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感情不是闸门,只需按一下电钮,就会合开自如。
同样,人的感情也不是钢筋水泥,说断就会咔嚓一下断得一干二净,总会像是洪水过去之后,留下一滩乱泥,需要清理。
污物的清理只要力气就够了。
感情。
劫后余生的感情,是你有力气就可以让她不留一点痕迹,像清理卫生一样干净的吗?恐怕需要的是不一般的毅力了。而且很多的时候,当事人是无能为力的,眼睁睁看着自己陷落,颓废。
同宿舍的女生在朱丽烨的带领下,非常热心公益事业,参加校团的各种活动,还去义医院做义工,许安离,既不参加这样的活动,也无事可做,在宿舍的多半时间不是睡觉,就是趴在窗前发呆。仿佛一只冬眠的蛇,无声无息。
所有猜测向她泼来——
喂,她和她的那个男朋友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如果爱得这么痛苦,没劲,爱他干嘛?笨蛋,这样的男人又不是王老五?
‘那个人’是谁啊,这么拽?找机会见他一面,我到要看看此人的‘庐山真面目。’怎么敢对我们的美人如此薄情?
太快了吧,刚开学就弄出你是风儿我是沙的缠绵来……
……有试探,有讥讽,但更多的也有打抱不平之意。
无论别人说什么,许安离就像没听见或者把她们说的话当作是与自己完全毫不相关的事情一样,该发呆就发呆,该睡觉就睡觉。晚上‘卧谈会’的事情她从来不参加,任你东南西北风,她就是沉默,问她一句话,也多半是大脑死机一样,回你一句驴唇不对马嘴。
她成了宿舍里的‘怪人’。
做出令人惊讶的事也就不足为怪,比如说,大家睡得正香,她已经起床,跑到操场上去了。
9月的早晨有薄薄的雾气,带着海水咸湿的味道。
哈!连太阳都不偷懒,爬出了海面,顿时令人神清气爽,本以为,别人都是懒猪一个,想不到,校园里到处都是晨跑的人,有的人躲在角落里,晨读,有的人是为煅炼身体。好多的人呢。朝气蓬勃的早晨,朝气蓬勃的校园,所以,每个人的心情,也是朝气蓬勃的。
许安离穿着白色运动服。
她喜欢白色,她说,白色是天使的颜色,是一朵刚刚绽开的花蕾!而她的表情完全是一朵已经开败的花蕾,看不到含苞待放的鲜艳。许久不运动了,刚一运动就有体力不支的感觉,额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身体发热。
这是一个弧形的绿色跑道,绝对宽大的操场。平时B大的运动会,新生军训,大型集会,都在这里举行,周围有茂密的树,像是屏风,隔出一个安静的世界。许安离已经跑了3圈,她试图跑上5圈,但,腿有些软,差一点儿跌倒。
停下来以后,她开始慢慢活动一下。居然发现自己是拿着英语课本来的。哈!福之,祸之所倚,还是潜意识中就不肯服输的个性?
尽管还不能一下子适应晨读英语,但倘若这是一个开始,不也是一个令人为之振奋的消息吗?就像漫长冬天雪被下不经意间发现的一株幼小的草芽,然后就有了那句话,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人生不也是这样吗?
坐在长椅上,拿着英语课本,虽然翻开了,许安离还是强迫自己读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发现,有暗影罩在书页上,像云。阴天了吗?
缓缓的抬起头。
不是,许安离看到的不是天空,而是一张脸,一个人,一个男生!他高大的身影罩住了自己。有十几秒,她以为眼睛看错了,或者是在做梦。阳光在树叶的缝隙间闪耀,树叶沙沙地响。她不停地眨眼睛,想把眼前的幻觉甩掉,但是,几次反复以后,都是徙劳。
阳光班驳的树阴下,站着唐李煜。
十几天前的那个夜晚,唐李煜用那样一种残忍的方式告诉许安离……
而眼前,突然在这里相遇。
许安离淡淡的微笑着,表情平静。而内心深处的千般苦涩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
花香依然芬芳。
空气里染上了几分诡异的气息。太阳缓慢地向着天空爬行。
眼前,有男女生三三俩俩的跑过。偶尔有女生不时向他招手,微笑示意。那些被唐李煜问侯过的美女们各个精神饱满,好象不是为了跑步,而是专门给他送来一次微笑。
许安离站起来,转身走掉。快走,越快越好。
她不要见到他,她不想见到他,永远也不要见到!
