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王安石对苏东坡的态度,应当说,也是有那么一点“恶”行的。他当宰相那阵子,因为苏东坡与他政见不同,便借故将苏东坡降职减薪,贬官到了黄州,搞得他好不凄惨。然而,苏东坡胸怀大度,他根本不把这事放在心上,更不念旧恶,王安石从宰相位子上垮台后,两人的关系反倒好了起来。苏东坡不断写信给隐居金陵的王安石,或共叙友情,互相勉励,或讨论学问,十分投机。苏东坡由黄州调往汝州时,还特意到南京看望王安石,受到了热情接待,二人结伴同游,促膝谈心,临别时,王安石嘱咐苏东坡:将来告退时,要来金陵买一处田宅,好与他永做睦邻;苏东坡也满怀深情地感慨说:“劝我试求三亩田,从公已觉十年迟。”二人一扫嫌隙,成了知心朋友。
相传唐朝宰相陆贽,有职有权时曾偏听偏信,认为太常博士李吉甫结伙营私,便把他贬到明州做长史。不久,陆贽被罢相,被贬到了明州附近的忠州当别驾。后任的宰相明知李、陆有这点私怨,便玩弄权术,特意提拔李吉甫为忠州刺史,让他去当陆贽的顶头上司,意在借刀杀人,通过李吉甫之手把陆贽干掉。不想李吉甫不记旧怨,上任伊始,便特意与陆贽饮酒结欢,使那位现任宰相借刀杀人之计成了泡影。对此,陆贽自然深受感动,他便积极出点子,协助李吉甫把忠州治理得一天比一天好。李吉甫不搞报复,宽待别人,也帮助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最难得的是将心比心。谁没有过错呢?当我们有对不起别人的地方时,是多么渴望得到对方的谅解啊!是多么希望对方把这段不愉快的往事忘记啊!我们为什么不能用如此宽厚的理解开脱他人?
古往今来,不计前嫌、化敌为友的佳话举不胜举。以古为鉴可以让我们明白事理,明辨是非,把握前途。
在交往中应当相互有所满足
交往中免不了会遇到这样的人,他当面奉承你,转过身去却嗤之以鼻;他为了取得你的好感,事先就送上一两下掌声;为了取得你的“庇护”,他整天低声下气地围着你打转;他对你,心怀不满,但当面总是笑脸,背后到处搬弄是非。这类人物有着两张脸皮,有着双重人格,与这样的人打交道,你必然会感到很困难。
的确,有些人就是这样的圆滑、世故,八面玲珑,喜爱耍弄手腕,甚至是吹牛拍马,两面三刀,有事没事就放两枝冷箭。对此类行为若处理失当,很可能会使交往“触礁”。
我们都期待比较纯洁的交往关系,而你一旦发现遇上了诸如圆滑、世故、两面三刀之类的“暗礁”,又怎么可能立即撕破脸皮,跟人断交呢?所以,仅仅对此类行为厌恶回避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这类交往对象有一个比较深的了解。
一般说来,比较圆滑、世故的人,甚至包括那些吹牛拍马、两面三刀的人,都是一些善于保护自己的人。他们把自己看得比别人要重得多,所以在交往过程中穿上了重重的铠甲。其实,善于保护自己并不是什么错,问题是把交往对象全都变成了防范对象、算计对象,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又违背了真诚友善、坦诚相见的道德规范,就会使自我保护变成了损害正常交往关系的行为。
我们可以厌恶这种行为,但不必厌恶行为者本人。具体说来,我们在反对不正派行为的时候,不要去伤害人家的自尊心,不要损害他们如此费心地保护着的那个“自己”。比方说,他为了赢得廉价的喝彩声才对你奉上掌声时,你不妨先冷静下来,真诚地向他申明,在需要得到人家的支持这一点上,你们是一致的,但是,要想真正获得别人的支持和赞美,要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在他为寻求“庇护”才围着你打转时,你也不妨帮助他认清自己的力量,鼓励他培养独立的人格,走自己的路,切不可简单地拒绝所谓肉麻的奉承。简单拒绝只会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加速你“触礁”的进程。鼓励他的自尊心,帮助他建立起独立的人格,帮助他完成真正自我保护,满足他的要求,你会得到他真诚,的“掌声”。
一个正直的人,面对这种现象还会产生一种被利用感。这种感受的出现,主要是那些非常善于保护自己的人确实想利用交往关系来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甚至可以说,有的人之所以选择你作为交往对象,就是因为你的某种优势符合他的某种需要。一旦发现自己处于被利用的地位,该怎么办呢?
