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加森林北部,风和日丽。浓密的温带阔叶灌木围成了一个面积约十平米的小空地,一团已经熄灭的篝火摆在正中央,篝火废墟周围坐着四名肮脏丑陋的绿色生物。
“布鲁……五啦啦啦,不丝嘎了一打磨力度……”一个身着破旧兽皮棉袄的哥布林一边吃着烤野兔,一边说道“尼啦吧啦,地布斯达拉拿尼不咖……”
“啊呜顺浮?”另一个没头发的哥布林说道。
“送咪咪你瞄啦达斗……”第一个说道,面色好像有一些不高兴。
“搜尼马丽库拉齐亚德马迪,呜啦啦啦啦啦啦啦……”
“法克又,比炽……”
穿着兽皮大衣的哥布林,双目张大,猛地从腰间拔出一把丑陋破旧的弯刀,刺入那个还未反应过来的光头哥布林的胸膛。眼看着昔日的队友倒地不起,它的眼神中却一丝一毫的怜悯和悔恨都没有,只透露出凶狠。
“嚓撒!”他转过身对着剩下的两名哥布林嗷嗷大叫“哈哈哈!酷瓦!依……”那个领头的哥布林还想发表什么高谈阔论,话却卡在嗓子眼,两个狡猾的眼睛也没了神。他摸了摸腹部,看见一大滩鲜红的血迹,叽里咕噜骂了几句,接着倒了下去。
那两个端坐在一旁瑟瑟发抖的哥布林愣了愣神,没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中一个瘦小的哥布林爬了过去,用树枝挑了挑兽皮大衣哥布林的脸,然后又小心翼翼地给他翻了个身。直到看见地上一大摊殷红的印记,这个才用哥布林特有的尖细嗓音大吼了起来。
坐在不远处的另一只哥布林被这声音吓到了,迅速从地上跳起来,拿出自己又小又丑陋的哥布林弯刀,刚想上前去看看,树丛中却忽然闪过一个人影。他只来得及瞪大双眼张开嘴巴,就被一把铁质的长剑戳穿了。
詹姆斯蹬了蹬倒在地上的尸体,把剑拔出来。
“哇啊啊啊啊啊啊!”先前跑过去的那个哥布林也拿出自己的武器,一边尖叫着,一边朝面前的空气疯狂地挥了几下。没过多久,那个哥布林忽然感到手臂一阵轻松,它颤抖着睁开一只眼,却见自己手中的弯刀只剩下了个柄,刀身不知道被自己甩到哪儿去了。
詹姆斯走了上去,剑尖指着他的额头。他还一句话都还没说,对方先丢掉了自己手上的握把,“扑腾”一下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一边磕头一边疯狂地掉眼泪,嘴里面叽叽咕噜的还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喂!”他踢了踢哥布林的头。
哥布林还在叽里咕噜的祈祷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泪流得更厉害了。
“喂!抬起头看着我!”他喊了一句,哥布林才勉勉强强抬起头。詹姆斯望着它丑陋高耸的鼻子,强忍住因为闻到它身上冲天的臭气所产生的呕吐欲望,开口说道“告诉我,去兰内加该往哪走?”
那只哥布林瞪大双眼,伸出又瘦又小的胳膊往森林的一个方向指了指。
“卡布嗖依……吉哩吧啦唧……”
“走那条路吗?”詹姆斯用一只脚拨开那头的草丛,隐隐约约看到一条弯弯曲曲的林间小路向外延伸而出。
“嘀哇……”哥布林的鼻涕流了出来。
“额……”詹姆斯看着他,迅速收回剑“所言属实?”
哥布林拼命点着头,那用力的样子,让詹姆斯情不自禁地担心它的头会不会被甩下来。
“如果是真的话,那我今天就放你一马,还不快滚!”他厉声喝道。那个哥布林闻言大喜,一边磕头一边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了丛林的深处。詹姆斯看见它彻底离开之后,快步跑出这片空地。不是因为他有多么怕这群哥布林,而是因为这里的味道实在让他受不了。另外,为了保持威严,詹姆斯也不能捂住鼻子,那样就会显得很没有面子。
事实上,詹姆斯并不是哪个地方来的优秀骑士,他也没有在哪座城堡里面跟哪些人比过武,证明过自己的实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冒险者。父母失踪,他从小生活在萨迦森林内的一个小村庄中。虽然詹姆斯立志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冒险者,他似乎也有一些天赋,可是这并不能成为他实力强大的理由。就在两个星期之前,一个神秘人忽然莅临了这座小村庄,并亲自把一封奇异的书信交给了詹姆斯。那封牛皮纸信上面写着,自己是某个来自新加兰德的大亨的孙子,并且自己素未谋面的爷爷不久前才刚刚逝世,想要让自己过去继承一笔丰厚的遗产。神秘人的神秘和牛皮纸上的官印,立刻让所有人深信不疑。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至少在那个偏僻的小村庄内掀起了一波羡慕的眼光。众人七凑八凑,给他凑了一身还算干净的皮甲,村长更是拿出尘封多年的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据说村长在自家的土地底下挖了一个两米深的大坑才挖出这把宝剑,并联合了全村的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三天三夜才把那把剑上的铁锈全部磨掉。不得不说,这把骨质握柄,全长一米二左右的铁质长剑,也只有农民才会认为是一把好的武器。不仅如此,村长还把全村的人召集在一个大空地里,当众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例如让詹姆斯当上爵爷以后多惦记点这些父老乡亲们,给点钱减减税什么的,詹姆斯都一一应允。
