的思想方法的特点都是脱离实际,绝对化、片面性。所以,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执政党与“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既要警惕和反对右的,更要着力反对和清除“左”的东西,必须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本国具体实践正确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努力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才会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