她根本不认识他,所以,也没必要理会他叫她。
她和他是陌生人。
“喂!米老鼠!”
依然是温婉如玉的声音,像三年前那样,不曾改变。
许安离的身体在那一瞬间僵直了一下,继续往前走,身后却是一片凌乱的脚步声,急驰而来,终于,他高大的身体挡在了她的前面。
……她抬起头,咧了一下嘴,发出干干的傻笑。如果不是智商短路,只有一种解释——这样的傻笑可以是最好的掩饰。
掩饰她疼痛如剌的心灵。
掩饰她憔碎不己的面容。
掩饰她凌乱不堪的眼神。
“干嘛不理我?”唐李煜依然那副喜欢耍赖的表情。
干嘛不理我呢?问得好!问得很是时候!
她就是不想理他,故意不理他!不能理他!也无法让自己理他!理不起!不能理!不想理!不愿意理!
满意了吗?
这就是理由!全部的理由!真实的理由!不能抗拒的理由!
一个人,不喜欢你了。
哭也是错。
伤心也是错。
死也是错。
怎么都是错。连出现在他面前也是错误的。
“你好,唐学长,你找我有事?”许安离快速地整理好情绪,站在唐李煜面前,像一个初识的小女生,毕恭毕敬,也有着令她自己难以想像的平静。
唐李煜伸手摸摸许安离的头,想看看她是不是有发烧的迹象。如果没有,为什么又胡话连篇。
“叫我唐学长,你什么意思?”他有些生气,完全不能理解她这样一副拒人千里的模样。
“如果你没有其他的事,我还有事。”
他不管,侧身挡住她前行的身体。
她平静。她友好。她微笑。她波澜不惊。
像跟任何一位不熟悉的学长那样笑着再见,她不想跟他纠缠,也无意于纠缠。。
但是,当许安离走到一条行人很少的小路上时,她浑身无力,不得不倚在一棵树干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她以为,这样就可以释然。
释然了吗?
不知道,如果说这样就是释然了,她又怎么能心甘于这样的释然?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脸,手心瞬间就湿得有水滴淌下来。继尔,双手捂脸。
许安离第一次放声大哭。
为了一个已经不爱她的年轻男子。
后来,也无数次的见过沈樱春,她也热情,也客气,但许安离总觉得那热情,那客气背后,隐藏着什么。是假装?虚伪?还是刻意掩饰?
那种感觉让许安离有一种隐隐的痛,在她看来,沈樱春和徐怡一直设圈套给她钻,而许安离从来不知是计。
不!那不是热情,那是居高临下的审视!
不!那不是客气,那是疏远和拒绝!
没错!
一种有钱人的居高临下。
一种虚伪的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不可一世。
一种永远是强者的作风与作派。
从餐厅里出来,等唐李煜往宿舍走去,徐怡扯过沈樱春的胳膊,神秘兮兮,交头接耳起来,几秒过后,沈樱春的表情凝重起来,越是围追堵截,越是出现差错。
严防死守都不行,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爱情是水,女人是小草,男人是四处渗漏的坝,灌溉着随处而生的小草。
“她理直气壮地对我说,她有男朋友,这不是公然向你发出挑衅的信号吗?别傻了,把她当朋友,你看看,谁把男朋友的青梅竹马当成最好的朋友待?沈樱春,看你平时智商高得不行,关健时候,还真傻得不清,总之,没有你想像的那样纯洁……”
沈樱春对徐怡的话深信不疑。
宁可信其有,不能信其无,何况已经证据确凿呢!自从许安离出现在B大校园里,沈樱春的心一天也没有安生过,虽然老爸老妈极力反对这份感情,但基本不会影响她的心情,毕竟,他们都在美国……
但是,现在不一样,那株不属于自己却又被经常灌溉的小草生机盎然地碧绿在自己的眼前,滋润她青枝嫩叶的水,是独属于她沈樱春的,而不是许安离!她要把这株爱情的毒草斩草除根!沈樱春转动着眼珠,气氛立时古怪,好!不错的主义!36计,也只有这一计为上上计了。
她不仁,也别怪我不义。
在餐厅吃饭,许安离一般是闷头而吃,连头也很少抬,世界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色采,看和不看都一个样。校园也是一个社会的缩影,虽然不能用灯红酒绿,盛世繁华来形容,但也好不到哪儿去,要淹没一个人,太容易了。
有谁注意到闷头吃饭许安离呢?有谁注意到一个女孩子是快乐还是不快乐?有谁注意到她的内心正经历着一场怎样的惊涛骇浪般的生死博斗?
