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克躺在木板床上,思考着这一天所获得的信息,他也不知道这个习惯是自己在曾经哪个时候养成的,但起码是一个好习惯。
因为人总是要睡觉的,在睡觉之前就应该回顾这一天的所有经历,归纳总结,然后安排好第二天的一切活动。
“温故而知新?”蒂克脑子中突然蹦出了这句话,好像是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
蒂克现在可以明确的是,自己是第一次到哥布林森林,而关于荣耀王国的意识,似乎也很淡薄,不管是巴洛老爹还是乔治叔叔在讲述的时候,蒂克都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去脑补一些,但身体上并没有产生任何不适产生,由此判断自己曾经并没有和这片地区有过什么联系。
乔治叔叔虽然答应了三个男孩去哥布林森林里搜集圣水的请求,但以蒂克目前的身体状况,还帮不了什么忙,需要一段时间的恢复以及体能训练。
纳莎和吉恩在木屋各有一间卧室,这两个卧室也都是老乔治帮忙打造的,尤其是纳莎的那间卧室,从选择木材到设计图纸,小乔治都付出了不少的心血。
蒂克推测,小乔治对纳莎应该是属于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就死去活来非她不娶的那种感情。“哎”蒂克在小床上翻了个身,心中为小乔治感到一些惋惜,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纳莎并不喜欢小乔治,但这并不能阻碍小乔治继续向纳莎献殷勤。
蒂克感觉枕头有些硬,于是坐起来从椅背上取下自己的棉绒外套,叠了叠之后放在了枕头上面,蒂克又躺下试了试,这次就舒服很多了。
想着明天起床之后要和吉恩一起去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心中还有一些兴奋,但睡意缓缓袭来,兴奋的劲头也抵挡不住,于是美美的睡了自己在这里的第一觉。
第二天清晨,蒂克醒的很早,窗外已经可以听到有鸟鸣声,但他还是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昨天晚上的梦境让蒂克感到有些温暖,这种温暖不是内化的温暖,而是他实实在在梦到了一团火焰,这些火焰是从一个比昨天煮羊肉的坩埚炉还要大数倍的大炉子里蹦跳出来,仿佛有生命一般簇拥着向蒂克奔来,梦里的蒂克没有一丝慌张,反而很享受这种被火焰包裹的感觉。
“也许我以后的荣耀前缀是火焰之子?地狱之火?”蒂克这样对自己说着“既然内心有一道坚冰,就应该去融化它……”
木屋的房门突然被拍响。
蒂克睁开了眼睛,迅速穿上了衣服,太阳穿过玻璃照射进木屋,壁炉里的火苗早已熄灭,但整个木屋仍然保留着舒适的温度,巴洛老爹昨天没有回房间休息,而是睡在宽大的鹿茸皮沙发上。
纳莎也从屋里走了出来,不仅穿戴整齐,头发也都梳洗完毕,蒂克心想看来纳莎也不是很喜欢睡懒觉。
“啪,啪,啪!”,敲门声愈发急促,“好了好了!乔治叔叔!你干脆直接拿斧子把门劈开吧!”
纳莎打开门,乔治叔叔二话不说就走进了屋里,“外面可真冷啊,这该死的哥布林森林,气候越来越古怪,有没有什么喝的啊,纳莎”,纳莎关上木门,去碗橱旁边忙碌着,似是在准备早餐,蒂克也过去看看能帮上什么忙。
巴洛老爹打了个哈欠,坐起来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嘿,老乔治,好久不见啊”
老乔治随手拿过桌子上的一个小木屋,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抓了一把就往嘴里扔。
“乔治叔叔!那是我要做乳粥用的麦片!”纳莎冲着老乔治喊道。
“唔……嗯……”老乔治咀嚼着嘴里的麦片,“还行,挺好吃的,巴洛,你能管管你的女儿吗,她现在对我说话真是越来越没有礼貌了,还有,你是不是喝傻了,明明我们昨天晚上才见过面”
巴洛老爹又重新栽倒在沙发上,懒懒的说“老乔治,你今天准备带他们进森林里吗”
“如果你不想有后代,我完全可以现在就带他们进去逛逛,甚至还可以让他们和红皮哥布林们PK一把,你意下如何呢?”