在交往关系中,我们不能容忍只顾私利的行为,更不能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交往群体中个别成员的私欲;但是,平心而论,在相互关系中,都有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都有着各自向对方所抱有的希望和要求。剔除了那些非原则的、损害他人利益的成分,抹去了那些具有强烈私欲的色彩,交往当中总应当相互有所满足。这就需要谨慎地划出一条原则界限,帮助交往对象回到原则的范围之内来,并且尽可能地作出自己的奉献。比如,一个人想得到赞扬,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这是自尊心、荣誉感的表现。如果我们帮助他放弃通过私人关系的途径去获取的企图,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谋求,那就不能视为一桩坏事。相反,在他努力地靠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目标的时候,就应当提供足够的支持。一个人有物质上的需求,这本来也是正当的,如果我们帮助他摆脱借用他人权势的动机,并为他提出符合原则的实事求是的建议,那当然也是合情合理的。总之,划出一条原则界限,摆脱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使它们留在原则界限之外,你也就不会产生被利用的感觉了。简单地回绝只会把关系搞得更加复杂化。
一个人对不正派行为的厌恶感是一种可贵的感情,需要小心地加以保护。如果没有这种情感,便可能在熟人面前,在朋友面前,在“关系户”面前,失去自己的原则立场和坚持操守的稳定感,而成为被利用的司悲角色。面对不正派行为不觉得厌恶,久闻不知其臭,更有可能滑向甘之若饴的地步,几声奉承就感到飘飘然,无原则地为人办事,便会产生一种权势的自我满足,结果还会从被利用的地位上慢慢滋生出利用别人的欲望,使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恶性发展为相互利用的关系。但也不可把这种情感简单化、绝对化,要把不正派的行为与行为的当事人区别开来,对事不对人。即对其行为要“厌”、要“恶”,但对其人要“尊”、要“爱”,这是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
要尽量与人亲善
常听音乐的人一般都有派别之分,他们常自诩自己是古典音乐派,爵士音乐派,流行歌曲或民谣派,就好像是政坛上的党争,从不轻易越雷池一步。但是经多方调查之后,才明白他们的好恶并非是绝对的。
让喜欢古典音乐的人多听几次民谣之后,他们往往也会喜欢民谣,这种情况我们称为“亲密效果”。人们对于接触次数多的事物,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亲切感,一旦对此事物具有亲密的感情,便会逐渐地喜欢它。
这个道理对人也是一样的。觉得讨厌的人,和他交往一段时日后,也会产生亲切感。有一位朋友就善于利用这个法子,他说:“对于讨厌的人,我愿意和他保持来往,直到喜欢上他为止。”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四周都充满了你不喜欢的人,而这种对象愈多就愈不容易生存。当然,没有讨厌的人最好,所以我们要尽量与人亲善,消除他们在我们心中的坏印象。
“厌恶”并非天生,也非绝对,多半是由于缺乏亲切感而引起的,就好像我们进入黑暗的地方,刚开始时会有不安与恐惧感,不久,当眼睛适应之后,不安与恐惧感便会渐渐消逝。相同的道理,对于讨厌的人或工作,只要不断地接触,当熟悉对方以后,厌恶的感觉便会逐渐消逝。
美国心理学家华德逊曾以条件反射为基础,创立了行为主义的心理学派。他曾经大发豪语:“只要给我一群小孩,我就能依照大家的愿望,把他们塑造成军人、教师、商人。”
他的话未免太夸张了,不过,他的方法也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能造出惧怕老鼠的猫,也能使一向讨厌狗的小孩转而喜欢狗。
华德逊所利用的心理学原理,就是先把一个玲珑可爱的毛皮狗玩具递给一向讨厌狗的孩子玩;待他玩习惯之后,也就是先在心理上适应了以后,再让他去接触小狗;不久,再一面让他接近大狗,一面让大人从旁边褒奖或鼓励,结果,这个孩子就会慢慢不畏惧任何狗了。
目前,临床心理学的行动治疗法也采用此项原理,同样地,这种方法也能活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
一个人要想和所有的人都成为亲密的朋友,那是不实际的,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们尽量学会和各种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我们就能和更多的人相处得很好。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善于和各种不同性格的人交往,人与人之间就会减少一些疙瘩,大家相处得就会更加融洽,工作起来就能相互协调。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和不同性格的人相处呢?
1.要承认差别
俗话说,花有几样红,人与人不同。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强求别人处处和自己一样,就可能容忍相互间性格上的差别。不同性格的人之间,就可能会减少一些反感和厌烦情绪。
2.制造“共鸣”
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能将人聚集在一起,共同的目标和志向能使人走到一块。所以,人与人“合群”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双方是否能在相同之处产生“共鸣”。在人际交往中,要尽量寻找双方的共同点,使彼此产生心理上的“共鸣”,以减弱影响交际的不利因素,把相互间相左的性格特点放在交际的次要位置,求大同存小异。
3.对对方感兴趣