餐厅里,永远是嘈杂的,乱哄哄的。
都因为那个可恨的喷嚏!
许安离有鼻炎,尤其是对温度很敏感,稍不注意,就会感冒,伴随而来的就是鼻涕眼泪和喷嚏,即使用了很多进口药也控制不住,所以,正吃着饭的许安离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喷嚏折腾得急忙从餐具中抬起头,朝向桌外,手捂着嘴巴,那个喷嚏好象受到了手的压抑,不停地发泄自己的委屈,连打了三个,很响,引得打饭的人一齐回头看向许安离,许安离向大家投去抱歉的眼神,穿梭而来的端着餐盒的男女同学,有说有笑,她遥遥地看到一对背影,高挑而亲密的走了过来……和其他的男女生别无二样,像是幻觉一样,她定定地望着。
那个曾在自己梦里梦外无数次萦绕过的背影,然而,他已经不属于她了……
许安离一直低头吃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身边的同学一个一个的离开了,她起身去涮饭盒,才发现,大半饭盒的饭,都没有吃,只好倒掉,旁边收拾卫生的阿姨用白眼珠回敬着许安离,见她无动于衷,愤愤地说:
“你这是浪费,浪费你妈的银子呢?懂吗?”
许安离不甘示弱的回她道:
“有你的股份啊!”
旁边的同学哄的一声笑了起来。许安离转身走掉,中年女人对着许安离的背影心疼的摇头。
“真搞不明白你们现在的年轻人!”
从那天以后,许安离再也没去操场跑步。其实,这些天里,她并不经常想起他,也不后悔换了MSN卡,更不后悔在那个相遇的早晨,在他叫她米老鼠的时候,她义无反顾的走掉了。
她唯一的心愿——希望他能幸福。
如果注定不是自己的,如果注定这是唯一的结局,她并不恨他,相反,如果爱一个人,就给他幸福。不去打扰他的世界,是她唯一能给他的幸福。
凭良心而说,她觉得沈樱春更配和他在一起,而不是她……还有,他也将面临毕业工作之事,她给不上他一点帮助,而沈樱春可以给他一个自己不能给予的世界。
在这一点上,她又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
爱情是两个人的互惠互利。
一个人,无法互利。那就不叫爱情。顶多叫单边贸易。
如果一切这样过去了,如果再也见不到他,即使见到,也是淡淡的,也很好,不是说,时间是伟大的治疗师吗?没错!许安离愿意这样平淡的过完四年大学生活,再淡淡的消失到人群之中,几十年之后,也疏于来往,即使有了他的消息,知道他和她很幸福地在一起,足矣!