巴洛老爹猛地坐了起来,蒂克心疼的看着鹿皮沙发重重的向下凹陷去几分,急急说道“不行不行,不能现在就去,纳莎,你在家,一个女孩子别跟着这帮野孩子瞎闹”
纳莎本来并没有打算同去,但巴洛老爹这番带有性别歧视的言论,让纳莎心里很不舒服,“怎么了,爸爸,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得在家做饭刷碗洗衣服吗,男孩子就可以出去野外撒泼打滚?今天我还就要跟着一起去了”,纳莎将装有面包的篮子,重重的放在老乔治身边桌上,蒂克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一罐红色的果酱。
“哈哈哈,小纳莎,越来越有性格了,我那个傻儿子,肯定配不上你”
“哦?配得上我也不会嫁给他……”纳莎涨红了脸
“好了,咱们简单吃点东西就走吧,我先带你们去哥布林集市上转转,总得挑些趁手的装备,毕竟还是有一些难缠的哥布林和野兽潜伏在森林里”
蒂克吃着手中的面包果酱,沉思起来,哥布林集市,真是奇怪的名字。
“唔,乔治叔叔……”
“怎么了?”老乔治说“这个果酱味道不赖,小纳莎,待会给我再多装几瓶呗”
“乔治叔叔,你真的是想太多了,能让你吃点就不错了,还想连吃带拿?”
老乔治撇了撇嘴,看着蒂克问道“怎么了,你刚要和我说什么?”
“我们……我们是要去集市吗?是要去买东西吗?”
“嗯,是啊,买一点常规性物品,再给你们选点防身的家伙”老乔治吃完了手中的面包,捻了捻手指头,面包碎屑从空中飘落。
“我……我身上没钱”
“哈?”老乔治捋了捋胡须“没钱,没钱那就把你个小崽子压在哥布林集市咯,我相信哥布林们会很乐意豢养一个人类的小孩子,作为他们的仆人,哈哈哈”
“乔治,不要拿蒂克开玩笑了”巴洛老爹刚才被女儿纳莎顶撞了之后也没再说什么,既然纳莎想去,就让她去吧。虽然巴洛了解老乔治总喜欢开玩笑,但还是要维护一下蒂克小小的自尊心。
巴洛老爹考虑的比较周全,但他并不知道,蒂克的内心远比他柔弱的外表要坚硬的多。
“那……那把我卖给哥布林,能换到多少钱呢”
“哈哈哈,傻小子”老乔治走到蒂克身边,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当然没钱了,但你们的巴洛老爹有钱啊,你不知道他猎杀一头黑熊,能在集市上卖多少国王金币”
“咳,咳咳!咳咳咳咳!”巴洛老爹一阵猛咳,“纳莎,给你爸爸倒点水喝”
“国王金币?是流通货币吗”蒂克问道,“嗯哼,100国王铜币可以换10国王银币,10国王银币等于1国王金币,放心了,孩子们,第一站我们就去哥布林集市,收拾好了咱们就出发吧!”
“啊,等我一下,吉恩还在睡懒觉呢!”纳莎去拍吉恩的房门,蒂克自己找了一个布口袋,用一根麻神将口袋拴住,然后从肩膀上穿过,斜挎在后背上。
待吉恩被纳莎拖起来后,三个孩子跟着老乔治来到小木屋外,临出门前,巴洛老爹将两个大蛇皮口袋交给了纳莎和吉恩,蒂克看到里面装的是一些动物毛皮和骨制品,巴洛老爹交待两个孩子拿去集市上换钱,然后可以买点喜欢的东西。
这是蒂克在有意识地状态下,第一次离开木屋,天气晴朗,阳光穿过林叶洒在小径上,虽然没有下雪,但温度却比较低。
蒂克抖了抖肩膀,裹紧了身上的棉绒大衣,“乔治叔叔,咱们怎么过去集市呢?”,“不算很远,走一走吧,顺便暖暖身子,自从这里被禁止魔法后,除了骑马坐马车,就只剩下走路咯”老乔治说,蒂克更好奇了“那以前是怎么用魔法通行的呢?”
蒂克已经脑补了很多与魔法有关的场面,比如瞬间转移,骑着扫把的巫师,蒂克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联想,好像心里面一提到魔法,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些。
“坐火箭”纳莎对蒂克说道
“啊?火箭?”
“是的,曾经这是一种可运载人的飞行工具”老乔治解释说,“曾经?”蒂克小声嘀咕,“对,这是在魔法没有被禁止的时候,后来不允许再载人,不过那帮地精们倒是研究了新的用途,携带炸药,变成了一个极具杀伤力的武器。”
蒂克听的有点晕乎,又是火箭,又是地精,这到底是都是什么和什么啊。一旁的吉恩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根本不在意大家说的是什么。
“所以地精应该是精通制造类的……种族吧”蒂克决定不再以提问的方式和乔治叔叔对话,而是换成陈述的方式,这样也不会显得自己很傻。
“地精是生活在建筑工坊地区的一个种族,和哥布林们是一个血脉的产物,总之都是些大眼睛长耳朵的奇怪家伙,只不过地精个头要矮一些,他们更善于制造,尤其是军工和建筑方面的制造能力非常强,所以山姆国王很器重这些地精”老乔治解释说。
老乔治开始吃兜里的松果子,蒂克感觉这个身材魁梧的大叔,一刻都不会让自己的嘴里停下来,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说话
蒂克的性格还是比较的内向,所以在昨天的时候还没有很多的话,也不好意思提问,但是到了今天,满脑子都是好奇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