不过无论如何,詹姆斯还是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临行前,村长又翻出一个破了洞的地图,给他指了指方向,让他往北边走到一个名叫兰内加的大城市。据说许多年前,曾经有经过这个村庄的冒险者去过那里,还不断夸耀这座城市的城墙如何如何雄伟,武装如何如何全面,金钱如何如何遍地都是。听了这样的传言,加之村民们令他有些飘飘然的眼光,仅有的一些怀疑也都烟消云散。他身高一米八几,体质健壮,也算是一个稍小一点儿的大块头,走在路上不至于被强盗盯上,过独木桥也不会老是栽在河里,平日里也常常对人抱以微笑,简单的数学题也无法难倒他。总之,他在整个瓦西里亚王国只能算是一个资质平平的战士,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差。但很可惜,我们的主角先生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平凡。
远方果然是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没人插过路牌,告诉外地人前方到底要经过哪里。但毕竟自己实在是迷了路,就算詹姆斯不清楚也得硬着头皮走下去。他刚刚踩下一脚试试路面会不会塌陷,身后的草丛中又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詹姆斯立刻拔出剑来,刚想给背后的哥布林一阵突然袭击,却差点没有划到那个陌生人的脖子。
“大哥我不是强盗……”那个年轻人立马举起手,表明自己无害,慌忙解释道“我就路过……”
“哦。”詹姆斯唰的一下脸红了,急忙把剑收起来“抱歉啊,刚刚没有仔细观察,还以为你是哥布林。”
那个人抹了把冷汗,叹了一口气。
“兄弟,我看到你刚刚干啥去了。不过如果是我,我就会把那几个哥布林赶杀殆尽。”
“为什么?反正剩下的那只哥布林也没有什么危害了,不如放了他一码。”詹姆斯语气还很温和,毕竟这是他两个星期以来见到的唯一活人。
“兄弟,那你可就太天真了。”年轻人摸摸头“一般的,哥布林你只要放它回去,它立马就会跟它们的首领通风报信。您要是不信的话,咱们在这儿待一会儿,见识见识几十个哥布林围攻的场面……”
“这样啊,”詹姆斯尴尬地咳嗽了几声“那要不……咱再回去?……”
“您要追得上您就去吧,反正我是追不上。”年轻人也走上了小路“还没介绍过吧,我叫艾达恩,很高兴认识你……”
“我是詹姆斯,也很高兴认识你。”詹姆斯和他握了握手“我要往兰内加那里去,你知道那个城市在哪儿吗?”
“哦!就顺着这条路往那儿走。巧了!我也要去那,不如咱们就结伴同行嘛……毕竟你看看,这天也快黑了,怕有狼出没。”
詹姆斯抬头望了望斜阳,天上的确添了一抹绯红的颜色。于是点点头。“我们就找个地方过夜吧。”
“不是……兄弟,”艾达恩低下头,往上挑着眼睛,小心翼翼地对他说“您就不怕我是个拦路抢劫的劫匪?”
詹姆斯看了他一眼,“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就你这小身板儿,还当劫匪?不被人劫就不错了。不过没事儿,跟我走一起,保证让你路上遇不到什么危险!”詹姆斯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
“谢谢你,兄弟,我才遇到你多久,你就对我这么好……”艾达恩两眼汪汪,感激不尽地说。
“没事儿,咱们找块空地支个帐篷就能睡了。”詹姆斯提起剑,听到刚刚艾达恩的话,仿佛自己真的是什么大英雄,走路也快了许多。艾达恩跟在他的后面,脚步虽然快,但是并不凌乱。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来了。
“詹姆斯兄弟,我能冒昧地问您一句吗?”艾达恩说“您去兰内加那个地方干嘛?”
“不是想找个地方歇歇脚吗,”詹姆斯看了看天空,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一般,非常庄严地说道“不瞒你说,兄弟,我的真正目标其实是新加兰德。”
“新加兰德?詹姆斯兄弟,您去首都那里干什么?”
“额……这你就不要管啦……”詹姆斯强忍住炫耀自己继承了遗产的那件事情,改口说“艾达恩,你是哪里人?”
“我爸是个渔民,我妈是个裁缝,后来他俩双双病逝之后,我就去金斯布里奇那里耍耍杂技,混口饭吃……”
“金斯布里奇?我听说那是个大城市。”
“哪里有?连围栏都是木头造的,况且那还强盗横行,你去了就知道了。一边是强盗的地盘,另一边又是兽人的领地。若不是男爵他们派了点士兵过去,我敢打赌,没几天,那粗制滥造的栅栏就会被兽人或者强盗摧毁。”
“兽人的话,那是挺恐怖的……”虽然詹姆斯对于兽人的了解,只来源于村里面那几个洗衣妇女的谈话,但是他还是得做出很懂的样子,点点头。
“天不早啦,兄弟……”艾达恩指了指已经快要落下去的太阳“您看这地儿还行的话,我们就在这里将就着过一夜,怎么样?”
“嗯。”詹姆斯点点头。他还在思考着如何使自己的话语和行动变得更有威严,所以他并没有注意艾达恩到底说了啥。不过对于他来说,收了个小弟,这一天过得还是挺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