清晨的‘雨林谷’。
阳光透过树叶,斑驳地洒下来。绿树下的光影里,分布着三三俩俩的晨读人。
许安离独自站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翻着英语课本,这里与操场有几百米远,早晨,这里多是读书人,晚上,就变成了爱情的栖息地,也有甩单的,独自坐在这儿看书,偶尔也发呆。也有成双成对的读书人。
彼此视而不见。
跑步改由做操,这样也很好。感性的许安离要去跑步,理性的许安离要做健美操,理智战胜了感性,她就是这样一个犟小孩儿,很多的时候,她都习惯了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而且一样做得很好,波澜不惊。
可以理解成豁达,除了对自己之外。
不管怎么样,既然决定的事情,不会改变。天地之大,不想三个人挤在一起,不停地恩恩怨怨,也许,周老师说的没错,是你自己屏憋了幸福和快乐,不是别人,那一次谈话,许安离豁然开朗,周老师也成了她仅有的可以信赖的好朋友之一。这个雨林谷,周老师第一次带她来过,她才知道B大原来还有这么浪漫的地方,简单地说,就是一处地洼地,四周高,后来,依地形设计成了校园里的森林公园,洼地成了湖水,四周栽植了一些南方的物种,山水,石林,花草,庭洞,幽谷,溪水,一切大自然有的东西,这里都有。
令人心旷神怡呢。
许安离发现,她从来没有爱过自己,更没有与这样美好的大自然有过如此零距离的肌肤之亲。自从周老师带她来过这里以后,每天早晨,她都要来这里。哪怕是发一下呆,心情也会好很多。
晨雾淡淡的散去,大概是读累了,许安离放下书本,做起了健美操,这是她高中学习累时,与何小溪经常坚持的一项体育运动。据说,在少女的身体还没发育成形时,这种健美操对女孩子日后的形体有很多唯美的帮助。没有音乐,但凭着熟记于心的动作和韵律,她一样可以动作优美的完成一整套动作。
唐李煜百无赖地站在初升的阳光里,此时,操场上的人已经少去了很多,快到开饭的时间了,有些寂静,风吹过树叶,沙沙地响。亚麻色的头发在早晨的阳光里闪着光泽。那样的光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美好。
当他发现沈樱春站在眼前时,吓了自己一跳,一丝小小的不自然,被她看在眼里。
“你可是最懒的一个,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么?”见唐李煜还有些微怔,沈樱春继续道:“李煜,我们真是心有灵犀啊,知道我今天早晨起来跑步,你就来陪我,是不是?”
花香浅淡。
微风疏离。
绿树下。
他和她,面对面站着。偶尔有经过的人把目光一齐望过来,英俊的男生,漂亮的女生,他望着她,她也望着他,阳光在树叶的缝隙间闪耀,斑驳的光线,随风恍动着。彼此那么澄澈的目光里,深深掩饰了什么,这一瞬,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心里,共同想念着同一个人。一个彼此都无法忘记的人。
那个人令她咬牙切齿!
那个人令他莫明其妙!
唐李煜转动着黑白分明的眼珠,实话实说:
“我不知道你今天来跑步呀。”
“哦,原来你是陪别人的。那你陪的人呢?”沈樱春笑得满脸心机,却又让他丝毫没有觉察。“没有来吗?”
“嗯,好象没有来。”唐李煜淡淡地说,声音中透着失望。
“谁啊?” 沈樱春不动声色,但她心里还是有着本能的一惊。“不是A级秘密吧。”
他温和地握住她的手说:“你也认识的。”
被唐李煜握着的手,由温热而冰凉。
有那么一瞬,大脑如雾般空茫,晨读的人,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视而不见。有多少次这样的斑驳晨光里,时光从她和他并肩而行的肩头滑过,在无人的静谧中,又思又念,而现在,他在她眼前,身体间近得只有一点缝隙,而她的内心,是从未有过的空旷,一个空了的大洞,漫无边际的扩展着,延伸着……
要怎样的爱才能得到别人同等的爱?
是她不相信爱情么?如果不相信,还会那么执着吗?
不是!
