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英国封建关系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发生,始于都铎王朝(1485—1603年)的英国君主专制制度,在等级君主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亨利七世(1485—1509在位)时期,依靠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支持,继续打击和削弱旧贵族势力,解散其家臣,平毁其堡垒,设立“皇室法庭”惩治反叛的贵族。同时从亲信中遴选官员,任命新贵族为中央的高级官吏和地方的治安法官,设立枢密院作为专制统治的机构,有权制订法令,掌握最高司法权。亨利八世(1509—1547在位)时期,进一步加强王权,建立政治和行政案件法庭,进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1534年国会通过法案,宣布国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拥有任命教会各级教职和决定教义的权力。都铎王朝君主从有利于封建国家政权出发,在很大程度上也推行了满足新贵族和资产阶级利益的重商主义政策,保护工商业,奖励航海事业。并与英国资产阶级的敌对者进行斗争,颁布迫害乞丐和贫民的血腥法律,残酷镇压国内的人民运动。这一时期国会继续发挥作用,但实际上已成为国王的御用工具(1537年国会通过一条法令,国王的命令和公告可不经国会通过而生效)。16世纪后半期,伊丽莎白统治时(1558—1603)继续进行改革,战胜了以罗马教皇和西班牙国王为首的国内外天主教势力侵略和颠覆的威胁,君主专制制度大大巩固,国王的权力被神圣化。迨至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更是极力鼓吹君权神授、君权无限,把王权凌驾于法律和国会之上。这种专制王权日益反动,成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终于在17世纪40年代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