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明我是出身于西班牙贵族的神甫,1208年教会派其前往土鲁斯地区进行反对异端的宣传活动。针对当时广大人民痛恨神职人员奢侈腐化的情况,多明我主张提倡教士的清贫以挽回教会的威信。为此,1215年在法国图卢兹建立了第一个多明我教团,1216年获教皇洪留诺三世批准。该会根据奥古斯丁的规章,制定了《多明我会规章》。他们的宗旨是研究经院哲学,布道传教,故亦名布道兄弟会。该会实行乞修道制度,会员要甘于贫寒、赤足走路。多明我会在法国南部地区反对阿尔比派,在西班牙等地反对摩尔人和犹太人,向北欧、东北欧、东地中海和印度等地传教。异端裁判所成立后,教皇委托多明我会主持,残酷迫害异端教派,是天主教四大托钵修会之一。地理大发现时期,多明我会的修士随欧洲各国探险家同行传教。宗教改革后耶稣会兴起,多明我会逐渐衰落。19世纪再次复兴,从事教育、护理和其他慈善工作。该会为修女设立“第二会”,为世俗教徒设立“第三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