她不是拯救爱情,而是拯救失去家园的灵魂。
人生,永远无法预测的是下一秒,发生什么。
就像青春,永远也无法预知,第二天的行程会在哪里?哪一站才是自己终极的目标?或许,青春本身就是一场没有终极目标的旅行。一个如此智慧的人,也有茫然失措的时候。
一场连绵的小雨接踵而至。
气温降了许多,明显的不那么闷热了。如果是在许安离的家乡,早已经是深秋了,大地到处是收割后的荒凉,一派萧条景象,但在青岛,秋意不是很浓,天高气爽。湿气不是夏天那么重,阳光灿烂,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
路边。仍然有盛开的鲜花。
沈樱春喜欢坐在高大的香樟树下,她的心情也如这被树叶切割后的阳光,时而灿烂,时而斑驳。明而明媚,时而阴影。
著名作家柳青说,人生最关健的只有几步,而这关健的几步正是人在年轻的时候,看你如何选择,是天堂,是地狱,其实也是选择的结果。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是在奔向天堂的路上。只有自己亲自走到地狱门口,推开了地狱的门,才知道自己的选择,一开始就是错的。
不同的是。
无论是青春还是人生,都不能回头了,也没有如果。
妈妈不断的打电话给沈樱春,约翰已经进入公司,成为她的得力干将。廖廖数语,将约翰形容成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好男人。最重要的,他还是一个美国国会议员的儿子,将来要步入政界,成为未来的总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以往,妈妈说这些话时,沈樱春不是沉默就是强烈抗议。但是今天,她却讷讷地说了一句令自己也吃惊的话吧。
“妈,这些道理我都懂……”
妈妈一听这话有戏,赶紧乘胜追击,巩固战果,给她讲了一个故事,很久以前,一个年轻的男孩——二十岁,遇到同样年轻的女孩子,他们恋爱了,都觉得对方是自己非常中意的人,也就是彼此的百分之百,两个人在一起聊得很好,甚至,有点怀疑自己真的这么幸运,这么快就找到了彼此的百分之百。于是,他们决定先分开一下,相约,如果几年以后,再遇到,到那时,依然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百分之百,那就永远不分开,几年以后,他们在大街上相遇了,他们竟然认不出对方了。
这个女孩子就是沈樱春的妈妈。
“你不相信有爱情?”沉默了一会儿,沈樱春问。
“相信。爱情是可以培养的,但需要客观环境,如果离开了环境,谈爱情也只是一时的寂寞或对彼此的身体探索而己,当寂寞解除或这种探索完成时,爱情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
“你不是一直视爱情为粪土吗?”沈樱春不知是讥笑老妈还是表扬她。或者说,都不是,只是实话实说而己。
“你不也视金钱为粪土吗?”
哈哈哈。
母女俩个人在电话不约而同的笑起来,虽然母女两个人长相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但从她们说话的语气,神态,方式上可以看出,不需要DNA技术,就知道,她们是一对母女。
徐怡歪在被窝里瞅着沈樱春笑。沈樱春不明白她笑什么。
“为一个男人放弃母爱不值。”
“所以,你至今也没有找到自己的爱情。”
“找到又怎么样,不也一样会面临着失去,与其增加一段伤感的经历,不如等到自己可以驾驭爱情的时候,再去谈,浑身上下,全是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污迹!”
“徐怡,你别给我雪上加霜好不好?”
“我?”徐怡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不是已经嫁给他了吗?我没有半点反对,问题是人家想不想娶你,这是关健!”
“……”
对于爱情,对于正在走近或正在变质的爱情,谁都没有更好的保鲜法,也没有更好的防腐法,能做的,都是垂死挣扎。
难道不是吗?
只是有的爱情,生命力像野草一样顽强,任你野火烧,任你双脚踏,都不会死掉,有的爱情,比钢筋水泥还脆弱,只要稍有外力的碰撞,就会断掉,且断得一干二净。
徐怡的初恋是后一种。
沈樱春的爱情是前一种。
事实上,这个时间的大四校园,已经一片‘烽火狼烟’的程度了,这样形容,一点儿都不过份。
很多爱情,会因工作的去向,而变得扑塑迷离。有的干脆就是垂死挣扎了,表面上还爱着,可是,他们的内心,已经动摇了。
爱情到最后——
不是败给工作。
就是败给未来。
更确切地说,是败给自己。
沈樱春的一个师姐于洋,和她的男朋友,爱了四年,临毕业时,她的男朋友,被武汉电信局看中,而于洋被北京市政府要去,做公务员。
“女孩子做公务员,没一个正派的!”
