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年英王查理一世接受《权利请愿书》后,国王与国会之间的矛盾并未缓和下来。国会休会期间又发生吨税和磅税之争。1629年秋,第三届国会复会,斗争达到顶点,国会宣布,凡举行天主教仪式者和缴纳吨税和磅税者,都是“自由的叛徒”和国王的敌人。查理一世遂下令解散国会,实行无国会统治,直到1640年。在长达11年的无国会统治时期,英王查理一世加紧迫害国会反对派,反对派内部也发生分化,反对派领袖之一托马斯·温特渥斯投靠国王,封为斯特拉福伯爵,成为枢密会议的成员。查理一世任命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劳德加强国教势力,命令宗教仪式必须繁华和奢侈,要有“神圣的美观,牧师要穿上法衣,实行跪拜和划十字”,信徒要无条件地服从国王。他无情迫害清教徒。苏格兰人雷顿因著书攻击天主教而被捕,遭到鞭打,脸上打烙印,割掉耳朵,罚款1万英镑,终身监禁。长老会派神学家威廉·普林尼两次被罚款,终身监禁。约翰·李尔本1638年因散发独立派宣传品被罚款500英镑,在广场上遭到毒打,还被关押起来。查理一世特别仇恨国会反对派约翰·义律,因为义律攻击过他和白金汉公爵。他把义律、罗来列、沃林顿等国会反对派统统抓起来,亲自审问,把义律关进伦敦塔,直至死亡。他继续征收吨税和磅税,对未接受骑士头衔的地主罚款达10万英镑。对圈地者也进行罚款,同时征收船税。推行专卖制度,使工业停顿,失业严重。国内怨声四沸,阶级矛盾十分尖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