本来于洋也考虑到是不是跟他去武汉,可是,男朋友的这句话,彻底的打碎了她心中的爱情,这样没有自由空间和阳光空气的爱情,早晚会令人窒息的,只是,爱情不在关健时刻,不在选择的关口,你是看不出她的丑陋和狰狞面目来。
她露出了真实的自己,忽然让人感到可怕。
于洋顺利地成了北京市政府的一名公务员,她后来和一个北京的男孩结婚了。那个男孩家境不好,但他很上进,很体贴,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他是一个软件工程师。
于洋结婚的时候,沈樱春从青岛坐飞机去参加她的婚礼,就在上个暑假,她对沈樱春说,爱情是一回事,而跟你结婚的人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时候,沈樱春对于洋的话不能理解。不是跟你最爱的人结婚,难道是跟你不喜欢的人结婚吗?
“为什么?”
“为了幸福。因为,爱你的人永远会再意你的喜怒哀乐,永远给你一份惊喜,给你一份踏实的感觉,而你爱的人,正好相反,你永远也不会有踏实的感觉,你永远随着他驿动的心而流浪着你的心情和一切!”
沈樱春还是不能苟同师姐的观点。
“你不走进围城,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男人,也不会理解,幸福其实,是很平凡的,平凡到如果离开了柴米油盐这些事情,就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也可以这样讲,就是因为有柴米油盐的这些调料的浸润,幸福才会有滋有味,才能来得长久。围城外的爱情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所以,瞬间都可以发生,但散伙也快,围城内的爱情与围城外的不一样。是人间的。是平凡的。琐碎的。劳累的,但也是最真实而幸福的。”
于洋的男朋友一直没有结婚。他一直以为,于洋会找他的。于洋后来主动找过他,她告诉他,她结婚了。他不相信。
他问她,我们还有可能吗?
她说,不会了。
他说,我一直等你,给我一次机会。
她说,很多机会就在你眼前,你眼睁睁看着都没有选择!
电话断掉以后,于洋一点点抽出手机中的存储卡,远远地扔到了草丛里,那个金属的东西,在眼前闪着剌眼的亮光一闪而过,不见了。一个声音,一个人,也在她眼前永远的消失了。
曾经,她是等待过手机响起的,但每一个响起的声音都不是他,爱情结束时,有时你根本都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说没就没了。
从师姐的婚礼上回来,沈樱春一直想着师姐的话,有时也会跟徐怡说起,跟唐李煜说起。干脆,李煜我们就不要爱了,这样,我们以后就可以结婚了。
唐李煜忽然心中一动。伸出手,揽住了沈樱春的肩膀,低下了头,吻住了她的嘴唇。他的嘴唇微微有些凉意,带着颤抖,然而,轻柔。声音很轻很轻:
“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和我?”沈樱春的嘴唇离开唐李煜的嘴唇,仰着脸,凝望着他。
“……?傻话”唐李煜刮着沈樱春的鼻子。
“有爱。”她又微笑起来:“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吗?”
“对呀。”
她咯咯地笑起来。
他不明白她笑什么?
“我也希望是这样啊,那为什么很多相爱的人都没有永远在一起呢?为什么如此的痛苦,还要分开呢?”
“傻瓜,那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了。”
沈樱春仔细地凝视着他。想要在他脸上找到答案。她的目光中,有执拗,也有幻觉般的幸福,而那幸福,就像五彩缤纷的泡沫,轻轻一触,就会破碎。所以,她必需牢牢抓住,如果注定不能一辈子在一起,那么,她要现在,把一辈子的幸福全部挥霍掉。如果这样的话,就可以埋掉很多的间隙,灵魂的间隙,身体的间隙,感情的间隙,那就永远这样好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挥霍掉吧。
“你怎么了?”唐李煜看着忽然有些怪异表情的沈樱春。
“想……”她把抵在他胸前的脸仰起来,妖媚地看着他。
风很安静,阳光很安静。
一切都那么安静,安静得像她轻轻的呼吸。
“……喜欢你……煜……”
阳光如水晶般透明。
唐李煜的手指在沈樱春的发间里轻轻地抚摸。风吹乱她黑亮如瀑布般的长发,拢在他的脸上,痒痒的。白色的裙角被风轻轻吹起……
她在他的怀里,如宁静的天使。
“如果没有永远,我只要现在,煜,可以吗?”
“……”
如果很爱一个人,是为了感激,她宁愿不要去爱。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为了知遇知恩,她宁愿做最好的朋友,而不是恋人。
感激,就是不需要她的爱了,可以这样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